关于医院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40贵医〔2017〕40号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贵医〔2017〕40号
关于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
诊断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青海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疾控[2016]2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诊断(涂阴)小组,其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巷列加
成员:马恩波赵俊才李正海
二、诊断(涂阴)小组:
组长:巷列加
成员:马恩波赵俊才李正海张生栋王胜和
马绍云张存香妥玉霞力洁
2017年2月10日抄送:档
贵德县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0日印发。
结核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doc

结核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_______________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1.接到上级结防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诊断信息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访视,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
同时要在《乡(镇)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对每位患者在全疗程中至少访视4次,了解患者治疗情况,督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和其他督导人员实施直接面试下的短程化疗,并将访视结果记录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
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1.对每例涂阳肺结核患者全程至少访视4次,其中强化期2次。
2.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生进行督导(2个月督导一次)。
收集结核病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1.开展肺结核病网络直报工作,杜绝迟报、漏报、不报。
2.乡镇卫生院要做好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并做好登记(填写转诊三联单:一联交患者、二联由患者转交当地结防机构、三联由本单位存档)。
3.乡村医生要积极推荐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登记。
(填写转诊三联单:一联交患者、二联由患者转交当地结防机构、三联由本单位存档)。
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1.接到上级结防机构电话通知后,由乡镇医生通知村医生到患者家了解中断原因,督促病人到结防机构取药。
2.将追踪结果向当地结防机构电话反馈。
及时向上级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1.及时掌握结核病患者的信息,提高村医对外出肺结核患者的上报及时性。
2.最大限度的保证结核病患者全程、规律服药。
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1.乡(镇)级要对村医生进行关于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2.培训以例会形式进行(每月一次)。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根据经开区卫生办要求,现将我院结核病防治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核病定点诊治机构及职责
1、我院已经被确定宣州区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同时成立我院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初诊、确诊、入项治疗及管理工作,按照各项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防治工作任务。
组长:黄之云
副组长:邓继红,李明
成员:李兰珍,李明
2、对于我院院内各科室收治的病人如发现合并肺结核病,须立即报告我院结核病门诊,并按规定方案进行规范管理和入项治疗。
严禁各科室自行进行抗结核治疗。
二、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2、结核病定点医院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的,或者拒绝接诊的;
3、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4、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经开区医院
二0一七年一月八日。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沐川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
根据县卫生局《沐川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1、结核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锋副组长:万凯钟顺贤石玉华成员:刘春华杨学容蒋元奎陈学强程明海宋国敏宋启富汤绍清职责:负责全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
2、结核门诊组长:程明海副组长:廖旭雁成员:急诊科医护人员职责:按照肺结核治疗规范(2012版)开展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工作,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做好《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
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结核病病房组长:蒋元奎副组长:陈学强成员:内科医护人员职责:负责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工作。
4、药房组长:汤绍清成员:药房人员职责:为患者提供药品,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发放和领用手续要齐全。
5、检验科组长:宋启富副组长:宋锐成员:检验科检验人员职责: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的要求设立结核病痰检实验室,开展痰检工作,《痰涂片检查登记本》登记工作。
6、放射科组长:宋国敏成员:放射科人员职责:对结核患者进行胸部X片检查工作。
7、预防保健科组长:杨学容成员: 预防保健科人员职责: 1、负责《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工作。
2、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病人追访工作。
4、预防保健科每季对各科室结核病的治疗,报告,门诊日志,疑似病人登记,放射科,检验科进行检查。
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通过加强结核病控制管理,达到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管理率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目的。
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防控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仲军副组长:许邦官黄颂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后勤集团,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二、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
校内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校医务室要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检查方案见附件1),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务室要及时报告疫情,将患者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歧视结核病患者。
(三)学校环境卫生校园、宿舍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1.晨检工作。
各辅导员要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5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1. 目的和意义:建立和完善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旨在加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提高结核病的防治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2. 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3. 职责和责任:- 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监测工作,并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 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结核病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并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社区和居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及时报告疑似病例。
4. 预防措施:- 宣传教育: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 病例管理:建立结核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疫苗接种:积极推广结核病的疫苗接种,提高公众的免疫力;- 环境改善: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清洁;- 个人防护:教育公众正确使用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5. 监测和评估:建立结核病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评估结核病的防治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防控措施。
6. 紧急响应:建立结核病的紧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7. 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治规定和未履行防治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警告。
8. 培训和培养:组织结核病防治的相关培训和培养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 数据管理:建立结核病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结核病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10. 监督和评估: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以上就是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的一个简要概述,详细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2)一、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结核病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结核病医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结核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结核病医院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结核病医院设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药剂科、后勤科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医院各项业务工作。
第六条医院设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七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结核病防治的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第八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评价和改进。
第九条医院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规定,确保结核病患者的隔离和治疗。
第四章疫情报告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时限和要求。
第十二条医院设立结核病疫情报告专责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和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第五章药品管理第十四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设立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和使用等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严格执行抗结核药品的采购、使用和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章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第十七条医院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家属的自我防护意识。
第十八条医院定期举办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第十九条医院设立健康教育科,负责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章后勤保障第二十条医院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医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提高医疗条件。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二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职能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成立XX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建设和管理全院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一)指定防保科专人负责院内结核病疫情的报告;并定期对结核病疫情报告、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二)相关科室负责结核病患者的接诊、诊断、报告和转诊工作;(三医院每年开展全院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相关科室定期开展科内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四)防保科应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知识宣传,并要求相关科室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章预防第四条各临床相关科室应当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对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
第五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科室应当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第六条相关科室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一)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五)接触粉尘或者有害气体的人员;(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七)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院发〔2015〕6号
德州联合医院
关于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及《德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3-2015)》文件要求,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经医院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红英副院长
副组长:窦博文医务科科长
成员:刘兆恩内科主任
范晓东内一科主任
崔荣珍内二科主任
杨小平急诊科主任
赵景东放射科主任
于树杨核磁共振副主任
邵光秀内一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徐晓莉同志兼任。
德州联合医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