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预录入舱单系统操作指南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5篇范例)

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5篇范例)第一篇: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电子口岸系统操作详解(配图)说明:电子电子口岸系统操作主要包括出口收汇”子系统和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操作(有专门录像光盘讲解)“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核销单 CERTIFICATE OF VERIFICATION 共有三联,企业存根联,银行签注联和出口退税专用联.由于我国出口政策的不断改变,目前核销单在实际操作中就只有出口退税联还在发挥其功效。
空白核销单在报关以前所需要做的准备:1、核销单三联的出口单位和单位代码需要填写,盖章或手写均可2、联与联之间骑缝盖出口单位公章按出口收汇核销细则第十四条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
下面讲讲电子口岸关于核销单方面的操作一、登录电子口岸/pub 插入操作员IC卡,输入密码图1、1.图1中如果系统登录有问题,可以选择“一键恢复”,页面上方有电子口岸的热线电话,如有问题,可以向电子口岸咨询二、进入操作页面图2 2.A、修改密码可以在左侧页面进行B、一般常用的是图中所示“出口收汇”、“出口退税”、“95199卡注册”三个子操作系统现在点击进入“出口收汇”页面,进行核销单相关的操作三、“出口收汇”子系统相关操作(一)、核销单申领企业到外管局去申领核销单之前,应先在电子口岸上进入核销单申请图3 3.进入“出口收汇”页面后,页面左侧点击“核销单申请”,申请份数中输入企业所需核销单数量、点击“申请”,弹出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 图4 4.弹出“核销单申请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网上申请成功后,企业核销员带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等相关资料到主管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首次申领还需附外销合同。
外管局根据企业出口规模、核销状况等因素向企业发放核销单,如发放核销单数量未达到企业申请数量,且企业有实际需要时,可以向外管局提交核销单申请报告,说明企业对核销单实际需要状况,申请特批(二)、口岸备案图5 5.步骤1在值中输入核销单号步骤2 点击“条件设定” 步骤3 点击“开始查找“ 图6 6.出现核销单页面,点击红圈所示的,蓝色核销单号码的链接入图7 7.步骤1、在“使用口岸“中填入需备案口岸(代码、文字都可以,也可以按页面左下角提示”使用口岸输入口岸代码,或输入0,按回车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步骤2、点击确认步骤3、弹出对话窗口后确认图8 8.弹出“设置成功”的对话窗口后点击确定,备案成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操作流程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企业)操作流程中国电子口岸是一个公众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随时提供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应用互联网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为使电子口岸用户能更好使用系统办理业务,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武汉分中心针对主要系统使用和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进行汇编整理,供各广大进出口企业参考,企业也可登陆中国电子口岸主页()的“项目资料”栏目进行具体查询。
出口收汇子系统1、核销单申请用户向主管外汇局进行核销单网上申领时,点击菜单栏内的核销单申请,用户根据需要在“申请份数”中输入要申领的核销单份数,点击申请,系统会提示用户进行确认,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核销单申请成功”并自动生成申请号,即完成此次核销单的申请操作。
2、口岸备案用户需要对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时,点击菜单栏内的口岸备案,用户根据定义的多重条件查询出符合定义的核销单,点击“核销单号”,在“使用口岸”中输入需要备案的口岸代码或名称(也可通过模糊输入口岸名称或代码后按回车键,从弹出的下拉列表中选择需要备案的口岸),然后用户单击确认,点击确定,系统显示“设置成功”,即完成了口岸备案操作。
特别提示:已备案的核销单要先进行“撤销备案”操作并获得确认后,才能再次进行口岸备案操作。
3、批量备案用户可以通过批量备案功能进行核销单在同一口岸的批量备案,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点击菜单栏内的批量备案,用户在“请输入核销单起始号”,“请输入核销单份数”中输入相应值进行查询,单击确认,系统即查询出相应的核销单。
点击全选按钮可选择该页面下的所有核销单,点击清除按钮可取消当前的选择。
在“请选择备案口岸”中输入需要备案的口岸代码或名称(也可通过模糊输入口岸名称或代码后按回车键,从弹出的下拉列表中选择需要备案的口岸),然后单击设置口岸,单击确认,系统提示“设置成功”,则完成了批量备案操作。
4、撤销备案用户可以撤销某票核销单在某口岸的备案,但前提是该票核销单尚未用于出口报关。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系统操作说明(电子口岸)ppt

5、代码类字段 将光标停在录入框中,按空格键,可弹出下拉列表 ;对于地点 类的字段,如卸货地代码、离境地海关代码等,可以录入下拉 列表中没有的值,此时录入框底色会变成浅黄色以提示用户, 如用户确认无误可正常申报。
相关说明—舱单预录入
6、航班航次编号 填写大写字母或数字或“/”,但“/”之后必须是合法的日期 7、类型/封志号码 输入封志类型和封志号码,中间以”/”分隔,如:E/0120450 8、监管场所代码 分流运抵报告、出口运抵报告、进口理货报告的“卸货地代码”;
业务流程
第二部分 业务流程 •舱单申报流程(进口) •舱单申报流程(出口) •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空运)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水运)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小型船舶)
业务流程—舱单申报流程(进口)
业务流程—舱单申报流程(出口)
业务流程—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空运)
业务流程—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流程(水运)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7号 (海运有关事项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1号 (空运有关事项公告)
项目背景—系统开发
为了配合海关总署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数据的规范管理, 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开发了水运/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 具动态申报系统。
预配舱单录入流程

预配舱单录入流程
1.在船舶到港前48小时左右,制作预配清单若干份,并发送EDI录入、船
代船务部、箱管、港区配载等有关部门,同时将每天各航线预配箱量情况报船公司及各挂靠港代理。
2.对于危险货物和冷藏货物,单证业务员要根据船公司的要求,及时缮制"
危险货物清单"和"冷藏货物清单",并递交有关方。
3.EDI录入人员将单证人员提供的预配舱单数据录入计算机,与原数据核对
后形成EDI数据形式传送至海关系统中。
4.预配舱单数据应保存至船舶离港。
国际航行船舶舱单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国际航行船舶舱单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广东电子口岸2017 年7 月目录第一篇前言 (4)第二篇使用需知 (5)第三篇舱单申报介绍 (6)功能简介 (6)术语定义 (6)重要提醒 (7)∙关于界面 (7)∙关于键盘操作 (7)第四篇进入系统 (9)第五篇通用功能 (10)∙折叠/展开菜单 (10)∙关闭选项卡 (10)∙必填数据与选填数据的标识 (10)∙日期、时间选择 (11)∙自动填充下拉选择框 (11)第六篇国际航行船舶舱单单证 (13)第一章原始舱单 (13)1.1原始舱单录入 (14)1.2原始舱单操作 (18)第二章预配舱单 (23)2.1 预配舱单录入 (23)2.2 预配舱单操作 (25)第三章理货报告 (26)3.1进口理货录入 (26)3.2进口理货操作 (27)3.3出口理货录入 (28)3.4出口理货操作 (30)第四章出口运抵 (31)4.1(集)出口运抵报文录入 (31)4.2(集)出口运抵报文操作 (32)4.3(散)出口运抵报文录入 (33)4.4(散)出口运抵报文操作 (34)第五章装载舱单 (34)5.1 装载舱单录入 (34)5.2 装载舱单操作 (36)第六章分拨/分流申请 (36)6.1分流申请录入 (36)6.2分流申请操作 (37)6.3分拨申请录入 (38)6.4分拨申请操作 (39)第七章分流/分拨运抵 (40)7.1(集)分流/分拨运抵录入 (40)7.2(集)分流/分拨运抵列表 (41)7.3(散)分流/分拨运抵录入 (42)7.4(散)分流/分拨运抵列表 (43)第八章直接/落装改配 (44)8.1直接改配录入 (44)8.2直接改配列表 (45)8.3落装申请录入 (46)8.4落装申请列表 (47)8.5落装改配录入 (48)8.6落装改配列表 (50)第九章进口改靠港 (51)9.1进口改靠港录入 (51)9.2进口改靠港列表 (52)第十章空箱调运 (53)10.1进口空箱调运录入 (53)10.2进口空箱调运列表 (54)10.3出口空箱调运录入 (55)10.4出口空箱调运列表 (56)第十一章国际转运 (56)11.1国际转运录入 (56)11.2国际转运列表 (57)第十二章系统管理 (58)第一篇前言为配合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舱单管理办法”)对进出口运输工具及其装载货物的管理要求,广东省电子口岸对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国际航行船舶舱单申报系统(以下简称“舱单系统”),舱单系统涵括了舱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反映进出境船舶装载货物、物品的货物舱单模块和舱单相关数据模块,码头作业相关的运抵和理货模块,以及反映航行动态情况的运输工具管理模块。
公路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公路舱单系统操作手册1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4.0改进版公路舱单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5月目录第一篇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篇具体操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如何进入公路舱单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流程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注意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系统使用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业务概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流程描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操作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常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第一篇前言公路舱单系统是H 工程重点项目,属于物流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继海运、空运新舱单系统之后总署组织建设的又一大型口岸物流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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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口岸舱单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3年7月引言 (1)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该系统 (2)1.1进入系统 (2)第二章舱单的录入 (5)2.1 进入“舱单录入”页面 (5)2.2 快捷键使用指南 (6)第三章便捷舱单录入 (10)3.1 进入“便捷舱单录入”页面 (10)3.2“便捷舱单录入”快捷键使用指南: (10)第四章理货录入 (13)4.1 进入“理货录入”页面 (13)第五章舱单的分票与逆分票 (15)5.1 进入“舱单分票”页面 (15)5.2 快捷键使用指南 (18)5.3 分票的逆操作 (18)5.4 快捷键使用指南 (19)第六章舱单的分拨 (20)6.1 进入“舱单分拨”页面 (20)6.2 快捷键使用指南 (22)第七章查询 (25)7.1 进入“舱单数据查询”页面 (25)7.2 进入“分拨单数据查询”页面 (26)7.3 进入“回执查询”页面 (28)7.4 “查询/打印”快捷键使用指南: (30)第八章功能选择 (31)8.1 “功能选择”快捷键使用指南 (31)引言中国电子口岸“舱单预录入/申报(报关行版)”子系统是针对专业报关企业特殊要求而开发的,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舱单录入、申报;便捷舱单录入、申报;舱单分票申报;舱单理货申报;分拨单申报;舱单数据的查询;分拨单数据的查询;舱单和分拨单海关回执的查询等。
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以方便、快捷的进行舱单申报、分拨单申报、舱单分票、相关数据查询、海关回执查询计等,从而有效提高报关企业的工作效率。
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该系统1.1进入系统进入WINDOWS系统,将操作员IKey卡插入计算机USB接口中。
从WINDOWS桌面上点击快捷方式“EPORT”,进入“中国电子口岸”首页。
如图形1:图1输入用户口令后,点击确认,进入下一级页面,如图2:点击舱单申报,进入“舱单预录入/申报子系统”页面,如图3:图3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Key卡都需要插在USB接口中。
本系统根据IKey卡的信息进行操作员身份验证,并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
如果系统检测到用户在操作系统时,IKey 卡不存在或与登陆时IKey信息不一致,会提示报错,如图4。
图4第二章舱单的录入2.1 进入“舱单录入”页面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舱单录入(1),进入舱单录入页面,如图5:图5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申报(U),系统通过逻辑校验和单证校验,该票舱单数据即传送至数据中心,并弹出对话框,如图7:图7点击确定键,完成申报。
若系统未通过逻辑核试验和单证核试验,系统弹出出错对话框,例举如图8:图8注:如果录入的提运单号不符合规则,则系统提示是否重录提单号,点击“是”重新录入提运单号,点击“否”忽略。
2.2 快捷键使用指南1.录入时光标的跳转顺序,按Enter ,光标即跳入下一输入框中;2.快捷键的设置:1、菜单栏的快捷键:Alt+1: 舱单录入报(同时按下Alt和数字1键,下同)Alt+2: 便捷舱单录入Alt+3: 理货录入Alt+4: 舱单分票Alt+5: 舱单分拨Alt+6: 查询打印Alt+7: 功能选择2、功能键的快捷键:Ctrl+N: 新增(同时按下Ctrl和字母N键,下同)Ctrl+M:修改Ctrl+D:删除Ctrl+U:申报Ctrl+A:添加提单Ctrl+E:删除提单Ctrl+I:添加集装箱Ctrl+R:删除集装箱3、录入框下拉提示信息快捷键如下录入框可以通过空格键(SPACE键)弹出下拉提示信息:●申报地海关●舱单类型●运输方式●申报方式●提单类型●货物存放地●包装种类●起运港●目的港●指运港●货物币制●理货标志●集装箱规格●整箱标志3.按钮简介:在此界面,您可按照自己的要求查询到所需修改的舱单,并可修改相应的数据项(舱单表头信息和提单信息中除提运单号外,均不允许修改)和增加、删除提运单。
注意:未接到海关回执的舱单数据不允许进行任何的修改。
注意:要删除整票舱单数据,必须先通过修改功能将该航班调出。
第三章便捷舱单录入3.1 进入“便捷舱单录入”页面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便捷舱单录入(2),进入便捷舱单录入页面,如图9:图9便捷舱单录入页面只保留了必录数据项,能满足大部分的录入需求,提高了录入的速度。
数据录入完毕后,需要向海关申报,点击申报(R), 若无录入错误,即弹出对话框,如图10:图10点击确定,完成申报操作。
其余操作与舱单录入界面相同。
3.2“便捷舱单录入”快捷键使用指南:1.录入时光标的跳转顺序,按Enter ,光标即跳入下一输入框中;2.快捷键的设置:1)菜单栏的快捷键:Alt+1: 舱单录入报(同时按下Alt和数字1键,下同)Alt+2: 便捷舱单录入Alt+3: 理货录入Alt+4: 舱单分票Alt+5: 舱单分拨Alt+6: 查询打印Alt+7: 功能选择2)功能键的快捷键:Ctrl+N: 新增(同时按下Ctrl和字母N键,下同)Ctrl+M:修改Ctrl+D:删除Ctrl+R:申报Ctrl+A:添加提单Ctrl+E:删除提单3)录入框下拉提示信息快捷键如下录入框可以通过空格键弹出下拉提示信息:●舱单类型●运输方式●提单类型●货物存放地理货标志3.按钮简介:),在此界面,您可按照自己的要求查询到所需修改的舱单,并可修改相应的数据项(舱单表头信息和提单信息中除提运单号外,均不允许修改)和增加、删除提运单。
注意:未接到海关回执的舱单数据不允许进行任何的修改。
注意:要删除整票舱单数据,必须先通过修改功能将该航班调出。
第四章理货录入4.1 进入“理货录入”页面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理货录入(3),进入理货录入页面,如图11:图11在该界面下输入相关查询条件,调出欲理货的提单,如图12:图12在该界面下,可以对理货标志和到货件数、到货重量进行填制或修改,光标默认在理货标志数据项上。
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申报(U),系统通过逻辑校验和单证校验,该票舱单理货数据即传送至数据中心,并弹出对话框,如图13:点击确定键,完成申报。
第五章舱单的分票与逆分票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舱单分票(4) ,弹出下拉菜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舱单分票(A)或分票逆操作(B),进入相应页面:5.1 进入“舱单分票”页面选择下拉菜单中的舱单分票(A),进入舱单分票查询页面:图14在该界面下输入提运单号码,调出相应的提运单进行分票,对于重复的提运单号,系统将会提示如图15:图15此时需要您缩小查询范围(比如:增加航班号或进出港日期),在您缩小了查询范围后,进入分票界面,如图16:点击提单分票(O),进入以下界面:点击“新增分票(I)”,进入以下界面:输入分单号和相应的分单信息后,点击确定(O),进入以下界面:图19注意:当毛重被分为0时,系统将不允许对该票提单继续分票,此时光标停留在申报(S)功能键上,回车后对该分票进行申报。
若系统通过逻辑核对和单证核对,系统弹出对话框,如图20:图205.2 快捷键使用指南1.录入时光标的跳转顺序,按Enter ,光标即跳入下一输入框中;2.快捷键的设置:Ctrl+O: 提单分票(同时按下Ctrl和字母O键,下同)Ctrl+C:取消Ctrl+I:新增分票Ctrl+S:申报3.按钮简介:注意:未接到海关回执的舱单数据不允许进行分票。
5.3 分票的逆操作当遇到分票不成功被海关退单的情况,可以通过分票的逆操作将所有的分运单恢复为分票前的原始提运单,如图21:图21在该界面下输入欲做逆分票的原始提运单号,点击确定进入以下界面:图22点击分票恢复(U),将该原始提运单下的所有分运单恢复。
成功后,系统提示如下信息:图23点击确定键,完成本次逆操作。
5.4 快捷键使用指南1.录入时光标的跳转顺序,按Enter ,光标即跳入下一输入框中;2.快捷键的设置:Ctrl+U: 分票恢复(同时按下Ctrl和字母U键,下同)Ctrl+C:取消3.按钮简介:第六章舱单的分拨6.1 进入“舱单分拨”页面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舱单分拨(5),进入舱单分拨页面,如图24:图24在该界面下,可以选择是按原始提运单号进行分拨还是按照提运单号进行分拨。
如果选择按照原始提运单号进行分拨,则需要在目的地海关一栏输入目的地海关编号,(按照提运单号进行分拨则无此限制,两种分拨方式的界面相同,不再重复)系统自动将信息反填到分拨单中的目的地海关项下,另外,系统将申报口岸和现存海关自动默认为申报地海关,如图25:图25数据录入完毕后,可以选择暂存或者申报,点击暂存(S)键,即弹出对话框,如图26:图26点击确定键,完成暂存。
点击申报(U)键,即弹出对话框,如图27:图27点击确定键,完成申报。
分拨单经过海关审核通过后,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打印(P)来打印纸制分拨单。
注意:1、未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分拨单数据也可以进行打印,但是纸面单证上无海关分配的分拨申报单编号,而只有电子口岸的预申报编号。
2、如果按照原始提运单号进行分拨,则不允许输入分运单号;如果按照提运单号进行分拨,则既可以对分运单分拨,也可以对原始提运单分拨!3、在输入提运单号后,如果该提单已经海关审核,则系统自动调用该提单信息。
6.2 快捷键使用指南1.录入时光标的跳转顺序,按Enter ,光标即跳入下一输入框中;2.快捷键的设置:Ctrl+N: 新增(同时按下Ctrl和字母N键,下同)Ctrl+M:修改Ctrl+D:删除Ctrl+U:申报Ctrl+S:暂存Ctrl+P:打印Ctrl+A:增加3.录入框下拉提示信息快捷键如下录入框可以通过空格键(SPACE键)弹出下拉提示信息:●目的地海关●申报口岸●现存海关●现存监管场所●目的地海关●目的地监管场所●运输方式4.按钮简介:),在此界面,您可查询到所需修改的分拨单,注意: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分拨单不允许再对其进行修改!注意: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分拨单不允许删除!会弹出“已暂存”的提示框。
第七章查询7.1 进入“舱单数据查询”页面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查询/打印(6),弹出下拉菜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舱单数据查询(A),即可进入“舱单数据查询”页面,如图28、图29:图28注:此图为舱单数据查询页面,您可以在该页面下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查询:1、仅输入提运单号,对某一票提运单进行查询;2、仅输入航班号进行查询;3、仅输入进出港日期对某一日期下的所有航班进行查询;4、航班号、进出港日期两者结合起来查询;5、航班号、进出港日期、提运单号三者结合起来查询;图29注:此图舱单数据的查询结果,您可以在界面左侧的树状结构图内选择不同日期的航班,在右侧的信息栏内查看详细信息。
7.2 进入“分拨单数据查询”页面在页面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查询/打印(6),弹出下拉菜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分拨单数据查询(B),即可进入“分拨单数据查询”页面,如图30、图31:图30注:此图为分拨单数据查询页面,您可以在该页面下输入分拨单预申报编号进行查询:图31注:此图分拨单数据的查询列表,您可以双击分拨单编号,进入分拨单详细信息界面,如下图:图32此图为分拨单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