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舱单落货流程

新舱单落货流程

落货--主要针对拼箱中某一票(或多票)因查验扣货,为不影响其他正常的提单出运而做的操作。

1、发送落货电子申请:根据海关要求,需要在船开前发送落货电子申请,因此一旦确认落货请尽快通知船代发送报文。

请注意,一旦发生落货,如果此集装箱其他提单正常出运的,请切记不要在落货操作前去删除该票提单报关信息,这样会导致其他提单号无法发送装载舱单,最终无法核销退税。

2、海关窗口现场提交纸面申报资料

客户所需的资料:

1)上海海关落装货物清单(电子版本发送我司公共邮箱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1a19303947.html,)(可以在在线服务-下载中心)

2)暂不放行通知书(两份复印件)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3)货物未出运证明(两份)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4)入库单(两份复印件)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5)报关单(一份)

6)情况说明

7)上港集团箱信息

现场配载地址:港建路999号客户服务部附楼2楼Q234室

资料送至后由我司配载人员与该票提单报关员去口岸海关(外高桥海关)做落装操作。

口岸海关落装操作完成后,所有资料会交予保管员,然后需要报关员删除落装提单的报关信息。同时,还需要去口岸海关人工放行其他拼票。(如果票数过多,有可能海关不给客户自行办理重新放行,需要船代去进行办理。此时,需要客户提供提单号和每一票相应的报关号,以条形码给我司,做成EXCEL,格式如附件:落装总单放行,发送到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1a19303947.html,,注明需要协助办理落装总单重新放行。同时,将正本报关单送至我司现场后一起去海关办理。)

落装总单放行表格可以在我司官网下载中心中下载。

条形码生成器:https://www.360docs.net/doc/1a19303947.html,/360app/barcode/

注意,必须选择CODE-128

之后请报关员将口岸海关落装完成资料及“舱单变更申请表”、“船监处-情况说明-删除落货”(无需敲章)送至我司班轮部并支付落装费用,“删除舱单申请-单票”或“删除舱单申请-多票”(根据单票或者多票区别)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司,由我司人员去海关三处办理删除舱单工作。

班轮部地址:延安东路1200号8楼8号窗口

所有单证都可以在在线服务-下载中心中下载

关于落货操作,必须在船开前完成。如果实在因为时间问题(如下班时间开航的船舶),也必须在第二天联系我司现场配载做完落货操作。

不然等码头理货发送海关后,将无法进行落货操作。

因此,请各位客户及时完成相关操作。如果因为落货做晚了导致无法完成,请自行承担责任。

操作注意事项:

所有操作单证中的红色部分需要客户填写。

上海海关落装货物清单:船名处除了中文船名需要填写UN号,UN号可以在亿通网上查找。离港时间为实际开航时间。请注意,不需要敲章。

舱单变更申请表:船名处除了中文船名需要填写UN号,UN号可以在亿通网上查找。离港时间为实际开航时间。请注意,不需要敲章。删除舱单申请-单票、删除舱单申请-多票:请注意单票提单和多票提单是不同格式。所需填写的时间也为实际开航时间。船舶呼号可以在亿通网上查找。

请各位客户确保填写的资料准确。如果因为资料错误或者不完整导致申报操作不成功,请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因此请各位客户确保提供资料完整准确。

上海市锦诚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9.3.7

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海关总署.doc

附件2 中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 报文格式V1.0制定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和《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数据格式的公告》,并参考世界海关组织数据模型(WCO Data Model)3.0的要求,结合中国海关通关监管要求,制定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格式。 二、报文定义要求 1、报文采用作为根节点, 下面定义(、)或(、)两组子节点中的一个。其中(、< Declaration>)适用于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报文,(、)适用于报文回执。 2、报文编码统一采用UTF-8格式。 3、报文在部分定义名命空间为 urn:Declaration:datamodel:standard:CN: [name]:1,其中[name]部分标注报文的类型,具体请参考《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类型编码表》,“1”代表主版本号。 4、报文文件名称规则如下: CN_[name]_1p0_[sender_code]_[send_time].xml,其中CN代表中国,[sender_code]代表发送方代码,[send_time]代表发送时间,精确到毫秒,采用yyyyMMddhhmmssfff格式,“1p0”中的“1”代表报文格式的主版本号、“0”代表副版本号,具体[name]名称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类型编码表》。 5、中国海关的回执中包括对报文接收情况的说明。反馈信息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报文反馈编码表》。 四、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报文结构定义

新舱单落货流程

新舱单落货流程 落货--主要针对拼箱中某一票(或多票)因查验扣货,为不影响其他正常的提单出运而做的操作。 1、发送落货电子申请:根据海关要求,需要在船开前发送落货电子申请,因此一旦确认落货请尽快通知船代发送报文。 请注意,一旦发生落货,如果此集装箱其他提单正常出运的,请切记不要在落货操作前去删除该票提单报关信息,这样会导致其他提单号无法发送装载舱单,最终无法核销退税。 2、海关窗口现场提交纸面申报资料 客户所需的资料: 1)上海海关落装货物清单(电子版本发送我司公共邮箱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1a19303947.html,)(可以在在线服务-下载中心) 2)暂不放行通知书(两份复印件)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3)货物未出运证明(两份)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4)入库单(两份复印件)送至我司现场配载处 5)报关单(一份) 6)情况说明 7)上港集团箱信息 现场配载地址:港建路999号客户服务部附楼2楼Q234室 资料送至后由我司配载人员与该票提单报关员去口岸海关(外高桥海关)做落装操作。

口岸海关落装操作完成后,所有资料会交予保管员,然后需要报关员删除落装提单的报关信息。同时,还需要去口岸海关人工放行其他拼票。(如果票数过多,有可能海关不给客户自行办理重新放行,需要船代去进行办理。此时,需要客户提供提单号和每一票相应的报关号,以条形码给我司,做成EXCEL,格式如附件:落装总单放行,发送到EASTBOUND@https://www.360docs.net/doc/1a19303947.html,,注明需要协助办理落装总单重新放行。同时,将正本报关单送至我司现场后一起去海关办理。) 落装总单放行表格可以在我司官网下载中心中下载。 条形码生成器:https://www.360docs.net/doc/1a19303947.html,/360app/barcode/ 注意,必须选择CODE-128

最新船代单证操作业务流程概述

船代单证业务概述 远大船务文件部目前主要业务划分为:代理进出口集装箱船舶的舱单缮制;散杂货船舶的舱单缮制;传输海关进出口舱单EDI信息;进口换单放货、押箱业务、箱管业务;以及内支线运营操作等多项业务。其中,代理船舶分为船舶代理和舱位代理。 一、进口舱单制作及换单押箱等业务 *** 进口业务流程(舱单缮制) 1.首先确认所代理船舶及其船主公司是否为青岛港新增,如果是第一次抵青,则需联系海关、码头等 职能部门备案。 2.接收船公司舱单EDI信息和文本舱单。 3.将舱单EDI导入系统,核对文本舱单,缮制完成准确的进口舱单信息,在代理船舶抵港前5-10 小时发送至海关关贸网,并将正确的纸面舱单送交海关、码头。 4.接收船公司的指示(提单正本或者电放提单;到付运费和THC、BAF等相关费用)。并以此换单放 货。 5.换单时,审核提单要仔细。根据提单的类型,提单的背书要求仔细核对无误后放单。 6.客户通关放行后,在船代或者船公司押箱,一般情况都要凭空白支票一张和现金在船公司或者船代 押箱,凭设备交接单及放行后提货单到码头提货。押箱是指客户放行后办理设备交接单的过程。设备交接单是集装箱进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押箱要在货物放行之后才能进行,根据客户所持提货单进行操作,并注意核对EIR的内容是否正确。 7.重箱拆空后返回船公司指定的场站。客户凭设备交接单所记录箱体状况换回现金和押箱支票。如果 出现箱损或者箱滞期费船代有责任代替船公司收取相应的费用。 *** 进口换单 讲到进口换单业务,首先会想到提单。提单不仅是关键的运输单证,在贸易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贸易的买卖双方往往就是通过提单背面的背书而进行货物转让的 换单是指将海运提单换成可以从港区提货的提货单的工作。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1.概述 海运出口新舱单是指对外交货时,根据海关要求填写的一份文件,用于申报货物的详细信息及相关数据,以便海关进行审核和监管。新舱单在海关监管、安全防范、物流运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将介绍海运出口新舱单的操作指引。 2.准备工作 在填写海运出口新舱单之前,需要事先准备以下文件和信息: -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尺寸、毛重、净重等。 -运输方式: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如整箱、拼箱等。 -装货港口和目的港口:准确填写装货港和目的港的名称。 -装货时间和船期:选择合适的装货时间和船期。 3.填写海运出口新舱单 首先打开海关官方网站或所在地海关局的网站,找到海运出口新舱单的在线填报系统,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包括: -运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货物信息:填写货物名称、数量、尺寸、重量等详细信息。 -港口信息:填写装货港口和目的港口的名称。 -装货时间和船期:选择合适的装货时间和船期。 4.核对和提交

5.保存和备份 在提交新舱单之后,建议保存一份电子文件,并备份在本地硬盘或云 端存储中,以便随时查验或修改。 6.海关审批与监管 提交新舱单后,海关将进行审查和监管。海关可以根据新舱单的信息 进行税费计算、风险评估、安全防范等,并可能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信息。 7.物流运输安排 在通过海关审核之后,根据新舱单的内容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 配载、运输等操作。同时,根据填写的装货时间和船期,与船运公司或物 流代理商进行协调和安排货物的运输工作。 8.报关手续和付款 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货物进行报关手续,包括向海关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进出口税费等。同时,根据合同约定,付款也需要 按时进行。 以上即是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的指引。通过详细了解新舱单的填写内 容和注意事项,可以更加顺利地进行海运出口业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 时交付。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海关和物流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和适应 新的要求。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 新舱单软件 操作手册 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

1.新舱单业务简介 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1.3.1.新舱单的内容 新舱单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国际转运准单和空箱快速验放单: 1.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应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 载旅客的信息的舱单。 传输时限:集装箱装船的24小时以前 2.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旅客信息的舱单。 传输时限: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出口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一、预配舱单如何申报? 1、与现行模式的区别:在旧舱单模式下,由船公司或者船代公司在船舶离港后72小时 内,向海关发送清洁舱单。而在新舱单模式下,相关舱单数据传输人,需在货物抵达码头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预配舱单。 2、预配舱单的发送主体:船公司、船代公司发送总提运单或分提运单;无船承运人发 送分提运单。 3、总分结构的预配舱单,同一总单下的所有分单应一次性传输。 4、舱单传输人应及时发送装载舱单,港务部门凭装载舱单安排货物装船。 二、新舱单下报关单申报有什么变化? 1、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系统内的预配舱单,报关单申报内容需与预配舱单内容一致,否则提示舱单不一致或无舱单,报关单退单。 2、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新舱单运抵报告,B类及B类以下企业必须在运抵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刷卡成功。AA类和A类企业可在无运抵报告情况下刷卡申报,报关单放行时检查运抵报告,无运抵报告或者运抵报告异常将导致无法放行。 3、相关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的状态信息,可在通关一点通客户端、WEB版、手机客户端上进行查询。 4、报关单结关需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理货报告比对无误后,计算机自动进行结关。 三、预配舱单如何变更? 1、任何预配舱单删除和修改,必须在舱单未核注的状态下(即报关单或转关单未申报), 如已申报报关单(或转关单),但仍需变更预配舱单的,请删除

报关单(或转关单)后进行变更。 2、目前预配舱舱单变更都为计算机自动审核,未核注的舱单可由舱单传输人自行提交 变更报文进行变更。 3、如需删除预配舱单,需将与要删除预配舱单具有拼箱关系的所有其他预配舱单,在 同一报文中一并申请删除。 4、舱单传输人只能变更由本企业传输的舱单。 四、直接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 1、直接改配只适用于已放行的总提运单(多总单拼箱情况除外)。 2、直接改配需提交直接改配申请报文,海关计算机自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收到成功回执。 3、直接改配不能跨关区代码进行改配。 4、直接改配需先删除原船装载舱单,然后通知码头换船,再发送改配申请,然后发送新船装载舱单。 5、如有总提运单在未放行情况下需要换船,可待放行后进行直接改配。 6、改配后,需到通关部门修改报关单相关船名航次等信息。 7、直接改配后如需要删除报关单,需先将报关单上船名航次提单号改为改配后的船名航次提单号,方可删除。 8、直接改配的必须先通知码头换船,否则先改配再在码头换船的有可能提单放不了,无法传输装载。 五、落货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 1、落货改配适用于分提运单或者总单拼箱中的部分总单。 2、货物刷卡申报后即可提交落货申请。 3、落货改配不能跨关区代码进行。 4、存在拼箱关系的所有相关货物均已总提运单放行的情况下,不得提交落货申请。 5、落货申请由海关人工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落货改配申请。

新舱单流程下的预配舱单更改、改配落货流程

新舱单流程下的预配舱单更改、改配(落货)流程 >预配发送成功,未报关情况下(整箱): 1.确认预配舱单一次发送收到海关成功回执后,可向海关申请更改。 (更改报文中舱单传输人名称、航次、船舶IMO编号、总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和集装箱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不能修改。)2.登录外运客户端,编辑需更改项目、勾选更改原因,最后记得勾选“确 认发送海关舱单”勾选框,提交外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每30分钟向海关发送电子申报,其中超出传输时限的修撤将转人工审核。3.关注网页客户端“回执查询”跟踪进展。有意外情况,请联系对应航次 的外运单证人员。 备注:涉及船名航次(原改配操作),运输方式,集装箱信息的,需邮件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删除原预配舱单。待海关删除回执成功后,再维护新预配舱单提交发送 >预配舱单发送成功,已报关情况下(整箱): 1.已发送装载舱单成功的,先联系外运单证操作人员发送装载舱单 删除报文,等待审核通过。 2.要求报关行删除报关单信息 3.登录外运客户端,编辑需更改项目、勾选更改原因,最后记得勾选“确

认发送海关舱单”勾选框,提交外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每30分钟向海关发送电子申报,请客户关注网页客户端“回执查询”跟踪进展。 有意外情况,请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 >预配舱单删除(整箱) 1.已发送装载舱单成功的,先联系外运单证操作人员发送装载舱单删除报 文,等待审核通过。 2.要求报关行删除报关单信息 3.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发送预配舱单删除报文并跟踪海关回执 >预配舱单删除(拼票) 预配舱单不允许删除单票,必须全部拼票处于未报关情况下,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将全部拼票关系的提单一并删除 >落货(原改配,仅针对拼票) 1.落货申请的提单需已申报未结关且已运抵海关监管场所 2.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发送落货申请并跟踪海关回执(已发送装载舱单的, 需先删装载舱单) 3.落货通过后可删除或改配其他航次

空运出口舱单填制规范及通关流程指南

空运出口舱单填制规范及通关流程预配舱单入库—分运单运抵报告—舱单核注、核销--总运单运抵报告—总运单放行—装载舱单—理货报告—结关 (一)预配舱单数据入库 预配舱单的舱单传输人包括: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货运代理、快件经营人根据2008年101号公告的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航空器在开 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舱单传输人按照办法及相关公告规定的时限、数据格式向舱单系统传输预配舱单的主要数据、其他数据;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可以同时传输;也可以先传输主要数据,再传输其他数据; 舱单系统接收预配舱单数据后,需要进行系统逻辑校验、业务逻辑校验; 通过系统逻辑校验、业务逻辑校验的,舱单系统接受预配舱单电子数据入库,生成物流监控表,并向舱单传输人反馈回执;超过规定时限传输的,舱 单系统将自动转人工审核;其他原因未通过系统逻辑校验、业务逻辑校验,舱单系统将直接退单,并反馈含有退单原因的回执;

1、系统逻辑校验 舱单传输人传输的预配舱单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应符合海关2010年第70号、第77号公告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等电子数据格式等文件规定的; 2、业务逻辑校验 1)预配舱单填制要求

A.预配舱单航次/航班号:填写出口货物预计装载出境航班的“航班号”+“/”+“航班起飞日期”北京时间; B.发送方代码或舱单传输人:填写在舱单系统舱单通关管理—企业备案管理中完成备案数据录入工作的舱单传输人的“4位关区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未填写舱单传输人的“4位关区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该预配舱单数据将被舱单系统退单;“9位组织机构代码”为全国唯一编号;发送方代码在一个海关备案后,全国海关均可以使用;分公司备案登记后,也需要使用总运单的这个代码进行舱单数据的传输; C.运输工具离境地海关代码:可以填写航空器起飞的航站的“3位IATA航站代码”、或填写“3位IATA航站代码+4位海关关区代码”;如果填写“3位IATA航站代码+4位海关关区代码”,舱单系统自动将该份预配舱单数据的主管海关确认为填写的“4位海关关区代码”;如果只填写“3位IATA航站代码”,未填写“4位海关关区代码”,舱单系统将根据参数设置中的“港口关区维护”参数表,查找该“3位IATA航站代码”是否已经维护所属“关区代码”、“主管海关”,如果已经维护所属“关区代码”、“主管海关”,则以该“关区代码”、“主管海关”确定该份预配舱单数据的主管海关;如果参数表“港口关区维护”中未维护该“3位IATA航站代码”所属的“关区代码”、“主管海关”,舱单系统无法确定预配舱单的对应关区,将做退单处理; D.承运人代码:填写航空公司的IATA 2位代码;

预配舱单千万不要把总票数据发进来,否则到时引起预配舱

①预配舱单千万不要把总票数据发进来,否则到时引起预配舱单多发,导致要删除报关单 删除预配,重新发送预配、重新报关以后才能将货物出运。 ②预配舱单发送规则如下: 1.第一次发送预配舱单原始数据,货代需要用报文功能“9”的报文。报文发送以后及时到电子口岸查询预配舱单信息或者进我司网上业务系统查询预 配舱单数据发送情况和海关回执。在我司网上业务系统查询时候有发送失败原因的情况下,可以重复发送报文功能“9”的报文,直到报文没有错误为止。每次发送记录货代都可以查询到结果。(有发送失败记录的数据是不会发送给海关的。) 2.待在电子口岸查询到有新舱单预配数据以后,发现数据有错误的情况下分两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报关行对这一票数据还未报关的,货代可以直接发送修改报文(文件功能是“5”)直到预配数据准确为止。 二、第二中情况:报关行已经对这一票数据进行报关过的,货代需要删除报关单以后,发送修改报关(文件功能是“5”),有准确海关预配数据以 后再进行报关手续。 2.当发现预配发送以后,货物因为某种原因不要出运的,报关以后的,先删除报关单后发送删除预配报文,还未报关的货代直接发送删除报文(文件 功能是”4”) 注:预配舱单的修改涉及到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的更改的时候,都需要先发送预配舱单的删除报文以后,再发送准确的预配舱单的原始报文 例如: ③ 如上这样的交叉混拼的情况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海关允许出现。 混拼货物需要在每票提单号都对应全部箱号,如果存在交叉混拼箱则会影响放行。 3.1 拼箱货物的预配舱单千万不能多发,如果出现多发的情况,分两种情况如下: 报关前:删除所有拼箱货物的预配舱单信息以后,再发送准确的预配舱单,然后再进行报关手续

出口新舱单切换测试的总结——供货代操作备忘

出口新舱单切换测试的总结——供货代操作备忘为进一步加强水运出境舱单管理,严格落实海关总署《监管司科技司关于全面开展水运、空运、公路舱单管理系统及运输工具管理系统切换上线工作的通知》(监管函〔2014〕37号),海关决定自6月9日起在镇海、梅山海关切换启用水运出境舱单管理系统,结合之前的测试,现将新舱单的一些功能和在新舱单系统运行时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告知如下,请各家订舱货代在实际操作中注意防范。 一、新预配舱单 1.预配舱单必须符合新舱单电子数据格式及报文格式,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0号》(网址:)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7号》(网址:。 2.正式切换后,报关就以新预配舱单相关联,若是由于预配舱单问题无法报关,请先查询预配舱单是否有错误,包括格式错误,功能错误,修改及删除原因代码错误等。预配舱单是否发送成功及错误原因,查询地址不同于老预配舱单,查询请登陆我司班轮在线——出口管理——新舱单查询,报文状态处可按生成出错进行筛选。也可查询电子口岸,使用企业管理员账号登录八达通--海关新舱单查询---预配舱单查询。 3.不明错误原因请见文件“目前外围系统货代报文直接转海关新舱单预配报文特殊处理”,各数据项填写错误和各项代码请参照第一条海关总署公告。 4. 预配舱单的修改,只需发送舱单修改报文。修改报文必须有修

改功能和修改原因的代码。如果货物未报关,可以直接发送舱单修改报文;如果货物已报关,需要报关员先对报关单删单后,再发送舱单修改报文。修改数据项仅适用于件数,毛重,品名等次要数据的修改,若涉及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不能修改舱单,必须发送舱单删除报文,删除原预配舱单后再发送新的新增报文。涉及拼箱分票的修改,发送需要修改的单票修改报文即可,无需修改所有分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海关新舱单系统还不完善,箱封号的修改报文(只要是指箱数变更,即多箱号改为少箱号或少箱号改为多箱号)系统也会自动审核通过,但海关系统实际并不更新,请务必注意这点,切勿发送有关箱号的修改报文。 5. 预配舱单的删除。只需发送舱单删除报文。删除报文必须有删除功能和删除原因的代码。未报关的直接发删除报文,已报关的因查验等一些原因不出货的,需删除报关单后再删除预配舱单。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拼箱,若所有分票都未报关,其中一票需要删除,需要一次性在一个报文里发送该箱所有关联舱单的删除报文,再发送其他需要报关的新增预配舱单。若已有报关,其中一票发送预配舱单后未报关就删除的,则需要删除这个箱子内其他票货物的报关单,再发送包括这一票在内的整个箱子的预配舱单删除报文,然后再重新发送正确的预配舱单,由报关员重新报关。 6.电子口岸查询预配回执,当前状态显示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成功,预配舱单修改/删除申请审核通过才算发送成功。修改和删除报文船名显示NULL,数据项只能查看件数和毛重,不显示品名。

新舱单操作指引13页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一、新舱单切换后出口通关模式 新舱单系统切换后出口模式发生的最大转变表现为:原先凭报关单电子放行数据装船改成凭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船,也确实是说,报关行刷卡申报并放行报关单后,须及时查询预配舱单是不是放行,装载舱单是不是发送,以保证货物顺利出运。这就要求报关行及时扭转观念,把装载舱单放行作为货物的实际放行依据,紧密关注装载舱单状态。出口货物报关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步:舱单传输人传输预配舱单; 第二步:监管场所传输运抵报告; 第三步:报关单刷卡申报(双A、A类企业可在有预配无运抵情形下提早申报); 第四步:报关单放行后预配舱单提单放行; 第五步:舱单传输人传输装载舱单; 第六步:码头凭装载舱单电子放行信息装船; 第七步:理货部门传输理货报告; 第八步:报关单结关。

出口申报整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物流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均为sdeport) 一、“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船舶编号)或船名、航次、提单号,查询该预配舱单提单号项下集装箱数是不是完整,集装箱号是不是准确; 二、“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该集装箱项下预配舱单是不是完整准确,有无垃圾预配舱单,若是有因故不能申报的预配舱单或垃圾预配舱单,请在刷卡申报报关单前及时联系舱单传输人删除; 3、“综合查询-运抵报告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运抵报告状态。 4、“综合查询-出口舱单信息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提单号,可查询该提单项下的总分单信息、船舶信息、预配舱单、运抵报告、提单放行、出口装载、出口理货等数据。 在报关行申报进程中,应充分利用该网站,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如有异样,请及时联系数据传输人核查。 二、预配舱单的传输、修改和删除 (一)预配舱单的传输。 传输时刻:预配舱单应在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

最新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名师资料合集

最新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名师 资料合集

附件三海关新舱单常见回执及处理办法 关于海关新舱单业务操作中一些异常回执,常见解决办法如下: 一、运抵异常 1.45202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传输成功。比对结果为:运抵异常 可能原因: a.预配舱单未发送; b.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解决办法: a.查询代理人预配舱单是否已发送,未发送请代理补发; b.如预配舱单已发送查看下是否收到回执,如果没有回执需要请代理联系海关确认是否收到,没有收到请代理补发; c.如果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需检查是预配还是运抵的航班日期传输错误,需要先将错误的航班信息的报文发送删除报告,人工审核通过后在发送新增报告。 2.45103 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重复申报,海关审核不

通过 可能原因: 运抵报告发送多次,第一次海关已成功接收,后续的运抵报告海关拒收。 解决办法:可通过海关平台运单具体信息查看运抵报告“收发明细”: a.如果明细中已经显示一条回执是运抵正常或异常的回执,则说明之前已发送过运抵报告; 3.45102同类型报文正在等待人工审核,退单 可能原因:已有同样类型的报文处于等待海关人工审核的状态,海关不接受最新报文; 解决办法:请客户联系海关人工审核。 4.46103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不存在,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系统中不存在此运单的运抵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不需处理 5.46105提(运)单已理货,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已经发送理货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删除理货报告,再删除装载舱单,之后联系海关解除放行,最后删除理货报告。 6.46106 总提(运)单已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已放行,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联系海关解除放行。 7.46201 已接受运抵报告删除申请,请等待人工审核(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海关已经收到运抵报告删除报,自动转为人工审核; 解决办法:此时请客户联系海关进行审核。 二、装载异常 1.47104 该提(运)单未申报预配舱单,海关审核不通过。

货运操作和单据基本知识

货运操作和单据基本知识 1、CY-FO条款:FO可释为Free Out或Free Over side=Free Overboard意为船公司(Carrier)不负责POD之卸船费。此条款常用于去中东、西亚地区的僻港、小港(Side ports“小港”);如:Haifa海发、Ashdod阿斯杜德(以上二港均Israel以色列的)、Izmir伊兹密尔(Turkey)、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Beirut 贝鲁特(Lebanon黎巴嫩)、Benghazi班加西(Libyan利比亚,于地西:地中海西岸) 另有CY-TKL(=CY-TACKLE)=CY-Hook(Note:tackle吊绳→吊钩;hook货钩、吊钩)、舷(船)边交货,船公司不负责卸船费。与CY-FO类似,只是CY-FO多用于中东、西亚地区注:少部分公司还有CY-LO条款(如HT)它与CY-FO类似,只是习惯叫法不同而已。有少部分人言CY-LO适于散货、至目的港后拼柜的卸船费及码头费、拆柜费等Carrier一概不管 2、“双到付”: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之O/F(Ocean Freight)与Shipper(“客户”)付给Forwarder之O/F均为到付“一预一到”: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 为prepaid(pp)方式;而Shipper 付给Forwarder,则为到付CC(collect).船公司一般不同意到付。 3、对DG(Dangerous Goods或DC:Dangerous Cargo)多采用“现提”即Alongside Delivery.又称“船边交货”(指POD船边)。

新舱单系统问题集锦

新舱单系统问题集锦 1.中国海关推动新舱单系统应用的意义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舱单系统是与《舱单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海关业务管理系统。意义在于:一是中国海关全面推动风险管理需要;二是确保贸易链安全、便利。三是打击走私违法行为;四是实行货到前风险分析,为舱单数据的风险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2.海关总署关于新舱单的规定有哪些? 答:海关总署关于新舱单的规定有: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008年第80号、第97号、第101号、2009年第22号、2010年第70号、第77号等公告,对舱单传输主体和范围、电子传输报文格式、传输途经等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3.上海海关新舱单系统进口环节整体切换计划是什么? 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上海海关正逐步稳妥的推进新舱单系统进口切换工作,2014年6月28日实现海运进口全面切换,7月中旬,完成空运进口全面切换。 4.什么是原始舱单?原始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限上有何要求? A:“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

(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 (二)航程4小时以下的,航空器起飞前;航程超过4小时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4小时以前; (三)铁路列车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2小时以前; (四)公路车辆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收货人、受委托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的申报手续。 5、Q:什么是理货报告? A:“理货报告”,是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确认的记录。 6、Q:什么是疏港分流? A:“疏港分流”,是指为防止货物、物品积压、阻塞港口,根据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将相关货物、物品疏散到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的行为。 7、Q: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传输义务人有哪些? A: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都是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 8、Q:因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怎么办?

20100712海关新舱单 报文数据项填制规范(含国际转运准单)

中国海关舱单数据填制规范 (20100712稿) 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有主要数据申报、其他数据申报、增加、修改和删除报文 1、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另外的数据项必须也要填写。 ●件数,包装 ●通讯方式类别代码,通讯方式号码 ●托运货物价值,金额类型代码 ●前一海关单证号、前一海关单证类型代码 ●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收货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通知人名称,通知人地址(街道,邮箱) ●中间承运人标识,中间承运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危险品联系人姓名,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2、修改报文 空运: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总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代码、承运人货物分批到/发货标识和运输工具名称不能修改。 水运: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和集装箱号(条件)必填。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3、删除报文 空运: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更改原因代码、总提运单号和分提运单号(条件)必填,其余不填写。

水运:舱单传输人名称、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总提单号、变更原因代码、分单号(条件)必填,其余不填写。 4、更改原因代码只有在修改和删除报文中填写,其他不填写。 5、暂时进出空集装箱传输 重箱与暂时进出空集装箱不得在同一提单号项下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进出空集装箱提单中的托运货物序号、货物包装种类、货物件数、货物简要描述、货物描述补充信息、货物毛重、危险品编号、唛头、海关手续代码、海关税则编号、原产地代码、唯一托运编号不填。 二、运抵报告和分拨、疏港分流货物、物品运抵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不提供修改报文 1、申报报文 1)空运:集装箱(器)编号、集装箱(器)尺寸和类型、重箱或者空箱标识代码、封志号码,类型和施加封志人数据段不填写; 2)水运: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散杂货只填写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2、删除报文 1)空运: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航班航次号、总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条件)、其余数据项不填; 2)水运:只填写申报地海关代码、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号,散杂货只填写总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条件),其余数据项不填写。 三、分拨货物、物品申请数据项和疏港分流申请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 1、申报报文 分流分拨申请报文以总提(运)单为单位,不填报集装箱信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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