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管理规定样本
岩土工程勘察备案管理制度

岩土工程勘察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备案管理工作,保证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申请备案1.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委托勘察单位开展勘察前,向相关部门提出岩土工程勘察备案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 申请备案资料包括勘察设计依据、勘察单位资质、勘察人员资格、工程概况等。
3. 相关部门应在接收申请备案资料后,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是否备案。
第三章勘察实施1. 勘察单位在接到备案通知后,应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勘察工作。
2. 勘察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采取合适的方法和工具进行样本采集、实验分析等。
3.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工作,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报告编制1. 勘察单位在完成勘察工作后,应及时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勘察报告应包括勘察依据、勘察范围、勘察方法、勘察结果、风险评估、建议意见等内容。
3. 勘察报告应由勘察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备案审核1. 相关部门收到勘察报告后,应对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资料比对和实地核查。
2. 审核人员应根据勘察报告内容和实地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3. 审核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备案意见,同时将决定结果通知勘察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
第六章备案管理1. 相关部门应建立备案管理档案,将备案相关资料和报告进行归档存储。
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备案管理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项目建设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对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备案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备案监督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岩土工程勘察备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定期巡查和抽检制度。
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备案资料和报告进行抽查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整改。
3. 相关部门应对勘察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备案行为进行评估,建立违规处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3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模板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一、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
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
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一、总则(一)依据《工程建设法》、《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工程勘察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针对岩土工程的勘察工程实施的规范。
要求在勘察组织、勘察设计、勘察实施、勘察结果技术管理等方面,发挥勘察的正确导向,保证勘察质量,为结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城市排水、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能源(水、石油等)开发和节水等工程提供勘察基础。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岩土工程的勘察(如结构、堤坝、地下结构、挡墙、混凝土桩等)。
三、勘察任务(一)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勘测并提供包括地质、地类、岩土力学及生态等岩土工程工程条件,预测存在隐患,为下阶段设计工作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勘察任务应穿透土木构筑物和地基处理表面以及其他任何结构单元之间密不可分的综合效应,增强系统设计的能力。
(三)岩土工程勘察任务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基本调查、工程标准分析、报告编制、地震分析探测室测定等,各项调查及其报告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由勘察单位负责。
四、勘察组织(一)勘察组成前,应由勘察任务定位选择专业人才和相关配套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组成勘察组织。
(二)勘察组组应由参加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勘察负责人组成。
技术人员应由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有证书)和其它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有证书)组成,并且要保证技术人员资质、数量和组织方式符合国家和部门有关的要求。
(三)勘察组应当有负责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在资格审批、形象展示和文字报告编写等方面,保证勘察质量。
五、勘察设计(一)应根据勘察任务,重点研究地质结构、地基强度、灾害类型等,制定科学、可行的勘察方案及相对应的地质探测工作要求。
(二)勘察设计内容应当含有现场勘察、室内计算分析、形象展示及报告编制等,以保证勘察质量。
六、勘察实施(一)拟开展的勘察工作应在勘察组组负责人的指导下,由熟知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能独立指挥完成任务的技术人员负责实施。
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版次/修改码xx/O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丄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YBG- KCX12-xx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规避安全风险,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程师监督执行。
2.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与考核2. 1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条例,各特殊工程的各项要求,以及保障.应急措施的演练等。
2.2项目屮心负责组织员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对特殊工程则进行前期专项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传授,必要时外聘专家讲授,考核合格者方可开工。
应保留培训记录。
2.3新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工作原因缺席者要进行补课,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
2.5在勘察项目开始前,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以的形式明确控制要求。
各钻探组应按要求逐一落实,未能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进场施工,由钻探组负全责。
3.钻探施工安全工作细则3. 1基本要求3. 1. 1钻探工人上岗工作须戴安全帽.工作手套.穿工作鞋.着工作服。
登高系挂物件时须系安全带。
在海上.湖泊.水库.河流上作业时应穿着浮水救生衣,工作平台上配置救生圈。
3.1. 2无论在平地.坡地.海上.河流.沼泽地上作业,钻机应保证垂直.稳固竖立,开钻前应对其稳定性进行反复检查.试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钻机作业场地(平台)应平整,坡地.海上. 河流等场地上搭建施工平台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 3每台钻机一个班组,至少应有三名钻探工,记录员记录时应离开钻机至少6米距离。
3.1.4钻机钻进时钻机操作工不可离机自由钻进,应随时调整钻机给进压力,注意泥浆稠度.循环情况及其它机械运转状况。
3.1.5钻机作业施工时,不可在附近嬉戏打闹或围坐玩耍,上班前.工作屮不准喝酒。
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陕西

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陕西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陕西)》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岩土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规程包括了岩土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调查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规定,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组织管理1. 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岩土工程勘察任务。
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工作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勘察小组,负责设计勘察方案、实施勘察活动、分析数据和出具勘察报告。
3. 勘察单位应当遵守勘察机密和技术规范,不得泄露勘察资料和数据,不得擅自更改勘察结果。
二、调查内容1. 岩土工程勘察应综合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充分了解勘察区域的地质构造、地貌特征、地层分布和工程地质地貌。
2. 岩土工程勘察应注意勘察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地下水位、水质、水文特征等,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岩土工程勘察应结合勘察任务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方法和技术要求1. 岩土工程勘察应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地质雷达、地面探测雷达、声波成像等设备,提高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岩土工程勘察应注意勘察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合理制定勘察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勘察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岩土工程勘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在《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陕西)》的指导下,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合理制定勘察方案,科学实施勘察活动,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为工程施工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应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岩土工程勘察水平,为岩土工程的发展贡献力量。
岩土工程勘察新规章制度

岩土工程勘察新规章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规范和统一岩土工程勘察的规章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国不断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岩土工程勘察新规章制度。
一、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1. 勘察目的明确: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地下岩土体的物理性质、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2. 勘察范围全面: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等,尤其要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工程稳定性的因素。
3. 勘察手段科学: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勘察手段和方法,包括野外调查、室内试验、实地勘探等。
4. 勘察报告规范:岩土工程勘察的成果应以书面形式呈现,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概况、勘察方法、数据处理、分析结论等,保证数据可靠性和结论科学性。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规章制度1. 岩土工程勘察管理办法:明确岩土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要求,包括勘察单位的资质要求、勘察人员的资格要求、勘察程序和质量控制等。
2. 岩土工程勘察标准规范:制定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勘察方法、数据处理、分析评价等,确保勘察工作科学、规范、有效。
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管理规定: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交程序、审查验收等,保证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岩土工程勘察监督制度:建立岩土工程勘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勘察单位和勘察人员的勘察行为和成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控制1. 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选派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经验的工程师参与勘察工作。
2. 勘察工作应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勘察报告应真实客观,数据处理、分析结论应科学合理。
4. 勘察成果应及时提交,接受相关单位的审查和验收,确保结果正确、完整。
四、岩土工程勘察的发展趋势1. 结合信息化技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处理,提高勘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护勘查人员的安全,保障勘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领导责任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勘查项目的安全组织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勘查人员。
2. 安全人员责任项目内设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勘查项目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供安全技术指导。
3. 勘查人员责任每位勘查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执行安全操作。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安全教育每位勘查人员在进入项目现场之前,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了解项目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培训项目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等,确保勘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各类紧急情况,加强勘查人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四、安全防护措施1. 个体防护勘查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
2. 设备防护所有勘查设备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 基础设施安全项目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
五、安全监管1. 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 隐患排查勘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都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3. 安全奖惩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勘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对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勘查人员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应急措施1. 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将其宣传给所有勘查人员,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执行方式。
2. 抢险救援在发生突发事故时,项目负责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岩土勘察试验管理制度

岩土勘察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岩土勘察试验工作,确保勘察试验数据准确可靠,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组织1. 岩土勘察试验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程要求确定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案。
2. 试验组织应明确负责人员及其职责,确保每项试验工作有专人负责。
3. 试验组织应制定试验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试验工作按时完成。
三、试验人员1. 试验人员应具备岩土勘察试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2. 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规范和操作流程,准确记录试验数据。
3. 试验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四、试验设备1. 试验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 试验设备应合格,并经过校准验证,确保检测准确性。
3. 试验设备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定期清理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五、试验材料1. 试验材料应具备合格证明,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试验材料存放应在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热变形等情况。
3. 试验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六、试验记录1. 试验记录应按规定格式填写,记录试验过程、方法和结果。
2. 试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档,确保数据完整和可查。
3. 试验记录应经过负责人确认并盖章,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七、试验质控1. 试验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对试验方法、操作和数据进行确认和验证。
2. 试验结果应进行交叉验证,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并记录处理过程。
八、试验报告1. 试验报告应按规定格式编写,包括试验目的、方法、结果等内容。
2. 试验报告应由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以供工程设计和实施参考。
九、试验责任1. 试验组织应对试验质量和结果负责,应及时处理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
2. 试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违规行为应受到相应处理。
3. 试验机构应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保证,如有造假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岩土工程勘察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明确岩土工程勘察各管理环节的职责, 完善过程控制, 为业主提供合格产品, 制定本规定。
1.2 岩土工程技术公司( 以下简称岩土公司) 是公司岩土工程勘察的主体生产部门, 实施勘察全过程的管理, 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岩土工程勘察实施注册工程师执业制度,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必须加盖注册工程师章。
1.4 勘察劳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主体生产部门的生产调度、业务指导, 严格按外业操作规程实施, 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1.5 公司外埠分院( 浙江分院、苏州分院) 参照执行。
1.6 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同之处, 以本规定为准。
2 方案
2.1 方案洽谈
2.1.1 经营人员洽谈任务时应争取合理工期, 为合同履约创造条件。
2.1.2 经营人员应向设计、业主详细了解建筑物性质和勘察技术要求, 并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电子文档。
2.1.3 经营人员对即将实施的方案应向业主询问施工条件和踏勘施工现场。
2.2 方案编制
2.2.1 方案含报价、议标书、正式招投标。
2.2.2 方案由部门按类别分派相关部门及人员, 正式招投标一般交岩土公司标书组。
2.2.3 方案、标书应按有关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
2.2.4 方案必须经审核后方可提交。
3 前期准备
3.1 接到勘察工程项目委托书, 须根据公司项目等级划分规定、技术责任人资格条件规定, 对Ⅱ、Ⅲ类工程由生产技术室确定工程负责人、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和总工认可, 总工确定相应的审核人、审定人; 对Ⅰ类工程由公司总工或专业总工确定工程负责人。
3.2 勘探班组进场前, 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经营、测量、施工人员和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 落实施工条件。
3.3 工程负责人应按”工作大纲编制办法”及审核、审定的指导意见编制勘察纲要, 若为中标工程可将标书结合优化意见改编为勘察纲要并经审核、审定, 当标书内容和实际工作有不同时应有补充说明。
3.4 纲要编制完成后, 须经审核、审定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申请工程编号, 进行野外作业。
3.5 工程项目实施前, 由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根据纲要的技
术要求, 工作量、工期和现场条件配备合理的班组数量。
工程负责人必须将生产任务布置单交付相关部门, 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 并留记录。
3.6 对市区工程勘察, 岩土公司应搜集和了解勘探点的地下管线状况, 指导外业工作; 劳务部门在采用必要手段确认无管线损坏可能后方可正式施工( 钻探或静探) 。
4 现场施工
4.1 施工劳务公司
4.1.1 施工劳务公司必须经院公司审查备案。
4.1.2 施工劳务公司应遵守院公司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工作服、安全帽, 安全鞋必备) , 并给予施工班组必要的资源配备。
4.1.3 对Ⅱ类以上工程( 包括Ⅱ类) 且施工班组≥4个时必须配备专门的施工管理人员。
4.1.4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记录员须持证上岗。
4.1.5 施工劳务公司负责现场施工设备、测试仪器的保养、管理、安全, 确保正常工作; 对记录仪器、仪表应在率定有效期内。
4.1.6 施工班组必须在有生产计划任务单及相关图纸后才能正式施工。
4.1.7 钻探及原位测试班组必须按任务单的技术、质量要求
及”岩土工程野外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1.8 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任务单内容时必须征得工程负责人同意或任务单明确授权更改。
如孔位移动, 须征得工程负责人同意并在钻探记录上标注孔位移动的方位及距离, 并告知测量复测孔位和标高。
4.1.9 记录员对记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记录应详细、清晰、真实、及时, 对资料有解释的义务。
记录员名单应事先在岩土公司备案, 应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和考核。
4.1.10 原状土样采取必须完好, 无扰动, 现场及时用蜡布条加蜡封好, 土、水样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清点、标识、装箱、运输。
4.1.11 孔位及水准施测必须专人负责, 并按有关测量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施测; 测量记录应有复核人检查, 并在责任人栏内签名。
对现场采用GPS、经纬仪等施放定位的勘探点, 应有过程记录。
4.1.12 测量孔位须有明确的标识, 当实际孔位与预定孔位有差异时, 应注明原孔位的方位和移动距离, 并记录。
4.1.13 钻探、静探班组施工完毕撤出场地前, 应将所有记录资料, 静探曲线交工程负责人验收。
外省市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4.2 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
4.2.1 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对施工班组的规范操作、安全和
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4.2.2 掌握现场施工工况, 并根据工期需要, 及时调配资源。
4.2.3 协调野外施工、土工试验及室内报告整理的各生产环节, 确保工期。
4.3 工程负责人
4.3.1 工程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按原定纲要组织实施, 加强对野外钻探、原位测试质量的现场督促、指导, 并对各项作业资料负责检查、验收、签字。
4.3.2 施工过程中, 工程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工作, 一般应至少保证三个节点到现场。
对工程负责人的三个节点进行考核, 并留有记录。
A 进场施工之初到现场: 进一步熟悉场地地形、地貌; 检查现场地层与纲要收集资料是否一致, 若不一致应及时与审核、审定商议调整纲要工作量; 检查测量定位的可靠性; 检查指导记录员的工作, 多班组作业时协调统一分层原则。
B 施工过程中到现场: 分析已有资料, 发现异常应及时和审核、审定联系; 掌握施工进度, 若不能满足工期需要, 及时向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提出资源配备的要求。
C 队伍撤场前到现场: 对已有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整理, 确认现场工作已全部完成; 撤场前应和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业主联系。
4.3.3 部门每年按排野外勘探费用的2%作为验证费用, 对野外勘探有疑义的资料, 由工程负责人提出, 经项目审定人批准后, 可布置适当工作量进行验证。
验证结果仍维持原记录数据的, 验证费用由提出验证部门承担; 验证结果推翻原记录数据的, 施工部门则须承担双倍的验证费用, 发现作假行为按院处罚条理执行。
验证时工程负责人必须到场。
4.3.4 工程负责人有责任对重要孔位进行验证校核, 测量人员应给予协助。
4.3.5 遇地层变化不能满足纲要要求, 工程负责人可现场调整勘探孔至预定深度, 增减螺纹孔, 调整取土数量及位置。
对调整静探、钻探孔数量或变更工作量大于或等于8%时, 需及时和审核、审定人及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商量决定。
工作量变更以”勘探工作量变更单”书面通知作业班组。
4.3.6 工程负责人必须要求施工班组及时提供施工原始记录、仪器率定资料, 对不能提供的班组可停止其施工。
4.3.7 工程负责人对违反任务单要求、质量要求、操作规程的施工班组, 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 若无改正迹象可停止其施工。
其中不合格的, 可令其返工。
4.3.8 对擅自移孔, 移动距离超1/10孔距时, 工程负责人有权对该资料实施报废并责令返工。
4.3.9 工程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验收, 验收后要填写”工程勘察野外作业验收单”。
未经工程负责人同意, 施工队伍不得擅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