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学校规章制度
中学籍管理制度(5篇)

中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保障正常的教学,结合南淮十三中实际,特制定南淮十三中学籍管理制度。
1、学期开学,起始年级班主任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的报籍工作。
2、每学期结束各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本班学生学籍表,待新学期开学一周后把填好的学籍表交教务处存档。
3、休学、转出、退学的学生,由学生写出申请,分管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交由学籍管理员按规定办理。
4、转入、复学、借读的学生由学生写出申请,分管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总务主任签字后,由分管主任安排进班,并交学籍管理员办理入籍手续。
5、各年级、各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接受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否则从班主任的各种津贴中扣除300—____元。
6、初中与高中学生所学学科全部合格,核发毕业证。
本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南淮十三中中学籍管理制度(2)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学生入学、学籍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奖惩制度等内容。
下面将从学生入学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和学生奖惩制度四个方面展开阐述。
一、学生入学管理学生入学管理是学生籍管理的起点。
学校首先要制定严格的招生政策和入学考试制度,以确保学生的选拔公平和质量。
在招生政策方面,学校要公开选拔学生,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个学生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获得入学的机会。
在入学考试方面,学校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学校还要制定入学报名和录取的流程,确保每一个学生的入学程序都能够顺利进行。
二、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学生个人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的登记、变更和统计等工作。
学校要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学校还要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年级、班级等各个层次划分,做到有序管理。
同时,学校还要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以便于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管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学籍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发展,建立起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学生入学与调动1. 招生与入学(1)根据招生政策和学校计划,招生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2)入学登记时,学生及其家长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按时提交入学所需材料。
2. 学生调动(1)学生的调动应经过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生调动的理由必须合法,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三、学生学籍变动1. 休学与复学(1)学生如需休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并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和复学申请。
2. 转学与退学(1)学生如需转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2)学生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退学手续。
四、学生考勤与纪律处分1. 学生考勤(1)学生每天应按时到校,并按规定准时上课。
(2)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
2. 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具体根据违纪情节的轻重来决定。
五、学生档案管理1. 学生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学生档案的建立应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2)学生档案由学校管理,保密、保管严格,对外使用需经过合法授权。
2. 学生档案的使用与保密(1)学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学生隐私权。
(2)学生档案的保密责任由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承担,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六、学生奖励与表彰1. 学生奖励(1)学生在学习、品德、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初级中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初中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初中学生,包括新生、在籍生、休学生、转学生、复学生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新生入学,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凭入学通知书、户口簿、小学生档案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学籍。
第六条新生注册学籍后,学校应立即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七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校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八条学生转学,须提供转入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学生休学,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休学期间,学籍保留,但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学生复学,须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恢复学籍。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须提供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注销学籍。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负责学生学籍的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的办理;(三)定期对学生学籍进行审核,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四)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和家长;(五)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教师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了解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协助学校完成学籍管理任务;(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学生的异常情况;(三)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023年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初中学校学籍管理,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初中学校学籍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管理学生学籍。
第三条学校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入学、学籍变动和学籍使用等各项管理内容。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家长、班主任和教师共同配合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五条学生入学须持第一章第三十条规定的材料,参加学校的招生考试,并通过考试后方可入学。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需向学校提供家长及学生身份证明文件和学生户口本等资料。
第七条学生家长需签署学校的入学承诺书,承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学籍变动管理第八条学籍变动包括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
第九条学生转学需提出书面申请,学校需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如实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第十条学生休学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休学原因及预计休学时间。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并由班主任及家长签字确认。
第四章学籍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学籍使用包括学生信息管理、成绩管理和奖惩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需建立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班级信息等。
第十四条学校需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习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奖惩管理,奖励表现优异的学生,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废止需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十八条各类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管理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并配合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初中学校所有。
以上是2023年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共计2000字。
本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规范学生入学、学籍变动和学籍使用等各项管理内容。
初中学校学籍规章制度(四篇)

初中学校学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行为准则,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学生,学生及其家长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学生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一系列身份、记录和相应权益的综合体现,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和品行表现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学籍管理的目标是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学生学籍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水平、学习能力、道德品质等因素,严肃认真,公平公正。
第二章学籍管理范围第六条学籍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的基本信息管理,包括学籍档案和个人信息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2. 学生的学业成绩管理,包括考试成绩、作业成绩、测验成绩等记录与管理。
3. 学生的品行表现管理,包括日常行为记录、评定及违纪处分记录。
4. 学生的奖励与惩罚记录,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处罚等。
第七条学籍管理的具体实施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由班主任、学生处等人员共同参与。
第三章学籍管理的要求第八条学籍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合理。
学生的学籍管理应做到科学规范,根据学生学业和品行表现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判和记录。
2. 公平公正。
学校根据事实,对学生进行评价和记录时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不虚假。
3. 知情权。
学生及其家长有权了解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信息和记录,学校应做到及时透明。
4. 奖罚分明。
对于学生的良好表现,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管理、学业成绩管理、品行表现管理、奖惩管理等。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学生管理相关的人员和责任。
第四章学籍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学校在学籍管理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学生档案。
学校应建立完善学生档案,包括个人信息、成绩记录、奖惩记录等。
2. 定期评价学生学业水平。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5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籍注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联系方式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设立学籍档案,对每位学生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包括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生需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篡改、毁损学籍档案。
3.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学籍变动,如转学、休学、退学等。
学生及家长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并及时通知学校。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或相应岗位,负责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籍档案的归档整理、信息更新等工作。
5. 学籍纪律: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纪律,不得伪造、冒用他人学籍,不得利用学籍进行违法活动。
如有违反学籍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学籍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学生及家长也应自觉保护自己的学籍信息,不得将自己的学籍信息透露给他人。
7. 学籍查询: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查询学生学籍信息,如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
学校需提供相关的学籍查询服务,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以上是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不同学校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以各学校的规定为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二)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学生学籍、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纪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初中学校学籍规章制度:1. 学生出勤规定: 要求学生必须按时上学,不得迟到早退,如旷课、迟到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受到处理。
2. 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 学生行为规范: 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规范,不得打架斗殴、恶意欺凌他人等,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初中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17 紫藤萝瀑布【学习目标】1、有感情的诵读课文,会作者对人生的独特感受,体味人生,感悟生命。
2、培养学生遣词造句能力,理解作者含蓄而又深沉的思想感情。
【学习重难点】1、学习本文作者抓住景物特征,以优美词句描写景物的手法。
2、掌握文章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的方法。
3、文章写景抒情以感悟人生为重点,所以应指导学生抓住作者的感情变化,理清文章脉络,感悟人生哲理。
【自主预习案】1、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迸溅( )忍俊不禁()伫立( ) 挑逗( ) 仙露琼浆()( ) 盘虬卧龙()2、查工具书,解释下面的生词。
迸溅:稀落:伶仃:忍俊不禁:仙露琼浆:盘虬卧龙:3、下面不是写花的繁密茂盛的一项是()A.紫色的大条幅上,泛着点点银光,就像迸溅的水花。
B.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一朵接着一朵,彼此推着挤着,好不活泼热闹!C.我浸在这繁密的花朵的光辉中,别的一切暂时都不存在。
D.开得这样盛,这样密,紫色的瀑布遮住了粗壮的盘虬卧友般的枝干。
4、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A.本文作者因偶见一树盛开的紫藤萝花,睹物释怀,写成此文。
B.文章中多处使用了比喻、拟人、象征等修辞手法,使文章语言生动。
C.本文描写紫藤萝花的勃勃生机,实际上是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美好。
D.作者由花的勃勃生机感悟到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
5、语言运用:请以“生活”为话题,仿照例句进行仿写。
例句: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北极星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仿句:生活是【课内探究案】一.情景导入,明确目标同学们,当你面对美好的大自然时,你会感受到大自然赋予了我们许多许多。
自然界中有各种各样的花草,同样的花草面对不同的人,可能会唤起不同的审美感受。
有人喜欢富贵的牡丹,有人关注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还有人赞美荷花的傲洁、腊梅的勇敢,然而女作家宗璞更多注意的却是丁香、二月兰、玉簪、木槿、紫藤萝这样的花。
这些花虽平凡而柔弱,却有着生命的尊严和蓬勃。
2024年中学学籍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中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制止学生非正常流动,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浮云市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我校学生招生、入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招生第三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工作,公开录取条件,公开录取新生名单。
第四条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由教务处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毕业学校派专人领取或个人凭有效证明领取。
第三章入学、学籍第五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办理延期报到手续,两周内不能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教务处按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学号编制学生档案花名册,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取得学籍,同时建立新生档案。
第四章借读第七条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原则上不接受借读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在我校借读者,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但不编入学籍,不发给毕业证书。
第八条所有在我校借读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与正式在校学生同等对待。
第九条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外出借读,确需在外校借读的学生,由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同时办理在外借读手续。
学生在外借读期间,每学期开学报到之日,必须到原班主任处注册,否则按自动放弃学籍对待。
第五章转学第十条学生家长工作调动或住家迁移等原因,不能就近入学的学生准予转学。
第十一条在完成学校招生计划之后,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
在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按借读生对待,借读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签字,办理转学手续,取得学籍。
第十二条本校学生转往外校,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并附相关证明,经教务处审核,校长签字,方可转出。
凡正常转出的学生,学校要收回学生证、借书证,并由班主任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记载完毕,供学生本人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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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籍管理制度/学校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条款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生入学新生入学后,各校应根据新生录取花名册,新生档案材料,按班级填好学籍卡和学籍花名册,并统一编好学号。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新生档案材料,新生学籍卡和学藉花名册(二份)送区教科局审核学籍,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未加盖学藉管理专用章的学籍卡一律无效。
(二)转学
1、外地转入:凡属户口跨省、市、县、乡镇迁移或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等原因,要求回本镇上学,须持户籍迁移证明或户口簿、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
教导处审查学生的学籍档案合格后,安排到相应的班级就读,并为其建立学籍卡并到区教科局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记人转入学生一览表。
2、转往外地: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办理离校手续并注销其学号。
记入“转出学生一览表”。
(三)借读
1、外地学生借读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借读所在地亲属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借读证明.原学校的学籍卡或学籍卡复印件,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安排到相应的班组借读。
借读生的学号由教
导处统一编临时学号,记入“借读生一览表”。
不符合借读条件的户口在外地的学生要求在本校就读。
经学校同意后,可作为择校生处理,其手续与申请借读手续相同。
2、本地学生外出借读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出具借读证明。
学校将外出借读学生的档案材料复印后,将复印件封交学生带往借读学校或在一月内寄往借读学校,并记人外出借读学生一览表。
学校保留外出借读学生的学籍。
(四)休学和复学
1、因病休学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附县(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实符合休学条件的由教导处发给休学证明,并在学籍卡、健康卡上注明休学原因,记人“休学生一览表”。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四个星期不能坚持上课,要办理休学手续,因病要有医院证明。
其它原因应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填注意见,教导主任办理手续备案。
休学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年。
2、因病、因事请假一学期累计超过三周,或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超过36节而造成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劝其休学。
3、复学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者要校验县(区)级医院的健康情况证明,由教导处审核后同意复学,记人“复学生一览表”。
复学学生跟不上原年级课程,按留级处理,如学生或家长要求上原年级,经考核成绩合格,可编入原年级。
(五)退学已学满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学生,如要求退学,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同意退学,退学学生到同届学生
毕业时,当年办理肄业证书。
未经审批同意的退学生一律不发肄业证书。
(六)成绩考核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
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其余学科均为考查科目。
学生学期成绩的评定:
平时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各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
学年成绩的评定,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成绩占60%。
代数、几何并开的,数学成绩各占50%,不举行期中考试的考查科目,平时成绩为40%,考查成绩为60%。
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如因生理上的缺陷(如跛足、喉病、色盲等)或因病尚未恢复健康者,由县(区)级医院证明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免试或免试其中一部分。
非中考科目以百分制计。
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学期成绩。
以第一学期40%。
第二学期60%计算学年成绩。
(八)毕业、结业、肄业学生毕业、结业、肄业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的标准决定,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加盖验证章后方有效。
**中学二00x年九月中学学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