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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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实施细则(五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实施细则(五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路运输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科室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重在落实”的安全生产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公司全体管理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经理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第七条总经理责任制度1、负责公司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

3、负责对总公司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及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落实车祸事故、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组织领导防洪、防毒、防暑降温等工作。

5、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6、负责审查各科室每月的安全学习培训,及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

7、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生产水平的迅猛提高,工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企业、单位及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防范和避免发生这些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对所有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明确和落实,从而实现全面安全的生产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其主要作用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及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必要性1. 预防事故:通过严格规定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事故责任,促进企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工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能够使企业管理层严格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根据国家法规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

3. 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指导原则1. 精细化原则:企业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细节把控,具体将责任和权利分配到企业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确保个体承担的安全责任所达到的精细化要求。

2. 稳定化原则:企业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推进稳定原则,确保企业安全责任领域内的各项安全指标以稳健成长为基础。

3. 普及化原则:企业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应该把较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及管理经验普及到所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之中,播散在整个工业安全生产领域,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工作要点1. 明确企业安全管理者的责任,规范根据企业生产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者明确其应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和推进等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制度职责,加强企业行业安全立法及时的宣传、解释和执行。

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方案

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方案

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挂钩方案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纪律,落实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

二、公司工地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个人劳动用品,任何人不得任意损坏工地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并正确穿戴好个人劳动用品,违者造成后果的承担经济责任。

三、上班期间,违反《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规章制度,按《安全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罚,造成后果的承担经济责任。

四、严禁野蛮作业,对违章指挥及危险区区域无防护措施的有权拒绝施工,违章指挥,强行施工造成后果的,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承担其经济责任。

五、上班期间,玩忽职守、乱窜岗位、嘻闹玩笑所造成的伤害他人及本人的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均由本承担。

六、上班期间未戴安全帽、未扣好帽带、吊篮乘人及私拉乱接,不懂电气设备的人,擅自动用玩弄机电设备和在禁火区域吸烟及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七、坚持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施工期间各种登高作业设施、跳板,机电设备等必须经严格检查、消除隐患,不和盲目作业,违者造成后果的承担其经济责任。

八、各级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身职责,谁违章谁承担经济责任。

此经济方案自签字之日起与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名):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及细则精选全文完整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及细则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决策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2、督促各部门和专业队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上级规章制度。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设置职责明确的安全管理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审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策划方案、批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6、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开展专业队平安工地建设评价,按照有关制度及合同实施奖惩;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总经理安全职责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持续有效投入;5、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7、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形势;8、批准项目部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检查计划;9、及时、如实上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负领导责任,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2、落实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方针、目标,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3、组织项目实施性安全策划工作;4、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向第一责任人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6、组织公司各部门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7、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及其评价工作;8、组织公司信息化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的管理工作;9、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10、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劳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考核细则(3篇)

劳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考核细则(3篇)

劳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考核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细则是确保劳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和措施,降低事故风险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劳资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细则: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领导层责任:企业领导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2.中层管理人员责任:中层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劳资员工责任:劳资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4.外包单位责任:外包单位应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生产指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事故隐患排查考核: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3.培训教育考核:对劳资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参加培训的人数、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

4.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对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责任划分、责任执行、应急处置等。

5.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考核: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适当性。

6.安全投入考核: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安全培训经费的投入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劳资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细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以提高劳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劳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考核细则(2)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本职工作。

二、做好人力资源的安全保密工作,各类人力资源信息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4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4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安全绩效考评是指通过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的优缺点,判断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企业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指导。

下面是安全绩效考评的实施细则:1. 确定考评指标:根据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相关的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可以包括事故发生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安全培训覆盖率、员工安全意识等。

2. 收集数据:收集相关的数据来评估企业的安全绩效。

例如,通过收集事故报告、巡检记录、培训记录等来获取相关数据。

3.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的安全绩效。

可以使用统计方法、图表分析等手段,找出问题所在。

4. 制定考评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制安全绩效考评报告。

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考评报告,提出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建议应具体、可行,并列出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表。

6. 跟踪和评估: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安全管理工作。

7. 定期复评:按照一定的周期对企业的安全绩效进行复评,评估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情况。

安全绩效考评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达到科学评价企业安全管理的目的。

同时,考评结果应用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提升。

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考核企业安全绩效,正确引导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安全责任、环境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根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绩效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部牵头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是生产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公司综合部、经营发展部、财务部分别是形象安全、经营安全、财务安全指标考核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风电厂安全绩效考评工作。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安全,保障生产秩序,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该细则将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标准和依据。

首先,该细则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及分工。

企业领导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进行监管和管理。

其次,细则规定了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技术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再次,细则强调了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最后,细则对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方面,考核方式则可以采取抽查、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

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实施细则(4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实施细则(4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指的是企业中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主要负责人或岗位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等。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目标和责任:考核对象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并能够有效地传达和贯彻到各级岗位和员工中。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核对象应熟悉并能够正确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 安全风险管控:考核对象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能够评估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考核对象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5. 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对象应注重自身的安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同时也要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考核方式1. 考核指标:根据岗位职责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每个考核周期内确定一组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包括工作绩效、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安全培训情况等。

2. 考核周期:通常设定为每年一次,也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调整。

3.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个人面谈、现场考察、文件审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考核方法的组合。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评估考核对象的绩效,并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惩措施。

同时,也要将考核结果以适当的方式通报给相关部门和岗位,作为改进和提升的依据。

四、考核结果运用1. 奖惩机制:对于考核结果达标的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对于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警告、处罚等。

2. 职称晋升和任职选拔: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决定人员职称晋升和任职选拔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激励人员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绩效。

3. 绩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可以作为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与其他绩效指标相结合,综合评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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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部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为规范生产管理部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经济责任考核的力度和充分发挥它的激励作用,以保证生产管理部各项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此实施细则规定了锅炉专业、化水专业、汽机专业、燃运专业及检修专业的具体生产操作标准及奖惩办法。

此实施细则适用于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设备管理1.1通则1.1.1发现设备重大缺陷或隐患。

+100~300元。

1.1.2未及时发现设备重大缺陷或隐患。

-100~300元。

1.1.3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或执行不到位。

未造成后果,-50~200元/次;造成后果按造成后果的性质处理。

1.1.4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缺陷,未及时填写缺陷通知单并登记者,-20元/次;缺陷消除后,未及时消单扣检修20元/次,消单后未及时在登记簿上记录扣运行20元/次。

1.1.5未严格执行公司、部门年度、月度和部门临时下达的生产、检修任务。

-100~300元。

1.1.6运行、检修台帐记录不全,漏记、不记或记录质量不高等。

-50~100元。

1.1.7在从事酸碱工作时安全防护用品未戴全。

-50~100元1.1.8两票合格率小于100%,扣50元/份1.1.9检修工序、工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成绩显著。

+200~500元1.1.10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

-100~500元1.1.11发现不安全情况并及时阻止或排除者。

+100~300元1.1.12及时、正确处理隐患及事故。

+200~500元1.1.13操作不当或设备检修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门误动。

-100~300元1.1.1.14无故解列机组联动、保护。

-100~200元1.1.1.15抄表不认真,报表、记录有错误。

-20~50元1.1.1.16经生产管理部考核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1.2对发电分部考核条例1.2.1锅炉专业1.2.1.1床温超过1040℃。

-30元/分钟,一分钟以内不做考核1.2.1.2氧量低于3%。

-20元/分钟,一分钟以内不做考核1.2.1.3主汽压力低于4.7Mpa。

-30元/次,每延续20秒加扣20元1.2.1.4主汽压力高于5.2Mpa。

-30元/次,每延续30秒加扣20元1.2.1.5主汽温度低于460℃。

-30元/次,每延续30秒加扣20元1.2.1.6主汽温度高于490℃。

-30元/次,每延续30秒加扣20元1.2.1.7未执行定期排污工作。

-50元/次1.2.1.8未执行连续排污调整工作。

-50元/次1.2.1.9运行中连排无正当原因而处于关闭状态。

-100元/次(当班值、操作值)1.2.1.10仓泵维护不周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堵管。

-50元1.2.1.11电除尘出现高料位后,未及时停运电场造成设备损坏。

-100元1.2.2化水专业1.2.2.1澄清池因失去监控全面反池。

-100元/次1.2.2.2澄清池一反5分钟沉降比超标。

-50元/次1.2.2.3无阀滤池出现连续自动反洗,未进行强制反冲洗操作。

扣50元/次1.2.2.4配制凝聚剂药液时,药品溢出。

-50元/次1.2.2.5阴、阳床误判失效。

-50元/次1.2.2.6阴、阳床再生失败。

-50~200元/次1.2.2.7交换器失效未及时判别,造成除盐水箱二氧化硅超标。

-100~200元/次1.2.2.8给水PH值超标达4小时。

-50元/次1.2.2.9炉水指标超标达4小时。

-50元/次1.2.2.10由于化验人员分析出错,使不合格的疏水回收至汽水系统。

-100元/次1.2.2.11给水中存有磷酸根6小时未发现。

-50元/次1.2.2.12蒸汽中二氧化硅和钠离子超标12小时未发现。

-50~200元/次1.2.2.13凝结水硬度超标4小时未发现。

-50~100元/次1.2.2.14给水溶解氧超标未汇报。

-50元/次1.2.2.15正常运行除氧器氧量不合格。

-30元/次1.2.3汽机专业1.2.3.1正常运行主汽压力低于4.6Mpa。

-30元,每超过30秒加扣20元1.2.3.2正常运行主汽压力高于5.1Mpa。

-30元,每超过30秒加扣20元1.2.3.3正常运行主汽温度低于455℃。

-30元,每超过30秒加扣20元1.2.3.4正常运行主汽温度高于480℃。

-30元,每超过30秒加扣20元1.2.3.5疏水箱溢流一次。

-30~100元/次(当班)1.2.3.6高加保护动作或误动。

-50元(责任部门)1.2.4燃运专业1.2.4.1灰库涨库一次。

-300~1000元/次1.2.4.2输煤皮带撕裂4米以上。

-100~500元/次1.2.4.3干煤棚燃煤堆放混乱。

-50~100元/次1.3对检修分部考核条例1.3.1大修后的主设备一次启动不成功。

-200~500元(如果是外委人员及运行人员责任如何操作)1.3.2大修后的辅助设备一次启动不成功。

-100~300元(如果是外委人员及运行人员责任如何考核)1.3.3因检修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按损失价格的5%-10%考核;1万元以上按其安全考核标准考核。

1.3.4检修后的设备达不到质量要求。

-50~200元1.3.5.设备缺陷重复检修(一般是7天)。

-50~100元/项1.3.6当天设备缺陷无故未及时消除。

-20~100元1.3.7检修过程中使用错误材料。

-100~200元1.3.8检修后的焊口泄露。

-50~200元1.3.9因检修质量造成阀门内漏,水压试验不合格。

-30~100元1.3.10正常检修不办理工作票。

-50~100元1.3.11检修后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0~100元1.3.12检修后的设备无详细台帐记录。

-30~100元1.3.13修旧利废按设备总价提取5~20%。

公司是否认可???1.3.14公休日、夜间抢修故障设备。

+50~300元公司是否认可???1.3.15设备消缺率达到98%以上,每增(减)1%加(减)50元。

1.3.16设备渗漏率达到0.3‰以下,每减(增)0.1‰加(减)50元。

(无渗漏合格后开始执行)2经济指标(需要公司支持)2.1单项指标及考核标准见附录12.2说明2.2.1该考核指标共计22条,其中1~14、20(除7、10)为发电分部考核指标;15~19为检修分部考核指标;7、10、21为发电分部、检修分部共同考核指标;1~22为管理人员考核指标。

2.2.2发电分部基本得分为100;检修分部基本得分为60;管理人员基本得分为160;其增加或减少分值按单位分值得奖多少进行加或减。

发电分部、检修分部在完成基本得分情况下人均奖励25元,管理人员完成基本得分情况下人均奖励20元。

其中20~22指标不按分值考核,按实际完成情况单独考核。

2.2.3每单项指标基本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出现负分则从下月工资或单项指标奖中扣除。

2.2.4本考核指标的数据依据来源为月度统计报表,每月10日前由考核员汇集计算得分情况,上报批准后执行。

2.2.5特殊情况可对指标进行调整,但须经专工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调整后的指标考核。

3安全管理3.1不安全现象考核3.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是否造成后果,均给责任者予以50~200元扣款。

3.1.1.1不验电接地、不挂接地线进行作业;3.1.1.2高空作业,无任何防止坠落措施且不系安全带;3.1.1.3应办工作票而未办工作票,违章作业;3.1.1.4应办电气操作票而未办操作票,违章进行电气操作;3.1.1.5违反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擅自解除闭锁;3.1.1.6在禁火区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而动火;3.1.1.7重大工作开工前不制订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3.1.1.8 对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按构成不安全情况的性质加倍考核。

3.1.2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对其予以50~100元扣款:3.1.2.1发生事故、障碍、未遂、人身轻伤等不安全情况,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推诿扯皮;3.1.2.2安全负责人(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操作)现场,导致现场失去有效监护;3.1.2.3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法不正确;3.1.2.4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安全工器具;3.1.2.5高空作业随意上下抛掷物品;3.1.2.6擅自拆除或变更安全措施;3.1.2.7盲目蛮干,野蛮作业或违章作业不听劝阻;3.1.2.8不按规定使用或穿戴防护用品;3.1.2.9电气倒闸操作中不执行复诵、唱票、预演、监护制度;3.1.2.10高空作业无人监护和下部不设安全围栏;3.1.2.11持操作票操作,违反操作顺序或规定;3.1.2.12上下交叉作业,无可靠防止高空落物的措施;3.1.2.13外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域内工作,安全措施不全,所属接待部门未严格要求;3.1.2.14掀开的井、孔、洞、管沟盖板,不设围栏和警告标志;3.1.2.15梯子上工作无防滑、防坠落、防倾斜措施;3.1.2.16现场安全措施未按工作票规定的内容执行、擅自降低安全标准或未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擅自变动安全措施;3.1.2.17各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及默许员工违章作业;3.1.2.18在无保护的高层构架上直立行走;3.1.2.19不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3.1.2.20动火现场监护不周;3.1.2.21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未到现场检查就许可工作;3.1.2.22消防设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投入使用;3.1.2.23发生火警、火灾组织扑救不力;3.1.2.24反事故演习未按要求完成或缺次;3.1.2.25班、值安全活动不全或无记录;3.1.2.26发生不安全情况未分析及记录不全,原始及分析报告未及时上报;3.1.2.27发生不安全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原因分析不积极或互相推诿;3.1.2.28不正确使用、保管氧气和乙炔;3.1.2.29未按规定参加《安规》考试或考试不及格;3.1.2.30进行电器设备操作时不戴绝缘手套;3.1.2.31保险丝配置不合理或超越规格标准选用保险丝;3.1.2.32违章作业不服从监护人员劝阻或制止。

3.1.3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对其予以50元扣款:3.1.3.1“两票“不合格;3.1.3.2安全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查出问题未按规定时间解决;3.1.3.3违章作业现场的各级领导;3.1.3.4,发生不安全情况,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有关领导;3.1.3.5进入现场着装不符合《安规》规定;3.1.3.6不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3.1.3.7安全工期具试验超检验周期;3.1.3.8使用电动工具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2不安全情况考核标准(见附录2)附录1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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