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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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 号印发。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 一。

定量检测方法的回收实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 用于评估定量检测方法准确测定待 测分析物的能力,结果用回收率表示。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要 求, 参考有关标准, 对采用回收实验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 性要求。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回收实验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 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 专业跨度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 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

因体 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回收实验 的评价采用系统的概念进行描述。

如特殊产品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 可进行详细说明并采用 适当的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价。

三、基本要求 (一)回收实验的基本要求 1.操作者应熟悉待评价系统的操作。

2.编写系统标准操作规程,其中包括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 并保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3.待评价系统的处理。

进行回收实验前,应该对待评价系统进行初步评价,并且对待评价系 统进行精密度及线性评价 (参考相关标准) , 只有在以上评价完成并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 才可进行回收实验。

(整理)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

(整理)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

附件10: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征求意见稿)一、概述参考值(参考区间)是体外诊断试剂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临床使用中判断被检测样本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据。

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本指南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参考值(参考区间)的有关定义、实验所需材料、实验过程及实验结果处理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包括建立参考区间的方法学和程序。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对定量检测和确定健康相关的参考值(参考区间)进行评估及准备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同时,本指南亦可指导临床实验室进行参考值(参考区间)的确定或转移。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二、定义1.参考个体:根据设计标准筛选出进行实验的个体(确定一个人的健康状况通常是非常重要的)。

2.参考人群:由参考个体组成的群体。

(参考人群的数量通常是未知的,因此它是一个假定的实体。

参考人群也可以由一个人组成,例如为自身或其他人做参考。

主题特异性参考个体在本指导文件中不包含在内。

)3.参考样品组:选出适当数量的个体以代表参考人群。

4.参考值:经过对一定数量参考个体的测量和观查,所获得的检测结果。

(对参考个体的实验结果,参考值源于参考样品组)5.参考值分布:一组参考值的分布。

6.参考样本组的参考值分布:通过测定,并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处理。

7.参考人群的参考值分布:评估参考样本组的参考值分布,并用统计方法进行处理。

8.参考限:源自参考值的分布,用于描述部分参考值的位置(小于或等于、大于或等于、下限/上限。

9.参考区间:参考值低限和高限之间。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一、设计评估实验二、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的目的是评价试剂的准确性、精密度、灵敏度和特异性等。

因此,在设计评估实验时应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

比如,可以选择比对试剂与已知标准方法进行比较,计算准确性指标如准确度、假阴率、假阳率等;通过对同一样本进行多次测试,计算精密度指标如重复性、再现性等;通过对不同浓度的标准物质进行测试,计算灵敏度指标如最小检测限、最小可测量范围等;通过对特定标志物进行测试,计算特异性指标如特异度等。

三、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包括比对试剂法、对照样本法、平行检测法、对照组间比较法等。

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需要考虑其适用性、可行性以及实用性等因素。

比如,如果评估指标是准确性,可以选择比对试剂法进行比较;如果评估指标是精密度,可以选择对同一样本进行多次测试并计算离散程度;如果评估指标是灵敏度,可以选择对不同浓度标准物质进行测试并计算检测限。

四、实施评估实验评估实验的实施需要按照评估方案进行。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实验条件的控制,确保实验的一致性。

同时,还需要对实验过程中所涉及的关键步骤进行严格监控,以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五、数据分析和结果评价评估实验完成后,需要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和结果评价。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统计学方法,如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进行描述性统计;结果评价应根据评估指标,结合临床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判断试剂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六、编写评估报告评估实验报告是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的重要输出。

评估报告应包括实验设计、方法、结果、分析和评价等内容。

评估报告还应具有规范的结构和准确的表达,以便于进行后续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是确保评估过程准确可靠的基础。

通过合理的实验设计、选择适当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严格执行评估实验,对评估结果进行准确分析和评价,并撰写规范的评估报告,可以为医学实验室提供高质量的诊断试剂,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3月24日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印发。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前言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定量检测方法的方法学比对试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可以与参考方法或临床公认质量较好的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采用方法学比对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方法学比对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

因体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方法学比对的评价采用系统的概念进行描述。

如特殊产品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可进行详细说明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价。

三、基本要求(一)方法学比对实验的基本要求1.操作者应熟悉待评价系统和比对系统的操作。

2.编写系统标准操作规程,其中包括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3.比对系统的选择比对系统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比待评价系统更好的精密度;(2)同待评价系统检测结果具有相同的单位;(3)如有参考方法应具有与参考方法已知的偏差。

比对系统应该选择正确性经过验证的系统,根据实际条件,选择的顺序如下:参考方法、原装系统、配套系统、经过验证的非配套系统。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一般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的原则是全面、科学、公正、透明、可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这意味着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评估结果要真实、客观,评估过程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同时要具备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保证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二、技术文件的审查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的第一步是审查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应包括试剂的质量规范、适应病态范围、使用方法、性能指标、样本处理方法、敏感性、特异性等信息。

审查人员需要细致地阅读技术文件,了解试剂的具体情况。

三、性能指标的评估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核心是对性能指标进行评估。

性能指标主要包括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可重复性、稳定性、回警、回距、干扰等。

审查人员需要查看相关数据,并评估其是否满足相应的指标要求。

评估中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应标准和规范,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试验方法的评估
五、质量控制的评估
六、评估报告的撰写
七、评估结果的应用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对于保障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在评估过程中,各项评估工作应严格按照指导原则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估,才能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点见稿)»目录1.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一一编制说明2.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检测限3.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线性范围4.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一一可报告范围5.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回收实验)6.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方法学比对)7.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精密度8.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干扰实验9.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稳定性10.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附件1: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编制说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注册过程中要求提供申报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产品性能评估是产品研发、制定产品标准等过程的重要技术支持研究过程,并可能对产品的质H造成一定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通常是以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组织(Clinical and Laboratory Standards Institude 以下称为CLS)的相关标准为依据,也是美国FDA 推荐采用的评价标准,但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及指导原则的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精品文档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产品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以明确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性能评估包括检测限、线性范围、可报告范围、准确度(回收实验)、准确度(方法学比较)、精密度、干扰实验、稳定性、参考区间共九个项目。

起草的主要依据CLSI发布的以下标准:1. C28-A2: How to define and determine reference intervals in the clinical laboratory; Approved Guideline-Second Edition.2. EP5-A: Evaluation of precision performance of clinical chemistry devices; Approved Guideline.3. EP6-A: Evaluation of the linearity of quantitative measurement procedures; A Statistical Approach; Approved Guideline.4. EP7-A: Interference testing in clinical chemistry; Approved Guideline.5. EP9-A2: Method comparison and bias estimation using patient samples; Approved Guideline-Second Edition.每项性能的主要研究方法均采用以上标准和国内实际采用的评价方法相结合的方法。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是在目前对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认识的基础上制定的,仅对性能评估中需要考虑的常规事项做基本说明。

所述内容是否适用,取决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类型、特性和复杂程度,如认为不适用,生产企业应做说明。

产品的性能评估应该符合产品在预期使用条件下性能声明。

申请者在开始做产品的性能评估时,应考虑与被评估的产品相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科学文献中的各种建议。

建议生产企业参照本指导原则的总体要求,根据产品的特点确立具体适用的性能评估方案及报告内容。

同时,由于体外诊断试剂涉及范围广泛,品种也比较繁杂,本指导原则亦将随着对体外诊断试剂认识的加深而及时更新。

二、基本原则负责性能评估的人员应熟悉国家的相关法规,并具备与被评估产品相关的技术知识与操作能力。

三、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一)性能评估方案生产企业在进行性能评估前,应制定性能评估方案。

性能评估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性能评估的研究题目、相关理论背景、研究目的。

(2)预期用途: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描述一致。

(3)时间和地点:应说明进行性能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4)应说明被评估产品的结构、组成,原材料的来源及其质量标准。

如果是与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还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述的适用机型上进行验证,每系列的仪器选取至少3台(含3台)。

(5)检测原理:应对检测方法与原理做基本描述。

(6)样本:应说明样本的数量(临床常见病例总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00例。

对于定性产品,阳性样本数量不应低于总样本量的50%;对于定量产品,高、中、低值样本数量应各占总样本量的1/3。

对于特殊的临床病例应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样本数量,并对所选择的样本作特殊说明)、样本的类型(如全血、血清、血浆、尿、脑脊液等)、样本的来源人群(如老年人、新生儿等)、样本的采集、保存、运输及处理方法(是否添加抗凝剂等)、样本的选择与排除标准、异常样本(如有)对测量值可能产生的偏差等内容。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首先,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

评估的目标是对试剂的特性、性能进行客观、全面的评判,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评估的过程应包括试剂的理化特性、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稳定性等方面的研究,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质量控制的要求。

其次,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需要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和方法。

评价指标应与试剂的用途和性能有关,包括但不限于灵敏度、特异性、线性范围、检出限、准确度和重复性等。

评价方法应科学可靠,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常用的评价方法包括实验室内部比对、实验室间比对、参照方法比对和临床样本检测等。

第三,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质量控制体系应包括试剂生产的质量控制、试剂使用的质量控制和试剂评估的质量控制。

试剂生产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和检查、生产流程的控制和标准化等。

试剂使用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设备的校准和维护、试剂使用的规范和操作的标准化等。

试剂评估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定期对试剂的性能进行评估和监控,以及对试剂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需要建立有效的结果分析和控制措施。

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控制是评估的重要环节,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和实验室不断改进和提高诊断水平。

分析的方法可以包括对比试剂性能评估结果的历史数据、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参照方法的结果等。

控制措施可以包括修改试剂使用的标准操作程序、调整试剂生产工艺、更换试剂供应商等。

最后,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定期检查和监测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和实验室及时发现和解决试剂的质量问题,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定期检查和监测的内容包括试剂性能的评估结果、试剂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试剂批准和标准的更新等。

综上所述,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和方法,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有效的结果分析和控制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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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是在目前对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认识的基础上制定的,仅对性能评估中需要考虑的常规事项做基本说明。

所述内容是否适用,取决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类型、特性和复杂程度,如认为不适用,生产企业应做说明。

产品的性能评估应该符合产品在预期使用条件下性能声明。

申请者在开始做产品的性能评估时,应考虑与被评估的产品相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科学文献中的各种建议。

建议生产企业参照本指导原则的总体要求,根据产品的特点确立具体适用的性能评估方案及报告内容。

同时,由于体外诊断试剂涉及范围广泛,品种也比较繁杂,本指导原则亦将随着对体外诊断试剂认识的加深而及时更新。

二、基本原则
负责性能评估的人员应熟悉国家的相关法规,并具备与被评估产品相关的技术知识与操作能力。

三、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
(一)性能评估方案
生产企业在进行性能评估前,应制定性能评估方案。

性能评估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性能评估的研究题目、相关理论背景、研究目的。

(2)预期用途: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描述一致。

(3)时间和地点:应说明进行性能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4)应说明被评估产品的结构、组成,原材料的来源及其质量标准。

如果是与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还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述的适用机型上进行验证,每系列的仪器选取至少3台(含3台)。

(5)检测原理:应对检测方法与原理做基本描述。

(6)样本:应说明样本的数量(临床常见病例总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00例。

对于定性产品,阳性样本数量不应低于总样本量的50%;对于定量产品,高、中、低值样本
数量应各占总样本量的1/3。

对于特殊的临床病例应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样本数
量,并对所选择的样本作特殊说明)、样本的类型(如全血、血清、血浆、尿、脑
脊液等)、样本的来源人群(如老年人、新生儿等)、样本的采集、保存、运输及处理方法(是否添加抗凝剂等)、样本的选择与排除标准、异常样本(如有)对测量值可能产生的偏差等内容。

(7)比对试验:性能评估过程中应设立对照体外诊断试剂,并进行比对试验。

对照体外诊断试剂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可合法销售的产品,必要时应提交对照体外诊断试剂的说明书。

建议考虑如下问题: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建议选择市场上公认的产品做比对试验;无同类产品上市的,与参考方法做比对试验;
既无同类产品,也无参考方法的,应有相应的替代方案。

(8)性能声明:申请人应对需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做出声明,如准确性、精密度/可重复性、线性/可报告范围、灵敏度、最低检测限、特异性/抗干扰能力(应考
虑如乳糜、黄疸、溶血、维生素C、类风湿因子、嗜异性抗体以及其它可能对产品使用产生干扰的因素)等。

(9)评估过程中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的确定。

(10)评估方法和统计方法的描述。

(11)校准方法(程序),校准品的溯源性。

(12)相应的质控品和质控方法。

(13)稳定性:包括在特定条件下的效期稳定性和开瓶稳定性。

(14)预期值/参考范围:首先应考虑人口、地域等因素的影响,总样本数量不少于300例,建议根据产品特性考虑性别、年龄等因素酌情增减样本数量。

并说明在产品设计时已预先确定的预期值/参考范围、确定预期值/参考范围的方法、结果的计算、统计方法。

(15)检测的局限性。

(16)试验记录的格式要求。

(17)实验数据的处理与存档要求
(18)重复检测的标准和数据排除的标准。

(19)自测用体外诊断试剂,应包括无医学背景人员的参与,并应确保这些人员不会得到除产品使用说明书之外的其它信息。

(二)性能评估报告
申请人在完成性能评估后,应根据数据资料完成性能评估报告。

性能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研究题目。

(2)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性能评估负责人姓名。

如生产企业委托其它机构进行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时,应有被委托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性
能评估负责人姓名。

(3)评估时间、地点。

(4)实施评估人员姓名、专业、职称。

被评估产品的结构、组成、预期用途。

(5)被评估产品中不包括的但在评估过程中需使用的其它产品,如校准品、质控品、仪器的说明。

(6)检测原理的说明,列出原理模式图(如有)。

(7)进行性能评估的所有样本的选择和排除情况说明。

(8)异常样本(如有)对测量值可能产生偏差的测定结果。

(9)对数据的统计方法和排除数据的标准。

(10)报告比对试验的结果及对结果的解释。

(11)被评估产品的分析性能结论:①准确性②精密度/可重复性③线性/可报告范围④灵敏度⑤最低检测限⑥特异性/抗干扰能力:应报告可能对试验产生干扰的物质,及其浓度范围。

(12)溯源性:应报告溯源方法(程序)、溯源的标准物质(如有)、赋值过程。

(13)稳定性结果:包括在特定条件下效期稳定性和开瓶稳定性的试验结果,并依此说明产品的贮存条件、稳定期限、失效期。

(14)预期值/参考范围。

说明所采用样本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等),说明所评估(文献有记载)的适合我国人群的正常预期值/参考值范围。

(15)检测局限性。

(16)应对未预期到的所发生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尽可能清楚地交代其起因,并给出相应的纠正措施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有所体现。

(17)对自测类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包括无医学背景者的试用意见,包括对说明书的理解,以及按说明书所示内容自测者能否独立完成测试的信息。

四、记录
生产企业和/或被委托者应按方案要求,对性能评估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做记录,并不得涂改。

如有更改,只能进行删改,并由负责具体试验的人员签字。

实施者和/或被委托者应妥善保存性能评估研究中的所有数据和原始记录。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出具这些数据和原始记录。

数据与原始记录应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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