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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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使用权给乙方进行开发和使用。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和依据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出让土地基本情况本合同涉及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_。

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合法、完整的权属,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出让方式及期限1. 甲方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元。

五、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要求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土地开发活动的合法性和环保性。

3.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土地资源,防止土地污染和破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甲方应保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土地;(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乙方应合理使用土地,确保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文4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文4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文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甲方(出让方):________ 土地资源局乙方(承受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使用权事宜,经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用地项目的基本情况1、地块名称:_______2、地块位置:________3、地块面积:______平方米4、土地用途:_______5、出让面积:______平方米6、出让年限:______年7、土地位置:_______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第二条土地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土地出让总价款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2、出让价款的缴纳方式:(1)首期支付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土地出让金,其余部分自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出让金支付方式:_______第三条工程建设条件1、乙方应根据规划管理单位制定的______方案,依法取得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划管理单位制定的方案进行建设。

2、乙方应留出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用于停车、人员出入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条土地出让手续1、甲方应依法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并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乙方出具土地出让证书。

2、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限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将土地使用权证书送交给甲方备案。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行使1、乙方应按照土地用途规划要求,严格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或转让土地。

2、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3、乙方应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环保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1、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如变更土地用途、私自出租、挪用土地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出让价款。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出让试行办法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出让试行办法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出让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7.03.13•【字号】沪房地资[1997]第178号、沪财城[1997]11号•【施行日期】199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出让试行办法(沪房地资[1997]第178号、沪财城[1997]11号1997年3月13日)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增强政府对土地供给的宏观调控力度,盘活土地存量,规范供地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收购,是指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依法征用土地、置换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储备,是指市政府对收购、收回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并予以储存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出让,是指市政府依法将储存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未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国有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应当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第四条(基本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存、出让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资金来源)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费和土地前期开发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市财政局多渠道筹措,并由市财政局管理、监督,开列专户,单独核算,独立结报。

第六条(主管部门)市房地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存、出让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收购、收回范围)(一)可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1)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2)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3)土地使用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5)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6)土地使用者违反出让合同规定,依法解除出让合同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1. 位置:详细描述出让土地的具体位置,包括地址、四至界限等。

2. 面积:明确出让土地的总面积,按照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3. 土地用途:明确出让土地的使用目的,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

1. 出让期限: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一般为几十年或几十年。

2. 出让金: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限。

3. 土地交付:明确土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条件。

4. 土地使用规定:明确乙方在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利与义务1. 乙方的权利:包括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权等。

2. 乙方的义务: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按规定使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等。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租限制1. 转让限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如需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出租限制:乙方在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间,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出租,但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1. 土地使用权届满时,乙方应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移交给甲方。

2. 若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可在土地使用权届满前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继续使用该土地。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或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代表)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或个人)鉴于甲方系国有土地合法所有者,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有意受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出让地块概况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条款一、出让方式甲方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将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四、土地使用权的续期、转让与抵押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乙方如需续期,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抵押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章土地规划与建设要求一、土地规划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土地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

二、建设要求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情况,确保土地利用符合规划要求。

4.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乙方顺利建设运营。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如确需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代表)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或个人)鉴于甲方系国有土地合法所有者,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有意受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益、责任与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合同依据及原则本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

第二章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一、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出让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四至范围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地块面积及用途出让地块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

三、地面现状出让地块地面现状为____________________(如:空地、建筑用地等)。

第三章出让条件及要求一、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二、出让期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土地出让金及支付方式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______。

四、土地开发条件及时限要求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要求和规划指标进行土地开发,并确保在______年内完成开发任务。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甲方应确保出让地块的权属清晰,无争议。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篇2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5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1.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等。

4. 土地条件:地面现状为__________(如土地平整、未开发等)。

1. 出让方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2. 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 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出让价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余款在______个月内付清。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1.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和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建设和规划手续。

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开发建设和利用任务。

1.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

如需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土地使用权期满处理1. 土地使用权期满时,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甲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按照约定处理。

2. 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应在期满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协商土地出让条件及出让年限。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908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官方版)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沪房地()出让合同第_____号出让方:上海市_____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________府土用()________号文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规定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矿产、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让给乙方土地位于上海市地块,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出让方):[甲方名称]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地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让地块概况1. 位置:本宗地位于[地块位置]。

2. 面积:总用地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具体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3. 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用途](详细用途请参照土地使用规划)。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及年限1. 出让方式:本协议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2. 出让年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XX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出让金总额:人民币[金额]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四、土地使用权的行使与限制1. 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 乙方需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 乙方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如需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 土地使用权期满,乙方如需续期,应在期满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甲方应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符合规划条件的用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依法使用土地,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乙方应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反规划要求建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

上海土地出让合同第四十条解读 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 问题解答

上海土地出让合同第四十条解读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问题解答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土地出让合同第四十条规定了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这是为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

在实际操作中,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公司治理、股权变动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根据《上海市土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人的股权结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受让人必须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多个层面来确认其真实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以确保土地用途符合规定,并且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受让人的股权结构穿透层数为3层。

也就是说,受让人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的控股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的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必须向上穿透至实际掌控人。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避免资本链条过长、透明度不足的问题。

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还与土地用途相关。

对于一些重要的土地用途,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要求受让人的股权结构必须清晰透明,穿透层数较多。

而对于一些非敏感性用地,穿透层数相对较少。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土地流失和非法占用。

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也需要注意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审查。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监管部门将对受让人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者控制人不明确的情况,将会取消土地使用权,并追究相关责任。

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股权结构信息,确保合法合规。

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受让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股权结构清晰透明,真实可查。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000字】第二篇示例:上海土地出让合同第四十条规定了受让人的股权结构需要穿透几层,这一规定对上海地区的土地出让和土地利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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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方上海市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府土用(200 ) 号文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规定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地下矿产、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让给乙方土地位于上海市地块,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

其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为,出让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中的境外投资者,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应每年向缴纳每平方米土地面积壹元人民币的土地使用金。

第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5天内,即二○○ 年月日前,乙方应当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元),该定金是出让金的一部分。

[如该地块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事先缴纳过保证金的,该款相应改为: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人民币元。

其中,乙方原支付的投标(或拍卖、挂牌)保证金元相应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定金,定金余额人民币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即二○○ 年月日前,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付清。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内,即二○○ 年月日前,乙方须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付清出让金余额人民币元。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出让金(含定金,下同)。

乙方要求延期缴纳出让金的,应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日前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同意延期支付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起,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滞纳金;未提出延期申请、提出延期申请未取得同意的、无特殊原因未按时付清等,应当按日支付延迟支付出让金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已缴纳的出让金。

1、在本合同规定付款截止之日前,未按期或者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且未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
2、提出延期申请但未取得同意,延迟支付超过90天的;
3、经同意延期支付出让金后,仍未能按期或者全额支付的。

第六条除上述土地出让金外,乙方还应当向支付动迁补偿安置等其他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

付款方式为:
(1)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额;
(2)分期付清上述费用:
第一期: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支付;
第二期: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支付;
第期:人民币元,于年月日前支付;
第七条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的土地条件为以下第项的约定:
1、现状土地条件;
2、完成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除及动迁,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达到: ;
3、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达到:,但地上物尚未完全拆除,地上物状况为:。

第八条乙方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总价后,应当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第九条在土地出让年限内,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本合同所附《上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乙方要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除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还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并办理房地产登记。

第十条上海市人民政府保留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设计权及调整权。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该地块按《土地使用条件》建造的建筑物改建、翻建、重建或土地使用权到期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建设。

超出《土地使用条件》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仍未开发建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土地使用条件》3.2项的约定,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后,可以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甲方有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出让地块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

首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设工程时,出让地块房屋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作量应达到《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条件。

乙方在未达到上款规定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受让人名称和受让人的投资比例。

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时,本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三条乙方在不改变受让人投资比例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开发建设本地块项目公司的,应当与甲方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受让人名称。

并可以该公司的名义办理领、换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手续。

如招标、挂牌、拍卖出让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甲方对乙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报批。

对提前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可根据该地块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等获得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

甲方同意续期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偿用地手续,并与甲方重
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

乙方未提出续期申请或申请未获同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或具有相应权限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还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上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处理:
(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页,以中文书写。

合同文本以中文和其他文字书写的,以中文为准。

本合同的金额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壹份提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二0 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正式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可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上海市乙方: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法定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上海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
现对位于上海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条件(下称《土地使用条件》)作如下规定:一、土地使用条件
乙方在出让地块范围的开发、利用等行为,应符合以下条件。

1.1 土地用途:
1.2 土地使用年限: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3 建筑容积率:不大于万平方米/公顷( 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

1.4 绿地率:不少于总面积的,且公共集中绿地面积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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