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精品文档】
安健环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

LXW 201031100-2015拉西瓦发电分公司企业标准LXW 201031100—2015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安健环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标准2015—8—13发布 2015—8—13实施拉西瓦发电分公司发布目次目次 (2)前言 (3)安健环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目的 (4)2 范围 (4)3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4)3.1 引用文件 (4)3.2 应用文件 (4)4 定义与术语 (4)5 职责 (4)5.1 总经理 (4)5.2 安全生产部主任 (5)5.3 综合部主任 (5)6 管理活动内容和方法 (5)6.1 安健环管理机构设置 (5)6.2 人员任命与资质 (5)6.3 培训与回顾 (6)6.4 记录保存 (6)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安健环管理人员配置管理流程图 (8)附录 B (9)附录 C (1)前言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LXW 200010100《拉西瓦发电分公司标准编写基本规则》、。
本标准由拉西瓦发电分公司标准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拉西瓦发电分公司综合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拉西瓦发电分公司综合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永红。
本标准审核人:余立平。
本标准批准人:于文革。
本标准2015年8月修订发布。
1目的为分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包括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的配置。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健环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置与任命的管理程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
3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3.1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9届第70号)第十九、二十、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11届第6号)第十七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第七、九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章、《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卫生部 GBz1-2010)8.1.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5.2.13.2应用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手册(发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指南(发电部分)》《分公司安健环代表管理标准》4定义与术语安健环代表:是由员工选举产生的,代表所管辖区域内员工的安健环利益的人员。
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

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一、引言。
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角色,负责监督和管理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预防和应对事故风险。
为了确保安全员的工作效果和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和执行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二、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的重要性。
1. 保障工作场所安全。
安全员的存在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
2. 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可以提高企业应对事故的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减少事故损失。
3. 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员在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和管理能力可以带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三、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的内容。
1. 资质要求。
安全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 配备比例。
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和特点,合理确定安全员的配备比例,确保安全员能够有效覆盖工作场所的各个区域和岗位。
3. 工作职责。
安全员应明确其工作职责,包括日常巡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安全员能够全面履行其职责。
4. 岗位要求。
不同工作场所对安全员的岗位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员的具体岗位要求,确保安全员能够胜任其工作。
5. 培训要求。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确保安全员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四、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的执行。
1. 制定配备方案。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员配备方案,明确配备比例、资质要求、工作职责等内容。
2. 严格执行标准。
企业应严格按照配备标准规范执行,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安全员的配备数量,确保安全员的有效覆盖。
3. 定期评估。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确保安全员的工作效果。
五、结语。
安全员配备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安全员的配备和工作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是指企业、组织或单位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建立和实施的机构组织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一、机构组织管理制度
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
2. 安全管理机构下设必要的分支机构或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3. 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4. 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5. 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根据企业、组织或单位的规模和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2. 建立安全职责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职责明确、依法行使。
3. 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4. 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任职制度,实行岗位聘任、任期管理等措施。
5. 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三、配备管理制度
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
2. 安全设施和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
3. 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程序。
4. 进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5. 对配备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备案管理,建立资料档案和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和整理。
以上是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要根据企业、组织或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安全员配置标准

企业安全员配置标准企业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关键角色,其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员的配置达到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企业安全员配置标准:1. 岗位要求。
企业安全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人员数量。
企业安全员的配置数量应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安全员数量不应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5%。
3. 岗位设置。
企业安全员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安全管理需求,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合理设置安全员岗位,确保安全员能够有效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 岗位职责。
企业安全员应当承担以下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企业应急响应能力;负责向企业领导层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5. 岗位配备。
企业安全员的配备应符合相关要求,包括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条件,确保安全员能够顺利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6. 岗位培训。
企业安全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7. 岗位评价。
企业安全员的工作绩效应当定期进行评价,对安全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激励安全员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安全员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各企业应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进行配置,并不断加强安全员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精品文档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精品文档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汇总表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汇总表Having a full-time safety manager on staff is crucial for ensuring the well-being of employees and minimizing the risk of workplace accidents. 有专职安全经理对于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和减少工作场所事故的风险至关重要。
One of the key requirements for a dedicated safety manager is having a thorough understanding of relevant safety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这需要专职安全经理对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有深入的了解。
Additionally, the safety manager should have the ability to develop and implement safety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that are tailored to the specific needs of the organization. 此外,安全经理应具备制定和实施与组织具体需求相适应的安全政策和程序的能力。
To effectively carry out these responsibilities, the safety manager should also possess strong communication and leadership skills. 要有效履行这些职责,安全经理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和领导能力。
Furthermore, it is important for the safety manager to have the knowledge and expertise to conduct workplace safety inspections and audits, as well as to analyze and address any safety issues that may arise. 此外,安全经理还应具备进行工作场所安全检查和审计的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分析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配备
施工现场安全员的配备
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配备专职的施工现场安全员。
安全员的职责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首先,施工现场安全员需要进行全面的巡查,确保施工区域内没有存在的隐患。
他们应该检查设备、机械和工具的状态,确保它们都能正常使用。
如果发现有任何不安全的情况,他们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警示。
安全员还需要负责组织并进行安全培训。
他们应该向工人解释相关的安全规定,并告诉他们应该如何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以及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
在施工期间,安全员也需要定期进行安全会议,与工人一起讨论安全问题,分享经验和教训。
此外,施工现场安全员还需要制定并执行安全计划。
他们应该评估施工现场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来减少这些风险。
安全员应该确保工人遵守安全规定,并监督他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最后,安全员还应该及时报告任何事故或不安全事件。
他们应该记录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结果,并寻求改进安全措施的建议。
通过配备专职的施工现场安全员,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现场的
安全。
他们的存在和工作将为施工队伍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安全员的配备标准
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安全员在企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工作场所的安全,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因此,安全员的配备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就安全员的配备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安全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接受过安全管理相关的培训,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只有具备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安全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其次,安全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他们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同时,安全员还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因此,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是安全员不可或缺的素质。
另外,安全员还需要具备责任心和执行力。
他们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监督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同时,安全员还需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起全面的责任,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最后,安全员还需要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
在工作中,安全员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情况和压力,需要能够冷静应对,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因此,应急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是安全员必备的素质。
综上所述,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和执行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等方面。
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安全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企业在招聘和培训安全员时,应当重视这些配备标准,从而提高安全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安全员的配备标准,为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驾护航。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企业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企业安全员的配备标准至关重要,合理的配备标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首先,企业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他们需要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掌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技能,具备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
此外,企业安全员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包括消防知识、安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知识等。
其次,企业安全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他们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能够主动关注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企业安全员需要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做到有责任、有担当。
再次,企业安全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他们需要与企业各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传达安全管理政策和要求,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
在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协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最后,企业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和危机管理能力。
他们需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熟悉各类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综上所述,企业安全员的配备标准应包括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责任心和执行力、沟通和协调能力、应急处置和危机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合理配备标准的企业安全员,才能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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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遵守的规定:
住建部曾于2008年5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问题进行了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六、《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修订)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第十三条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严于本条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