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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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

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

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全球能源紧缺问题的加剧,可再生能源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重点发展研究的能源产业。

其中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我国的发展及应用已逐渐得到加强,其在新能源领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管理合理、设备运行稳定则是保证风电场能够持续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为了保证风电场设备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风电场的设备管理体系,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拥有的所有风电场设备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制度3.1 设备台账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设备台账。

2.设备台账中必须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使用年限、所属风电场位置、保修到期日等内容。

3.设备台账必须做到实时更新,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防止设备故障对风电场产生严重影响。

2.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洗、保养,防止因为设备长期使用而导致损坏或失效。

3.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设备维修保养的档案,记录设备维修保养的时间、方式、内容等信息,对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保密工作。

3.3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做好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档案,记录管理情况,以便管理人员进行快速查阅。

2.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备品备件的存放进行管理控制,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备品备件的安全和完好。

3.4 设备安全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管理,保证操作过程中不发生设备事故或人员安全事故。

2.管理人员必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进行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采取应急措施。

3.5 设备运行状态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状态异常,进行检修并解决问题。

2.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设备运行状态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态情况,加强设备运行情况监控,对设备运行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2024年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制度

2024年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制度

2024年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设备的专责管理,确保风电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风电场设备,包括风电场运行的所有阶段和环节。

第二章设备专责管理第三条: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是指对风电场设备进行专门管理和运维,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和正常使用。

第四条: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分为日常维护、故障处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三章日常维护第五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每天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每周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每月对设备进行大型检修,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理。

第四章故障处理第八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建立健全设备故障报修系统,及时记录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故障得到及时解决。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一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建立风电场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安装信息、运行信息等。

第十二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定期更新风电场设备档案,及时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应建立设备信息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于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未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在处理设备故障时不当处理或未及时处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风电场设备专责人员在信息管理上有不妥之处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审查和监督第十七条: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工作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风电场设备专责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范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范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风电场设备的责任制管理,提高风电场设备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风电场的运营运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风电场设备的责任制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具体分为设备管理责任制、维护养护责任制、故障事故处理责任制等。

第五条风电场应制定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

第六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执行应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对责任人进行激励和约束。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制第七条风电场设备管理责任制是指风电场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的管理和运维工作承担责任。

第八条风电场设备管理责任制应包括设备购置、使用、保养和报废等环节。

第九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购置工作,包括设备选型、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确保设备的品质和价格具备可行性。

第十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使用工作,监督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安全和设备的稳定性。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保养工作,制定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报废工作,确定设备报废标准和程序,做好设备报废登记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维护养护责任制第十三条风电场维护养护责任制是指风电场设备养护人员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风电场维护养护责任制应包括设备巡检、故障排除和设备保养等环节。

第十五条设备养护人员应按照设备养护计划进行巡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设备养护人员应熟悉设备的运行原理和常见故障,有能力进行故障排除。

第十七条设备养护人员应按照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设备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第四章故障事故处理责任制第十八条风电场故障事故处理责任制是指风电场运营人员对设备故障和事故进行处理和维修的责任。

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_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_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_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_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篇11. 风机的所有检修工作都必须办理《风机检修工作票》。

2. 高压设备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以及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必须办理《电气检修第一种工作票》。

3.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及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必须办理《电气检修第二种工作票》。

4. 在输电线路上工作,应办理《电气线路工作票》。

5. 工作票均应编号,其格式为:年份�D�D月份-�DXXX ,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6.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

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字迹应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7. 如一页内没有填写完的项目或措施内容,可在第一页下面留一行,填写“下接XXX号票”。

8. 工作票一式两份,其中的一份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

另一份由运行值班员“收执”、“移交”,运行值班员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录在工作票记录簿内。

9.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值班员。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班员。

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

10.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11. 运行值班员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已执行的工作票待工作结束将工作票收回后在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作废的工作票在工作票右下角加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的原因。

12. 设备维护部将“已执行”和“作废”的工作票统一编号,按月整理、检查,提出检查结果,不得遗失,保存一年后方可注销。

13. 运行值每天检查当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部每月应抽查执行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4. 每月末由安生部检查汇总,在右上角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计算出合格率进行考核。

最新风电场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风电场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风电场管理制度汇编为了有效地提高风电场的生产效率,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带来了风电场管理制度汇编,一起来看看吧。

风电场管理制度汇编篇一第一章职责第一条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安全组织及目标(一) 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

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 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

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一) 安全领导小组任务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 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 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三) 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_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办法(2)

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_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办法(2)

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_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办法(2)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_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办法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设备检修管理办法,保证电力设备的可利用率、安全性和经济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结合风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学习和运用当代先进的检修管理方法和有效的在线、离线的检测手段,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和成本,求得可靠性、经济性、可调性的优化组合。

第三条生产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风电场的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政策,对年度检修计划的审批和控制;检修单位或部门负责所管设备、建(构)筑物、设施等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风电场。

第二章年度例行维护周期第五条正常情况下,除非设备制造商的特殊要求,风力发电机组的年度例行维护周期是固定的,一般如下:新投运机组:500h(一个月试运行期后)例行维护;已投运机组:5000h(一年)例行维护。

第六条例行维护的组织形式,集中平行式作业和散流水式作业两种形式。

第七条可以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结合技术改造,对计划检修进行调剂。

对主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机组,为确保机组的安全,经过技术鉴定并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其检修间隔可低于上述规定。

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实施。

第八条尽可能利用节假日或机组因气候停机时进行机组消缺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第九条计划检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一)计划检修标准项目1、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1)厂家要求的项目;(2)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3)进行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4)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5)技术监督规定进行的一般性检查工作;(6)更改项目、安措反措、节能措施等;(7)设备消缺。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范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范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风电场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风电场设备的责任制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分工、责任追究、考核评价等。

第五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公司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风电场设备操作人员。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对风电场设备的规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风电场设备操作人员负责风电场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安全运行等工作。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并在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中明确。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障责任落实。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凡违反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等责任追究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因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责任不落实导致的风电场设备事故,将追究其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风电场设备操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责任不落实,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风电场设备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由公司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五条公司将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六条考核评价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维护和检修、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的方法采用定期检查、抽查、考试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责任落实好、工作出色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奖惩。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风电场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制定风电场设备责任制管理办法如下:一、设备责任制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建立设备责任制,明确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提高设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责任明确、权责统一、绩效导向。

二、设备责任制的主体和职责:1.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包括设备的巡检、保养、故障处理等;2. 设备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正常操作和使用,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3. 设备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按照规定的维护计划进行维修和更换设备部件;4. 设备监控人员:负责设备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设备责任制的具体内容:1. 设备管理人员:a. 编制设备管理计划,明确设备管理的目标和任务;b. 指导设备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c. 组织设备的巡检、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d.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e. 提出设备改进方案,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效率。

2. 设备使用人员:a. 遵守设备使用规程,正确操作设备,防止人为失误引起的故障;b. 及时报告设备的异常情况和故障,配合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处理;c.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齐;d. 停用设备时,及时关机、切断电源并做好防护措施。

3. 设备维护人员:a. 按照维护计划进行设备的定期维修和保养;b. 及时更换设备的损坏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c. 提出设备维护改进方案,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寿命。

四、设备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机制:1. 考核指标:设备的运行时间、故障次数、停机时间等;2. 考核方法:定期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3.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进行惩罚或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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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风电场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1.1风电场落实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落实上级公司下达的各项反措要求,无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缺陷。

1.2风电场内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其中一级设备应达到90%以上;年设备缺陷消除率:危急、严重缺陷100%,一般缺陷为80%以上。

1.3风电场应有两个独立的所用电源(包括一主一备或两组互备方式),所内直流电源可靠,电压和容量符合直流运行规程的规定。

二次设备的防寒和降温装置应保证正常可靠运行。

1.4充油充气设备及液压、气动机构渗漏率应不超过1%。

1.5风电场内所有一次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帐,一次设备及保护、控制等二次设备的出厂说明书、交接及正常试验数据、图纸齐全、有效,并与现场实物相符。

1.6防误闭锁装置应齐全有效,并处于良好状态,安装率、投运率和完好率应为100%。

解锁钥匙应按规定进行封存,并按有关上级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2 设备检修、试验周期的管理制度2.1风电场设备检修、试验周期应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规定执行。

2.2检修、试验周期若不能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必须制订由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或存在达不到一级设备条件的缺陷,叫做设备缺陷。

缺陷可分为3大类:⑴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和火灾等事故。

⑵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⑶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3.2 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应立即上报。

危急缺陷要立即进行处理,严重缺陷应视具体情况尽快处理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3.3 运行单位领导应每周检查一次所辖风电场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对本所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消除的缺陷要加强巡视,并督促尽快处理。

3.4 加强缺陷管理,规范缺陷记录簿的填写,严格执行缺陷单和传递制度,缺陷单由运行单位――生产管理部门――检修单位――运行单位,实行缺陷的闭环管理。

危急缺陷立即处理不需后补缺陷单。

3.5风电场运行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其职责为:⑴督促各风电场贯彻执行本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⑵及时掌握设备危急和严重缺陷。

⑶每年对本单位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原因、特点,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下达。

3.6运行和检修单位均应设有专人管理缺陷,其职责为:⑴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⑵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4 设备标志的管理制度4.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

设备标志参照《中电投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及有关规定、标准。

4.2运行中的所有一、二次设备本身、分线箱、操作开关、仪表、按钮、指示灯、熔丝、开关、刀闸、端子排、电缆(包括电缆重要的转角处)等均应有清楚、合格的标志牌。

4.3各间隔的进出线处、母线门型构架安装相位牌,变压器套管应有相位标志,主变风冷、铁芯及夹件接地刀闸等附属设施应有标志。

4.4一次运行设备标志应齐全、正确、清晰、规范,应使用双重名称。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控制屏(柜)前后屏楣均应标明屏的名称。

屏面和屏内设备、控制开关和保护压板等采用统一的专用或打印的标签(大小规格化、布设位置统一化)。

4.5同一风电场电缆牌、端子的样式、距地(底)面高度标准统一,端子护套、端子排一般应为打印标志并统一,电缆穿过墙、楼板前后应有标志牌。

4.6保护屏、远动屏、交直流屏、电度表屏等屏面上重要的操作把手、按钮、压板标志使用专用标志(不允许手写),其标注情况与压板图对应,不使用的压板由维护单位拆除保存。

4.7停运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屏(柜)在前后屏楣贴上“已停运”标志,未投入运行的屏悬挂“未投运”标牌。

风电场闲置的设备应将运行标志拆除。

模拟图板上的主接线图要与实际相符,模拟图板上闲置间隔、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5 变电设备评级管理制度5.1设备评级办法⑴设备评级工作是加强设备管理,掌握和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的一项有效措施。

通过设备评级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鉴定,及时消除缺陷,使设备经常保持在无缺陷状况下运行,以保证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⑵设备评级工作应科学、准确,由运行单位组织进行,评级结果进行汇总后,上报公司运行部门审核确定。

公司将评级结果和三级设备的主要缺陷上级公司的有关部门。

⑶变电设备每季度评级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级,建立评级记录,计算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率指标,并提出设备升级规划。

⑷变电设备按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之比值称为“设备完好率”,一级设备与全部设备比值为“一级设备率”(以百分数表示)。

一级设备率=(一级设备单元数/设备单元总数)×100%设备完好率=[(设备单元总数-三级设备单元数)/设备单元总数] ×100%⑸设备评级要综合衡量,以单元内各设备总的技术状况为准,如一个单元内的主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级者,应评为二级,同时有二、三级者,应评为三级。

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自动化设备评级还应结合其专业管理规定进行。

5.2设备评级的单元划分:⑴主变压器(包括附属设备)每台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变压器、刀闸、中性点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⑵主变压器一次间隔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⑶主变压器二次间隔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⑷所用变压器为一个单元,包括变压器、开关、刀闸、熔断器、避雷器、连接设备、电缆及所用盘等;⑸无功补偿设备(电容器、并联电抗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等)每台(组)及其连接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其附属设备如开关、刀闸、熔丝、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电压(电流)互感器及构架等;⑹每条(段)母线作为一个单元,包括母线、刀闸、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及构架等;⑺每条线路作为一个单元,包括开关、电流(压)互感器、刀闸、避雷器、连接设备、绝缘子等;⑻每台消弧线圈(包括刀闸及示警装置)为一个单元;⑼防误装置为一个单元,包括模拟图板、系统主机、锁具、电脑钥匙等;⑽风电场防雷接地作为一个单元,包括风电场内避雷针和接地网等;⑾所内土建设施作为一个单元,包括消防、照明设备等;⑿直流电源作为一个单元,包括蓄电池、直流配电盘等;⒀每套通讯设备作为一个单元;⒁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评级以每一被保护设备(如线路、母线、变压器等)所配备的装置为一个单元;⒂远动装置以每个风电场所设备为一个单元;5.3 设备评级标准设备的评级标准见附录c《风电场设备评级标准》。

6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制度6.1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制定风电场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6.2要按照有关的技术规程、标准要求,定期对一、二次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和轮换。

【第2篇】华能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

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

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

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

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

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长、风电场场长、公司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长和风电场场长,值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

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

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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