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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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达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在现场或救护车上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急救措施。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及时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急救。

2. 专业性: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急救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协作性: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急救工作合力。

4. 规范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性。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3. 组建院前急救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等,负责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4. 设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负责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流程1. 急救电话受理:调度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了解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并迅速调派急救资源。

2. 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3. 转运: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正确的方式和体位,安全转运患者至医院。

4. 交接:将患者送至医院后,与接诊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档:急救人员将急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归档,以便分析和改进急救工作。

四、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急救措施的实施和病情观察。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急救措施的实施,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

3. 司机:负责救护车的驾驶和维护,确保救护车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和医院。

4. 担架工:负责患者的搬运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定期组织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急救能力。

3. 对急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急救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医护人员、乡医必须严
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服从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各卫生室实行排班制,于每周六中午下班前将下周排班本交医院
一体化办公室,由一体化办公室汇总后交120调度中心,卫生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班、换班、替班、空班,特殊情况由一体化办公室更改后,并由一体化办公室交120调度中心。

120值班交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卫生室实行听班制,值班人员接到120调度中心通知出诊后,应
及时通知本室其他人员值(听)班,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填写出诊记录,并及时返回卫生室值班。

四、各种抢救器材、药品准备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
用完随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抢救药械不外借,以保证急救需要。

五、担任院前急救出诊工作的医护人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取得院
前急救培训合格证,实习、试用期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或出行。

六、对伤病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救治,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向
病员家人讲明病情,及时转运。

任何医院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120”急救车转运来的伤病员。

七、乡医每出诊一次合格加量化分1分,出诊不及时扣量化分1分,
不出诊的扣5分,根据情节并由医院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不履行岗位职责如换班、替班扣1分,因空班出现问题的交由医院严肃处理,迟交排班的扣负责人1分,不服从调度中心指挥的交由医院作出相应处置。

不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引起重大问题的交由医院处理。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引言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还未到达医疗机构之前,通过急救人员的紧急救治,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救治,从而提高生存率和减少因延误而造成的长期伤害。

为了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工作机制、急救培训体系、急救设备配置等方面对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2. 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人员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力量,对其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十分重要。

应该对急救人员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其不同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1)素质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且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能力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具备临床经验和判断力,并具备一定的心理应对能力等。

(3)分工明确:对急救人员根据其技术层次和专业背景进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急救人员,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急救工作机制院前急救工作机制是指在院前急救过程中,不同环节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进行。

急救工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动机制:急救人员与急救中心、就医医疗机构、公安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共享。

(2)调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急救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安排急救车辆的派遣和急救任务的优先级,保障急救工作的及时开展。

(3)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提高急救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急救流程和相关操作步骤,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4. 急救培训体系急救培训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提升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其急救意识和职业素养来提高院前急救的效果。

急救培训体系应包括以下部分:(1)基础培训:对急救人员进行基础急救知识培训,包括心肺复苏、创伤处理、中毒救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进阶培训:对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急救人员进行深化培训,包括急救危重病例的救治、急诊治疗措施的应用等。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修订。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本院急诊室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急诊室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值班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认真做好院内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船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指导现场自救、互救。

六、到达现场后,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七、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窠及抢救记录。

八、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甑、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九、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院前急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院前急救安全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院前急救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接诊、出诊、转运、救治、交接等环节。

二、组织与职责1. 成立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急诊科、救护车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救护车管理(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救护车司机应熟悉本地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3)救护车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确保完好、充足。

2. 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2)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3)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3. 接诊与出诊(1)接诊时,医护人员应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出诊时,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

(3)出诊途中,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4. 转运与救治(1)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患者平稳,防止发生意外。

(2)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3)患者病情稳定后,及时与接收医院联系,确保患者得到妥善救治。

5. 交接与记录(1)交接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救治过程和药品使用情况。

(2)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便于后续救治。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四、奖惩与监督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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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

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

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

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

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

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

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

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

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

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

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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