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县2014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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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碳汇交易合同7篇

林业碳汇交易合同7篇

林业碳汇交易合同7篇篇1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通过购买林业碳汇以履行其在碳减排领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愿意出售其林业碳汇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林业碳汇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交易标的1.1 本合同交易标的是乙方所拥有的林业碳汇。

乙方应保证其拥有合法、有效的林业碳汇资源,并符合国家有关林业碳汇交易的相关规定。

二、交易数量及价格2.1 交易数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林业碳汇交易数量为______吨。

2.2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林业碳汇交易的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吨,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三、交易方式3.1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______(如: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等)的方式进行本次林业碳汇交易。

3.2 乙方应提供与林业碳汇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林权证、碳汇计量报告等。

3.3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四、履约期限和方式4.1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林业碳汇交易的履约期限为______年。

4.2 乙方应确保在履约期限内,林业碳汇资源不被非法砍伐、侵占或用于其他用途。

4.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交易款项;(2)在履约期限内享有林业碳汇的购买权益;(3)监督乙方的履约情况。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售林业碳汇;(2)确保出售的林业碳汇合法、有效;(3)在履约期限内履行保护、管理林业碳汇资源的义务;(4)接受甲方的监督。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4年度省级复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4年度省级复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4年度省级复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5.08.31•【字号】陕林天发〔2015〕198号•【施行日期】201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4年度省级复查情况的通报各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楼观台实验林场: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天保工程建设成效,为国家级核查验收和“四到省”考核工作提供依据,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2014年度天保工程二期建设情况省级复查工作的安排意见》,2015年4月—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天保工程2014年度省级复查工作,现将复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公益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1、人工造林(1)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全省2014年人工造林计划面积200000亩,上报面积200000亩。

2014年度复查面积58103亩,占年度计划的29.1%。

核实面积58103亩,面积核实率100%,核实合格率98.9%。

其中: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汉中市均为100%,延安市98.6%,安康市98.1%,渭南市97.6%,商洛市97.5%。

(2)2011年人工造林保存情况2011年复查面积269500亩,上报面积269500亩,核实面积269088.3亩,合格面积260596.9亩,核实合格率96.8%。

其中: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安康市、延安市、韩城市、省直单位上报面积核实率为100%,商洛市上报面积核实率为99.8%、西安市为99.7%,汉中市为98.8%。

(3)2010年人工造林补植面积较大县补植效果2010年人工造林复查面积4954亩。

补植比例较高的小班经过一年的生长和抚育管理,保存合格面积达到4719亩,占上报面积的95.3%。

2、封山育林(1)2014年任务完成情况全省2014年度封山育林计划任务面积427000亩,上报完成面积427000亩。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碳中和林造林工程进展顺利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碳中和林造林工程进展顺利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碳中和林造林工程进展
顺利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4日讯为督促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碳中和林造林工程按照计划落实,4月2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碳汇办与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北京绿化基金会的有关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到项目区检查APEC会议碳中和林造林工程落实情况。

经实地检查,目前APEC会议碳中和林工程涉及的怀柔区的647亩造林面积中,怀柔开发区玫瑰园内100亩平原地区景观造林工程已全部完工,按计划栽植白皮松、侧柏、金叶榆、白蜡、金枝国槐、黄栌等树木共计2070株,并已初步形成森林景观。

位于怀柔区宝山镇超梁子村东山的547亩山区造林工程,现已完成工程整地及输水管道铺设工作。

截至4月22日,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侧柏、油松及银中杨栽植近30000株,完成了工程总任务的2/3以上,预计全部造林工程可于6月底前竣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呠哦呡少林寺武术学校。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公〔2014〕26号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公〔2014〕26号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文:---------------------------------------------------------------------------------------------------------------------------------------------------- 关于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索引号:ZH01-02-2014-002230 分类:部门文件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文日期:2014年02月13日文号:珠发改公〔2014〕26号主题词: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报来《关于报送珠海市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市政园林林业函〔2014〕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建设范围和规模。

珠海市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山的大镜山水库北侧、官塘和高新区的鸡山、正坑水库周围山地、唐家龙潭水库北侧山地等,共10203亩。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352万元内。

其中,建安工程费19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0万元,预备费213万元。

建设资金按市财政局意见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三、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关于报送珠海市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市政园林林业函〔2014〕34号)、《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广东省林业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生态文明森林珠海框架协议》、《2014年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印发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12〕79号)、《研究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2〕181号)、《关于建设我市森林碳汇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珠财〔2013〕260号)、《关于出具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项目建设资金的复函》(珠财函〔2013〕1442号)、《关于珠海市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4〕13号)。

林业项目碳汇合同模板

林业项目碳汇合同模板

林业项目碳汇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为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碳汇相关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碳减排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了一片用于森林种植的土地,并将该土地用于碳汇目的的森林种植。

甲方将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的森林经营管理活动,确保森林资源的健康生长和维护。

第二条项目贡献1. 甲方将在指定的土地上进行森林种植,并保证森林的生长质量和数量。

2. 甲方将在碳汇项目达到一定年限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核算其碳汇量,并获得相应的碳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收益。

第三条项目成本甲方将承担森林种植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费、种子采购费、人工费等。

第四条回报分配1. 当项目运营收益达到一定规模后,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回报分配比例。

2. 乙方有权要求参与分红计划,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项目监督1. 甲方有责任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并保证项目的稳定运作。

2. 乙方有权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规运作。

第六条合同终止1. 合同期限届满时,可由甲、乙双方商议续签,也可协商解除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连平县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

连平县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

连平县2014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甲方:连平县林业局乙方:连平县2014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经公开摇珠招标,乙方为第标段中标人。

为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照《连平县2014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采购项目作业设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一、造林方式及面积:连平县2014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面积亩(其中:人工造林亩、套种补植亩、更新造林亩),封山育林亩。

二、造林地点:镇村作业小班。

三、工程造价:元整(¥元)。

分项投资见下表:四、主要造林技术措施1、林地清理林地清理的原则是在满足改造种植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破坏原有的森林植被。

严禁采用全面劈山、炼山、全垦的清理方式,以有利于保护物种,增加土壤有机质。

林地清理采用带状清理的方式清理杂草,对原有的阔叶树和灌丛应尽量保留,穴边周围1平方米范围内清杂除草。

2、整地打穴为了不破坏原生态环境和有利于水土保持,采用人工明穴整地的方法,整地时间宜早不宜迟,行距沿等高线水平方向排列,在行间按株距定植穴,挖穴规格为50×50×40厘米。

挖穴时将表土置于植穴的两旁,将心土放于植穴的下坡处,让土壤有30天左右的风化时间;在栽植前每穴施放复合肥作基肥,清除穴两侧表土的石块、草根,再回松土至植穴近九成满备栽。

3、苗木木荷、枫香、马占相思和山杜英要求选用两年生、苗高50厘米以上、地径0.5厘米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切实保证林地按预期目标发展。

要求苗木具有生产经营许可、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查合格和种源地标签,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

裸根苗造林必须用黄泥浆浆根,切实做好苗木的遮荫保湿工作。

4、造林密度(1)人工造林规格为2.5×3米,密度为每亩89株;(2)套种补植、更新改造规格为4×3米,密度为每亩54株。

5、混交方式和比例可采用随机混交或行间混交方式进行种植,混交株数比例为木荷30%、枫香30%、马占相思20%、山杜英20%。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4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结果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4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结果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4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2.04•【文号】林资发〔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2014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结果的通报林资发〔201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014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

本次核查以林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对2013年度全国营造林实绩以及相关年度营造林成效进行了核查。

全国共抽查153个县级单位,涉及15340个小班和25个播区,抽查面积260万亩。

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一、2013年度全国营造林实绩2013年度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营造林合格率(指上报面积的合格率,下同)76.2%(见附件1),测算合格面积7298万亩(见附件2)。

重点工程营造林合格率79.7%,测算合格面积3045万亩。

2013年度各营造林方式主要情况如下:——人工造林。

合格率81.8%,测算合格面积5515万亩。

——封山育林。

合格率64.2%,测算合格面积1673万亩。

——飞播造林。

合格率46.8%,测算合格面积110万亩。

二、相关年度营造林成效本次核查了2010年度人工造林(更新)的保存状况和2008年度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的成效情况。

经核查,成效率(指上报面积的成效率,下同)81.2%(见附件3),测算全国成效总面积7047万亩(见附件4)。

重点工程营造林成效率82.9%,测算全国成效总面积4139万亩。

全国各营造林方式成效情况如下:——人工造林、更新。

保存率78.4%,测算保存面积484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485万亩,人工更新361万亩。

——封山育林。

XX市国有牛岭水林场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XX市国有牛岭水林场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XX市国有牛岭水林场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XSDHY201405T237委托单位:XX市国有牛岭水林场XX公司河源分公司编制二〇一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5)一、合格报价人资格 (5)二、项目说明 (5)三、采购需求内容 (5)四、商务要求 (6)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7)一、说明 (7)二、谈判文件 (8)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8)四、谈判报价要求 (9)五、谈判保证金 (9)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七、谈判的步骤 (10)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1)九、质疑 (12)十、签订合同 (12)十一、适用法律 (12)十二、本次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12)十三、初步审查表 (13)第四部分市(县、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14)一、地点和面积 (15)二、技术措施和要求 (15)三、施工期限 (15)四、承包方式及金额 (15)五、工程管理 (15)六、工程验收 (16)七、付款方式 (16)八、合同生效 (16)第五部分货物类项目投标/响应文件 (17)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9)1.2评审项目投标/响应资料表 (20)二、资格性文件 (21)2.1 投标/响应函 (21)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3)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6)2.5 关于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27)三、商务部分 (28)3.1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综合概况与计划 (28)3.2商务条款响应表 (30)3.3售后服务方案 (32)四、技术部分 (33)4.1技术条款响应表 (33)4.2技术方案 (34)五、保证金退还说明 (35)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6)七、价格部分 (37)7.1开标/报价一览表 (37)7.2投标明细报价表 (38)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XX公司河源分公司受XX市国有牛岭水林场的委托,对XX市国有牛岭水林场2014年森林碳汇造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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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县2014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同
甲方:AA县林业局
乙方:
AA县2014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经公开摇珠招标,乙方为第标段中标人。

为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照《AA县2014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规划设计采购项目作业设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造林方式及面积:AA县2014年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面积亩(其中:人工造林亩、套种补植亩、更新造林亩),封山育林亩。

二、造林地点:镇村作业小班。

三、工程造价:元整(¥元)。

分项投资见下表:
2014年度森林碳汇工程投资情况表(第标段)单位:元
四、主要造林技术措施
1、林地清理
林地清理的原则是在满足改造种植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破坏原有的森林植被。

严禁采用全面劈山、炼山、全垦的清理方式,以有利于保护物种,增加土壤有机质。

林地清
理采用带状清理的方式清理杂草,对原有的阔叶树和灌丛应尽量保留,穴边周围1平方米范围内清杂除草。

2、整地打穴
为了不破坏原生态环境和有利于水土保持,采用人工明穴整地的方法,整地时间宜早不宜迟,行距沿等高线水平方向排列,在行间按株距定植穴,挖穴规格为50×50×40厘米。

挖穴时将表土置于植穴的两旁,将心土放于植穴的下坡处,让土壤有30天左右的风化时间;在栽植前每穴施放复合肥作基肥,清除穴两侧表土的石块、草根,再回松土至植穴近九成满备栽。

3、苗木
木荷、枫香、马占相思和山杜英要求选用两年生、苗高50厘米以上、地径0.5厘米以上的一级营养袋苗,切实保证林地按预期目标发展。

要求苗木具有生产经营许可、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查合格和种源地标签,禁止使用无证、来源不清、带病虫害的不合格苗上山造林。

裸根苗造林必须用黄泥浆浆根,切实做好苗木的遮荫保湿工作。

4、造林密度
(1)人工造林规格为2.5×3米,密度为每亩89株;
(2)套种补植、更新改造规格为4×3米,密度为每亩54株。

5、混交方式和比例
可采用随机混交或行间混交方式进行种植,混交株数比例为木荷30%、枫香30%、马占相思20%、山杜英20%。

最终形成阔叶混交林分。

6、基肥与回穴土
AA县林地普遍肥力不高且较为缺磷,适当施放含磷基肥对于保障碳汇林造林成效十分重要。

基肥的施放应于栽植前20天左右,结合表土回穴,当回土至半穴时放入基肥与底土充分混匀,让它发酵后再栽植,以防基肥发酵伤根,充分发挥基肥的作用。

基肥选用氮、磷、钾有效含量达35%以上的复合肥,人工造林及套种补植类型每穴施0.25千克。

7、栽植
造林选在早春透雨后的阴雨天进行,四月底栽植完毕。

栽植时根系顺畅,防止窝根,
苗要扶正,适当深栽。

营养袋苗要剥除营养袋并舒展根系方可栽植,回土要细,轻提苗然后压实,回土成馒头状,与山坡成反倾斜,利于保水保土保肥。

种植40天左右,全面检查苗木的成活情况,发现死株、缺株应及时补植,保证造林后的成活质量。

8、抚育措施
种植后当年9-10月份进行秋季抚育,抚育措施主要是松土、除草、培土、补植,每株追施复合肥0.25千克,保证造林当年成活率达95%以上。

第二年和第三年抚育追肥所需的人工费和肥料费用由建设单位另行筹集资金解决。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落实造林范围及施工面积,提供年度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和《作业设计施工图》。

2、负责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督,随时掌握进度。

3、负责造林全部投资,按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好验收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造林备耕及种植任务;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抚育任务。

2、接受甲方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和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同第四条的造林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每个工序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工序。

4、造林所需的种苗、肥料从采购、运输到保管等一切过程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确保种苗、肥料保质足量到位。

5、乙方在造林过程中必须接受和服从甲方人员监督检查,某个工序或肥料、苗木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或整改,由于不按本合同规定施工被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且整改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的,取消乙方在本县境内下一年度的林业工程竞标资格。

6、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他人承包。

如因转包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造林所在地缴交税收,并及时开具工程完税发票。

8、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造林作业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不在雷雨天气作业,不在存在地质次生灾害的地方居住,防止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如造林过程中工人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9、一切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和付款
1、验收办法:每个工序完成后,经监理公司及林业局技术人员确认才可进入下一工序。

造林任务完成后,甲方组织人员按规划造林范围,用地形图勾绘完成面积,不合格的造林面积必须扣除并及时组织返工待后验收。

2、付款方式: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每个工序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及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拨付本工序70%工程款,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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