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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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管理介绍

序号
准入事项
提交材料
备注
3
企业更名、迁址
1.企业相关条件变化情况、或拟开展兼并重组的申请 2.公司章程和兼并重组协议、合资协议 3.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或股东会诀议 4.企业变化涉及项目建设时的申请及相关部门的核准、备案文件 5.企业隶属的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6.企业变化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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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中心审核部职责
*
对车辆企业申请的生产准入项目实施管理,包括管理项目文件、指定项目责任人、拟定审查组成员名单、确认审查结果的充分性和完整性、汇总审查结果并提交技术委员会复核、撰写生产准入审查的上报文件等。
制定生产准入审查的工作文件。
专家库日常管理及审查专家培训工作。
对生产准入审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纪律进行监督。
包括:新建整车企业、新建分公司、子公司;新建专用车企业
2
企业转型升级
1.企业申请文件及准入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理过程中的证明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3.客车和低速货车企业产销量情况
包括:改装类客车企业升级为客车整车企业;低速货车企业升级为商用车企业
附件: 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汽车生产企业)
对生产准入审查项目进行汇总,并上报工信部。
工信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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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职责分工:
中机中心企业生产准入审查程序
*
综合管理部: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接收、登记,发放现场审查通知,上报审查结果以及资料存档等工作;
审核部: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组织对不符合项的整改验收,编写现场审查报告和整改验收报告,起草签报工信部审查结果文件等工作;
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管理与控制介绍

产品准入要求
总结词
产品准入要求是确保车辆生产企业所 生产的汽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以及产业政策的重要保障。
详细描述
对车辆的安全性能、环保性能、节能 性能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求企业 所生产的汽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并取得相应的公告和合格证。
生产一致性管理
总结词
生产一致性管理是确保车辆生产企业 按照申报的技术条件和参数进行实际 生产的重要措施。
VS
市场细分
将市场划分为若干个具有共同特征的子市 场,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营销活动。
产品定价策略
要点一
成本导向定价
根据产品成本和预期利润制定价格,考虑市场需求和竞争 状况。
要点二
竞争导向定价
根据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制定价格,旨在保持竞争优势或 获取市场份额。
品牌形象与推广
品牌形象
品牌推广
塑造独特的品牌形象,包括品牌名称、标志、 口号等,以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
详细描述
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实际生产出的汽车与申报的技术 条件和参数保持一致,防止企业擅自 更改技术参数或降低生产标准。
监督检查与处罚
总结词
监督检查与处罚是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管理的必要手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详细描述
对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 罚,如警告、罚款、撤销资质等。同时,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
车辆生产企业技术研
04
发与创新
技术研发战略
01
自主研发战略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掌握核心技 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 品竞争力。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制度介绍

➢ 申报内容
• 公告参数页 长/宽/高/轴距/轮距/轮胎型号/发动机/车辆照片,同步公安部数据,作为注册上牌的依据
• 备案参数表 涉及发动机/变速器/排放控制件/安全带/灯具/动力电池/电机,作为型式试验判定依据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流程及发布
试验委托 数据备案
试验完成 报告上传 申请列入
Month 5号 10号
Month+1 10号前后
试验开始
报告上传 列入本批次 申请列入 审核
本批公告 发布
谢谢
1985年,开始实施车辆生产目录管理,即《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车辆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汽车目录管理改为公告管理, 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003年,因国家机构改革及新职能划分,公告管理由国家经贸委转到发改委。 2004年,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汽车生产企业在通过投资管理核准后,还需符合准入管理 (即公告管理)要求。同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公告管理被设立为行政许可事项延续至今。 2005年,第三方中介机构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成立,受发改委委托开展公告管理中的技术审查和技术 服务工作。 2008年,工信部成立,公告管理的职能由发改委转到工信部。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 《公告》管理制度介绍
2020年3月
目录
01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目的
02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发展历程
03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申报要求
04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流程及发布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目的
• 公告参数页 长/宽/高/轴距/轮距/轮胎型号/发动机/车辆照片,同步公安部数据,作为注册上牌的依据
• 备案参数表 涉及发动机/变速器/排放控制件/安全带/灯具/动力电池/电机,作为型式试验判定依据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流程及发布
试验委托 数据备案
试验完成 报告上传 申请列入
Month 5号 10号
Month+1 10号前后
试验开始
报告上传 列入本批次 申请列入 审核
本批公告 发布
谢谢
1985年,开始实施车辆生产目录管理,即《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车辆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汽车目录管理改为公告管理, 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003年,因国家机构改革及新职能划分,公告管理由国家经贸委转到发改委。 2004年,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汽车生产企业在通过投资管理核准后,还需符合准入管理 (即公告管理)要求。同年,《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公告管理被设立为行政许可事项延续至今。 2005年,第三方中介机构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成立,受发改委委托开展公告管理中的技术审查和技术 服务工作。 2008年,工信部成立,公告管理的职能由发改委转到工信部。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 《公告》管理制度介绍
2020年3月
目录
01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目的
02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发展历程
03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申报要求
04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流程及发布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即《公告》管理目的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资质准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技术能力,具有良
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且车辆型号认证等工作也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是产品准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型号及型号变更,都
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否则不得上市销售。
在审核过程中,要检查汽
车型号的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排放情况等情况,确保产品符
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质量管理。
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线、生
产设备、零件采购、人员培训、质量检测、出厂检测等工作都要有明确的
规定和管理制度,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分析

工信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允 许企业申报产品
企业委托检 测机构检测
检测机构向中 介机构提交报 告
中机中心进行 产品综合审查, 符合的上报工 信部
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对产品进行运行安全等 方面的监控
工信部审核并公告
企业准入阶段提交文件要求
一、纸质材料,向工信部提交: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 • 新能源汽车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能力、零部件供应体系,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的
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分析
一、行业管理情况介绍 2
企业类别 产品类别/品种
轿车
其他乘用车 其中:1.运动型乘用车;
2.多功能乘用车(含短头乘用车);
载货汽车 其中:1.中重型载货汽车;
2.轻型载货汽车;
客车 其中:1.大中型客车;
2.轻型客车;
专用汽车及挂车
整车类 37号公告 37号公告
改装类 /
坚决鼓励和支持,具体体现: • 降低门槛:未限定资金投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 • 允许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自制、自用底盘 • 在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发布产品《公告》 • 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
、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又分为有 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无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两个阶段)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分别实施 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调整技术阶段的划分。
3.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
10
三、准入管理规则介绍 1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09]44号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所有车型(含商用车资质自用新能源底盘) 17个条款(含4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2个月。
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分析ppt课件

改装类 / 37号公告
132号公 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
45号公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45号公告
3
说明:各类车型的新能源汽车附加进行44号公告规定的准入审查,不改变企业资质
4
项目核准/备案 [根据产业政策、发改委和工信部文件]
核准项目: 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跨类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 备案项目: 现有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异地新建同类 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 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 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
8
二、准入规则基本结构
9
6.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 务能力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符合性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第五章第22条
5.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 证能力
规定“企业生产准入条 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 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 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 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 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要求。”
指导思想---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保护用户和第三方利益,从而保 护新能源汽车事业健康发展,体现在: • 起步期和发展期产品的生产批量 • 示范运行或销售区域 • 售后服务承诺(电池回收等) • 建立档案、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跟踪 • 起步期产品需提交年度示范运行报告等
核心技术掌握要求
《准入规则》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 查要求》中第5条(否决项): • 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 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 应理解、享有所掌握的核心技术的技术原理、结构、功能 和性能要求、控制方法、通讯和数据交换、失效模式和安 全风险以及测试评价方法、主要故障模式的诊断和解决措 施等。 • 此外还应理解、制定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 等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等。 • 对于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至少包括 设计更改权和使用权)。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
理规则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是指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准入管理规定。
根据《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有进行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证书”,按照《办法》的规定,生产的产品需要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此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还应遵守《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在设计、制造、检验、检测、使用等过程中,符合相关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同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质量审核活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此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还应当遵守《新能源汽车物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产品运输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的控制,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解读《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7 0 k 5 0 g。
报或暂停 准入 许可。
客 车 分 为 轻 型 客 车 和 大 中型
管理 规则 》( 以下简 称 《 则 》) 规 是 客车 。轻 型客车 是指 用于 载运 乘客 商用车生产企业许 可条件 及审查 为 了规 范商用 车生产 企业 及产 品 的 及其 随身 行李 的商用 车辆 ,包括 驾 要求 判 别原 则 准入管理 ,维 护商 用车产 品市 场竞 驶 员座 位 在 内座 位 数超 过 9 ,且 座 商用车 生产企业 许可 条件及 审 争 秩序 ,推动 商用车 产业 结构 调整 车 长不 大 于 6 m,车 身结 构 为覆 盖 查要 求共 有3 项 ,分 为否决项 和一 O
撰 文 /吴 憩 棠
白 国家工信部正式成立以来,
目 已陆续制定了 《 新能源汽车
生产 企 业 及 产 品 准 入 管 理 规 则 》 生产企业及产 品准入管理规则 》
划分—— 货车 、客车 。
性保证 能力等提 出具体要 求。 对 已 获 得 准 入 许 可 的 商 用 车
货 车 分 为轻 型 货 车 和 中 重 型
nepeain t H lSO l n et r ;mme ca V hce ̄ tr n e&I o u t> trrt[ sO < Ue t c c o o Le oL rll e il nep s t Prd cs S
解读 《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
I epeain f R lso i n efr o n rrtt so < u f c c mmec l e ieE trre&i rd cs t o e Le oC ri h l nepi aV c s t Po ut> s
审查结 论为不 通过 。
报或暂停 准入 许可。
客 车 分 为 轻 型 客 车 和 大 中型
管理 规则 》( 以下简 称 《 则 》) 规 是 客车 。轻 型客车 是指 用于 载运 乘客 商用车生产企业许 可条件 及审查 为 了规 范商用 车生产 企业 及产 品 的 及其 随身 行李 的商用 车辆 ,包括 驾 要求 判 别原 则 准入管理 ,维 护商 用车产 品市 场竞 驶 员座 位 在 内座 位 数超 过 9 ,且 座 商用车 生产企业 许可 条件及 审 争 秩序 ,推动 商用车 产业 结构 调整 车 长不 大 于 6 m,车 身结 构 为覆 盖 查要 求共 有3 项 ,分 为否决项 和一 O
撰 文 /吴 憩 棠
白 国家工信部正式成立以来,
目 已陆续制定了 《 新能源汽车
生产 企 业 及 产 品 准 入 管 理 规 则 》 生产企业及产 品准入管理规则 》
划分—— 货车 、客车 。
性保证 能力等提 出具体要 求。 对 已 获 得 准 入 许 可 的 商 用 车
货 车 分 为轻 型 货 车 和 中 重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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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
I epeain f R lso i n efr o n rrtt so < u f c c mmec l e ieE trre&i rd cs t o e Le oC ri h l nepi aV c s t Po ut> s
审查结 论为不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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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驾驶室等总成部件,如果企业 集团在冲压、焊装、涂装等方面统一 制造的,可简化下属企业的相关能力
但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
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底盘等 方面有统一的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 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
要求。
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商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乘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 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制试 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属企 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条件》中 “三、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汽车企业
专用车企业 地方[工信部]-审查 公告发布
准入 文件
6
企业自身变化
新建企业:无车辆生产资质,拟获得《公告》资质; 跨大类的企业也作为新企业; 建子公司/分公司; 企业基本信息变化:股权、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生产条件变化:新增能力条件、生产线、生产地、生产工艺、 产能 增加/扩展:增加品种、类别[跨类];升级(整车资质、低速货车 汽车升级专用汽车企业) 新能源汽车
掌握核心技术的基本要求
(1)理解整车、关键系统或总成的技术原理、控制方法、 通讯、结构、功能、主要技术特性、失效模式和测试评价 方法; (2)理解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包括各系统之间 接口定义、逻辑关系图、技术特征参数等; (3)理解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及主要环节的加工参数;( 仅对掌握的核心技术) (4)理解产品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 (5)理解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解决方案。 另外,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车载能源系统 、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种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应按不 同的要求处理。
细分品种 改装类客车 客车整车改装 罐式 非罐式 —— 罐式 非罐式 ——
编号 1A 1B 2A 2B — 3A 3B
申请企业的资质 改装类客车企业,专用车企业不允 许 专用车企业 与非罐式不兼容 同上。应分别审查 —— 与非罐式不兼容 同上。应分别审查 —— 限于6类及超限车 企业能否获得消防车资质需要单独 请示处里(与公安消防局协调) 具有第6品种和第7品种资质企业。 其他不允许
指导思想---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保护用户和第三方利益,从而保 护新能源汽车事业健康发展,体现在: • 起步期和发展期产品的生产批量 • 示范运行或销售区域 • 售后服务承诺(电池回收等) • 建立档案、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跟踪 • 起步期产品需提交年度示范运行报告等
核心技术掌握要求
《准入规则》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 查要求》中第5条(否决项): • 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 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 应理解、享有所掌握的核心技术的技术原理、结构、功能 和性能要求、控制方法、通讯和数据交换、失效模式和安 全风险以及测试评价方法、主要故障模式的诊断和解决措 施等。 • 此外还应理解、制定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 等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等。 • 对于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至少包括 设计更改权和使用权)。
2 3 4 5 6 7
专用货车 专用作业车 通用货车挂车 其它挂车
特种作业车(挂车、 —— 超限车) 罐式结构消防车 —— 举高结构消防车 —— 特种结构消防车 —— 特种作业车底盘 沙漠车按照≥ 16 吨
— —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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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 对专用车生产企业的设备投资和研发投入提出门 槛条件; • 工产业[2012]344号公告将全挂车纳入到《公告》 管理; • 放开对消防车资质的申请(限制类品种除外); • 要求专用车企业在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方面增强 能力;
指导思想---鼓励和支持
坚决鼓励和支持,具体体现: • 降低门槛:未限定资金投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 • 允许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自制、自用底盘 • 在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发布产品《公告》 • 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 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 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 展期、成熟期(又分为有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无过 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两个阶段)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 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调整技 术阶段的划分。
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2]25号 发布日期: 2012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 2012年8月1日 轻型专用校车、大中型专用校车
33个条款(含17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28
类别/品种划分
产品类别 轻型专用校车
产品 类别
轿车
品种
轿车
说明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1款 所定义的车辆。
其他 乘用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3款 车 多功能 所定义的车辆。其中,短头乘用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乘用车 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9款所定义 的车辆。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0]132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月1日 中重型货车、轻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客车 28个条款(含13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22
品种划分
2.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4.产品符合性
3.产品的设
11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09]44号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所有车型(含商用车资质自用新能源底盘) 17个条款(含4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2个月。
132号公 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
45号公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45号公告
3
说明:各类车型的新能源汽车附加进行44号公告规定的准入审查,不改变企业资质
4
项目核准/备案 [根据产业政策、发改委和工信部文件]
核准项目: 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跨类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
运动型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2款 乘用车 所定义的车辆。
26
主要特点:
• 对轿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试制能力提出更 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轿车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水性漆;
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
一、行业管理情况介绍
2
企业类别 产品类别/品种 轿车
整车类 37号公告 37号公告
改装类 / 37号公告
其他乘用车 其中:1.运动型乘用车; 2.多功能乘用车(含短头乘用车)
;
载货汽车 其中:1.中重型载货汽车; 2.轻型载货汽车;
客车 其中:1.大中型客车; 2.轻型客车; 专用汽车及挂车
产品 类别 品种 轻型货车 货 车 中重型货 车 轻型客车 说 明
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可以牵引 挂车的车辆,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7500kg。 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可以牵引 挂车的车辆,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7500kg。其中重 型货车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14000kg。 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 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车长不大于6米;车身结构为覆 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各类客车。
8
二、准入规则基本结构
9
6.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 务能力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符合性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第五章第22条
5.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 证能力
规定“企业生产准入条 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 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 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 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 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要求。”
客 车
大中型客 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车长大于6米, 车 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身蒙皮的各类客车。
23
主要特点:
• 对轻型货车和轻型客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 试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轻型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
说明 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包括车长超过6 米,且车身结构为覆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 专用校车 。 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包括车长不大 于6米,且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 身蒙皮的专用校车
大中型专用校车
29
主要特点:
• 对轻型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试制能 力提出更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轻型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
12
准入管理一般流程
企业向中机中心网上提交产品技术文件(包括 技术参数、主要配置、试验方案、企标及检验 规范等,申报起步期和发展产品的,还需增加 售后服务承诺、拟销售区域说明等) 中机中心审查、 确认试验方案 企业委托 检测机构 检测
中机中心进行文审、与 企业召开技术说明会、 现场考核,并上报工信 部 工信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通 过后允许企业申报产品
企业之间
整合、兼并重组、子/分公司变为独立企业
7
自评 申请 初审
企 业
现场审查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集 团 公 司
地方意见/申请资料、报告 商定审查时间
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省级参加)
获得企业资格 公告发布
但对于车身、底盘等总成部件,
如果企业集团在冲压、焊装、底盘等 方面有统一的生产布局,则可简化下 属企业的相关能力要求 。
要求。
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商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乘用车准入管理规则 企业集团如果具备共用与通用的 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包括产品试制试 装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则下属企 业可以借用,并简化《准入条件》中 “三、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汽车企业
专用车企业 地方[工信部]-审查 公告发布
准入 文件
6
企业自身变化
新建企业:无车辆生产资质,拟获得《公告》资质; 跨大类的企业也作为新企业; 建子公司/分公司; 企业基本信息变化:股权、名称、法定代表人 企业生产条件变化:新增能力条件、生产线、生产地、生产工艺、 产能 增加/扩展:增加品种、类别[跨类];升级(整车资质、低速货车 汽车升级专用汽车企业) 新能源汽车
掌握核心技术的基本要求
(1)理解整车、关键系统或总成的技术原理、控制方法、 通讯、结构、功能、主要技术特性、失效模式和测试评价 方法; (2)理解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包括各系统之间 接口定义、逻辑关系图、技术特征参数等; (3)理解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及主要环节的加工参数;( 仅对掌握的核心技术) (4)理解产品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 (5)理解主要故障模式、诊断方法和解决方案。 另外,在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车载能源系统 、驱动系统、控制系统三种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应按不 同的要求处理。
细分品种 改装类客车 客车整车改装 罐式 非罐式 —— 罐式 非罐式 ——
编号 1A 1B 2A 2B — 3A 3B
申请企业的资质 改装类客车企业,专用车企业不允 许 专用车企业 与非罐式不兼容 同上。应分别审查 —— 与非罐式不兼容 同上。应分别审查 —— 限于6类及超限车 企业能否获得消防车资质需要单独 请示处里(与公安消防局协调) 具有第6品种和第7品种资质企业。 其他不允许
指导思想---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保护用户和第三方利益,从而保 护新能源汽车事业健康发展,体现在: • 起步期和发展期产品的生产批量 • 示范运行或销售区域 • 售后服务承诺(电池回收等) • 建立档案、实时监控、产品质量/安全跟踪 • 起步期产品需提交年度示范运行报告等
核心技术掌握要求
《准入规则》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 查要求》中第5条(否决项): • 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 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 应理解、享有所掌握的核心技术的技术原理、结构、功能 和性能要求、控制方法、通讯和数据交换、失效模式和安 全风险以及测试评价方法、主要故障模式的诊断和解决措 施等。 • 此外还应理解、制定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 等各系统的边界划分与接口定义等。 • 对于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至少包括 设计更改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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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货车 专用作业车 通用货车挂车 其它挂车
特种作业车(挂车、 —— 超限车) 罐式结构消防车 —— 举高结构消防车 —— 特种结构消防车 —— 特种作业车底盘 沙漠车按照≥ 16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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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 对专用车生产企业的设备投资和研发投入提出门 槛条件; • 工产业[2012]344号公告将全挂车纳入到《公告》 管理; • 放开对消防车资质的申请(限制类品种除外); • 要求专用车企业在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方面增强 能力;
指导思想---鼓励和支持
坚决鼓励和支持,具体体现: • 降低门槛:未限定资金投入、生产设备、检验设备 • 允许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自制、自用底盘 • 在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发布产品《公告》 • 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 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 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 展期、成熟期(又分为有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无过 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两个阶段)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 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调整技 术阶段的划分。
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2]25号 发布日期: 2012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 2012年8月1日 轻型专用校车、大中型专用校车
33个条款(含17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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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品种划分
产品类别 轻型专用校车
产品 类别
轿车
品种
轿车
说明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1款 所定义的车辆。
其他 乘用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3款 车 多功能 所定义的车辆。其中,短头乘用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乘用车 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9款所定义 的车辆。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10]132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月1日 中重型货车、轻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客车 28个条款(含13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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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划分
2.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4.产品符合性
3.产品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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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产业[2009]44号 发布日期:2009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所有车型(含商用车资质自用新能源底盘) 17个条款(含4个否决项)
无否决项不符合,一般项不符合率不超过20%。 整改期:2个月。
132号公 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
45号公告 132号公 告 25号公告 4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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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类车型的新能源汽车附加进行44号公告规定的准入审查,不改变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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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备案 [根据产业政策、发改委和工信部文件]
核准项目: 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汽车企业跨类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
运动型 汽车行业标准QC/T 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第4.2款 乘用车 所定义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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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 对轿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试制能力提出更 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轿车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水性漆;
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介绍
一、行业管理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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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产品类别/品种 轿车
整车类 37号公告 37号公告
改装类 / 37号公告
其他乘用车 其中:1.运动型乘用车; 2.多功能乘用车(含短头乘用车)
;
载货汽车 其中:1.中重型载货汽车; 2.轻型载货汽车;
客车 其中:1.大中型客车; 2.轻型客车; 专用汽车及挂车
产品 类别 品种 轻型货车 货 车 中重型货 车 轻型客车 说 明
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可以牵引 挂车的车辆,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7500kg。 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包括可以牵引 挂车的车辆,车辆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7500kg。其中重 型货车的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14000kg。 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 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车长不大于6米;车身结构为覆 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各类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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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入规则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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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产品的营销和售后服 务能力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符合性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第五章第22条
5.产品的生产一致性保 证能力
规定“企业生产准入条 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 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 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 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 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要求。”
客 车
大中型客 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车长大于6米, 车 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身蒙皮的各类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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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 对轻型货车和轻型客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 试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轻型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
说明 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包括车长超过6 米,且车身结构为覆盖件与加强梁共同承载的 专用校车 。 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包括车长不大 于6米,且车身结构为具有车身骨架、包覆车 身蒙皮的专用校车
大中型专用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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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 对轻型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研发和验证及试制能 力提出更高要求; • 要求企业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提升水平; •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企业,可以部分借助集团资源 ; • 对于轻型客车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阴极电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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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管理一般流程
企业向中机中心网上提交产品技术文件(包括 技术参数、主要配置、试验方案、企标及检验 规范等,申报起步期和发展产品的,还需增加 售后服务承诺、拟销售区域说明等) 中机中心审查、 确认试验方案 企业委托 检测机构 检测
中机中心进行文审、与 企业召开技术说明会、 现场考核,并上报工信 部 工信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通 过后允许企业申报产品
企业之间
整合、兼并重组、子/分公司变为独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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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申请 初审
企 业
现场审查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集 团 公 司
地方意见/申请资料、报告 商定审查时间
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省级参加)
获得企业资格 公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