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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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目录

1.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

2.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5)

3.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 (9)

4.富山矿业“5?20”较大运输事故 (15)

5.姜家沟煤矿“1?7”较大顶板事故 (20)

6.山西义棠煤业“3?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4)

7.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3?15”瓦斯燃烧事故、“6.3”瓦斯爆炸事故 (28)

8.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4?1”一般运输事故 (34)

9.山西兰花百盛煤业“4?23”一般运输事故 (37)

10.山西保利平山煤业“6?3”较大涉险事故 (41)

11.山西省正华集团沁城煤矿“6?10”一般顶板事故 (45)

12.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7?27”一般运输事故 (48)

13.天安东沟煤业“2?13”较大水害事故 (52)

14.天安靖丰煤业“1?20”机电事故 (56)

15.王台铺矿“8?26”较大窒息事故 (60)

16.寺河煤矿西井“1?8”一般运输事故 (65)

全国、全省事故案例:

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6 年 12 月 3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马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32 人死亡、20 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399 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08 年3月开始,宝马煤矿从井田东部边界越界进入中国国电内蒙古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井田内,违法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发生之前,越界违法生产区域布置有8个采掘工作面,包括:6040综放工作面、6040 卸压巷以掘代采工作面(以下简称 6040 巷采工作面)、6041准备工作面等 3 个采煤工作面,6039 联络巷等 5 个掘进工作面。

事故发生在 6040 综放工作面和 6040 巷采工作面区域,6040 综放工作面2016 年 5 月中旬开始回采,至事故发生时已经推进 372 米。6040 巷采工作面在 6040 工作面进风顺槽向工作面方向 50 米处开口炮掘,多头布置,呈“鱼刺”型,总长度204 米。该工作面位于 6040 综放工作面正上方,垂直距离约为6 米。在 6040 工作面进风顺槽第四部皮带机头两帮分别布置6040 联络巷和长 48.5 米的盲巷。

二、事故经过

12 月 3 日 7 时 30 分,宝马煤矿矿长吕某友主持召开矿

调度会,由生产副矿长董某青安排井下当班生产任务。当班入井179人,其中合法生产区域 12 人、越界违法生产区域 167 人,越界违法生产区域中,6040巷采工作面 16 人,6040 综放工作面 42 人,6040 第一部至第三部皮带巷区域27 人,6041 准备工作面 36 人,清理皮带巷浮煤 7 人,其他区域 39 人。

8 时 30 分左右,16 人到达 6040 巷采工作面开始作业;42人到达 6040 综放工作面,开启刮板输送机运出工作面落煤,随后进行检修采煤机、打护帮锚杆、缩皮带等作业。10 时左右,6040 巷采工作面准备放炮时,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11 时许恢复供电后,电工顾某学(事故中遇难)启动局部通风机。此时,职工张某明、李某光在 6040 综放工作第7#综放支架附近的煤壁打工作面护帮眼,闫某在第 8#综放支架处面监护顶板,张某然和杨某利(均在事故中遇难)在第 12#综放支架处使用电焊维修支架。11 时 7 分许,6040 巷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宝马煤矿借回撤越界区域内设备名义违法组织生产,6040巷采工作面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1小时后恢复供电通风,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排入与之串联通风的6040综放工作面,遇到正在违规焊接支架的电焊火花引起瓦斯燃烧,产生的火焰传导至6040工作面进风顺槽,引起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宝马煤矿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大规模疯狂进行越界违法开采。从 2008 年开始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采矿范围,最长越界直线距离近 2 千米,越界区域面积约 1.45 平方千米。

2.宝马煤矿越界区域内管理混乱,冒险蛮干。长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6040 巷采工作面采用“一风吹”的方式违规排放瓦斯时,未检查甲烷浓度、未停电撤人;违规使用 1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2 个采掘作业地点供风,且局部通风机无“三专两闭锁”。

3.宝马煤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井下采掘头面违规长期使用电焊。

4.宝马煤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要钱不要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在一氧化碳浓度最高达 0.05%(500ppm)的情况,强令职工回撤已回采完毕的 6039 工作面设备冒险作业。

5.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未发现宝马煤矿长期存在的越界违法开采问题。在 2016 年查实宝马煤矿越界开采行为后,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宝马煤矿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四、防范措施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全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

作。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煤矿开采活动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职责,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用好群众举报这个有力手段。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有效防止明退暗开、偷挖盗采等违法行为,使暗藏的非法违法活动无藏身之地。

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6 年 10 月 31 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共造成 33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682.22 万元。

一、基本情况

金山沟煤矿属低瓦斯矿井,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煤层为大石炭煤层和二连子煤层,有主、副、回风三个平硐,井下有两套生产系统,一套布置在大石炭煤层,是合法生产系统,2014 年 12 月之后停止采掘活动;另一套布置在超层越界开采的 K13 煤层

(位于大石炭煤层下部),是违法生产系统。

金山沟煤矿在K13煤层分别从+93米南一运输平巷和+93米北一运输平巷沿煤层走向方向布置采煤眼,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巷道式采煤”工艺进行采煤作业,爆破落煤,自制小矿车运输,局部通风机通风。

二、事故经过

2016 年 10 月 31 日 7 时 30 分,金山沟煤矿常务副矿长邹某海组织安全副矿长曾某均、生产副矿长谢某友、机电副矿长周某均、掘进队长章某明、采煤队长凌某权召开煤矿管理人员井下作业会。约 8 时,曾某均和谢某友组织召开早班人员班前会,安排布置井下当班工作,出勤 38 人,其中,33 人在超层越界开采的 K13煤层区域作业业(其中,采煤和掘进工 28 人,分别在+93 米南一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80 米南二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93 米南一运输平巷 8#~11#采煤工作面、+93 米北一运输平巷 1#~6# 和 10#采煤工作面作业,辅助工3人,曾某均和谢某友2人带班),邹某海和电工王某荣在主平硐巡查;运输工杨某柱和魏某刚负责+375 米主平硐上部车场至地面的平巷运输;绞车司机刘某秀负责在井口开绞车。

11 时 24 分,+93米北一运输平巷 1#采煤工作面在实施爆破落煤时,发生爆炸。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金山沟煤矿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区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违规同时向多个作业地点供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违章“裸眼”爆破产生的火焰引爆瓦斯,煤尘参与了爆炸。

(二)间接原因

1.金山沟煤矿长期超层越界违法建设、生产,超层越界区域现场管理、技术管理混乱,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矿长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2.地方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领导不力。永川区人民政府对金山沟煤矿监督检查不到位;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信息未共享,未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执法效果差。

3.相关部门执法不严。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未能有效落实,监管力度层层衰减,基层煤炭资源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均未严格履职履责,存在工作走过场、不作为、乱作为;煤炭资源管理部门对该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查处不彻底,致使该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长期存在。

四、防范措施

(一)严格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办矿、依法生产、依法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完善相

关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

(二)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加大对技改矿井未按时开工和竣工行为的查处;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三)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炭资源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煤炭资源的源头管理,明确煤炭资源监管部门对煤矿超层越界的监管职责;要加强对打击煤矿超层越界行为的联合执法,进一步明晰煤炭资源监管、公安、电力、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驻地煤矿安全监察以及税务等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定期例会、联合办公、联合执法、统一决策、重大问题通报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对辖区内应列入淘汰而没有淘汰的煤矿进行梳理。一是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小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不能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坚决淘汰,严防以技改名义逃避关闭。二是加快灾害严重、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非机械化开采和产能为 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退出进度。三是对列入去产能计划的煤矿,要立即停产停工,制定回撤设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监管部门要派专人严盯死守,严防其违法违规生产;对决定

关闭的煤矿,一律不得留设“回撤期”。四是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鼓励其按国家规定有序退出。

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

2017 年 11 月 11 日 2 时 26 分,辽宁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以下简称红阳三矿)西三上采区702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重大顶板(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 人死亡、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56.6万元。

一、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 702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其上方为北二采区 703 采空区,区间煤柱宽度 32m。北二采区 703 采煤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布置方式,工作面长度 200m,2005 年开始回采, 2006 年4 月回采结束。

702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共设计65 组钻场,每个钻场设计6 个高位钻孔,呈扇形布置,设计钻孔长度为180m,终孔位置高出 7#煤顶板17~35m,主要用于抽采上邻6#煤体卸压瓦斯,回顺尾巷埋管抽采本工作面采空区瓦斯。

二、事故经过

2017 年11 月11 日甲班,红阳三矿全矿入井470 人,井下带班矿长陈某忠,其中:西三上采区 702 综采工作面 26 人。

10日21 时50 分,综采二队召开班前会,采煤班班长周某生主持,带班副队长吴某彦和周某生对工作进行安排,23 时30

分到达工作面;23 时,抽采队召开班前会,班长林某青安排工作,11 日零时入井,随后8 名工作人员到达回风顺槽 49#、50#、51# 钻场,使用3 台钻机同时实施钻孔作业。

23 时 35 分,综采二队采煤班班长吴某彦和周某生对工作环境安全确认后,开始组织生产。徐某国、张某刚操作采煤机,张某子、孟某辉移架,马某财、张某金、王某国在机头处作业,郝某鹰在煤仓处负责皮带运转,侯某昌、王某军在机尾处作业,邢某图在变电列车处作业,卢某验收。此外,瓦检员张某强和安检员刘某端在工作面巡检,抽水工单某江和关某在回风顺槽外段排水、清理巷道。

采煤机从40#支架处开始上行割煤,到达上端头做完缺口后,采煤机开始下行割煤,张某子跟随采煤机移架、推溜。11 日 2 时26 分,当采煤机割煤至37#支架、支架移至75#支架时,40#支架处周某生听到一声巨大的闷响,随后发现工作面照明熄灭、煤尘飞起,工作面风流停止,立即使用扩音电话通知在工作面75#支架附近的张某子,让其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尾通知侯某昌、王某军一起从回风顺槽撤离工作面。张某子到机尾处后,发现工作面上出口已被堵死,侯某昌被埋,人事不省,将侯某昌扒出并送至116#支架处后,通过扩音电话请求支援。吴某彦带领人员赶到机尾处,发现王某军被工字钢、单体支架和煤岩压埋且已无生命迹象,瓦斯浓度又迅速上升,众人遂将侯某昌抬出并升井撤离。经紧急救援,本次事故造成10 人死亡、1 人轻伤。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西三上采区702 综采工作面开采深度为1082m,原岩应力高,煤层具有冲击倾向性;受断层构造、702 综采工作面采动等应力叠加影响,使事故区域形成高应力集中区;受断层切割作用和采煤机割煤、移架放顶、3台钻机同时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等因素扰动影响,造成该区域巷道周边煤岩失稳,诱发冲击地压,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没有开展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沈煤集团、沈焦公司和红阳三矿各级决策层和管理层机械教条的片面理解《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规定对采深超过 1000m 带来的冲击地压问题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没有组织开展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

2.瓦斯治本措施不到位。红阳三矿瓦斯治理理念落后,仅满足于采掘作业时瓦斯浓度不超限;瓦斯抽采手段单一,只是采取高位钻孔抽采卸压瓦斯和利用回顺尾巷埋管方式抽采瓦斯没有

采取区域治本的预抽瓦斯措施。

3.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不到位。沈焦公司及红阳三矿对采区阶段煤柱留设存在的冲击地压风险辨识不到位,没有辨识出高应力条件下存在的采动应力诱发冲击地压安全风险;702 综采工作面采深超 1000m,支护措施上仍然按部就班,一成不变,没有实施

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红阳三矿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矿压观测分析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实施专人顶板离层监测和矿压观测;702 综采工作面两顺超前支护段未安装矿压检测装备;矿压观测周期大于来压周期;矿压观测资料未组织分析研究,矿压显现规律不清楚,不能科学指导具体采掘作业。二是地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按时开展702 综采工作面地质素描;没有开展7#煤基本顶岩石抗压强度测定;对深部地应力问题没有进行地质灾害预警。三是规程编制和审批管理不到位。702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缺项,缺少打钻人员劳动组织和定员说明,参加会审人员把关不严,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5.702 综采工作面现场劳动组织不合理。702 综采工作面生产作业期间同时安排3 组打钻人员在回风顺槽集中施工高位抽采钻孔,没有研究优化采煤作业和打钻施工的劳动组织,未研究提前打钻或只在检修班打钻的可行性。

6.红阳三矿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702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培训不认真,考试走过场,作业人员不清楚、不掌握矿压观测位置、数量,不能通过观测数据判断作业环境安全性;作业人员自我保安意识差;没有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相关内容培训。

四、防范措施

(一)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摆位问题。红阳三矿要按照冲击地

压和煤与瓦斯突出复合灾害的防治要求核减生产能力,降低开采强度,严控入井作业人数,按照有安全保障的能力织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红阳三矿要全方位、全过程对矿井致灾因素、开采工艺、环境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梳理,在避免“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上下功夫,全面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红阳三矿要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与年度防冲计划,加强防治冲击地压投入,认真研究和确定适应本矿的冲击地压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科学划定冲击危险区域,按照“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原则,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合理安排采区间和采区内的开采顺序,科学留设煤柱,避免人为形成高应力集中区,选择适合的支护方式,提高巷道支护强度。沈焦公司要组织开展好红阳三矿及其相邻矿井各开采煤层与顶底板岩层的冲击倾向

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沈焦公司及红阳三矿要健

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决策权;技术管理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加强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充分预判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精准制订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严格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审查、审批和落实,充分发挥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瓦斯防治工作。沈焦公司及红阳三矿要重新研究适合7#煤的瓦斯综合治理方式,采掘设计和生产安排上,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要为瓦斯抽采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要在瓦斯治本手段上下功夫,采取综合瓦斯防治措施,实现抽、掘、采平衡;要科学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作业,优化抽采施工,打钻施工不得与采煤作业同时进行,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富山矿业“5·20”较大运输事故

2018年5月20日,双鸭山市岭东区富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煤矿)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8年5月20日7时左右,事故当班出勤9人,负责该矿全面管理工作的董万春召开班前会,安排陈某涛班组到主井下延地点铺轨道并清理巷道,安排蒋某刚带领黄某到主井30#层右三片清理巷道。8时左右,水泵工田春山入井到主水泵硐室看泵抽

水,陈洪涛带领任某文、刘某友、张某东也随后到达主水泵硐室处。刘某友用硐室处的JD-25调度绞车从30#层右三片车场挂了台空车,将矿车下放到井底耙装机处(耙装机被链子锁在轨道上),任某文将矿车和耙装机进行连接,刘某友将绞车闸住后到井底作业。9时40分左右,机电矿长张玉带领电钳工申云鹏入井,维修主井下延处潜水泵,约1小时后维修工作结束,两人来到主水泵硐室查看水泵运行情况并准备升井。11时,登钩工高某海蹬车入井,向30#层右三片车场下放了4台空车,随后挂了4台重车,当重车提过30#层右三片车场上部岔尖时,高某海通过手持对讲机与当班主提升司机王某臣联系,王某臣要求对主提绞车进行排绳。11时39分左右,排绳完毕,高某海打提升点,王某臣于11时40分左右开始低速提升,在此期间张玉、高某海、蒋某刚、申某鹏4人违章蹬车。高某海通过对讲机告诉王某臣“加速”,王某臣以2米/秒左右的速度提升,矿车经过右三片车场时,黄某看到上行的矿车上有灯影。当矿车通过水泵硐室附近时,水泵司机田某山看到串车快速上行,同时看到JD-25调度绞车剧烈扭动、压柱被带倒,接着听到一声巨响,田某山走出硐室看到矿车掉道侧翻,张某等4人受伤躺在地上。此时在井底铺道作业的陈某涛等4人发现被调度绞车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上移,4名作业人员及时躲避,随后看到耙装机下滑。事故发生后,正在附近的田某山、黄某赶到现场,看见张某、高某海、申某鹏、蒋某刚受伤躺在底板上,还能说话。黄某马上到二片车场向地面绞车

房报告井下发生翻车事故,4人受伤。11时38分,值班井长张某明带领3名人员入井查看生产条件,途中看到主提升钢丝绳贴顶、底板上下抽动,然后遇到升井报告事故的黄某,得知发生事故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用风筒布做成简易担架,将伤者抬入矿车送往地面。12时20分,张某、高某海、蒋某刚、申某鹏4人被救至地面,立即送往双鸭山煤炭总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高某海、张某、蒋某刚死亡,申某鹏经救治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二、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主井提升过程中,上行第3台重车的右前轮轴与JD-25调度绞车拉紧的钢丝绳发生兜挂,造成矿车掉道侧翻,将违章蹬车升井的工人撞伤致死。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富山煤矿安全管理混乱。一是煤矿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二是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备案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未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是该矿未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入井制度,事故当班无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带班现场指挥;四是主井绞车道下延恢复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富山煤矿违反劳动用工规定,招工临时组建队伍上岗作业。

3、富山煤矿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一是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日常违章蹬车现象严重,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作业未制止,带头违章蹬车;二是事故当班人员均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三是绞车司机、监控值机员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三、防范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依法办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现象发生;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经安全培训及能力考核合格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坚决杜绝“人、证、岗”不符问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入井带班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现场指挥作用,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工人作业行为;要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完善符合作业现场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强化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上齐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防护、安全保护装置,并严格落实运输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提升运输设备检测检验、连接装置拉力试验,并保证可靠有效

(三)加强用工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聘用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人员,要与工人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严禁不经培训临时组建队伍上岗作业。

(四)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加强煤矿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应急处置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识辨风险的能力,做到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从业人员不违章作业。

(五)切实规范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煤矿企业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正确认识事故报告的严肃性,及时、如实上报煤矿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煤矿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科学合理制定检查计划,对煤矿进行分类监管检查,堵塞监管盲区;要加大对层层转包、以包代管、“阴阳图纸”、“草台班子”、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解决驻矿员形同虚设、“顺拐”问题;要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七)完善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政府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安

委办函〔2018〕41号)以及2018年6月7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制定小煤矿关闭退出方案,落实好去产能政策,做好小煤矿淘汰退出工作,坚决防止以停代关、以整代关或借扩能改造逃避关闭。要加大监管力度,用严格的安全标准倒逼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退出。对于日常监管中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对列入去产能计划的煤矿,要派专人严盯死守,严防其违法违规生产,上演最后的疯狂。同时还应构建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责任,做到隐患清零,确保安全生产。

姜家沟煤矿“1·7”较大顶板事故

2018年1月7日,长春市双阳区姜家沟煤矿+53m水平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与集中溜子道三岔口处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

2018年1月7日零点班,姜家沟煤矿当班出勤33人。带班安全副总张某海组织召开班前会,安全检查工柴某山布置工作任务。一组由班长赵某光带领5人到+53m水平1202采煤工作面集中溜子道翻修“抬棚”后的第一架工字钢棚;一组6人到+53m 水平1202采煤工作面集中溜子道铺下水管;一组7人到+30m水平右二层回风巷拉底。

23时50分,张某海、柴某山、赵某光等人一起乘斜井人车入井。到达翻修地点后,赵某光安排工人先把上一班翻棚留下煤、矸装车运走,运完后开始翻修第一架工字钢棚。张某海向赵某光安排了施工顺序,简单说明注意事项后就离开了。赵某光观察顶板,发现三岔口处“抬棚”的4根“窜梁”完好,但“窜梁”下无加强支护,于是他安排工人先在“窜梁”下靠煤帮600mm的位置打了3根单体液压支柱。

随后,赵某光安排工人把工字钢棚与“抬棚”中间顶板的金属网剪开,从顶板大约放出半吨的煤、矸,然后带领工人挂金属网,窜刹杆。1时45分左右,张某海回到翻修作业地点,发现“抬棚”上顶板比较破碎,有冒顶的危险,于是要求赵某光继续加强支护,之后又离开了作业地点。

张某海走后,赵某光安排工人继续作业,在要翻修的工字钢棚和“抬棚”之间准备用一架工字钢棚作为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先用单体液压支柱临时支撑,再用工字钢棚腿支撑。打完单体液压支柱后,赵某光在集中溜子道右帮侧挖棚腿窝子,工人闫某扶工字钢的棚腿,工人刘某、王某江在“抬棚”底下作业。此时,黄某林去工作面拿金属网,宋某昌去风门方向找钎子,两人刚离开三岔口两三米远,就听到一声巨响,发现三岔口已经被顶板下来的煤、矸冒严了。

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附近风门处的柴长山喊来张某海,赶到事故地点查看后,回到+30m轨道巷向调度室打电话说:“井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部使用) 阳煤标志 阳煤职教中心(党校)安培部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本书可作为阳煤集团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工等人员的培训教材。 本书由阳煤集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阳煤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乃时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受到集团公司安监局,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职教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 限于编者水平及资料的局限性,恳请使用本书的老师和学员批评指正。

编审委员会 主任:乃时 副主任:翟治红马宏福武学刚路永胜付书俊边俊国 成员:王华平王宝军建生高寿旺王文华文斌宇亮聂建国 主编:王华平王宝军 编审:文斌王文华宇亮许东明 世登穆素祥金晶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7)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与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就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就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终稿).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安监一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瓦斯事故 (1)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1)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1)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4)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4)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5) 第三节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6)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6) 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7) 第四节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9)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9) 第五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2) 第二章火灾事故 (14) 第一节外因火灾事故 (14)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4)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15) 第二节内因火灾事故 (18) 案例1: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18) 案例2:李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19) 第三节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20)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 (教案) 代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探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方法,提高现场隐患的辨识能力,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事故的预防,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二、教学重点 煤矿常见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事故汇报程序 三、教学难点 本次授课对象为新入矿从业人员,对现场工艺、矿井部分名称等了解不太清楚,讲解存在部分难度。 学员工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难以把每个工种出现的事故从不同容、不同角度进行重点讲解(时间受限)。 四、教学方法 结合我矿及附近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利用VCD、幻灯片进行影像讲解。 五、教学用具 板书、幻灯片、VCD教学光盘。 六、课时分配 第一课时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第二课时顶板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三课时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机电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五课时运输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六课时放炮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七课时水害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八课时火灾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九课时其它事故类案例分析 七、教学容 第一部分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1、根据我国有关事故调查的法规,我国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2、《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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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 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各类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目录 前言 0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1) 第二章瓦斯事故 (12)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 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30)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30)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1)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2)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4)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6)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8)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39)

2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附件:1 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目录 1.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 2.重庆市金山沟煤业“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5) 3.辽宁省沈阳焦煤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 (9) 4.富山矿业“5?20”较大运输事故 (15) 5.姜家沟煤矿“1?7”较大顶板事故 (20) 6.山西义棠煤业“3?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4) 7.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3?15”瓦斯燃烧事故、“6.3”瓦斯爆炸事故 (28) 8.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4?1”一般运输事故 (34) 9.山西兰花百盛煤业“4?23”一般运输事故 (37) 10.山西保利平山煤业“6?3”较大涉险事故 (41) 11.山西省正华集团沁城煤矿“6?10”一般顶板事故 (45) 12.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7?27”一般运输事故 (48) 13.天安东沟煤业“2?13”较大水害事故 (52) 14.天安靖丰煤业“1?20”机电事故 (56) 15.王台铺矿“8?26”较大窒息事故 (60) 16.寺河煤矿西井“1?8”一般运输事故 (65)

全国、全省事故案例: 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6 年 12 月 3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马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 32 人死亡、20 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399 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08 年3月开始,宝马煤矿从井田东部边界越界进入中国国电内蒙古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井田内,违法盗采煤炭资源。事故发生之前,越界违法生产区域布置有8个采掘工作面,包括:6040综放工作面、6040 卸压巷以掘代采工作面(以下简称 6040 巷采工作面)、6041准备工作面等 3 个采煤工作面,6039 联络巷等 5 个掘进工作面。 事故发生在 6040 综放工作面和 6040 巷采工作面区域,6040 综放工作面2016 年 5 月中旬开始回采,至事故发生时已经推进 372 米。6040 巷采工作面在 6040 工作面进风顺槽向工作面方向 50 米处开口炮掘,多头布置,呈“鱼刺”型,总长度204 米。该工作面位于 6040 综放工作面正上方,垂直距离约为6 米。在 6040 工作面进风顺槽第四部皮带机头两帮分别布置6040 联络巷和长 48.5 米的盲巷。 二、事故经过 12 月 3 日 7 时 30 分,宝马煤矿矿长吕某友主持召开矿

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省市乡宁县境,为中煤集团与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 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 事故经过: 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省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 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大全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0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0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1)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2)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3)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4)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6)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7)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8)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8) 第二章瓦斯事故 (9)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0)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3)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4)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5)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7)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18)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3)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4)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4)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6)

第四章运输事故 (27)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28)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29)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0)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0)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2)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2)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3)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4)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5)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5)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 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 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38) 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42) 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 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 第三节二矿“3.12”事故 (43) 第七章其它事故 (44) 第一节二矿“10.31”安装事故 (44) 第二节二矿“1.20”拆架崩伤事故 (43) 第三节五林井“5.26”重伤事故 (44) 第四节开元公司7.30事故 (45) 第五节新景矿“7.16”起吊事故 (45) 第六节二矿“3.29”事故 (50)

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附件 国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 分析材料 一、“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点评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油气爆炸。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和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管道保护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存在死角、盲区,未能

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后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1)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黄岛街道办事处对长期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分局)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 (3)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对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厂区规划;事发区域危化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同意对排水明渠设置盖板使之变为暗渠,道路整治工程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未发现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 (4)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应急办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还存在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和谎报问题。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省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有关责任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专业班级:社会工作121701班 姓名:左锐斌 学号:201217010131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作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一是谈到安全生产工作,往往在硬件上考虑的多,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虑的少;二是谈到事故预防,往往在技术措施上考虑的多,而对如何强化安全意识考虑的少;三是谈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往往是政工部门考虑的多,行政管理部门考虑的少。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一)输送带着火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2年9月7号,某矿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使用非阻燃带式输送机,司机班中睡觉,带式输送机过负荷未能及时发现,输送带打滑,造成摩擦起火事故。死亡3人,全矿停产11天。 [案例二]1989年8月23号,某矿为加快运输速度在南一采区北侧401工作面运输平巷安装一条420m长的带式输送机代替矿车运输。在试运转过程中,由于拉紧装置出现故障,输送机运转时输送带松弛造成打滑。司机不顾运转异常,听到信号工发出的开车信号就开机,致使输送带打滑,摩擦起火,死亡15人。 [案例三]1990年5月8号,某矿斜井安装带式输送机时,用气焊切割钢板的余火点燃非阻燃输送带,造成输送带着火,死亡80人,直接经济损失567万元。 2.原因分析 (1)使用非阻燃输送带或不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2)带式输送机超载压住输送带或由于输送带严重跑偏以及部分托辊不转或输送带松弛等原因使输送带打滑,如不及时停机处理,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摩擦生热引起火灾。 (3)液力偶合器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易熔塞安错位置和使用可燃性介质,致使液力偶合器喷油引起火灾。 (4)高速转动的机械、输送带长时间与煤粉、矸石、木块、电缆、管线等摩擦起火。 3.预防措施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使用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3)带式输送机巷道应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电缆、管线吊挂整齐。 (4)机道要设置防灭火水管,每隔50m设一个管接头和阀门。机头部要备有不少于0.2m3的内装黄砂的砂箱和2个以上的灭火器,同时机头部必须备有25m消防软管。 (5)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必须使用难燃液或水介质。 (6)定期巡检,加强输送机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输送带运行不跑偏、输送带张力适当,托辊、滚筒转动灵活。 (二)输送带打滑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3年10月25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带式输送机负载大,输送带打滑,驱动滚筒空转摩擦起热,将输送带烧穿。 [案例二]1986年8月21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仓满,带式输送机停机后,输送带下滑。司机用木楔塞入机头滚筒,力图刹住滚筒,结果将胳膊卷进滚筒,挤伤胸肺死亡。

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 例汇编》 二O一五年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4)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5)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29)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29)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0)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1)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3)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5)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7) 第五章水害与火灾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 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 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40) 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42) 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 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

近年来的煤矿典型顶板事故案例

近年来发生的煤矿典型 顶板事故案例 1、某矿某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采用俯斜式开采,不利于支护。由于处在初采阶段,在加强支护上考虑欠周,工作面初次放顶后,顶板岩石层、节理发育,且有小断层隐伏,形成不稳定状态,同时工作面用于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液、卸压、失效等现象(由于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单位液压支柱的检测、维修不及时,使部分支柱不符合标准),致使对工作面顶板的支撑力不均,失去平衡,在顶板来压时,,造成支撑薄弱点局部冒落。 2、某矿某采煤工作面顶板岩性比较好,不易随时垮落,回采后采空区内悬顶面积过大,导致突然垮落,产生强大气流,顺槽内作业人员受到强烈的冲击而死亡。 3、某矿对采煤工作面形成的三角形顶板(顶板较硬不易垮落)实施强制放顶效果不好,没有发现顶板变薄的情况,也未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现场管理水平低;应用壁式采煤法没有先进的矿压检测手段,顶板管理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不高,未能预见复杂生产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致使工作面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在继续推进过程中对顶板压力变化情况没有掌握,前方煤体顶板有原生裂隙,断裂的直接顶将变薄的工作面煤壁压垮,瞬间摧毁工作面支护。 4、某矿作业人员不顾采面变化带顶板破碎和支

架不稳的重大隐患,违章放炮,造成采面局部冒顶,使上部采观面采空区大量矸石沿急倾斜采面迅速冒落,导致采面上部空顶、支架受力不均被急剧下落的矸石摧垮,将采面上部躲炮的矿工全部埋住。 5、某矿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区,违章打眼放炮,造成采空区矸石下窜推垮抬棚,被堵埋在空顶下。 6、某矿采煤工作面大面积悬顶,已达到自然垮落极限,但无明显来压征兆,因支护稳定性相对较差,直接顶突然冒落横向推垮工作面支护。 7、某矿采煤工作面长时间空顶作业,顶板突然冒落,造成事故。 8、某矿与相邻煤矿同层开采,两个采面重合,上面没有事先与下面联系就起底放炮,造成上面透底,下面冒顶。 9、某矿综采工作面在松散顶板下扩帮超宽,支柱失效,翻眼来压,导致推垮型冒顶。 10、某矿采煤工作面在没有现场监督和编制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初次放顶,且初次放顶距离超过规定,造成大面积冒顶。 11、某矿采面上部三角带悬顶面积过大,工作面处于周期压力显现状态,没有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并且机组违章超前回柱割煤,采面超过最大控顶距造成冒顶。 12、某矿采煤工作面施工组织不当,条件好的地方先采完,顶板破碎处后采完,造成断层处应力集中,加之断层支护不力,造成冒顶。 13、某矿开采面局不合理,采面严重超宽,不按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63例

本期共梳理事故案例共63例,其中采掘专业25例,机电运输专业13例,一通三防专业16例,地测防治水专业9例。 一、采掘专业事故案例(25例) 案例1:单体柱伤人事故 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XX矿综采一队职工王XX在12041综采工作面用单体柱推槽,由于推槽时操作不当单体柱崩落,发生单体柱伤人事故,造成王XX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多根骨折。 一、事故地点概况 12041工作面倾斜长度177.5m,采用倾斜分层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架型号ZF8600/20/38,工作面安装117架,刮板输送机型号SGZ800/800,采高3.5m,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2012年4月2日工作面初次来压后, 因工作面水大、压力大,多次出现工作面部分支架被压死、支架十字头被压断,无法进行正常推溜移架,至2012年4月18日工作面机尾段支架压死,支架高度降低,造成作业空间狭小。 二、事故经过: 2012年4月18日八点班,跟班队长王XX安排职工王XX处理机尾死架。王XX使用单体柱柱根顶住机尾槽节上沿,柱头顶住支架大立柱底座进行辅助推溜。由于注液枪枪头卡未卡紧单体柱三用阀,开始移溜时,顶在支架底座上的单体柱受力、柱头柱牙逐渐变形,导致单体柱受力不均,造成单体柱发生崩落,王XX闪躲不及,单体柱直

接崩到王XX的右肩上,造成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5、6、 7、8根肋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职工违章作业,使用单体柱进行推槽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压支柱枪头安装后没有再次检查确认,未及时发现注液枪头卡未卡紧,是造成事故的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支架被压死,施工现场空间狭小,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职工违章作业。 2、现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操作之前开展危险预想、安全确认,防止误操作。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零”理念入脑入心,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事故现场示意图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精准叙述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精准叙 述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精准叙述 本溪湖煤矿1549人事故 1942年4月26日,日寇管制的本溪湖煤矿,全矿停电两个半小时,恢复供电后,先给主扇送电,十分钟后开始向井下送电,紧接着井下发生爆炸,死亡1549人。 白洞矿684人事故 1960年5月9日,大同矿务局老白洞矿,井底翻车机、箕斗装煤处,煤尘飞场,3米内对面不见人,附近棚架上煤尘积存厚达三至四厘米;因防爆开关没有消弧罩、开盖操作产生明火导致煤尘爆炸,并引起大火,684人遇难。另一报道说是架线电机车火花引爆。 孙家湾煤矿214人事故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由于冲击地压造成瓦斯异常涌出,达到爆炸界限,电工违章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造成214人遇难。 平顶山局龙山庙煤矿187人事故 1960年11月28日,河南平顶山矿务局龙山庙煤矿,掘进巷风筒断开形成60米盲巷,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电煤钻电缆鸡爪子接头短路电火花引爆瓦斯,瓦斯爆炸荡起煤尘参与爆炸,187人遇难。 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162人事故 2000年9月27日,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掘进工作面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来电后4台局部通风机同时运行排瓦斯,有一巷道因积水回风不畅,产生循环风,积聚瓦斯到达爆炸界限;现场人员违章拆卸矿灯引起火花,引爆瓦斯,煤尘参与爆炸,162人遇难。

临汾三交河煤矿148人事故 1991年4月21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三交河煤矿,停电8小时瓦斯积聚,恢复供电启动局扇风机将工作面瓦斯排入另一工作面,打眼前试钻产生火花,引爆瓦斯。148人遇难。 1980年6月8日,该矿因采用自然通风,瓦斯大量积聚,电工打开接线盒接线时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爆瓦斯,30人遇难。 郑州煤业集团大平煤矿148人事故 2004年10月20日,郑州煤业集团大平煤矿,因掘进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进风流中,电机车集电弓火花引爆瓦斯,造成148人遇难。 平顶山矿务局五矿133人事故 1981年12月24日,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五矿,因挤坏电缆接地掉闸停电停风,致使瓦斯超限;处理电缆接地故障时防爆接线盒未盖,操作线裸露搭接的线头在违章送电时出现火花,引起瓦斯燃烧爆炸,进而引起煤尘传导爆炸,133人遇难。 鸡西集团城子河矿124人事故 2002年6月20日,黑龙江鸡西矿业集团公司城子河煤矿因局扇停机,瓦斯积聚,风电联锁短接,瓦斯电联锁未接,外包工私自送电,盲巷内潜水泵开关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造成124人遇难(其中1名厅级、4名处级干部)。 大同东村煤矿114人事故 1996年11月27日,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郭家窑乡东村煤矿,因采煤后顶板坚硬,不放顶形成瓦斯库;电工打开接线盒带电检修开关引爆瓦斯,114人遇难。 某矿114人事故 1977年2月24日,某矿东一辅助盘区219回采工作面,因2107掘进工作面停11小时、瓦斯超限,开动局部扇风机排放瓦斯时,瓦斯经胶带输送机道串入219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道,这时电工正在检查三通接线盒,因接线盒失爆、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114人遇难。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内部使用) 阳煤标志 阳煤职教中心(党校)安培部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本书可作为阳煤集团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工等人员的培训教材。 本书由阳煤集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阳煤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杨乃时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受到集团公司安监局,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职教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限于编者水平及资料的局限性,恳请使用本书的老师和学员批评指正。

编审委员会 主任:杨乃时 副主任:翟治红马宏福武学刚路永胜付书俊边俊国 成员:王华平王宝军李建生高寿旺王文华李文斌苏宇亮聂建国主编:王华平王宝军 编审:李文斌王文华苏宇亮许东明张世登穆素祥赵金晶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8)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9)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 案例分析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一垮坝事故 2000年10月18日上午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13100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30米范围内。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到固结。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尾矿库的选址没有进行安全认证,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内蓄水增多。由于尾矿库库容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库内冒险高位贮水,仅留干滩长度4米。 (3)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4)政府行为混乱,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对选厂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审查,缺乏规划,盲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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