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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企业内各项劳动关系,保护职工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集体合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雇员。

二、合同签订1. 合同主体a.雇主: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b.雇员:本企业的全体员工2. 合同签订程序a.双方应依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自己乐意订立合同。

b.公司应在雇员入职前供应《劳动合同法律文本》以及其他增补条款。

c.雇员应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以提出咨询或协商。

d.合同签订应由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在公司设立的劳动合同签约窗口办理,同时签订正本、副本并分别妥当保管。

三、合同内容1. 基本信息a.雇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自身份信息。

b.公司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

2. 合同期限a.全日制员工:试用期不得超出三个月,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

b.合同到期前,双方乐意连续合作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签申请。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方具体描述雇员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地方,包含公司内和外的工作要求。

4. 工资待遇及发放a.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薪酬政策支出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b.工资按月支出,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

5. 工作时间和休假a.依据国家法律规定,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工作日每天不超出8小时。

b.公司依据生产经营需要,布置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超出法定工时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出加班费。

c.雇员享受法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丧假等休假权益。

6. 社会保险和福利a.公司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b.为雇员供应合理的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带薪年假等。

7. 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a.雇员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第一节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指包括所有在一名雇主、一个雇主群体或者是一个以上的雇主组织同一个或多个工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谈判。

集体谈判的内容包括:(1)决定劳动条件和就业期限;(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或者他们的组织同一个或者多个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三、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一)主体的特定性集体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另一方是工会或劳动者代表。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三)集体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缔结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权利义务时,要求当事人的意志不得违背国家意志,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以形成集体合同关系。

1.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四)集体合同争议类型具有特殊性集体合同争议包括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即集体协商争议)和因履行而发生的争议两种。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5篇材料)

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5篇材料)

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5篇材料)第一篇:村级集体合同管理制度XX镇XX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一、XX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建设工程承包等经济行为,都必须建立书面的合同和协议。

二、XX村集体合同的建立必须遵循公平、公、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权力合同、人情合同、口头合同、会议合同、条款不明合同等。

三、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和集体工程建设等,标的在3000员以上(含3000元)的,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度进行民主决策;标的在3000员以下的可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报XX镇农经站备案。

四、XX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合同责任、受益、签约的主体,XX 镇农经站是XX村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合同的产生、履行、修订实施全程监督。

五、XX村要建立健全村合同档案和合同台账,明确专人管理。

合同档案不得缺页、少项、私改、漏报。

六、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直接到合同对方收取、抵扣、冲销合同收入,严禁坐收坐支。

七、XX村的经济责任人对本村集体合同负总责。

对因违规签订合同造成上访、败诉、赔偿等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操作、逃避管理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XX村合同列入村务公开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XX 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合同进行检查和监督,在会计核算终结时,应由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才能上墙公示。

第二篇:集体合同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集体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员工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

第三条定义•集体合同:指企业与劳动者集体订立的,以适应劳动条件调整和提高劳动者福利的劳动规定协议。

•集体合同管理委员会:由企业指定的负责集体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释的工作团队。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更改第四条集体合同的签订1.企业应当订立合理的集体合同模板,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集体合同应当由工会代表与企业方面代表共同签订,并在企业范围内公示。

3.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妥当保管并供应给员工参阅。

第五条集体合同的更改1.集体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如有需要更改合同内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企业方面代表与工会代表共同协商并取得全都看法;–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

2.集体合同更改后应当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重新进行公示。

第三章集体合同的执行第六条集体合同的执行原则1.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得到双方充分理解和遵守。

2.集体合同应当平等、自己乐意地执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第七条集体合同的执行主体1.企业应当组织并配备合适的人员来负责集体合同的执行和落实。

2.设立集体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集体合同执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劳动条件协商、福利待遇争议处理等。

3.管理委员会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法务部门代表等构成,具体人选由企业决议并公布。

第八条集体合同的执行流程1.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员工大会,向员工宣传集体合同的内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和解答。

2.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工资支出、工时管理、劳动条件监测等制度,确保集体合同的执行。

3.如集体合同涉及福利待遇的调整或更改,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经双方协商全都后执行。

第四章集体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第九条集体合同解释1.对于集体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精选3篇)

集体合同规定(精选3篇)

集体合同规定(精选3篇)集体合同规定篇1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林二○○四年一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第八条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集体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范本

集体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集体经济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归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

2. 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相关费用的审核、支付和结算工作。

3. 集体经济组织法律顾问负责对集体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供法律咨询。

4. 集体经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集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合同签订1. 集体合同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2. 集体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3. 集体合同签订前,人力资源部门应向劳动者提供合同样本,并告知劳动者合同内容。

四、合同履行1. 集体合同生效后,劳动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 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 集体经济组织应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不得拖欠劳动报酬,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新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六、合同终止1. 集体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然终止。

2. 集体合同因法定原因终止的,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终止手续。

七、合同档案管理1. 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集体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进行归档。

2. 集体合同档案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八、监督检查1. 纪检监察部门对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照本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四条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平等对话;(二)公平、公正、公开;(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定期举行集体协商会议,就公司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应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并就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章工资分配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当地员工年均工资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与工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等进行协商。

第九条员工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公司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应保证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保险福利第十四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在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XX集团公司集体合同制度

XX集团公司集体合同制度

公司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工会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和企业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严格内部管理,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为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做贡献。

第三条员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须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履行《劳动合同》发挥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任务。

第四条工会支持公司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依法代表和组织员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据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公司支持工会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的权利。

公司制定涉及员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应当通知工会的代表参加,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听取工会和员工的意见。

第二章劳动用工第六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公司起草或修订劳动合同及配套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

工会依法指导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并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

第七条公司在制定用工计划和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时,要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兼顾公司与员工利益并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和尊重工会代表意见。

第八条公司须公开、公平、公正评价员工岗位技能和业绩,按照《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方案的规定,认真实施和严格管理,工会加强监督。

第九条公司签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公司依法实行按劳分配制度。

根据员工的有效劳动,进行量化考核,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公司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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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制度完整版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合同制度完整版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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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创设的劳动合同制度,其法律源渊源自西方民主国家的独立工会劳资协商谈判机制。

独立工会是西方民主国家普遍实行的跨党派工会组织,以争取和维护工人权益为宗旨,是民主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

西方民主国家企业工人的基本权利常常有独立工会代表工人行使和维护,比如劳资工资协商、职工福利保障、休假休息权或者劳资纠纷等等,均由独立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方协商、谈判,以争取工人利益,从而充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我国《工会法》也明确规定,各级工会组织均应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西方民主国家的独立工会制度不适用我国,理论上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完全可以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企业工人合法权利。

但是,独立工会劳资协商谈判机制的维权模式,为我国创设劳动法集体合同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劳动合同制度,深深地铭刻着中国特色烙印,与西方民主国家独立工会的劳资协商谈判有本质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代表企业工会与企业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企业工会和企业,行业集体合同的主体为行业协会工会和行业协会,区域集体合同的主体为区域地方政府与区域地方工会。

集体合同的内容为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源于1995年《劳动法》。

《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上述规定基本确立了集体合同制度、明确了集体合同的形式、内容、程序和效力。

同年劳动部为配套《劳动法》的实施,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的规章,对《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进一步规范,明确规定了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审查、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等内容,特别是确立了集体合同审查机制和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突破了《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报送制为报送与审查结合制,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以及审查内容、审查程序以及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对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范围、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实际是集体合同实施细则,具有明显的操作性。

20xx年《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范围内又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确立了专项集体合同以及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制度。

从而使我国集体合同制度更为充实和健全。

我省有关集体合同制度的地方性立法,主要有20xx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xx年《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六条将“用工管理事项”列入了集体合同范围。

《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则明确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制度,其立法意图和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企业职工依法享有工人的合法权益。

如《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对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并保障职工劳动报酬获得一定增长。

集体合同制度实质上保障的是企业职工最基本的固有单方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权、法定工作时间权、劳动安全与卫生权、休息休假权、保险福利权等。

而如自由择业权、辞职权等双务权利和义务,则不属集体合同制度规定范围。

集体合同的主要法律属性是充分保障职工权利,而不是消弱或限制职工行使合法权利,也不能另行规定职工义务,职工义务应当由企业与职工本人以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任何企业都不能利用集体合同,约定或强制职工承担额外义务和负担。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六条中的“用工管理”显然包含要求职工应承担义务,因此用工管理不应当属集体合同范围,将“用工管理事项”列入了集体合同范围,明显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集体合同范围。

20xx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集体合同范围仍然限于《劳动法》规定范围,根据下位法从上位法、旧法从新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六条将“用工管理事项”列入集体合同的规定应视为无效。

我国集体合同制度自1995年《劳动法》创设近十年间,现实实践中几乎空白,鲜见有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也鲜见司法实践和案例,这与我国企业工会缺乏独立性,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经济高速增长,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愈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化解劳资矛盾、助推企业发展的优越性逐惭显现,许多企业开始尝试以集体合同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目前企业大都采用的是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然而由于长久以来现实实践的空白,许多企业仍不清楚国家设立集体合同制度的目的、宗旨和作用,以及集体合同的规定范围、内容,导致许多企业误认为企业的所有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均可纳入集体合同,以集体合同替代劳动合同,甚至出现企业就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劳动纪律等事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更有企业将集体合同视为约束职工权利的新工具,剥夺和制约职工行使合法权益。

如果劳动合同监督主管部门疏于审查监督,或与企业主串通一气,则必定严重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违背劳动法设立集体合同制质的目的和宗旨。

例如:上市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部分员工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与员工约定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仅仅只有一纸格式化的劳动合同,且没有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

20xx 年下半年起,因各种原因雅克科技公司许多重要技术岗位上的员工要求辞职,或自行就业,或受聘其他竞争企业。

公司为阻止重要员工辞职,或受聘其他竞争企业,于20xx年2月按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由公司与公司工会签订《竞业限制专项集体合同》,该专项集体合同不仅对公司员工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作了全面规定,而且规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同时还规定了员工服务期,违反服务期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并限制竞业限制员工及服务期员工单方辞职。

该合同几乎没有规定公司员工可以享有的权利,通篇规定员工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显然是想借助专项集体合同的合法形式,维护公司利益,限制员工权利。

更奇怪的是,该合同经当地劳动监督监察部门宜兴市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居然作出《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认定雅克科技公司“集体合同合法有效”,从而导致该公司《竞业限制专项集体合同》最终生效。

类似这种可笑结果,也许是中国特色国情所致吧。

竞业限制实质是对职工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和保密义务同属劳动合同协商条款,应当经企业与职工本人协商一致,并应当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服务期约定也应经职工协商同意。

竞业限制、保密义务、服务期约定均不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集体合同范围。

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专项集体合同仅限于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事项。

上例该公司以集体合同形式强制规定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保密义务和服务期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该公司签订《竞业限制专项集体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且合同内容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无效。

我国设立集体合同制度,是为了充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消弱或限制职工行使权利,更不应是强制规定职工承担义务的工具。

集体合同制度具有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化解劳资矛盾、助推企业发展的优越性,加强和落实集体合同制度对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期新型劳资关系和谐和稳定,加快企业转型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大作用,对我国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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