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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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如1年时效、4年时效等等,法律中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则为20年。

一、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年诉讼时效。

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

(合同法129条)最长诉讼时效。

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

(民法通则137条)二、民事诉讼委托朋友可以吗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要求有授权委托书。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不能成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诉中可委托朋友作为自己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民法总则》颁布实施之前,我国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而在此之后诉讼时效就改为了3年。

若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再去法院起诉的话,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会丧失胜诉权,这也提醒当事人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之后,能够积极的维权。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时效计算方法时效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起诉权利的有效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对被告的侵权行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提起诉讼时,必须在时效期限内进行。

本文将探讨民事诉讼时效计算的方法。

一、时效的计算起点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一般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有让与人从受让人获得权利时开始计算的例外。

二、诉讼时效的不同类型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其诉讼时效计算方法也存在差异。

1. 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指对侵犯民事权利行为提起诉讼的时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普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具体计算方法为,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到起诉日止,不得超过三年。

2. 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权利受到侵害时提起诉讼的时效。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不同类型的合同诉讼时效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具体计算方法为,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到起诉日止,不得超过相应的时效期限。

3. 消费者保护诉讼时效消费者保护诉讼时效是指消费者向侵权行为人主张权益的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保护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具体计算方法为,从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到起诉日止,不得超过两年。

三、时效中的中止和中断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止或中断。

1. 时效中的中止时效中的中止是指时效期限暂时停止计算的情况。

例如,当事人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时效期限将暂停计算,待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结束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限。

2. 时效中的中断时效中的中断是指时效期限因某些法定原因被中断,重新计算的情况。

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丧失时效的中断事由,例如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表示主张权利、开始调解、仲裁或进行和解等行为,都会导致时效期限中断。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规定在民事诉讼领域,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具有关键意义。

除了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规定,这些特殊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谈谈“长期诉讼时效”。

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更长的诉讼时效期间。

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这是因为此类合同往往涉及复杂的国际交易和较大的经济利益,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纠纷。

另外,“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也是一个特殊的规定。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也不论期间是否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一旦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这是考虑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定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可能缺乏主张权利的能力或者条件。

还有,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给予他们在成年后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诉讼时效的中断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比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这一特殊规定旨在鼓励权利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使得诉讼时效制度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此外,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诉讼时效,也有特殊规定。

在连带债权中,一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中,一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其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务人。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主体根据民事法律规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时间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对诉讼时效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诉讼时效的作用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保护法律权益,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未行使诉讼权利,将丧失主动权。

因此,了解和掌握适用于不同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每一位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基本知识。

二、诉讼时效的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诉讼时效的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权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未依法起诉,则其诉讼权利将被消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计算可能存在延续、中断或者终止的情况,此时应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及适用范围1.诉讼时效的种类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如财产权物的诉讼、合同纠纷的诉讼等。

特殊诉讼时效则适用于特定的民事案件,例如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

2.普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但在特定的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特殊诉讼时效根据不同民事案件的特殊性质和法律规定而定。

例如,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因不同的侵权行为或损害后果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规定。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也有特定的诉讼时效规定。

四、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到期将导致诉讼权利的消灭或限制,权利人将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被告方可以主张诉讼时效,以推翻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在答辩中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诉讼时效作为辩护。

五、相关问题与建议1.了解适用于不同案件的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适用于不同案件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范围指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规则,用于限制起诉权的行使时间。

为了维护诉讼活动的公平性和秩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各国法律都对起诉权的行使时间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制度是对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时间做出的规定,主要包括各类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财产权纠纷等。

2. 刑事诉讼时效:刑事诉讼时效制度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刑事犯罪行为,规定了起诉权的行使时间的限制。

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轻微刑事犯罪、过失犯罪等。

3. 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行政法领域,主要是对行政权力行使的限制,包括对于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等的争议,以及对于行政机关责任的起诉时间限制。

4. 特殊领域的诉讼时效:除了上述常见的领域外,一些特殊领域也可能存在特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如劳动争议诉讼、知识产权纠纷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不同法律制度在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上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诉讼时效制度的起始时间、计
算方法等细则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适用。

民法典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时效

民法典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时效

民法典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时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民事诉讼时效就是一个与我们的权利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概念。

那么,《民法典》是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时效的呢?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民事诉讼时效。

简单来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它的存在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民法典》对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三年的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民法典》中,还规定了一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比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

这些规定体现了对一些基本权利的特殊保护,确保了权利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主张这些权利。

此外,《民法典》还对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比如,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情况。

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常见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那么,了解《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意义呢?它有助于我们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241条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该条文,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之日起计算。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指一定期限内,权利人未行使权利,法律便不再保护其权
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的设立,旨在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
律关系的稳定和效率。

第241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特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

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
出权利主张,或者义务人承认债务,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从中
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延长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诉讼时效期限进
行延长。

例如,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诉讼时效期
间内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酌情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此外,第241条还明确了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旦诉讼时效期满,义务
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请求权。

但是,诉讼
时效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权利本身的消灭,只是权利人失去了通过诉讼
程序强制实现其权利的途径。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法第241条为民事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时效性的规定,旨在平衡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利益,促进法律关系的及时解决和稳定。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起诉时效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

了解民事诉讼时效对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参考。

一、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两年,自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租赁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3. 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借款到期或者借款人拒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之日起计算。

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两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5. 委托合同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委托事项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专利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 商标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 著作权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其他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2. 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不当得利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 继承纠纷:起诉时效为二年,自遗产分割完成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效期限均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案件性质而存在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具体时效规定。

总结: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是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了解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有助于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错失起诉时机。

通过本文提供的一览表,当事人可随时进行查询,确保自己在诉讼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大家在遇到诉讼需求时,及时了解相关的时效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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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张某被强制隔离观察,已构成其不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诉讼时效
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基于某种正当理 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经人民法 院调查确有正当理由而将法定时效期间 予以延长。 历史的原因造成在特殊时期可以对 诉讼时效予以延长,但随着法制的完善, 延长制度将不再合适宜。
第十章
第十章
起算——————届满前6个月———届 满日
案例:2003年 4月 3日,到北京出差的张
某回家即被强制隔离。直至 4月 18日, 经医学观察未发病,被排除感染可能,张 某才重获行动自由。而张某手上有一李某 向张某借款人民币 5000元的借条,载明 还款日期为 2001年 4月 13日。张某应当 在二年的诉讼时效前,即2003年 4月 13 日前向法院起诉,但张某出院时已超过诉 讼时效近一星期了,张某的诉讼是否受法 律保护? 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故其债权的时效在 4月 3日已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之日即 4月 18日开始继续计算,到 4月 28日才超过二年诉讼时效。
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认为诉讼时 效未过,判决王某应该归还欠款。

民事诉讼之诉讼时效
定义
分类
中断
起算
中止
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 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 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即诉讼时效届满,
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特点:消灭时效、
丧失的是胜诉权、具有强行性和普遍性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被侵害时起计算。
主观标准:知/应知 客观标准:权利未实现 PS: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有特别规 定的,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
第十章
定民 事 诉 讼 法 具 体 规
※ 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限届满时
起算。
※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债权,
甲欠乙1万元钱,双方约定于2004年5月20日清 偿。到期后,甲并未归还。乙后来到广州, 2006年3月15日,乙在广州出车祸,昏迷,经 多方治疗于2007年4月20日恢复健康。乙对甲 的诉讼时效届日为( )。
A 、 2006 年 5 月 20 日 日 C 、 2007 年 5 月 20 日 日 B 、 2007 年 3 月 15 D 、 2007 年 6 月 25
民事诉讼法 时效制度
民事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
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
为了使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得到正确
处理,不仅要有各种民事法律、经济法律 等实体法,而且要有一个保证人民法院查 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 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制裁民事 违法行为的法律。这个法律,便是民事诉 讼法。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济案件 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 的准则。
司考真题
04-5-20—————————05-11-20——063-15——06-5-20 乙在届满前 6 个月内耽误了 2 个月零 5 天,故在 乙恢复健康后补足。即在2007 年 4月 20日后再 加 2个月零5天,是 2007 年6月 25日,因此,该 选择题选D。
课 后 例 题
2007年12月,胡某公派到加拿大 学习两年,办出国手续时向朋友 张某借款三万元,并立字据约定 胡某在出国时将钱还清。直到 2008年7月27日胡某出国,也未 还钱。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 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 2010年8月,胡某回国。2010年 10月6日张某因买房急需钱,找到 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 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 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 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 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 效,可以不用还。张某愤而起诉。
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 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计算。”
第十章
法 制 证 据 意 识 很 重 要
分析案例:甲多次向乙提出
归还已到期的欠款,在诉讼 时效期间内,每主张一次, 诉讼时效就中断一次,时效 期间重新起算。但是值得注 意的是,主张权利必须保留 证据,以备将来诉讼中证明 时效曾中断之用。如电报、 挂号信、无利害关系人的证 明等。如果没有证据,时效 中断就不成立。
胜诉权:丧失通过法院予以司法保护
的公力救济手段,其实体权利并未消灭。
权利人只能通过自力救济方式获得解决。
第十章

讼 时
普通诉讼时效——2年
短期诉讼时效﹤2年 特别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 2年 最长诉讼时效﹤ 20年

的 分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
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
时效制度
即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时效制度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
以财产占有为例

一定的事实状态﹤ 持续一段时间 法律后果 ﹤
财产占有 不行使权利
取得权利——取得时效 丧失权利——消灭时效

权利与时效共存亡
视 频 案 例
时效制度的作用
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 充分利用社会财富,结束权利义务 不确定状态 有利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西方谚语:“法律帮助勤勉人,不帮 助睡眠人。”
自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宽限期 届满时起算。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条件成就时
开始计算。
※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期限届满时
开始计算。
※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之请求权,应
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及侵害人时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 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 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 期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 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计 算方法:
问: (1)胡某在2010年10月在字据 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 有何种效力? (2)张某能否通过诉讼取回胡 某欠他的钱?
案例:王某与宋某是一对恋人。1998年4月王某与朋友
一起出国做生意,但是钱不够,就向宋某的父亲借款 人民币20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归还。王某出国后, 刚开始几个月还和宋某有书信往来,之后的几个月后 再也没有任何的音讯。1999年4月借款到期后,宋某按 照以前的地址寄信给王某,让王某还钱,结果信都被 退回,邮局称查无此人。一直到2001年2月,宋父咨询 律师后才知道诉讼时效将于2001年4月届满。于是按照 律师的建议,发了一封挂号信给王某,并在挂号信的 附录中记载下追讨欠款的事宜。到了2001年11月,宋 某从他人处知道了王某的地址,就诉至法院,要求王 某归还欠款。王某在答辩称诉讼时效已过,自己不再 需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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