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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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留守儿童管理制度7

中心幼儿园留守儿童管理制度7

中心幼儿园留守儿童管理制度7一、总则1.为了更好地关爱和服务留守儿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心幼儿园留守儿童的管理工作。

3.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发展,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尊严,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留守儿童档案管理4.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健康状况、学习成绩、心理状况等。

5.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三、关爱措施7.开展亲情关爱活动,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家长视频通话,缓解留守儿童思念之情。

8.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留守儿童克服心理障碍,增强心理素质。

9.鼓励留守儿童参加各类兴趣班,培养特长,丰富课余生活。

10.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户外活动,增强体质,提高抵抗力。

11.加强与留守儿童家庭的沟通,了解家庭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教育管理12.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问题。

13.对学习困难的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辅导,提高学习成绩。

14.开展德育教育,培养留守儿童的道德品质和良好习惯。

15.加强法治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

五、生活关怀16.确保留守儿童饮食卫生,保证营养均衡。

17.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确保住宿条件良好。

18.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

19.定期组织留守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六、心理关爱20.开展心理咨询,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支持。

21.鼓励留守儿童表达自己的情感,倾听他们的心声。

22.培养留守儿童的人际交往能力,帮助他们融入集体。

23.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七、家园共育2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

25.定期开展家长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26.建立家长志愿者团队,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活动。

27.开展家园共育活动,促进家长与幼儿园的互动。

学校 留守儿童 管理制度

学校 留守儿童 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留守儿童,包括生活留守和夏季休假留守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和照顾留守儿童的成长,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学校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是负责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班主任、学生处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多样化的成长和教育机会,为留守儿童提供全面的关怀与支持。

第二章留守儿童登记与监护第六条学校将针对留守儿童开展登记工作,确保学校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

学生注册时,将附加一份留守儿童登记表格,由学生和家长填写。

第七条学校将制定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制度,明确学校和家长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议,了解学校安排和教育规划。

第八条学校将提供家长培训,加强父母的教育意识和能力,提供更好的家庭教育支持。

第九条学校将建立家长志愿者团队,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促进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十条学校将对留守儿童制定学习目标和计划,并确保其完成学业。

学校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将安排专门的学习辅导时间,对留守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辅导。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留守儿童学习档案,定期评估和总结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并与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学校将倡导师生互助,鼓励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建立友爱关系。

第四章生活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将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培养。

第十五条学校将安排留守儿童的生活作息时间表,确保他们有规律的作息和充足的睡眠。

第十六条学校将提供健康饮食,保证留守儿童的营养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将加强留守儿童的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抗逆能力。

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教育权益,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留守儿童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在校园内的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2. 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能力,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

3. 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

4. 培养留守儿童的自立、自强、自信,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管理措施1. 留守儿童登记与档案管理(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信息登记表,对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2)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家庭背景、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

2. 教师关爱与辅导(1)教师要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关注其心理健康,定期开展谈心活动。

(2)对留守儿童进行针对性辅导,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正确面对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3. 家校合作(1)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2)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卡,确保家校联系畅通。

(3)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增进家校感情。

4. 安全管理(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在校安全。

(2)开展安全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文体活动(1)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

(2)鼓励留守儿童参与各类竞赛,提高其综合素质。

6. 帮扶制度(1)实施教师结对帮扶,每位教师负责一名留守儿童,定期关心、辅导。

(2)设立留守儿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

2. 教师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提高自身教育管理水平。

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4. 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关爱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儿童,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坚持家校合作,加强与社会、家庭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4. 坚持全面教育,注重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

三、管理制度1. 管理机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留守儿童之家的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各项工作。

2. 管理人员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留守儿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2)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3)熟悉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3. 管理内容(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基本情况;(2)开展学习辅导,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学习成绩;(3)开展心理辅导,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解决心理问题;(4)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5)加强家校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汇报留守儿童在家的表现;(6)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

4. 管理措施(1)实行班导师制度,每位留守儿童配备一名班导师,负责留守儿童在学校的日常管理;(2)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3)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服务;(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来;(5)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四、考核与评价1. 定期对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作、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等;2.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各项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德育处、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办公室,负责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三、管理制度1. 入学登记制度(1)对留守儿童入学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其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监护人信息等。

(2)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教育需求等。

2. 生活关爱制度(1)为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午餐,确保其营养均衡。

(2)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变化,及时解决心理问题。

(3)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用品,如衣物、学习用品等。

3. 学习关爱制度(1)为留守儿童提供免费辅导,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留守儿童兴趣爱好,丰富其精神世界。

(3)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

4. 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

(3)设立留守儿童安全信息员,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5. 家访制度(1)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家访,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宣传国家政策,加强家校联系。

(2)针对留守儿童家庭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

6. 亲情沟通制度(1)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定期为留守儿童与父母进行亲情沟通。

(2)鼓励留守儿童与父母视频通话,增进亲子关系。

四、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 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认识。

3.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 定期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生活老师等担任成员,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2. 班主任是留守儿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3. 生活老师负责宿舍留守儿童的生活管理和安全检查。

4. 德育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对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

各班级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监护人信息等,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

2. 加强安全教育。

班主任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安全教育课,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拐骗、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知识。

3. 实施寄宿管理制度。

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条件,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生活安全。

生活老师负责宿舍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留守儿童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生活老师登记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

5. 加强家校联系。

班主任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留守儿童在家情况,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

6.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火灾、溺水等,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留守儿童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7.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学校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导致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留守儿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留守儿童管理工作。

第三条留守儿童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父母双方外出打工等原因而留守在农村家庭自行生活的儿童。

第四条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命权、人身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幸福权等。

第五条留守儿童应当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保护,享有与同龄儿童相同的权益。

第六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落实责任到人,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七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合力打造一个安全、温暖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第二章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保障第八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登记制度,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和居住情况。

第九条社区、学校等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管理和照料工作。

第十条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监护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上学、放学,不得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不得接触危险物品或与陌生人发生接触。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的饮食卫生保障应当得到重视,保证他们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

第十三条社区、学校等单位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相应的咨询和心理支持。

第三章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第十四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积极配备专职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并制定留守儿童的学习计划和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矫正工作,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与留守儿童家长加强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四章留守儿童的健康保障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负责留守儿童的健康体检和日常照料工作。

留守儿管理制度8篇

留守儿管理制度8篇【第1篇】留守儿童管理规则制度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因为父母长久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熟悉及价值观念上的引领和协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熟悉、价值上的偏离和共性、心理进展的异样,思想道德教导上浮现缺失。

1、建立留守儿童状况记下制度。

各年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举行全面记下,了解和把握留守儿童基本状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导。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每学期向留守儿童暂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状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导的针对性建议。

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举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导。

小学开通“帮扶热线”,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3、建立留守儿童状况报告制度,对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准时报告上级教导主管部门。

4、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利用师生之间一对一、同学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沟通和思想上的关心和协助。

【第2篇】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因为父母长久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熟悉及价值观念上的引领和协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熟悉、价值上的偏离和共性、心理进展的异样,思想道德教导上浮现缺失。

1、建立留守儿童状况记下制度。

各年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举行全面记下,了解和把握留守儿童基本状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导。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每学期向留守儿童暂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状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导的针对性建议。

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举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导。

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服务管理的各类机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留守儿童,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尊严;(二)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三)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二、服务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服务管理范围为农村留守儿童,包括:(一)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儿童;(二)父母一方或双方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无法照顾子女的儿童;(三)因家庭困难,父母一方或双方无力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儿童;(四)其他因特殊原因无法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

三、服务管理职责第五条家庭(一)父母应当关心、教育、照顾留守儿童,确保其身心健康、安全;(二)父母应当加强与留守儿童的联系,了解其生活、学习状况,及时解决其困难;(三)父母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确保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条学校(一)学校应当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管理,关注其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其问题;(三)学校应当与留守儿童家庭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会组织(一)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开展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帮助;(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及时发现和解决其困难;(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与政府、学校、家庭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

第八条政府(一)政府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政策,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二)政府应当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投入,改善留守儿童生活条件;(三)政府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定义留守儿童:指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离异、改嫁等原因,不能陪伴在父母身边生活的未成年人。

第三章管理机构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由学校设立留守儿童管理委员会负责,所设立的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留守儿童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留守儿童管理相关政策、方案和制度;2.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支持和帮助留守儿童;3.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包括:1.收集留守儿童个人资料,建立档案;2.协助留守儿童办理相关手续;3.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4.协助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和心理困扰等问题;5.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养。

第五章家庭访问1.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留守儿童的家庭进行家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要,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家访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经由家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家访工作应指派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全面、详细记录,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留守儿童管理委员会。

第六章心理辅导1.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或指导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2.心理辅导应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方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个别辅导、小组辅导、心理活动等。

3.心理辅导的内容应包括家庭关系、学习困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并注重启发和引导,帮助留守儿童解决问题和调整心态。

第七章健康教育1.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加留守儿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健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人身安全、疾病防护、饮食营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知识。

3.健康教育活动可以通过讲座、培训、宣传展览、健康游戏等多种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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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她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与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与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与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思想道德教育上出现缺失。

为此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决不能忽视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这一特殊群体。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

各班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了解与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与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每学期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学校开通“帮扶热线”,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3、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报告制度,对带有普遍性与典型性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学生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与思想上的关怀与帮助。

5、建立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

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又积极参与的少先队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法治安全教育活动等,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与谐的情感交流平台。

6、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度,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留守儿童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免费体检制度1、学校每月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讲座,教育留守儿童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她们身心都健康。

2、为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学校每年安排她们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对她们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与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及时治疗。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管理员负责每周“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天,负责儿童安全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与儿童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3、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与儿童监护人见面一次,督促监护人加强对儿童的管理与教育。

4、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月至少通过电话、书信等途径与家长联系一次,便于家长及时掌握孩子的成长情况,沟通儿童与家长之间的感情5、每年为儿童体检一次。

6、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儿童普及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宣传文明新风,传播自护技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

2、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3、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与心理交流,扎实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疏导及教育工作。

1、每学期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2、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3、学校开通“帮扶热线”,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充分发挥亲情联系电话的作用,让留守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

4、学校安排的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亲情联系情况记载。

留守儿童家访制度1、重视留守儿童家访工作,班主任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

2、每学期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她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

3、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1、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又积极参与的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法治安全教育活动等,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与谐的情感交流平台。

2、学校教师、代理家长每周至少与留守学生谈一次心,与她们进行零距离交心,了解她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与健康的心理。

1、各班每学期初要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动态信息。

2、根据新学期学生变化情况,各年级、各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分人头,通过上门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逐一做好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学校。

3、建立与完善留守儿童档案,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现居住地、现监护人(或托管人)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父母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情况。

1、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

2、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她们不辍学。

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留守儿童活动制度1、每周举行一次集体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教育。

2、充分运用少先队活动与班委会两大活动阵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无碍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

3、坚持不懈的开展文体活动,定期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4、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留守儿童孩子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5、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社会服务、信息服务活动,以提高“留守儿童”实际生存意识。

6、积极组织各种形式文跃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多彩生活。

7、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课,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8、聘请专业心理老师给学生定期上心理辅导课,每月一次恳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情况。

9、根据学校实际,每周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以下活动:每天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瞧瞧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与见闻;周一开放图书阅览室,周二开放留守儿童工作站,周三开放电脑室,周四开展文体等活动,周五开展交流活动。

时间均安排在每天的课外活动,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

10、各班级充分利用节假日,有计划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快乐伙伴假日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兴趣小组、社会实践、文化体育、手拉手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儿童假日生活,引导她们参与健康有益的假日活动,磨炼她们的意志,培养她们的创新意识与吃苦精神,提高她们独立自主,自理及综合实践能力,激发她们热爱家乡,立志建设家乡的热情。

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联系制度1、在校内,做到三个“三”,即“三知、三多、三沟通”。

“三知”指的就是教师要对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父母外出务工的去向及联系电话等三个方面做到知情,并建立了留守生个人档案。

班主任要做好“留守生”的摸底工作,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与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生”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

“三多”指的就是教师要多与留守学生谈心交心、多开展一些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如组织同学为留守生过生日)、多家访。

“三沟通”指的就是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沟通、定期与监护人沟通、定期与编外家长沟通。

2在校外,建立“一组、一家长、一中心”。

“一组”指的就是学校在留守生中打破年级、班级界限,组建校外学习小组,由高年级各方面表现好的学生担任小组长。

每个小组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比如小组成员互相检查作业、开展校外表现评议等。

“一家长”指的就是从本地有较高威望的党员、教师、干部中聘请一批编外家长,其主要职责就是做好留守生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定期向学校反映孩子在校外的表现。

“一中心”指的就是鼓励有条件的退休教师或个人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3学校开设了“二线一室”。

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同时还以“师爱助您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如主题班(队)会、“您在她乡还好不”书信竞赛活动、集体生日、法制安全讲座以及“我为留守生献爱心”活动等,让“留守生”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留守儿童安全管理制度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天讲、经常查,防止与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与玩具。

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放电、防中毒、防倒塌、放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四、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中走路骑车靠右行,不玩耍,过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搭乘“三无”或超载车辆。

五、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

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

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六、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不安全事故,按“前七分后三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七、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扶手上滑下,不得随意开楼上后窗。

八、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行政与经济处罚。

留守控辍保学制度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教研室具体抓该项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 苗头,一经发现,立即与家长联系,动员返校,对于返校有困难的学生报请镇政府协同动员返校。

三、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由村校联合,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给予学习用品等费用的补助,解决特困生就学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四、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五、加强师德建设,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六、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年度目标责任制度考核中。

对班级辍学生学校不除名,各项活动均按在籍数计算,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晋级、绩效工资等挂钩。

何庄中学关爱留守儿童暨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与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控辍、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各学校、各类人员的责任,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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