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范外汇风险案例汇编
汇率风险案例分析

汇率风险案例分析案例一:进口企业面临本币贬值家中国的进口企业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合同约定以人民币支付,合同金额为100万美元。
当企业签订合同时,汇率为1美元兑换6.5人民币。
然而在交付货物前,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人民币贬值,汇率变为1美元兑换7人民币。
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的成本将增加,合同金额变为700万人民币,比原来增加了500万人民币。
如果企业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将直接面临这500万人民币的亏损。
为减轻汇率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对冲措施。
一种可能的对冲手段是通过远期外汇合同来锁定固定的汇率。
例如,在签订合同时,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以固定汇率兑换货币。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在货物交付前就可以锁定6.5人民币兑换1美元的汇率,避免了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案例二:境外投资回流受阻家中国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投资1亿美元用于开展业务。
当企业决定进行投资时,汇率为1美元兑换6.5人民币。
然而,在分公司运营一年后,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人民币升值,汇率变为1美元兑换6人民币。
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决定将收益回流到中国,投资将遭受损失。
假设分公司在运营一年后盈利5000万美元,按照当初汇率计算,这笔收益应该为3.25亿人民币。
然而,由于汇率变化,实际回流的金额将减少到3亿人民币。
企业将直接面临2500万人民币的亏损。
为减轻汇率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对冲手段。
一种可能的对冲措施是通过外汇期权来锁定汇率。
企业可以购买人民币卖出美元的远期期权合约,以固定汇率将收益兑换成人民币。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将收益锁定在一定的汇率下,减少汇率风险。
总结来说,汇率风险是企业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企业应通过采取对冲手段来减轻汇率风险,例如利用远期外汇合同或外汇期权锁定汇率。
这样可以保护企业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确保财务稳定。
企业 外汇风险 案例

企业外汇风险案例企业外汇风险是指企业在国际贸易和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由于国际间的货币汇率是浮动的,企业在进行跨国交易时,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从而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以下是10个企业外汇风险的案例。
1. 汇率波动导致进口成本增加:一家中国企业从美国进口原材料,由于人民币贬值,其所需支付的美元成本增加,导致企业利润下降。
2. 汇率波动影响出口收益:一家德国企业向中国出口产品,由于人民币升值,其所获得的欧元收益减少,导致企业的出口业绩下滑。
3. 外汇风险影响投资回报率:一家日本企业在美国设立子公司进行投资,由于日元升值,其从美国子公司所获得的利润转换成日元后减少,降低了投资回报率。
4. 汇率波动导致债务成本增加:一家英国企业发行美元债券,由于英镑贬值,其所需支付的英镑本金和利息增加,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5. 汇率波动影响海外子公司盈利:一家法国企业在巴西设立子公司,由于巴西雷亚尔贬值,其子公司的利润转换成欧元后减少,影响了企业整体盈利能力。
6. 外汇波动导致合同成本增加:一家澳大利亚企业与加拿大企业签订了货物采购合同,由于澳元贬值,其所需支付的加元成本增加,增加了企业的采购成本。
7. 汇率波动影响国际投资组合价值:一家投资公司持有多个国家的股票和债券,由于汇率波动,其投资组合的价值会发生变化,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8. 外汇风险导致资金流动困难:一家印度企业在中国设立了生产基地,由于人民币贬值,其从中国的子公司获得的资金转移回印度变得困难,影响了企业的资金运作。
9. 汇率波动影响国际合作伙伴关系:一家墨西哥企业与美国企业合作进行产品研发,由于墨西哥比索贬值,其所需支付的美元费用增加,可能导致合作伙伴关系破裂。
10. 外汇波动导致财务报表波动:一家韩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销售产品,由于韩元升值,其财务报表中的销售额和利润会发生波动,影响了企业的财务分析和决策。
外汇市场警示案例

外汇市场警示案例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完整版)外汇风险防范 案例

实验三:外汇风险防范一、实验内容分析以下案例,写出分析思路与结论。
案例1(1)利用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规避汇率风险某年9月20日,广东一企业出口一批货物,预计3个月后即12月20日,收入2 000万美元。
若银行9月20日开报的3个月远期美元对人民币双边价为8.3649~8.4068,该企业同银行签订了人民币远期结售汇合同。
试分析该企业避免外汇汇率风险的结果。
而如果12月20日市场汇率变为8.2649~8.3068,若不做远期结售汇,该企业的损益情况又会是怎样?(2)利用期权交易规避汇率风险一美国制造商购买日本某企业商品,货款为24亿日元,双方约定3个月后以日元支付。
如果签订进出口合同时的期权价格为200 000$,协议价格为$1=JP ¥240;同时,3个月的远期汇率为$1=JP¥240。
则该美国企业有两种选择:一是用外汇期权交易规避汇率风险;二是用远期外汇交易规避汇率风险。
假设3个月后市场汇率将出现下列三种情况,试分析该美国企业分别采用这两种交易方式在三种情况下的损益情况,并比较这两种交易方式的特点。
日元升值,3个月后现汇汇率为$1=JP¥220;日元稳定不变,3个月后现汇汇率仍为$1=JP¥240;日元贬值,3个月后现汇汇率为$1=JP¥260。
案例22009年下半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逐渐增大,不少企业已做了相应的准备。
但即便如此,汇率依然成为出口企业为之困扰的难题之一。
最近,一服装公司的经理比较头痛:公司准备向美国出口一批服装。
双方将在2010年1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以美元支付总额为500万美元的货款,结算日期为2010年7月1日。
目前,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6.85元。
由于美元一直贬值,公司结汇后的人民币收入可能会明显减少,如何回避美元贬值所导致的外汇风险呢?如果选用避险工具后,美元却升值了,又如何处理呢?银行介绍,目前的汇率风险回避工具包括远期、掉期、期权、掉期期权以及它们的组合。
具体的使用,要看企业使用外汇的实际状况。
外汇管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鞋帽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5年,甲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决定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价值100万美元。
甲公司按照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了外汇购汇手续。
然而,在甲公司提交了相关材料后,外汇管理局以甲公司涉嫌非法套汇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购汇申请。
甲公司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公司是否涉嫌非法套汇?2. 外汇管理局的拒绝购汇决定是否合法?3. 如果甲公司涉嫌非法套汇,其法律责任如何?三、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关于甲公司是否涉嫌非法套汇的问题,法院认为,甲公司按照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向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在甲公司提交材料后,外汇管理局以涉嫌非法套汇为由拒绝购汇,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存在非法套汇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甲公司不涉嫌非法套汇。
2. 关于外汇管理局的拒绝购汇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法院认为,外汇管理局作为我国外汇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对外汇交易进行监管。
然而,外汇管理局在拒绝甲公司购汇时,并未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甲公司存在非法套汇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外汇管理局的拒绝购汇决定不合法。
3. 关于甲公司涉嫌非法套汇的法律责任问题,由于法院认定甲公司不涉嫌非法套汇,故甲公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撤销外汇管理局对甲公司的拒绝购汇决定;2. 外汇管理局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为甲公司办理购汇手续。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外汇管制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本案的进一步分析:1. 我国外汇管制法律体系我国外汇管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外汇风险与防范措施案例

外汇风险与防范措施案例外汇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或跨国投资活动中,由于汇率变动所导致的损失风险。
由于汇率的波动性较大,外汇市场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外汇风险是跨国经营和投资的一大挑战。
在面对外汇风险时,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来降低损失风险。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使用远期外汇合约来规避外汇风险。
远期外汇合约是一种购买或出售货币以指定价格和日期进行交割的合约。
企业在签订远期合约时可以锁定特定的汇率,从而减少不利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例如,一家中国企业在与美国企业进行贸易时,双方可以签订一个远期合约来固定兑换汇率,以减少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
其次,企业可以通过多元化货币资产与负债来分散外汇风险。
企业可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货币,并设置外汇头寸的上限,以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同样地,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客户时,也可以考虑与不同的国家合作,以减少对一些特定货币的敏感性。
另外,企业还可以使用外汇期权或外汇掉期来对冲外汇风险。
外汇期权是一种买卖特定货币以特定价格、在特定日期进行的合约,它给予企业在未来一些时间点购买或出售货币的权利。
企业可以购买外汇期权以锁定合适的汇率,以免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类似地,企业还可以购买外汇掉期合约,即一种按照约定价格进行的远期货币买卖交易,在规避外汇风险的同时确保货币兑换的稳定性。
同时,企业应该积极关注全球经济和政治动态,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
企业可以通过跟踪国际新闻、经济数据和市场分析报告等手段来获取信息,以及及时调整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此外,企业还可以雇佣专业的外汇风险管理团队,他们能够提供专业的建议和管理方案,帮助企业降低外汇风险。
最后,企业应该定期审查和评估其外汇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由于外汇市场变动频繁且复杂,企业需要保持灵活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外汇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调整。
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设置风险限额、建立分析和监控机制等,以确保外汇风险的有效控制。
外汇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某市居民李某通过某外汇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
李某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并通过该平台进行美元、欧元等货币的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李某发现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导致其交易亏损严重。
李某遂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赔偿其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外汇交易平台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2. 李某的损失是否由平台承担责任?3. 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法院审理过程1. 审查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查了李某提供的交易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交易软件截图等证据,以及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内部管理规定等证据。
2. 调查取证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交易平台进行技术检测,以查明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
3. 争议调解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四、法院判决1. 外汇交易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
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检测报告,交易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李某等投资者的利益。
2. 李某的损失由平台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导致李某交易亏损,平台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李某的损失计算。
法院根据李某提供的交易平台交易记录、交易软件截图等证据,以及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认定李某的损失为人民币10万元。
判决平台赔偿李某人民币10万元。
五、法律分析1. 外汇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外汇交易平台作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的认定本案中,交易平台存在虚假交易、价格操纵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平台应承担违约责任。
外汇风险与防范措施案例

外汇风险与防范措施案例案例1:延期到货30天损失30 万美金案1993年10月,我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客户进口比利时纺织机械设备一套,合同约定:设备总价为99,248,540. 00比利时法郎;价格条件为FOB An twerp ;支付方式为100%信用证;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4月25日。
1994年元月,我方开出100%合同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1994年5月5日。
开证金额是由用户向银行申请相应的美元贷款276万元(开证日汇率美元对比利时法郎为1:36)。
1994 年3 月初,卖方提出延期交货请求,我方用户口头同意卖方请求:延期31 天交货。
我进出口公司对此默认,但未作书面合同修改文件。
3 月底,我进出口公司根据用户要求对信用证作了相应修改:最迟装运期改为 5 月26 日;信用证有效期展至1994年6月21日。
时至4月下旬,比利时法郎汇率发生波动,4月25日为1:37(USD/BFR),随后一路上扬。
5月21日货物装运,5月26日卖方交单议付,同日汇率涨为1:32。
在此期间,我进出口公司多次建议用户作套期保值,并与银行联系做好了相应准备。
但用户却一直抱侥幸心理,期望比利时法郎能够下跌。
故未接受进出口公司的建议。
卖方交单后:经我方审核无误,单证严格相符,无拒付理由,于是我进出口公司于6月3日通知银行承付并告用户准备接货,用户却通知银行止付。
因该笔货款是开证行贷款,开证时作为押金划入用户的外汇押金账户。
故我进出口公司承付不能兑现。
后议付行及卖方不断向我方催付。
7 月中旬,卖方派员与我方洽谈。
经反复协商我方不得不同意承付了信用证金额,支出美金310余万元。
同时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向卖方提出延迟交货罚金要求BFR1, 984,970.00(按每7天罚金0.5%合同额计),约合62,000.00美元(汇率为1:32)。
最终卖方仅同意提供价值 3 万美元的零配件作为补偿。
此合同我方直接经济损失约31 万美元,我银行及进出口公司的信誉也受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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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工行案例:锁定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中外汇资金汇率风险A企业是绍兴一家大型纺织品生产企业,产品要紧出口到阿联酋等中东国家,出口结算方式采纳美元前T/T50%+后T/T50%。
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出口收汇必须执行国家外汇治理局联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新公布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方法》,出口收汇必须先划入待核查账户,只有通过海关数据的联网核查之后才能够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的手续。
由于A企业有大量的美元预收货款,收汇资金进入待核查账户与通过海关联网核查往往有近20天的间隔期,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的大背景下,客户的正常美元收汇资金在这几天中承担了市场汇率升值的风险。
为此,A企业专门是着急。
08年8月初,工行对A企业进行了专门的走访,据了解,A企业在8月-9月期间累计有约150万美元的预收货款,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剧的今天,如何规避这部分预收货款的汇率风险成为企业最大的需求。
针对A企业的情况,工行重点推举了“汇即通”远期结汇产品。
“汇即通”结汇业务是工行推出的针对客户待核查账户美元收汇资金的一款结汇产品。
客户与工行签订“汇即通”远期结汇交易托付书,在交易托付书中约定交割金额、交割汇率及交易到期日,其中交割金额不得超过待核查账户的资金余额,交割汇率为客户签约时的市场即期结汇汇率,交易到期日为交易签约日确定的期限为1个月的标准起息日。
客户在与工行签订“汇即通”远期结汇交易托付书之后,在交易到期日之前的任一工作日,假如客户待核查账户中的收汇资金通过海关数据的联网核查,客户即可按交易托付书约定的成交汇率与工行进行资金交割。
通过沟通,2008年8月12日,A企业与工行签定“汇即通”远期结汇交易业务协议书,协议约定总成交金额150万美元,交易方式为一个月内择期交易。
2008年8月12日,A企业待核查账户收汇150万美元,当天的即期结汇价为6.8522。
企业向工行提交“汇即通”远期结汇托付书,约定金额为150万美元,约定交割汇率为6.8522,约定到期日为9月12日。
在9月12日之前A企业待核查账户资金通过海关数据联网核查,客户即可按6.8562的价格与工行进行资金交割。
8月28日,A企业待核查账户资金通过海关数据联网核查,客户按6.8562的价格与工行进行资金交割。
(8月28日的即期结汇价为6.8133)通过叙做“汇即通”远期结汇产品,B企业额外获得收益:150X(6.8562—6.8133)=6.435万元人民币。
7月14日,我国实施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客户出口收汇资金必须先进入待核查账户并与海关联网核查,这过程往往需要几天的等待时刻,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的大背景下,几天的等待时刻即意味着客户需承担几天因市场汇率波动的损失。
“汇即通”远期结售汇产品要紧针对该情况,客户只要在工行办理“汇即通”产品就可享受在一个月内结汇均按收汇当天牌价结汇,完全摆脱了因几天等待而可能遭受汇率损失的困绕,产品较为切合市场需求。
问题一:案例中的A企业面临的要紧问题是什么?问题二:简要介绍工行的“汇即通”业务。
问题三:“汇即通”为何能够关心A企业规避预收账款的外汇风险(结合案例进行讲明)案例二:工行案例:巧用欧元汇率风险治理方案,规避1.2亿欧元帐款汇率风险A公司是绍兴一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光伏能源产品研发制造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欧洲市场。
出口结算币种采纳欧元T/T结算,另外,A公司每月大约有1000万美元的原材料需从台湾进口,进口采纳美元L/C结算。
2008年初,A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业公司签定1亿欧元的合同,合同约定每月由A公司出口1000万欧元。
合同签定之后,A公司主动找到工行,询问公司在收付两端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工行产品经理通过分析得出:A公司在收汇、付汇时将面临两种汇率风险:一是美元/人民币汇率风险;二是欧元/美元汇率风险。
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通过远期结汇锁定汇率风险;二是通过金融工具有效提高实际结汇收益。
为此,工行围绕以上两方面问题提出如下金融服务方案。
08年6月,工行组织专业的产品经理团队从欧元对美元走势、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与预测,当时,工行团队认为欧元已处于时期性高位,多种因素促使欧元调整,且人民币汇率将连续升值的走势。
结合市场与客户需求,精心设计了方案供客户选择,具体方案如下:“欧元远期结汇+欧元远期外汇买卖+超短期外汇理财产品”套餐。
(1)欧元远期结汇交易和远期外汇买卖交易。
同时针对A公司远期卖出欧元期限难以确定的情况,工行提供如下便利措施:①择期远期交易。
A公司能够预先约定在某一个期限内而非某一固定日期办理交割。
比如约定2008年6月5日到6月20日为卖出欧元期限,在这段期间内任意一天,A公司都能够按照约定价格办理交割。
②到期后展期假如远期交易到期需要交割时,A公司帐上欧元不足,能够申请展期交易,将期限往后推移。
由此产生的盈利在展期到期日交割时一并给A公司;如损失,则由A公司承担。
注:1.按2008年6月16日结汇价格计算,欧元即期汇率假设为1.5404;2.单位:万美元、万欧元和万人民币。
(2)超短期外汇理产品。
A公司收汇后,但还未到远期结汇交割日,A公司可叙做最短期限为7天的外汇理财产品来提高资金收益。
目前工行能够提供美元和欧元7天、14天理财产品。
通过远期结汇和远期外汇买卖可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通过远期外汇买卖实现以收汇外汇来对外付汇,减少汇兑成本。
通过超短期外汇理财,可利用收汇日和远期交割日之间的时刻差,提高短期可闲置资金收益。
问题一:案例中的A企业面临的要紧问题是什么?问题二:工行团队为该客户量身定做了什么方案?试解读该方案(若你是团队中的一名成员,现需要你向该客户解释该方案的含义(结合案例分析)问题三:该方案是如何帮客户排除汇率风险的?案例三:工行案例:差额滚动将风险锁定于咫尺之间A企业是一家以汽车配件出口为主的大型企业,产品出口地区要紧集中在美洲、欧洲。
07年初,A企业与美洲和欧洲客户签定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达到8000万美元。
经调查,A企业目前出口收汇币种几乎全部采纳美元,出口结算方式几乎都为远期信用证90天。
得知A公司的情况后,工行组织专业的队伍对该公司进行走访,登门了解公司的资金使用状况及具体需求。
经了解,A企业以后12月内有稳定的大额美元收汇,总收汇额大约在1亿美元左右。
但由于季节性等缘故,每月收汇多寡不一,企业希望通过银行提供的产品锁定美元应收帐款汇率风险。
针对A企业外贸业务的季节性变化和贸易款项回笼的不确定性特点,工行重点推举了“捷汇通”差额美元远期结汇产品,产品适用于像A企业等美元收汇来源稳定。
企业短期内贸易款项回笼时刻和金额不确定,但较长时刻段内美元收汇金额固定的企业。
“捷汇通”在标准择期美元远期结汇的基础上附加可进行差额交割的条件,从而更好的适应A企业财务特点,最大限度的增强A企业资金灵活性。
产品功能特点:1.本产品由时刻连续的多期择期型远期结汇业务组成,企业约定总结汇金额,并设定每期结汇平均额;2.工行依照客户设定择期期限,提供各期结汇价格(每期一个),客户可按此价格在设定期限内选择具体时刻进行交割;3.企业如当期交割金额未到达事先设定金额,则自动滚入下期,并在下期按下期结汇价进行交割,“差额”即指上个月未交割完的头寸可于下个月交割。
4.企业每期交割金额不得高于事先设定每期结汇平均额与往常各期累计未交割金额之和。
通过工行与企业的多次沟通,2007年4月20日,A企业与工行签定差额滚动美元远期结汇协议,协议约定总成交金额6000万美元,交易方式为一个月内择期交易,分12个月交割,每月600万美元。
2007年4月20日工行提供报价如下:单位:人民币/100外币经测算,签约日到最后交割日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幅度达到9.6%(假设每月升值均匀,则每月升值幅度为0.8%)。
A企业叙做工行“捷汇通”差额远期结汇业务,结汇所得人民币为 6 00X769.72%+600X766.79%+…600X752.12%=54725.04万元人民币,如未选择办理“捷汇通”差额远期结汇业务,结汇所得人民币为600X770.76%X(1-0.8%)+600X770.76%X(1-2X0.8%)+…+600X770.76%X(1-12X0.8%)=52608.99万元人民币。
通过办理“捷汇通”差额远期结汇业务,企业增加收益2116.05万元人民币(54725.04—52608.99)。
人民币汇率将连续升值的走势,宽敞外贸企业将更多的面对人民币汇率风险。
目前关于企业减小人民币升值压力的要紧思路是通过锁定远期风险(远期结售汇)来获得最佳避险效果。
而工行主推的“捷汇通”差额滚动美元远期结汇正是贯彻上述思路。
该产品在增强企业结汇资金灵活性的同时,最大可能的减小人民币升值压力,推出以来获得极佳的实际操作效果。
本案例中A企业利用差额滚动美元远期结汇产品不仅成功锁定了大额应收帐款汇率风险,而且通过这一产品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获利2116万元。
问题一:案例中的A企业面临的要紧问题是什么?问题二:“捷汇通”适用什么类型的客户?问题三:该产品的特点是什么?问题四:该企业以“捷汇通”得到了哪些好处?(结合案例分析)案例四:农行案例:欧元远期售汇业务A企业于2007年8月向德国一公司进口高温高压气流染色机(包括配件),金额为33万欧元。
A企业向农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企业付款期可能在2008年4月初。
因欧元汇率变动较大,为幸免汇率风险,锁定付汇成本,企业向银行咨询理财产品。
针对欧元是一种汇率波动比较大的币种,而企业在开立信用证时,欧元汇率差不多维持在10.3—10.4之间,之后的几天时刻里,欧元一直走低,从8月10日的10.37下跌到8月16日的10.20,跌了1.6%多,而市场有传闻讲美元不景气,欧元近期会走高。
因此农行便向企业建议做远期汇率锁定。
当时因为欧元在跌,因此其远期贴水,远期价格低于即期价格,故若现在锁定汇率,企业的成本与签订合同时相比,要低专门多。
而且农行在向企业建议时,强调汇率锁定的目的确实是锁定成本,锁定风险。
企业老总也比较有汇率风险意识,与农行叙做了这笔交易。
同时由于企业确定的付汇到期日尚未能定下来,因此便估算为2008年4月4日,当时的欧元远期汇率为10.0271,价格相当不错。
之后第二天,欧元汇率便开始回升,并一路走高。
到2008年3月底,已突破11元,但现在又碰到一个问题,即客户到单后,确定下来的付汇日是2008年4月3日,而4月4日又是国家新定下来的清明节公休日,5、6两天又双休,即企业的远期汇率交割日延长到4月7日,与付汇日正好差3天的时刻,但企业远期协议违约又太惋惜了。
因此农行在4月初欧元资金严峻紧缺的情况下,在4月3日贷款欧元33万元给企业用于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