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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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那么一、教职工聘任方案〔一〕聘任原那么依据我国?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等,依据岗位任职条件,遵循“双向选择,学校决定〞的全然方针,实行全员聘任。

〔二〕聘任条件1、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与拟聘任岗位相适应的国家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学历。

3、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4、躯体健康,能完成拟聘岗位的工作。

〔三〕聘任方法1、职员的聘任经上级任命的校行政领导,其任命即为聘任。

2、教职工的聘任依据学校公布的聘任条件,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由校长授权有关组织实行二级聘任。

经平衡协调后,由校长公布聘任结果。

〔1〕D支部聘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会同总务处、政教处〕;〔2〕办公室聘考勤及信号治理员、缮写员、档案资料员〔会同教导处〕;〔3〕教导处聘任教研组长、授课教师、实验员、图书治理员、微机室与多媒体教室治理员、?响中教研?主编、“班班通〞治理员;〔4〕总务处聘任男、女生辅导员、水电工、报帐员。

〔5〕政教处聘班主任.〔四〕岗位量化标准1、职员岗位量化标准校长〔含分管校长〕计10课时/周,支部书记、二级正职计8课时/周,其他行政职位均计7课时/周。

2、非教学类岗位工作量化标准〔1〕班主任:初一、二3课时/周,初三4.5课时/周;〔2〕教研组长、缮写员、水电工均为2课时/周;〔3〕教代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男生辅导员、女生辅导员、?响中教研?主编:3课时/周;〔4〕微机室〔含多媒体教室〕治理员、图书治理员、档案资料员:5课时/周。

〔5〕“班班通〞治理员:7课时/周,实验员、报帐员、考勤及信号治理员:8课时/周。

〔五〕有关待遇: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缺乏全然工作量,虚拟3课时/周,但不计超工作量。

2、超平均工作量按8.0元/节发放超课时津贴,缺乏全然工作量按同样标准扣发课时津贴〔全然工作量由行政会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二十四、总结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评分细则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体系,激励教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做出贡献。通过考核,学校将更好地发现和培养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的权利。
(2)积极参与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所负责的工作有创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5.团队协作(10分)
(1)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
(2)主动帮助他人,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为学校及部门团队建设作出贡献。
6.继续教育(5分)
(1)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2)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
2.学校应将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每位教职工,确保教职工了解自身的考核情况。
3.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学校人事部门申请详细的考核评分明细。
十八、考核结果的应用与职业发展
1.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不满80分;
基本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含)以上,不满70分;
不合格:考核得分不满60分。
八、考核结果的申诉
1.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诉人。
5.公示: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一、教职工聘任方案(一)聘任原则根据我国《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岗位任职条件,遵循“双向选择,学校决定”的基本方针,实行全员聘任。

(二)聘任条件1、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与拟聘任岗位相适应的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学历。

3、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4、身体健康,能完成拟聘岗位的工作。

(三)聘任办法1、职员的聘任经上级任命的校行政领导,其任命即为聘任。

2、教职工的聘任根据学校公布的聘任条件,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由校长授权有关组织实行二级聘任。

经平衡协调后,由校长公布聘任结果。

(1)党支部聘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会同总务处、政教处);(2)办公室聘考勤及信号管理员、缮写员、档案资料员(会同教导处);(3)教导处聘任教研组长、授课教师、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微机室与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响中教研》主编、“班班通”管理员;(4)总务处聘任男、女生辅导员、水电工、报帐员。

(5)政教处聘班主任.(四)岗位量化标准1、职员岗位量化标准校长(含分管校长)计10课时/周,支部书记、二级正职计8课时/周,其他行政职位均计7课时/周。

2、非教学类岗位工作量化标准(1)班主任:初一、二3课时/周,初三4.5课时/周;(2)教研组长、缮写员、水电工均为2课时/周;(3)教代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男生辅导员、女生辅导员、《响中教研》主编:3课时/周;(4)微机室(含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档案资料员:5课时/周。

(5)“班班通”管理员:7课时/周,实验员、报帐员、考勤及信号管理员:8课时/周。

(五)有关待遇: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不足基本工作量,虚拟3 课时/周,但不计超工作量。

2、超平均工作量按8.0元/节发放超课时津贴,不足基本工作量按同样标准扣发课时津贴(基本工作量由行政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绪论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旨在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科学。

二、考核指标体系1. 教学工作考核指标(1)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指标。

(2)教学创新: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指标。

(3)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指标。

2. 科研工作考核指标(1)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专著等方面的指标。

(2)科研能力:包括科研团队建设、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3)科研影响:包括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指标。

3. 社会服务考核指标(1)学术交流:包括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报告、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指标。

(2)社会服务项目:包括专家咨询、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指标。

(3)社会声誉:包括学术荣誉、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指标。

4. 师德师风考核指标(1)教师职业道德:包括教育教学责任、师生关系、教师形象等方面的指标。

(2)师德师风建设:包括教师榜样、师德教育等方面的指标。

(3)师德师风表彰:包括师德师风表彰活动、师德师风奖励等方面的指标。

三、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指标量化: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制定评分细则,确保评分标准一致。

3. 考核实施: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价和上级评价等环节。

4.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考核结果反馈: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绩效水平。

6. 考核结果应用:学校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的重要依据,激励教职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奖惩措施1. 绩效奖励:学校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教职工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细则,以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二、考核指标体系1. 教学工作考核指标:-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估。

- 教学负荷: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课时利用率等方面的评估。

- 教学改革与创新: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材编写等方面的评估。

2. 科研工作考核指标:- 科研项目: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 科研论文: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评估。

3. 教务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教务管理能力:包括教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 教务工作成果:包括教务工作的实际效果、改进等方面的评估。

- 教务工作创新:包括教务工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等方面的评估。

4. 师德师风考核指标:- 师德师风: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评估。

- 遵纪守法:包括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评估。

- 诚信守约:包括诚信教学、诚信科研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流程1. 绩效目标设定:- 学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教职工绩效目标。

- 教职工根据绩效目标,制定个人工作计划。

2. 绩效考核评估:- 学校设立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 委员会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打分。

3. 绩效考核结果反馈:- 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包括得分和评价意见。

- 教职工有权对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4. 绩效考核奖惩:-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 奖励包括奖金、晋升等;处罚包括降薪、降职等。

四、考核结果使用1.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依据。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的参考。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个人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考核目标1. 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2.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推动学校整体发展;3. 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三、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程设计等方面的考核;2.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考核;3. 教材编写:包括教材编写质量、教材应用效果等方面的考核;4.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5. 学术交流:包括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参与等方面的考核;6. 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学校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节点;2. 考核指标确定:学校根据考核目标和任务分配,确定各项考核指标和权重;3. 考核实施:教职工根据考核指标和要求,按时完成考核任务;4. 考核评价: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打分;5.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考核结果,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和评议;6. 考核结果奖惩: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教职工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五、考核标准1.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标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程设计等方面的指标,如学生满意度、教学评价等;2. 科研成果考核标准: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指标,如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3. 教材编写考核标准:包括教材编写质量、教材应用效果等方面的指标,如教材的影响力和应用情况等;4. 学生管理考核标准: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等方面的指标,如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和班级的纪律状况等;5. 学术交流考核标准:包括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参与等方面的指标,如学术报告的数量和质量等;6. 其他相关工作考核标准:包括学校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指标,如学校管理的效果和社会服务的影响力等。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目的1. 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其提供发展和晋升的机会;2. 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促进教职工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三、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表现- 课堂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学生评价:考核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和学习成果的反馈;- 教学研究和创新:评估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

2. 科研工作表现- 科研成果:评估教师在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和专著等方面的贡献;- 学术影响力:考核教师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声誉;- 科研经费管理:评价教师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 学术服务和社会服务- 学术服务:评估教师在学术组织、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等方面的参与和贡献;- 社会服务:考核教师在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社会评估等方面的表现。

4. 师德师风- 教育教学态度:评估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引导情况;- 师德建设:考核教师在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师风建设: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和示范作用。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计划,并公示给全体教职工;2. 考核指标制定: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明确权重和评分标准;3. 考核实施: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价和上级评价等环节;4. 考核结果反馈:学校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指导;5. 考核结果审议: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保公正和客观;6.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 激励机制: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2. 培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3. 绩效奖励:学校设立绩效奖励制度,对绩效优秀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4. 绩效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绩效不佳的教职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改进措施。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细则,以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二、考核目的1.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现教职工的优势和不足,为个人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2.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学校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

三、考核内容1.教学工作表现: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评价。

2.科研工作表现: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评价。

3.学科建设工作表现:包括学科建设成果、学科竞赛成绩、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评价。

4.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形象、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评价。

5.工作态度与能力: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四、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指标: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制定考核时间表和具体的考核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3.收集考核材料:教职工需要准备相关的考核材料,包括教学课件、科研成果、学科建设报告等。

4.组织考核评审:由专门的考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定每个教职工的绩效得分,并形成评审报告。

5.反馈和总结: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并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

五、考核评分标准1.优秀: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出色,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绩效得分在90分以上。

2.良好: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绩效得分在80-89分之间。

3.合格: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一般,基本达到要求,绩效得分在70-79分之间。

4.待提高: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不佳,未达到要求,绩效得分在60-69分之间。

5.不合格: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非常差,未达到最低要求,绩效得分在60分以下。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职工绩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旨在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并为其提供激励和发展机会。

为了确保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制定细致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1.1 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第一步是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

通过与教职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确定每一个教职工的工作目标,确保目标具体、可衡量和可达成。

1.2 制定绩效评估指标:根据教职工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地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如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生评价等。

1.3 确定权重和评分标准:为了确保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得到合理的体现,需要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流程的规范2.1 制定考核计划:在考核开始之前,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是必要的。

考核计划应明确考核的时间、流程、参预人员和具体的工作安排,以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

2.2 采集绩效数据:考核过程中,需要采集各项绩效数据,包括教职工的工作报告、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等。

这些数据应当客观、真实,并能够全面反映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2.3 进行评估和反馈:在采集到绩效数据后,进行评估和反馈是必要的。

评估应该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向教职工提供详细的反馈,包括优点和改进的方向。

三、激励机制的建立3.1 奖励措施:为了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奖励措施是必要的。

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表现,赋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晋升等,以鼓励教职工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3.2 发展机会:除了奖励措施,还应提供发展机会赋予教职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

这包括培训、学术交流等,以匡助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3.3 职业规划:为了激励教职工的长期发展,建立职业规划是必要的。

通过与教职工的沟通和了解,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为教职工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技师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技师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评价是指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绩效评价既可针对整体支出开展,也可针对指定的专项资金开展。

第三条绩效评价分为项目评价和整体支出评价两种方式。

第四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

项目评价和整体支出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项目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由相关部门自主实施,坚持“谁支出、谁自评”;学校整体支出评价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项目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绩效奖励、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的导向,高效要保障、1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教育及相关行业政策、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达标标准、专业技术规范及计划标准;(三)政府审计报告,财政检查监督报告等;(四)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相关职能、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目标任务;(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六)各经费管理或使用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七)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材料,学校下达的经费预算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八)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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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为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坚持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与业务能力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以定量考核为主;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3、坚持考核的一致性原则。

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

考核对象及分类
1、学院在编在岗人员。

2、考核类别分为中层干部、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
员四类。

3、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所聘任岗位确
定考核类别。

三、考核内容
以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业绩。

德:是指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表现。

能:是指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 的情况。

廉: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处负责。

1 、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每月总结一次个人的工作情况,主 要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当月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

2、民主测评。

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民主 测评工作,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 测评。

3、部门评价。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提出评价意见。

其中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部门评价所占权重系数分别为 0.6、0.3。

4 、主管领导审批。

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 级,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绩效考核办。

5 、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院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部门的 考核意见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经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
勤: 是指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和出勤率等情况。

绩: 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情况。

般教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中层干部考核由人事劳资
0.1、
结果,并将考核决定反馈给各部门,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三日内可提出复议。

6、公示考核结果。

表四中层干部考核量化测评细则
项目




(60
分)
表五专任教师考核量化测评细则表
考核项目
工作业绩(50分)
工作态度(10分)
表六一般管理人员考核量化测评细则
工作态

25分
表七工勤人员考核量化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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