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1“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
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五)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四、进出境关别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2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一,填制(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浅绿色)
1、适用范围: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此报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
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除填具贸易性质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
“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2〕“外汇来源”一般为“不支付外汇”。
3〕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4〕在“成交价格”栏,进口外商免费提供加工装配用的料件,应按实际价格填报。
5〕如果同时进口料件和设备,料件和设备应分别填具报关单。
二,填制(外商投资企业专用浅蓝色)
1、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
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基本相同。
2〕“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中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注解(3)

中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注解(3)贸易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
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分别不同贸易方式填报“来料成品退运”(4400)或“进料成品退运”(4600)。
6、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后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按《登记手册》备案的贸易方式填报。
7、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8、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一)一般贸易(代码0110)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出口的贸易。
包括: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3、旅游宾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4、进料加工出口成品中进口料件价值占成品总值小于20%的;5、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6、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必须是该企业在其经营范围之内的产品,准予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一,填制(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浅绿色)1、适用范围: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此报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规范亦基本相同。
但对如下栏目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在“贸易方式”栏,除填具贸易性质外,还应填具登记手册的海关编号。
“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2〕“外汇来源”一般为“不支付外汇”。
3〕在“经营单位”栏,应填具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公司名称。
4〕在“成交价格”栏,进口外商免费提供加工装配用的料件,应按实际价格填报。
5〕如果同时进口料件和设备,料件和设备应分别填具报关单。
二,填制(外商投资企业专用浅蓝色)1、适用范围: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栏目填写规范1〕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的栏目一致,填写要求基本相同。
2〕“贸易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3〕外商投资企业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或“租赁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应按相应贸易方式填报。
4〕“外汇来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不支付外汇”或“其他”。
三,填制(普通白色)1、适用范围: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口货物外,其余的进口货物申报手续均适用《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某些非贸易渠道进口的物品,如捐赠物资,礼品,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进口的公用物品等,也适用本报关单。
2、栏目填写规范1〕进口口岸: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第一口岸)。
如文锦渡、广州等。
可从提单上查悉。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要填写全称。
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填报参加该项目的境内单位。
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为保证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顺利,现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公告如下:一、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增加"原产地证书代码"和"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Y"为"原产地证书代码"。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目前为:"01"、"02"、"03"、"04"。
填制要求:属于"曼谷协定及中巴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1";属于"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项下'早期收获'方案"(简称"中国东盟早期收获"),包括"中泰蔬菜水果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以及对原产于老挝、柬埔寨、缅甸若干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的填"02";属于"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3";属于"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4"。
二、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具体填制要求(一)"备案号"栏:填写"Y"+原产地证书编号。
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报关单填写"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二)"随附单据"栏:使用海关H2000系统申报的,在本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三)"备注"栏: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填写 ""。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报说明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报一、常用报关单格式(一)进口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进口口岸备案号进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收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许可证号起运国(地区)装货港境内目的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用途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原产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录人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审视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申报单位(签章)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报关员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二)出口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出口口岸备案号出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发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结汇方式许可证号运抵国(地区)指运港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生产厂家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录人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审视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申报单位(签章)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报关员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二、报关单编号栏的填报(一)预录入编号1、含义预录入编号是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2、编号规则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1、含义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18位顺序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直属海关在接受申报时确定,并标示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一般来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入编号,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不需填写。
2、编号规则报关单海关编号由18位数组成,其中前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关区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第10-18位为报关单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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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
一.报关单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 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报关单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 位数码,由各直属海关统一管理。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统计、理单部门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无法确定进(出)口口岸以及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