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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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各级政府有权颁发治超工作许可的部门和单位,受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三条治超工作包括运输单位、道路管理单位、交通执法单位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需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第四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第五条外来治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且需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级治超工作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治超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从业证,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治超工作。

第八条治超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安全帽、安全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治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法使用毒品、麻醉药品等危害安全的物品,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其从事治超工作。

第十条治超工作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循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方式进行运输,严禁违法抢行抢排等行为。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治超工作人员发现货物超载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运输,确保安全。

第三章道路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修复路面上的障碍物、坑洞等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通畅和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定期巡查道路,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在道路上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标牌,指示治超工作的通行规则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道路管理单位要设立治超设施,对超载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测,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交通执法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交通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处罚和取缔。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超限超载运输事故,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对相关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超限超载运输的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器材。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新员工应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员工应接受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效果。

第四章车辆检查和维护第十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九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车辆的外观、底盘、制动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十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保留相关检查和维护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以便进行追溯和统计。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4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4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引言:超限超载指的是超过道路运输车辆的法定限重和车辆尺寸,在道路运输中进行载货,从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超限超载不仅会对道路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惩罚违法行为,并提高执法、监管和道路运输安全意识。

本文将从制度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减少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一、强化制度建设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定义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2. 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超限超载行业协会或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与运输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超限超载的治理。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超限超载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同时,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协作,共同治理超限超载问题。

4. 加强科技支撑: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提升超限超载的监测和执法能力。

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二、加强管理1.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装备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执法的全面和公正。

2. 加大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可以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等处罚措施,以严厉惩罚违法行为。

3. 搭建公众监督平台:建立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对于公众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馈,增加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4. 建立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超限超载治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超限超载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治理合力。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手册、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治超执法规章制度

治超执法规章制度

治超执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货运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治超执法工作。

第三条治超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超、有序治超、科学治超,以推动治超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第四条治超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法、整改落实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治超执法工作实施领导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绩效考核机制。

第六条治超执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治超执法工作格局。

第七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第二章治超执法组织第八条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治超执法机构,负责各级治超执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当设立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执法活动的公正、严明。

第十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当设立信息管理部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合、分析和应用机制,提高治超执法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第十一条治超执法机构应当设立宣传教育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第三章治超执法内容第十二条治超执法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超限超载、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与处理。

第十三条超限超载包括车辆自重超限、车辆载重超限、车辆轴重超限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治超执法应当根据道路载重、车辆结构等情况,科学设置超限超载标准,保证执法的公平、科学。

第十五条超限超载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治超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

第十七条超速超载包括车辆超速行驶、车辆载员超额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超速超载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严加查处。

乡镇治超工作规章制度

乡镇治超工作规章制度

乡镇治超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治超工作,保障道路安全,保护交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内所有道路的运输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各类车辆。

第三条乡镇治超工作应遵循依法治超、全员参与、依法处罚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科学管理、精准施策。

第四条乡镇治超工作由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形成良好的治超工作格局。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五条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治超工作机制,将治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围。

第六条各村(社区)应当配备专门的治超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运输车辆,发现违规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条乡镇交通警察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处罚违规车辆及驾驶人。

第八条乡镇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超载运输农产品、木材等特殊货物的监管,加强对治超工作的指导和协助。

第九条商业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运输规定,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参与超载运输行为。

第十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十一条对于超载车辆,应当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限期卸载超载货物,缴纳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多次违规的运输公司,应当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许可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应当移交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处理,对违法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继续违法行为,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如暂扣车辆、收缴行驶证等,直至整改为止。

第十五条对于举报治超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有功表现的治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表彰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治超工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乡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本辖区内的运输车辆开展治超检查。

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制度

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制度

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治超站上下班管理,加强作业人员作息时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治超站所有作业人员。

二、上班时间1. 早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岗上班,迟到者按规定处理,每月累计3次迟到将受到相应处罚。

2. 晚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岗上班,迟到者按规定处理,每月累计3次迟到将受到相应处罚。

3.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4. 每日上班时需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不得擅自穿着个人服装。

5. 上班人员需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下班时间1. 早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时作业,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2. 晚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时作业,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3. 下班前需将岗位整理、清理干净,将工作区域归位整洁。

4. 下班时需将工作票、设备操作记录等相关资料整理齐全,交与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四、加班管理1. 作业人员如有需加班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作业。

2. 加班人员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写加班记录,每日统计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 加班工作需保证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出现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五、休假管理1. 作业人员如需休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缺勤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 休假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听公司通知。

3. 长期休假需按规定程序履行离职手续,离职人员需交还公司财务、物品等相关资料。

六、安全管理1. 上下班途中,作业人员需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违章行驶。

2. 作业人员需保持健康状态,发现有病情需及时就医,不得擅自服用药物影响工作。

3. 作业人员需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设备,滥用工具。

4. 作业人员需遵守工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打火、吸烟。

七、纪律管理1. 作业人员上下班需按照规定流程刷卡,不得擅自代签、漏刷等违规行为。

治超站人员管理制度

治超站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超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治超站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站领导、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等。

第三条治超站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治超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负责治超站全面工作。

第五条治超站下设办公室、执法大队、后勤保障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站内日常事务、文件处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执法大队:负责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取证、调查等工作。

(三)后勤保障部门:负责站内设备维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站长职责:(一)负责治超站全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主持站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单位、社区等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七条副站长职责:(一)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协助站长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站内日常事务、文件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负责站内设备维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执法大队职责:(一)负责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取证、调查等工作。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做好执法记录、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后勤保障部门职责:(一)负责站内设备维护、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保障执法车辆、设备正常使用。

(三)做好站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一条治超站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滥用职权。

第十三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

公司源头治超管理制度

公司源头治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路基础设施,提高运输效率,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货运车辆源头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源头治超,确保公司运输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源头治超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第五条设立源头治超办公室,负责日常治超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七条建立货物装载登记制度,对装载货物进行登记,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装载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对超限超载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对货物装载过程进行实时在线检测,并接入省治超平台。

第十条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司源头治超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的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对在源头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超限超载行为的相关人员或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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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人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强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激励全体超限超载检测人员努力工作、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超限超载检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明服务规范
(一)、着装风纪
1、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戴帽(检测房内可摘帽)戴胸卡(一律戴于左兜上)。

2、路政服装和其它便装不得混穿。

3、着制服人员不准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拖鞋,手不得插袖插兜,不准用帽子扇风清凉,不准围围巾。

4、着制服人员必须衣帽整洁,行为规范,坐姿、站姿端正;女同志工作期间只能化淡妆,不准染指甲戴首饰;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胡子。

(二)、文明服务
1、上岗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使用不文明语言和粗暴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语言和善,以理服人,举止文明,讲究风纪。

(三)、工作纪律
1、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2、严禁在治超岗亭内吸烟、吃零食、玩牌、听录音机、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严禁酒后上岗。

4、严格执行“三不政策”、及“六条禁令”“十不准”制度
(四)、劳动纪律
1、热爱集体,团结互助,无打架斗殴、吵嘴现象;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无私自外出、旷工行为;
3、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党工团组织活动。

(五)、安全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无责任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六)、内务秩序
1、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内务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2、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按规定按时打扫。

3、爱护公物厉行节约,自觉维护办公和生活设施设备。

三业务管理
1、掌握公路法,超限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熟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治理超限超
载的法律和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基本程序、方法。

3、按照岗位操作规范和业务技术要求,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工作,熟练掌握所用设备、器材的操作技术。

四设备管理
治超设备包括电子磅、治超系统的软件、硬件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管理是对上述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使用原则:1、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在过磅系统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硬件操作和安装任何软件,保证专机专用。

2、治超员必须严格依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对于违反规程操作、越权、串岗等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任何人不准将设备外借或出租、变卖。

4、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系统任何参数或破坏设备,由此造成损坏由本人负责。

五百分考核细则
一、治超纪律
1、脱岗,扣2分/次;睡岗、串岗扣1分/次。

2、进餐、去洗手间等及时返岗。

无故拖延扣1分/次。

3、岗上吸烟、会客、看书、读报、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1分/项次;岗上打闹扣1分/次;酒后上岗,扣2分/次。

4、认真保持检测点内外卫生,维护工作区域秩序,保持设备与办公用品干净整洁。

岗亭内有烟头、纸屑等杂物,扣当班人员1分/件次;检测点责卫生责任区脏、乱、差,扣带班责任人1分/次。

5、当班治超人员着装不规范扣0.5分/次;不按规定着装扣1分/次。

二、劳动纪律
1、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扣1分/次。

2、积极参加党、工、团组织活动,不听从安排参加的,扣2分/次。

3、按时参加大扫除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次;打扫不干净的,扣1分/次。

4、按规定参加军训、业务知识考试,不听从安排参加的,扣2分/次;态度不端正的,扣1分/次。

5、迟到、早退扣2分/次。

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调班,扣双方2分/次
7、打架斗殴、吵嘴,扣双方2分/次。

三、安全纪律
1.不遵纪、出现黄、赌、毒等现象扣2分/项次。

2、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执行,若违反规程的,扣2分/次;发生责任事故,构成否决。

四、业务管理
1、检测工作不规范、无序扣2分/次。

2、检测登记不齐全不及时扣1分/次。

3、资料整理不规范扣1分/次。

4、按规定上报扣2分/次。

5、专用文书使用不规范扣1分/次;
五、设备管理
1、操作不规范扣1分/次。

2、管理不善,有损坏现象扣2分/次。

3、擅自将设施租、借的扣2分/次。

六、内务秩序
1、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扣2分/项次。

2、内务、环境卫生规定标准,不达标准,扣1分/项次。

3、维护办公和生活设施设备,若损坏扣2分/项次。

七、文明服务
1、讲普通话,微笑服务,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不符要求的,扣1分/次。

2、态度不好、训斥、吵架或使用污言秽语,扣2分/次。

3、个人卫生良好,装备整齐(包括胸卡、袖标等)、齐全。

不符要求的,扣1分/次。

4、服务周到,有问必答。

刁难司乘人员的,扣2分/次。

5、对各种事态能冷静对待,正确处理,委屈服务。

做不到的,扣1分/次。

八、凡下述行为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另作处理。

1、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产生严重后果的。

2、越权执法、违反检测程序或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造成错案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3、被群众举报查实或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公路“三乱”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5、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被查实的。

八附则
本办法与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冲突的,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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