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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方法论文估价方法论文

房地产估价方法论文估价方法论文房地产估价方法初探【摘要】房地产业是我国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的居住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房地产也和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是社会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
本文提出了就房地产的估价方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方法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房地产行业也深受政策影响了20多年,从2002年至今,内地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土地垄断供给的市场化阶段。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是靠债务拉动的、推动的,然后投资圈地,导致债务费用居高不下,市场稍微波动很快就会面临巨大风险,房价上涨快,房地产开发结构的变化是涨价的主要原因。
这些都给房地产估价行业带来很大的压力。
所以要求房地产估价人员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各项因素。
一、比较法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和估价的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方法。
比较法适用于本身具有交易性的房地产,该方法是不适用很少发生交易数量比较少的房地产。
二、收益法按照我国目前的土地出让政策,应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分析,否则得到的是一种不完全的会计利润,实际上跟用加和法得到的还原利率口径是不一致的。
若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和其折现期一致,不应该考虑利息费用,正如假设开发法中的折现法公式中不存在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一样,因为它正以恰当的收益率,恰当的折现期折现到评估基准日。
收益法评估往往是假设收入费用发生在某一个时点,实际发生时间与这种假设有偏差,这样才可以用利息费用作调整。
例如客观租金收入发生在期末,费用在期间均匀发生,而评估时假设收入费用发生在期末,这时应考虑期间发生费用的贷款利息;租金收入发生在期初,费用在期间均匀发生,而评估时假设收入费用发生在期初,这时应考虑期间发生的费用进行折现。
房地产估价方法的论文

房地产估价方法关键词: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估价估价方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业迅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第三产业的重要部分。
在2013年刚出台的“国五条”下,我国房地产市场瞬间发生了一些巨大的变化。
面对如此波动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估价行业深感压力很大。
这同时也给房地产估价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科学合理的运用估价方法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各个因素,客观合理地评估房地产的价格。
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既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又要能反映现实交易行为。
房地产估价的对象就是房地产。
从实物形态上来看,房地产存在三种形态,即单纯的土地、单纯的建筑物以及房地合一的复合房地产。
另外,房地产估价是评估待估房地产的一定权益的价格,因此,估价对象也涉及到物权。
因此要根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及其特点,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文主要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与假设开发法之间的概念、理论依据、适用对象及步骤的比较,来揭示房地产估价方法具体应用的注意事项。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采用比较法求得的房地产价格又称比准价格。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
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行为普遍遵循理性原则,追求效用最大化。
由于商品购买者的行为通常只是为了满足其一定的效用需求,当市场上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效用相同或效用可相互替代而价格不等的商品时,购买者将力求选择价格较低的商品;而当价格相同效用不等时,购买者又将选择效用较大的商品。
这样,通过市场供求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效用均等的商品之间将产生替代效应,最终使得市场上具有同等效用的商品获得相同的市场价格。
这一替代原理作用于房地产市场,便表现为效用相同、条件相近的房地产价格总是相互牵引,趋于一致,因此,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可以由近期出售的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来决定。
房地产评估论文

中国房地产评估市场刍议摘要:作为房地产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房地产评估市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规范,其原有的管理制度、盈利模式、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规范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革新,以此来保证房地产评估市场能够持续稳定地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以及对国民经济体系的贡献效率。
基于此,我们在正视现状的基础上,必须深刻认识现有评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继而在结合实际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修正和改进。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准入制度从业人员管理政策要求前言:房地产评估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自“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以来,全国房地产估价企业大概有4500家,从业人员接近30万,建立了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础的,由《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房地产评估概述首先,我们要澄清一个概念!房地产价格评估简称房地产评估,我们可以将其理解成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准确的说,房地产评估就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与估价原则,按照一定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对象进行经济价值的估测行为。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简单了解一下房地产评估体系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房地产评估的对象主要包括居住、商业、工业、其他用途房地产及土地五种类型。
不同的评估对象,在评估目的、方法、程序上都应该遵循其特有的内容。
第二、房地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服务行为,其从业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基本要求。
除了基本的专业技能和置业道德外,房地产估价人员须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按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估价师的名义从事相关行业,不得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第三、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评估是该行业下的两个不同的工作方向。
房地产评估论文

房地产评估论文房地产评估论文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作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是房地产市场的迅速扩大和风险的增加。
为了有效评估房地产的价值,需要进行科学的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和估价的过程,通过考察房地产的地段、建筑物品质、功能效益以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对房地产进行科学的评估,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准确信息,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
在房地产评估中,地段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地段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房地产的价值。
一个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的地段相对于偏远的地区显然具有更高的价值。
此外,地段的发展潜力、周边设施等也是影响房地产价值的重要因素。
建筑物品质也是评估房地产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建筑物品质包括建筑质量、装修水平等。
一栋建筑结构稳固、风格设计先进、装修豪华的房子相对于质量差、装修简陋的房子来说具有更高的价值。
房地产的功能效益也会影响其价值。
例如,一栋多功能、可按需分隔的办公楼相较于仅供单一用途的建筑具有更高的价值。
此外,房地产的规模、使用面积等因素也会对其价值产生重要影响。
市场供求也是影响房地产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市场需求大于供给时,房地产的价值相对较高;反之,当市场供给大于需求时,房地产的价值相对较低。
因此,了解市场供求情况对进行房地产评估非常重要。
在房地产评估中,需要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模型来进行评估。
常见的房地产评估方法包括直观法、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用的方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房地产评估是对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和估价的过程,地段、建筑物品质、功能效益以及市场供求等因素都会对房地产的价值产生重要影响。
在进行房地产评估时,需要科学地选择评估方法和模型,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只有进行科学的房地产评估,才能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准确信息,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价值评估理论论文.doc1

房地产的价值评估的理论论文房地产价值评估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
但科学、准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必须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规律与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并结合估价人员的丰富经验所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评估的对象就是房地产。
从实物形态上来看,房地产存在三种形态,即单纯的土地、单纯的建筑物以及房地合一的复合房地产。
另外,房地产评估是评估待估房地产的一定权益的价格,因此,估价对象也涉及到物权。
(一)居住房地产价值评估居住房地产主要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
居住房地产不同于一般商品,甚至也不同于其他房地产,它不但具有等价交换、按质论价、供求决定价格等商品的共性,还带有鲜明的社会保障性。
1、居住房地产的分类。
住宅可按多种方式分类,依据估价需要。
一般可按档次和市场化程度划分。
按档次划分:普通住宅、高级住宅、简易住宅。
按市场化程度划分:社会保障性住宅、市场化商品住宅。
2、住宅评估的标的物。
以住宅作为估价对象可以分为:户(居住单元)、住宅单元、住宅楼、居住小区等。
3、住宅的价格构成。
基于我国目前的住房制度与政策,住宅价格的市场价与国家指导价并存。
前者为商品化价格,由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构成;后者由成本价格与不完全成本价格构成。
4、住宅价格的影响因素。
影响住宅价格的因素,除了一般政治、经济、政策等因素之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建筑结构、类型和等级;装修;设施与设备;质量;朝向;楼层;地段;环境;住宅楼的公用面积数;交易时间;交易情况。
5、居住房地产的估价方法。
新建居住房地产、旧有居住房地产和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三者在估价作业上有较明显的差异。
(二)商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包括商店(商场、购物中心、商铺和市场等)、旅馆、写字楼、餐馆和游艺场馆(娱乐城、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
1、商业房地产的特点:收益性、经营内容多、转租经营多、装修高档而复杂。
有关房地产估价论文

有关房地产估价论文房地产概括: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把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揭示、表达出来的过程。
房地产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当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⑴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估价;⑵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⑶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⑷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公平原则谨慎原则(抵押贷款项目)。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1、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经营在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下,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成立的方式与时期不同,其经营方式、业务渠道也各有特点。
大部分机构都尽可能地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开拓业务,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利润是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但是个别机构对种种不恰当手段的使用,已经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从国内类似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其他国家不动产估价发展的历程来看,成功生存的估价机构皆以声誉、服务、客户友谊为手段来维系、扩充经营资源。
国内的估价机构在短期适应现状的同时,应对机构的经营发展做出长远的规划,有目的的培养机构的竞争能力。
房地产价格评估毕业论文

房地产价格评估毕业论文二稿摘要XX市位于山东省南部,近年来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房地产事业蒸蒸日上,已经成为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整体上来看,住宅房地产依然占据主要地位,在价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因素。
本文主要具体讲解了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同类产品为基础,但局限性太大,限制因素很多。
收益还原法是将往后隔年的收益进行积累折现,从而进行估价。
而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一般用于前两种都不能使用的情况。
由于房地产产品数量品种多,价格昂贵,所以合理的估价对房地产具有重要意义。
前言随着房地产也得迅猛发展,房地产的估价制度日趋完善,城市房地产估价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
房地产价格,是房地产价值的体现,而评估者只能估价值的方式,就是房地产估价。
客观,独立,公正是房地产估价的总要求。
房地产作为一种与众不同的产品,对其进行专业的估价具有重要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上没有两处完全相同的房地产.采取市场比价发也只是选取了相近的案例,这体现了房地产独一无二的特性。
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相当复杂,需要具体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这些都是股价的影响因素。
由此可见,建立合理良好的秩序的房地产估价具有重要意义。
而本文着重介绍的几种估价方法中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法是最常采用的三种方法,而其他的估价方法也是有这三种方法衍生出来的。
怎样合理的使用这几种方法。
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最合适,正是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在XX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向曾经指导过我的王京鹏,王秀代老师致谢.由于本文可能出现错误和疏漏,请老师们批评指正。
第一章概述1.1 XX房地产概述XX市位于山东省南部,东部连接日照,地近黄海,西接枣庄,济宁,泰安北靠淄博,潍坊,地理位置优越。
总面积17184平方公里,是山东省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地级市。
从整体上来看,住宅房地产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商业用营业性房地产增速下降。
有关房地产估价规范论文范文

有关房地产估价规范论文范文房地产估价论文范文篇一《论房地产估价研究》【摘要】房地产估价是一门重要的边缘学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估价的作用也将日益突出。
论文主要研究了国内外房地产估价理论和制度、房地产估价常用的估价方法及其比较,论文提出了房地产及房地产估价的概念,并比较了国内外房地产估价制度,分析了房地产估价研究的意义、房地产估价的程序、房地产估价的常用方法,并提出市场比较法是最常用的估价方法,阐述了房地产的估价报告的基本要求及格式。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研究1绪论1.1房地产估价概述房地产估价以房地产为对象。
房地产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良好的投资品,成功的管理可以使房地产所有者获得经济收益。
在不同时期,每个人都有明确的需求,并对市场中出现的各种机会做出判断,而这种需求和判断又将决定他们对房地产市场的参与程度。
这种自由选择有助于形成自由的市场经济。
因此,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影响着国家经济的成功与否。
1.2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则房地产估价基本原则是对房地产估价业务在操作上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估价人员的行为惯例以及政府或有关法规对估价活动的总体要求。
基于我国的现状,目前在房地产估价活动中,应坚持如下六项基本原则。
①最有效使用原则;②相类比较原则;③预测原则;④估价时点原则;⑤合法原则;⑥公平原则。
2.1明确估价的基本事项在实际进行房地产评估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处理的事项也多。
一般来说,估价的基本事项包括四个方面。
(1)明确估价对象。
①评估实体的确定。
即是要明确评估对象是什么、范围如何。
估价的是土地,还是建筑物,或是房地合一,包括坐落位置、面积、用途、结构等。
②评估对象权利状态的确定。
首先要明确所评估的是何种物权,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或抵押权等。
(2)明确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通常决定了需要评估的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包括以下几种:市场价值、使用价值、持续经营企业价值、投资价值、课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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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评估市场刍议摘要:作为房地产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房地产评估市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规范,其原有的管理制度、盈利模式、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规范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革新,以此来保证房地产评估市场能够持续稳定地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以及对国民经济体系的贡献效率。
基于此,我们在正视现状的基础上,必须深刻认识现有评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继而在结合实际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修正和改进。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准入制度从业人员管理政策要求前言:房地产评估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自“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以来,全国房地产估价企业大概有4500家,从业人员接近30万,建立了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础的,由《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房地产评估概述首先,我们要澄清一个概念!房地产价格评估简称房地产评估,我们可以将其理解成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准确的说,房地产评估就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与估价原则,按照一定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对象进行经济价值的估测行为。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简单了解一下房地产评估体系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房地产评估的对象主要包括居住、商业、工业、其他用途房地产及土地五种类型。
不同的评估对象,在评估目的、方法、程序上都应该遵循其特有的内容。
第二、房地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服务行为,其从业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基本要求。
除了基本的专业技能和置业道德外,房地产估价人员须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按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估价师的名义从事相关行业,不得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第三、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评估是该行业下的两个不同的工作方向。
估价对象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及土地上,而房地产评估略偏重评估对象的财务价值和资产价值。
除此之外,有关房地产评估的作用、方法的内容,这里就不赘述了。
二、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房地产评估是依托房地产业的发展而兴起的,时间不长,其发展背景、发展历程和发展特点上都深刻地烙印着“中国特色“。
在其形成初期,充斥在二三级市场中的估价服务确实给房地产市场主体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发展,但是时至今日,其单调而粗糙的服务模式已经渐渐力不从心了,全新的房地产环境必然需要房地产评估实业做出必要而深刻的调整。
在此,我们来了解一下在房地产评估体系中究竟有哪些问题需要我们保持关注。
1、人员管理及机构管理方面缺乏规范性。
具体表现在:第一、从业人员的认证及管理。
国内30万左右的管理人员中,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其实比例比较小,保守估计在5%左右,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从业人员是没有执业资格的。
而从房地产评估的市场份额来讲,我国每年在二三级市场中的交易量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15000人来妥善处理这样一个规模的事务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在实际事务当中,部分应由专业人员完成的工作自然而然就落在了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其他人手中,这样做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我国评估事业整体水平的低下,而评估人员及评估机构的形象也会被置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
综合说来,从实际情况看,国内大部分的评估机构内,真正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非常少,而负责评估事务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不具备执业资格的,这样的人员配置带来的服务效果显而易见。
第二、各评估机构各自为政、占山为王。
各地区之间存在多头管理、收费标准与评估规程各异的情况,且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
截至目前为止,由政府部门管理的评估部门有十多个,它们分属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计委等部门分别管辖;涉及管理对象五花八门,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价格鉴证师、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矿业权评估师和旧机动车评估师等。
评估机构执业资质也有多种,各评估专业的评估依据也分别使用各主管部门所制定的规程和规章。
如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评估要按建设部制定的规程和规章进行评估,以土地资产为主的地价评估要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程和规章进行评估,造成相类似的工作要分别按不同的收费标准收费,按不同的技术规程规范出具评估报告。
如对企业不同类资产的评估,往往要涉及不同评估机构和其行业主管部门,并且要分别交费,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降低了办事效率。
其实,各类评估专业之间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需要相互沟通、协调与合作。
但在实际工作中,各评估专业之间缺乏必要联系,制约了各类评估专业执业资质、执业资格和执业技术规范等制度交流与建设,不利于整个评估行业的统一规范。
第三、评估行为过程及结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应该来说,这一问题是前面两个问题的延续。
在房地产评估的事务中,由于交易对象的特殊性,其涉及到的经济利益非常突出。
作为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来讲,在利益的标准和分配上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通过难度不大的操作来决定当事人双方的地位。
而这样做,评估机构和工作人员方面,甚至不用承担任何一点的责任。
在这种思维的支撑下,没有监督、没有约束,光凭所谓的职业道德是完全不能阻止一些见钱眼开的人的。
2、评估技术落后,具体表现在:国内评估机构现有的评估软件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目前,国内主要使用的评估软件包括鼎信诺、江城等,这类软件在工作模块方面相对国外来说稍显粗糙,其精度主要依赖于评估对象数据的精确性。
业内的人应该比较清楚,实用的软件,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数据库基础之上,也就是说需要大量的房地产评估案例数据的收集与存档。
国内评估机构的软件开发人员在数据库的建立方面比较薄弱,主要是凭借过时的资料或者原始经验来处理一些事务。
所以,在很多评估机构中,工作人员在处理事务的时候,要么就是通过简单的测量、甚至是目测,直接就给出了参考数据;要么就是按照以往处理的案例,随意选择一个自以为差不多的对象,将其数据进行带入。
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说不至于跟实际情况能造成过大的差距,但从精度上来说,这种做事的习惯和态度,偏离了房地产评估工作的基本准则,或者说,这本身就是一种敷衍的做法。
3、评估方法不当,具体表现在:从理论上说,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国内外标准比较统一,主要是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基准地价修正法、价格指数调整法等,在其中,我们使用的方法主要集中在市场法和成本法上,为什么会这样呢?简单!成本法上使用一些陈旧的数据,市场法上选择一个时差不合理的比较对象,不需要太多的考虑和计算,就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结果。
这样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是完全不符合现有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的,要知道,在国内相当一部分地区,其房地产商品的成本、价格变化的频率相当快,哪怕是1个月、2个月,各项数据和指标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评估机构如果不能使用严谨的方法来准确预测评估对象现有的市场价值,只用敷衍的态度来对待每一单业务,带来的只能是行业水平的整体低下。
一个行业发展水平的高低,不是表现在市场规模大小上,而是表现在行业服务水平高低上,我们完全可以做到精益求精,完全可以通过更到位的评估服务来让市场交易更加合理,但是我们还是延续行业的老规矩,按经验办事,这于行业发展是最不利的。
除此之外,房地产评估中还存在其他的问题,这里也不一一讲述了,这些问题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缺乏活力、缺乏创新,人员机构的配置、行事的手段、管理的思维大抵如此。
三、对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一些个人建议一个行业的发展不是用几句话或者几条建议就能决定的,本人在这里也只是向各位读者提供一些有关行业的建议和看法,具体的实施和革新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以上谈到的问题,我们可以把它们简单分为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首先,从软件上来看,我们的问题出在思维上。
对行业发展认识不够,对行业的变化视而不见,坚持老观念、老办法。
那么,怎样去改变这一局面呢?。
第一、行业整顿。
这里的整顿包括人员和机构两个方面。
人员方面,在准入上重新调整考试内容,实际上国内在资格考试内容上还是偏重理论,我建议在以后的资格认定上注入更多的实际考核内容,在学历、从业年限、从业范围上给予更加严格的规定,要让准备进入这个行业的人群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评估工作绝不是纸上谈兵,绝不是考试过关就能胜任所有工作的。
另外,增加考核程序,每隔一段时间(1-3年)对已获得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凡是没有达到要求的,一律取消执业资格。
最重要的是,对于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对其工作范围认定、职责认定一定要建立一个强力的监督机构;在机构管理上,由于绝大多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是由各地区的行政部门或者地区性的行业协会来管理的,过于混乱,我们可以将评估机构的管理集中到某一个职能部门手中,考虑到各地区确实存在差异,我们可以以地级市为单位,由政府主导成立行业协会(或者之类的部门)在统一的管理条例下按一定的偏差、比例来调整管理办法。
在同一地区下,对机构施行准入制度,即同一时间,在同一地区限定评估机构数量,进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对已有机构进行年审,在人员和业务上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不符合条件者直接清除。
之所以把这样一些内容算作是软件革新,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内容的实施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通过一个两个机构试点区完成,主要是通过立法,通过法律将一些严格的标准带给整个行业和从业人员,让其从思想上能够接受新的标准,从而用新的标准来界定自己的工作内容。
第二、要想办法建立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一是评估机构和客户的联系;二是评估机构所得客户之间的联系,三是房地产行业其他机构跟评估机构之间的联系;这种沟通的特点应该具备这样几个特点,或者说效果: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不存在区别对待;市场主体对评估机构提供的服务水平应该是可以客观评价的,而且这种评价对评估机构来说应该是有效力的;房地产行业之间各职能机构之间应该是保持密切联系的,对行业的发展和态势应该保持共同关注。
其次,从硬件上来说,主要是从技术角度方面提高评估机构的服务水平。
第一、要根据实际,革新评估方法和工具。
这一点是必须要实现的,没有水平较高的评估方法和手段,思想再怎么变也无法实施。
这一块的难点在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内有关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太多,不易于把握,而且地区差异确实较大,需要按区域具体实施。
国际上较为常用的房地产价格指数评估法相对来说就比较适合我们现在的情况,可以考虑在行业中逐步推广。
至于评估软件之类的东西,有必要的话,强制评估机构建立符合标准的案例数据库,严格规范评估工作的流程和工作内容。
第二、从侧面来说,鼓励现有评估机构通过各种手段,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创建品牌,力争在国内或者区域范围内建立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巨无霸”,通过示范性机构来带动其他机构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