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概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处置和利用,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

2.管理要求2.1 排放限值固体废物废气排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排放口应当设置在符合相关标准的位置,确保废气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2.2 处理方式固体废物可以根据其不同的特性,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可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热力学方法等方式进行处置。

处理方式应当贯彻三废分离、分级处理的原则,减轻固体废物产生的量和对环境的污染。

2.3 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为保障固体废物处理的规范和安全性,处置设施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种类和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理。

同一种类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并得到授权和备案。

2.4 废物转移及运输固体废物转移及运输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进出口废物应同时进行两国之间的协议,以确保废物转移、处置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管理措施3.1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固体废物处理面临的环境和健康问题十分重要,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明确固体废物的管理范围、标准和处理方式,规范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3.2 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为保障固体废物处置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应当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对固体废物进行全面监管,确保处理过程中废物的处置达到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3.3 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废物资源化开发研究,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价值化程度,不断降低固体废物的化学和生态危害。

3.4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承担固体废物的主体责任,实施固体废物的回收、减量、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做到减量、分类、回收,不断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4.总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固体废物的排放、处理、处置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管理手段,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固废物管理制度

公司固废物管理制度

公司固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落实国家关于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固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理等各项工作。

四、废物分类1. 按照废物的性质,对废物进行分类,如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等。

2. 根据废物的来源,进行分类,如生产废物、办公废物等。

3. 严格按照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理。

五、废物收集1. 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物必须按照废物分类的要求进行收集,并交由专人进行处理。

2. 办公场所的废物也要进行分类,纸张、塑料瓶、饮料包装等可以回收的废物要专门设置回收箱,有害废物要统一收集。

六、废物储存1. 废物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保持废物的完整性,避免废物渗漏、挥发等问题。

2. 废物储存地点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火灾发生。

七、废物处理1. 可回收废物要进行再生利用,尽量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 有害废物要交由专业的机构进行处理,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八、废物监测1. 公司要定期对废物产生量进行监测,统计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提出有效的废物管理措施。

2. 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监测,确保废物处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九、废物培训1. 公司要定期组织废物管理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废物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培训内容包括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处理等方面,确保员工能正确处理废物。

十、处罚措施对违反废物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严重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固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保护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

一般固废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一般工业废物第十一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十二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不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久填埋场所。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防治目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固体废物资源,推广先进的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第八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

第九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能力。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得非法转移、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采样检测等方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公众有权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引言: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用废弃物质。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工业固体废物,保护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行为,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创新和提升。

第二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预防、治理”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多层级、多领域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应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注重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工业企业、政府部门和公众等。

第六条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第二章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应分为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两类进行管理。

第八条工业企业应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按照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进行分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九条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应遵循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的规定。

第十条工业企业应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标准和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业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检测,确保分门别类、准确无误。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业固体废物不泄露、不扩散。

第十五条收集和运输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认识和技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工作;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第九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2废漆渣、HW49油漆空桶、HW49油手套、油棉纱、HW49废活性炭、HW49废吸附棉。

第十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四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生产安全科批准。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产生固体废物部门在办公、生产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及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

(二)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式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一)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各属地部门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转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运营保障部职责(一)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二)负责在网上(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http://211.90.37.192:81)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信息;(三)负责选定危险废物回收单位,对相关资质进行审核。

销售、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得违规操作;(四)负责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部门职责(一)负责辨识本部门属地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负责本部门的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危废的登统、分类收集、临时储存等工作,建立危废产生、出入库等各类台账;(三)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报运营保障部处理;(四)按要求规范建设危废贮存场所;(五)负责对辖区协作单位危险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管。

第三章固体废物管理第七条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环保型的原辅材料,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采取源头控制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本公司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四)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一)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的部门、车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二)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三)产废部门、车间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四)本公司由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成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其职能部门有权对产门、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

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7、污染严重的部门、车间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治理方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经过推进清洁生产、进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惊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打算,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治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妨碍评价和环保三并且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治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治理和环境爱护专业市场治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幸免和操纵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治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惊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惊险废物名录》的废物治理均应执行本方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要紧惊险废物有: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包括含油污泥)、hw09废乳化液、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

第十二条产生惊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惊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惊险废物治理打算,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

治理打算应当包括减少惊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惊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惊险废物治理打算,并报送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惊险废物治理打算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惊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惊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惊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惊险废物,必须按照惊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别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惊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惊险废物混入非惊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惊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爱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别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早一具月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批准。

第十七条运输惊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惊险物资运输治理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将惊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惊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惊险废物严峻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依照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转移惊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惊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惊险废物移出地和同意地的环境爱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剂、试剂的科研单位和化验室必须采纳符合规定的包装和场所,暂时贮存产生的惊险废物。

第二十四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五条未列入第一条、第一条的惊险废物治理应符合本方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惊险废物外,所有惊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管,
未经批准,单位别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属单位接收和处置其他单位惊险废物时,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经济和法规方面的全面论证,并得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
批准。

第三章普通工业废物第二十八条非惊险工业废物别得与惊险废物和日子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九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三十条燃煤锅炉的灰渣、粉煤灰的暂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泄露、防渗漏、防扬尘的三防设施。

灰渣、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别得新建灰渣、粉煤灰的永远填埋场所。

第三十一条建造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治理也应符合本方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日子垃圾第三十三条本章所指日子垃圾包括居住区、公共建造、固定生产场所和野外施工作业等非固定生产场所产生的日子垃圾。

第三十四条日子区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第三十五条垃圾箱(间)布置、垃圾清运时刻的安排应尽量幸免臭味、噪声对居民日子的妨碍。

第三十六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降和滴漏等造成的二次污染。

应采纳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淘汰放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三十七条日子垃圾要集中送到市政或由公司所属单位治理的日子垃圾处置场(点)。

第三十八条日子垃圾处置场所应设置隔离、封闭、警示等装置,幸免污染物的扩散和迁移,防止无关人员和动物的进入。

第三十九条野外施工作业的应设置日子垃圾箱要妥善收集日子垃圾,并运送到指定地方处置。

第四十条应依照最终处置的方式,对日子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在挑选日子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时刻,应优先思考余热和沼气利用。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四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爱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本方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赋予5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赋予5000~10000元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海洋运输的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方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刑法》有关条款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治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

第一百八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