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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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2.07•【字号】石卫基层函〔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基层函〔2018〕2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残疾人联合会:现将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17〕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做好数据对接,摸清签约底数各县(市、区)残联要与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对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动态更新数据信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辖区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底数和基本情况,协助家庭医生做好残疾人集中或入户签约。

承接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数据库信息填报、录入工作,各县(市、区)残联要做好康复服务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维护。

二、加大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家庭医生康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保障接受一次康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与残联共同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室)、康复医院及辅助器具等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建设,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和接续服务的支持。

三、精准制定方案,加强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残联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资金,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制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实行考核和分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一、目的和原则1.1目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旨在建立稳定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全方位的持续医疗服务,促进居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1.2原则1)以居民为中心,提供全程个性化的医疗服务;2)建立长期稳定的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关系,增加医患沟通的机会;3)加强医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4)合理安排家庭医生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荷,保证医生的健康与安全;5)保护医生的权益,维护医生的职业尊严和形象。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内容2.1医疗服务内容1)提供常规的健康体检和疾病预防筛查;2)负责居民的日常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3)开展慢性病的管理和随访工作;4)提供家庭医生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5)协助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医疗信息。

2.2服务方式1)门诊服务:提供有条理、高效的门诊服务,保证居民的就诊时间和质量;2)电话咨询服务: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居民的医疗问题;3)家庭访视服务:定期进行家庭访视,了解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状况;4)健康教育服务:组织定期健康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5)急救服务:提供紧急救援和急救技术指导。

三、签约居民的权益和义务3.1居民的权益1)享受优质、全程、连续的医疗服务;2)咨询和检查结果的保密;3)免费或优惠的固定医疗服务费用;4)优先安排就诊。

3.2居民的义务1)尊重和信任家庭医生,配合医生的诊断和治疗;2)按时洗礼和就诊,如有变动及时通知家庭医生;3)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康复;4)保护医生的安全和隐私。

四、家庭医生的权益和义务4.1家庭医生的权益1)得到居民的尊重和信任;2)合理的工作时间和负荷;3)得到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4)享受医疗保险和职业培训。

4.2家庭医生的义务1)对签约居民负责,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2)履行职业道德和责任,保护居民的权益;3)保守病历和医疗信息的保密;4)不得贪污和索取患者的好处。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签订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签订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签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8.07.18•【字号】甘卫基层函〔2018〕401号•【施行日期】2018.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签订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人一策”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能够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简称《指导方案》)要求,积极组建签约服务团队,严格签约服务管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近期督查中发现,部分市州开展“一人一策”健康扶贫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没有严格按照《指导方案》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特别是在制定帮扶措施、签订服务包、建立紧密联系等方面与文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有的地区只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没有签订个性化的服务包;有的地区服务包签订不准确,没有针对患病人群签订中级服务包;有的地区虽然签订了服务协议和服务包,但不够具体和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

为提高全省贫困人口“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工作质量,做细做实精准扶贫工作,现就做好“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一人一策”服务包的签订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康帮扶措施制定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签约服务费发放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好“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签订,关系到帮扶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健康扶贫工作的具体成效,关系到每一位健康帮扶对象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的重要环节,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方式,规范签约各地要准确领会《指导方案》文件精神,指导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对因病致贫返贫人群签订中级服务包,对其他人群签订初级服务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9•【文号】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现就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目标和任务(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要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

(二)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要求,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病患者,有条件地区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结合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

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服务工作。

(三)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协议提供签约服务。

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提供,鼓励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区域划分不有序竞争相结合自愿签约政策引导门诊签约上门签约基础服务个性化服务村医服务团队服务区域划分有序竞争三主要内容签约对象二签约主体三服务内容五签约周期四签约方式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丌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庨成员二签约主体每个家庨医生服务团队由1名县级医院派驻的执业医师具备主治医师戒主治医师以上资格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戒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劣家庨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家庨医生团队队长原则上由乡镇卫生院的医师担仸作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仸人卫生院要组建三家庨医生服务团队一个团主要承担辖区内孕产妇及06岁儿童的签约服务工作三服务内容个性化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庨医生团队要主劢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家庨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签约居民在卫生院首诊的可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挄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及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要求讣真落实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家庨医生团队分片包干负责制3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庨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戒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挄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庨医生预留部分与家号和床位幵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丌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丌同的个性化健庩管理服务健康人群重点人群特殊人群01以普及健庩素养促进行劢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庩体检挄标准收费和健庩评价健康人群02免费提供健庩挃导健庩咨询定期发放健庩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庩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庩管理服务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庩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挄标准收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庩复挃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药品代购服务优先享受远程医疗服务上门服务个性化服务对亍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为了规范和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签约机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8〕4 号),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履约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签约服务(一)家庭医生团队组建。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共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现阶段,城市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为主,农村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为主。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进中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

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及成员职责分工,强化岗位责任。

(二)签约项目选定。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签约对象服务需求,一是合理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是签约对象自愿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自愿选定服务内容。

(三)签约服务重点。

现阶段,一是优先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尤其是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慢病患者提供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中的“慢病签约管理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应签尽签”。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为落实国家审计部门对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审计意见,加强审计工作整改,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居民签约后的就医体验,现就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辖区内常住人口。

各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

每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签约服务人数一般不超过2000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

鼓励各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属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商业楼宇等功能社区单位人员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功能社区单位人员可自愿选择单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签约。

二、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一)做好签约前的政策介绍家庭医生团队在与居民签约前,要向居民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的解读和介绍,告知签约居民本人或其家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的和意义、可享受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期限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它有关事项。

(二)签订协议书家庭医生团队与有意愿签约的居民签订协议书,要做到一人一签。

协议书内容应包括签约居民和团队人员基本信息、双方联系方式、签约服务内容等。

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建议下,选择所需的服务内容。

具备条件开展线上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通过完善身份认证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签约流程,确保签约有效。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竹板卫(2018)32号签发人:曾维兴板桥镇卫生院2018年“家庭式医生”公卫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院内各科室、各村卫生站: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的重心由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管理转变,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乡家庭下沉,切实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根据《绵竹市“家庭式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人人拥有家庭医生”为目标,充分利用以镇乡卫生院为实施主体,村卫生站为成员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式医生签约服务”活动,真正形成“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康复到基层、健康回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自愿平等、规范服务”的原则;(二)坚持“以城乡居民健康为目的”的原则,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协议,建立城乡居民与家庭医生的契约服务关系,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原则,认真履行协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树立家庭医生的责任感和城乡居民的信任感。

(四)坚持“团队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签约医生要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社会多方参与,形成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签约模式(一)签约主体:签约服务主体由卫生院医生、公卫科成员、护士等组成,乡村医生作为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的补充力量,每个医生团队由3-5名医务人员组成。

(二)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辖区内所有居民家庭,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贫困人口、孤寡老人、特服人员、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特需人群为工作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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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改,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健康守门人”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始终坚持公益性质。

(二)坚持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
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
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三、签约主体
由有资质临床医师一名与两名公卫人员组建家庭医生
团队,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和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签约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支撑。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签约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向全乡常住6个月以上户籍或非户籍居民,服务人群可分为三类:
1.重点人群,主要指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2.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

3.普通人群,除上述人群之外的一般人群。

(二)统一签约服务模式
在居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可采用充分告知、主动签约、上门签约、集中式签约等方式与居民签约。

1、统一签约时间。

居民签约以签订签约协议书为标志,应在每年第四季度签订次年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妥相关手续。

2、统一签约方式。

1、服务团队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

签约居民以家庭为签约单位,以户主或一位可代表户主的家庭成员的书面签约为依据,代表全家签约。

2、签约服务人数与签约家庭医生配比原则上不超过1500:1。

签约有效期为1年。

3、统一服务约定。

签约有效期内,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签约基层医疗机构提出解约或变更签约家庭医生或医疗机构申请。

签约有效期满后,如居民不提出变更或解约要求,视为自动续约。

签约双方确定应承担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等。

五、服务内容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制定以下服务组合:
(一)基本服务(免费)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发生疾病的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报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为签约家庭建立电子家庭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
健康档案。

2、为签约家庭提供免费医疗卫生咨询,预约检查,每年发放不少于4期健康教育资料。

3、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为家庭成员中准备怀孕妇女、孕产妇进行孕前指导、住院分娩指导、产后访视,指导其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产前定期检查及产后42天检查。

5、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0-6岁儿童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签约家庭成员患病后,先由签约团队中的乡村医生对发生的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及治疗,如不能有效处理,乡村医生将为患者联系签约团队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协助将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
诊治,如病情较为严重,签约团队临床医生将协助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市内二级医院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转至二级医院,安排专家进行确诊并治疗。

本组合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所有服务内容。

2、每年为签约家庭成员(限2人)进行1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
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

五、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凭户口薄或居住证,与自主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与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家庭以不超过1500户为宜。

(二)按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签约服务协议
书签订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

协议到期签约家庭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医生。

(四)签约期内,若乙方未履行约定服务承诺,甲方要求退约的,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终止服务协议。

(五)协议一式两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执一份。

崇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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