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2.07•【字号】石卫基层函〔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基层函〔2018〕2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残疾人联合会:现将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发〔2017〕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做好数据对接,摸清签约底数各县(市、区)残联要与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对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动态更新数据信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辖区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底数和基本情况,协助家庭医生做好残疾人集中或入户签约。
承接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数据库信息填报、录入工作,各县(市、区)残联要做好康复服务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指导和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维护。
二、加大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家庭医生康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保障接受一次康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与残联共同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室)、康复医院及辅助器具等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建设,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和接续服务的支持。
三、精准制定方案,加强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残联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资金,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制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实行考核和分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供参考:一、目的和原则1.1目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旨在建立稳定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全方位的持续医疗服务,促进居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1.2原则1)以居民为中心,提供全程个性化的医疗服务;2)建立长期稳定的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关系,增加医患沟通的机会;3)加强医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4)合理安排家庭医生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荷,保证医生的健康与安全;5)保护医生的权益,维护医生的职业尊严和形象。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内容2.1医疗服务内容1)提供常规的健康体检和疾病预防筛查;2)负责居民的日常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3)开展慢性病的管理和随访工作;4)提供家庭医生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5)协助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医疗信息。
2.2服务方式1)门诊服务:提供有条理、高效的门诊服务,保证居民的就诊时间和质量;2)电话咨询服务: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居民的医疗问题;3)家庭访视服务:定期进行家庭访视,了解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状况;4)健康教育服务:组织定期健康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5)急救服务:提供紧急救援和急救技术指导。
三、签约居民的权益和义务3.1居民的权益1)享受优质、全程、连续的医疗服务;2)咨询和检查结果的保密;3)免费或优惠的固定医疗服务费用;4)优先安排就诊。
3.2居民的义务1)尊重和信任家庭医生,配合医生的诊断和治疗;2)按时洗礼和就诊,如有变动及时通知家庭医生;3)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康复;4)保护医生的安全和隐私。
四、家庭医生的权益和义务4.1家庭医生的权益1)得到居民的尊重和信任;2)合理的工作时间和负荷;3)得到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4)享受医疗保险和职业培训。
4.2家庭医生的义务1)对签约居民负责,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2)履行职业道德和责任,保护居民的权益;3)保守病历和医疗信息的保密;4)不得贪污和索取患者的好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9•【文号】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现就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目标和任务(一)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工作目标。
各地要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
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不要层层加码,同时要采取措施避免签约服务数量下滑。
(二)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要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防治结合,分类施策,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要求,优先推进贫困人口签约,核实核准农村贫困慢病患者,有条件地区设计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结合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基本康复服务纳入个性化签约范围。
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签约服务工作。
(三)规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协议提供签约服务。
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提供,鼓励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发挥乡镇(街道)卫生计生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在签约服务中的作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石卫办基层函〔2018〕5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为了规范和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签约机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8〕4 号),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履约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签约服务(一)家庭医生团队组建。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共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等。
现阶段,城市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为主,农村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以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为主。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进中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
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及成员职责分工,强化岗位责任。
(二)签约项目选定。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签约对象服务需求,一是合理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是签约对象自愿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自愿选定服务内容。
(三)签约服务重点。
现阶段,一是优先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尤其是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慢病患者提供服务,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中的“慢病签约管理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应签尽签”。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竹板卫(2018)32号签发人:曾维兴板桥镇卫生院2018年“家庭式医生”公卫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院内各科室、各村卫生站: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服务的重心由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管理转变,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乡家庭下沉,切实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根据《绵竹市“家庭式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人人拥有家庭医生”为目标,充分利用以镇乡卫生院为实施主体,村卫生站为成员补充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式医生签约服务”活动,真正形成“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康复到基层、健康回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自愿平等、规范服务”的原则;(二)坚持“以城乡居民健康为目的”的原则,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协议,建立城乡居民与家庭医生的契约服务关系,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原则,认真履行协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树立家庭医生的责任感和城乡居民的信任感。
(四)坚持“团队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签约医生要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社会多方参与,形成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签约模式(一)签约主体:签约服务主体由卫生院医生、公卫科成员、护士等组成,乡村医生作为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的补充力量,每个医生团队由3-5名医务人员组成。
(二)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辖区内所有居民家庭,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贫困人口、孤寡老人、特服人员、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特需人群为工作重点,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本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居民的医疗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街道/村委会卫生院派驻家庭医生定期上门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诊疗、咨询等综合医疗服务的工作。
第三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遵循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保护居民的健康权益。
第四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由卫生局委托街道/村委会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范围第五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对象为辖区内所有户籍居民,特殊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优先考虑。
第六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包括居民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门诊、健康咨询等。
第七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门提供。
第三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流程第八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流程包括签约申请、签约审核、签约备案、签约服务、签约评估等环节。
第九条居民提出签约申请后,由街道/村委会卫生院进行签约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居民信息进行备案,并签署家庭医生签约协议。
第十条家庭医生根据签约协议的约定进行签约服务,包括定期上门进行健康管理、慢性病随访、提供家庭医生诊疗等工作。
第十一条家庭医生定期进行签约评估,根据居民的满意度和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四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保障第十二条街道/村委会卫生院为签约家庭医生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信息化支持,确保签约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保障居民的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权提出投诉,街道/村委会卫生院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五条街道/村委会卫生院应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督导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卫生局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工作制度措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工作制度措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国近年来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解决群众就医难题,满足人民健康需求。
为了有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措施。
下面将从制度建立、医生队伍培养、服务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总结,以期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参考。
一、制度建立1. 完善政策法规。
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要求等,确保制度有章可循。
2. 建立管理机制。
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管理有序。
3.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价,评估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4. 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医疗设备、信息化系统、档案管理等,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和环境。
二、医生队伍培养1. 提高培训的精准性。
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体系,培养医生的综合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 强化专业技术培训。
根据不同领域的需求,加强医生的学科知识和技术培训,提升综合医疗水平,满足患者的多样化需求。
3. 加强团队协作培训。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调团队协作,要加强医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培养,培养高效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服务质量保证1.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好处和优势,提高患者的知晓率和接受度,增加签约人数。
2. 制定服务规范。
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服务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生按照统一的标准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可量化和可评估性。
3. 强化随访服务。
家庭医生在签约患者的持续护理过程中,应加强对患者的随访服务,做好疾病的预防和规范管理,确保患者有一个可靠的医疗健康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温泉乡卫生院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我乡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签约覆盖率:2018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 签约对象。
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
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
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
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
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
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4、健康管理服务。
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
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5、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
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
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
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
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
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交口县医疗集团温泉乡卫生院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