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质安站字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下同)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质量检测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质量检测,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及主要功能项目进行的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以及其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各县、高新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县区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市监督机构负责对各县、高新区、长清区、章丘区监督机构检测监督工作进行考核。

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恪尽职守、加强监管,在监督管理活动中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条质量检测业务中的资质管理类检测业务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附件一规定的检测业务。

非资质管理类检测业务是指资质管理类检测业务以外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检测业务。

第六条从事资质管理类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取得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事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检测机构应同时取得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主体结构检测资质证书;从事非资质管理类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后,方可从事检测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1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1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1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年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着处理不够规范、处理时间过长、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加强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通报工作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建立健全查处通报制度,完善具体措施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及通报,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发挥惩劣扬善、奖优罚劣作用,防范、遏制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发生,警示教育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面提高全行业的质量意识。

二、及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及我部要求上报的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

报告内容应按建质[2010]11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应包括工程各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严肃认真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调查组,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查清原因,认定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济南建筑质量验收条文汇总

济南建筑质量验收条文汇总

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文汇总第一章编制目的和依据一、编制目的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前身为济南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结合本地工程质量现状陆续下发了若干质量规定,有些已经废止,有些仍继续通用,对于某些外地企业初次来济,由于对地方质量规定要求不甚了解,质量标准和细部做法把握不透,造成在验收中出现较多问题,为保证工程质量顺利的验收,提高工程质量,更好的指导工作,我工程管理部现将山东省相关质量文件和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的规定要求汇总如下,希望对我项目部管理人员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有所帮助,由于水平有限,难免误漏之处,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工程管理部,以便修改和完善。

二、编制依据1、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上、下册)。

2、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手册。

3、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手册(上、下册)等相关文件。

4、济南市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措施。

第二章地基基础工程1、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试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才能进行,对于碎石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天;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天。

强夯置换地基间隔可取28天。

2、换填垫层地基竣工应采用荷载试验检验其承载力,原则上每300平方米一个检查点,每个工程检验点数量不宜少于3点。

3、对于换填厚度小于500mm起“褥垫”作用的换填处理,地基竣工验收按设计要求做压实系数即可;对于局部的换填垫层,由设计单位确定其检验方法。

4、桩基、复合地基、强夯地基、置换地基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承载力及有关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查,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按规范要求对桩底持力层进行勘探。

5、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进行沉降观测:(1)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的建筑物。

(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设计为乙级的建筑物。

(3)加层、扩建的建筑物。

(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济建质安站字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济建质安站字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二、检测合同备案。检测机构应在检测业务开始前至少一周 持检测合同原件、合同复印件、备案单等材料到市站检测监督科 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检测合同未经备案检测机构不得开展相应检 测活动,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三、现场检测计划申报。已经合同备案的检测工作涉及工程 现场检测时,检测机构应在现场踏勘确认达到检测条件后,将检测 计划以电子申报方式报送市站检测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将按申报 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突击检查工作。未按要求申报检测计划的,不 得开展相应现场检测工作。申报现场检测计划后,因故取消检测 活动时应立即告知市站检测监督科。
以简写形式出现。
3.处罚记录为检测机构动态管理情况。
地基
68 山东舜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主体、钢结构
1.见证取样检测为 8 项:(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 (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简易;(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表中,见证 6 即为前 6 项,见证 8 为全项。 备注 2.建筑节能检测包含:保温系统检测(节能保温)、建筑幕墙系统检测(节能幕墙)以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检测(节能通风),在表中
34 济南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
35 济南中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
36 济南中坚建设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2014 年 4 月 30 日起停止全部检测业务
37 山东城建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
38 山东东方龙的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水暖、电气
11 济南东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
12 济南东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量认证证书材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局函〔2019〕376号)取消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要求,检测机构申请专项检测类资质时,不再要求提供与所申请检测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关于资质延期事项申报材料检测机构申报资质延期事项时,如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八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只需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及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资质有效期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信用监管,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重点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上述相关措施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国家调整相关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6月19日——结束——。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2
2022-12-06
TOP2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超市 济南朝沐信息科技 直购合并品目超市直购订单公告 有限公司
1.0
2022-09-29
TOP3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办公 济南市天桥区诸意
用品网上商城采购
商贸中心
1.0
2022-09-23
TOP4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复印 济南市天桥区诸意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 房 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 量检验检测中心有 限公司
134.0
2022-08-23
TOP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房 舜 泰 检 测 科 技 集 团
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
有限公司
134.0
2022-08-23
4/2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7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超市 济南朝沐信息科技 直购合并品目超市直购订单公告 有限公司
\
2022-06-1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日杂用品(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1.4.1 重点项目
(1)其他建筑建材(10)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房屋建筑工程质监督抽测--房 山 东 华 安 检 测 技 术
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
有限公司
134.0
2022-08-23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安装交底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安装交底

(4)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 不得小于400㎜。 (5)六层及以上的住宅工程,其底层排水均应单独 排出;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 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济建质监 站字〔2007〕17号》 。 地下室以及高层建筑设备层这一通病出现较多,应 重点检查和控制。


(4)主要验收方法和验收内容: ①查验合格证和随机文件、设备出厂试验纪录;实 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并随时收 集整理归档。 ②外观检查,对照施工图纸查验材料规格、型号、 数量;观察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缺陷。 ③现场抽样检测,并填写检测纪录。例如:成套灯 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电线、电缆的绝缘层厚度、 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等,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需要现场抽 样检测的材料。 ④按规范和有关规定需进行检测复试的材料,送有 资质的检测单位且规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应为见 证取样送检。 ⑤对进场材料质量有异议时,送、机房、泵房、水箱间设备、管道安装 存在问题多。 防治措施:
13、采暖管道固定支架做法不正确;伸缩 器不做预拉伸。


防治措施:
14、竣工验收时给水系统正式生活给水未能接 通,交付使用前未检验生活水水质。
防治措施:(1)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 生活饮用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冲洗、消毒,并 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 标准》方可交付使用。是GB50242-2002强制 性条文。应执行。 (2)室外给水系统施工计划应与竣工工程 进度计划相同或者提前;建设单位应事前协调 和安排计划。以保证给水系统与竣工工程同步 完成,并接入正式水源。

2. 材料使用前,不按规定进行检测复试和见 证取样送检。
防治措施: (1)给水、采暖塑料管材进场即应进行验收并送检测 单位检测复试。 检测复试按二种情况要求: 一是管材物理检测。各种管材均应送有资质的检测 单位检测,按单位工程进行,并提交检测报告; 第二种是对管材的卫生指标检测复验。给水塑料管 或衬塑复合管应进行卫生检测复验。当有出厂卫生检 验报告,且已在山东省或济南市疾病防控中心进行过 复试时(包括外省、市厂家)。可提供检测时间到安 装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代替。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建发〔2018〕6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建发〔2018〕6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建发〔2018〕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为,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意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全面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类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二、凡是在我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登录济南市勘察设计诚信平台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将《勘察合同》、勘察纲要和现场勘察作业工作计划一并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在我市承揽项目的工程勘察单位,可自行在我市设立符合条件的土工试验室,试验人员、试验设备等应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也可委托我市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及测试。

四、勘察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踏勘、调查,按照要求编写《勘察纲要》。

现场勘察作业应严格按照《勘察纲要》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并留下印证记录。

勘察原始记录应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检测合同备案。检测机构应在检测业务开始前至少一周 持检测合同原件、合同复印件、备案单等材料到市站检测监督科 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检测合同未经备案检测机构不得开展相应检 测活动,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三、现场检测计划申报。已经合同备案的检测工作涉及工程 现场检测时,检测机构应在现场踏勘确认达到检测条件后,将检测 计划以电子申报方式报送市站检测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将按申报 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突击检查工作。未按要求申报检测计划的,不 得开展相应现场检测工作。申报现场检测计划后,因故取消检测 活动时应立即告知市站检测监督科。
地基
2013 年 11 月 26 日起停止全部检测业务
51 山东鲁勘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主体、钢结构、环检
山东鲁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环检、智能、建筑幕墙、
52

节能保温
53 山东三箭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环检、节能保温
山东省建设建工工程质量检测有限
六、检测人员要求。检测机构应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检 测质量意识 ,按规定配备检测人员,提升检测技术水平。技术负 责人、授权签字人、检测员未取得《检测人员管理手册》不得从 事相应检测工作,擅自从事相应检测活动或签署检测报告的,其 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按有关规定对相 应检测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17 济南魁元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节能保温
18 济南蓝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门窗、环检
19 济南鲁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环检
20 济南鲁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见证 8、墙材、防水
21 济南鲁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
山东华材工程检测有限公
22 司
济南市
工程质量 与安全生产
监督站文件
济建质安站字〔2014〕17 号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
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根据《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41 号部长令)、省建设厅《关 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建发 〔2006〕26 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七、监督检查。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市检测市场,确保检测工 作质量,我站将加大对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查处虚假 检测行为,对虚假检测的机构和人员按规定从严惩处。
八、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4 年 6 月 3 日
—3—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办公室 —4—
五、检测工作信息化。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 和公正性,提高检测管理水平,检测机构应在工作期间开启远程 视频监控,对检测活动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录像存储时间不得 少于 15 天。对于混凝土、水泥、钢筋力学、墙体材料等力学性能 试验项目,各检测机构应使用自动采集系统,并即时上传检测数 据。对于地基静载检测项目,各检测机构应使用自动加压、远程 数据传输系统,并即时上传检测数据。
(原济南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门窗
鲁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济南齐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23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24 济南泉建市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7 沥青
25 济南泉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26 济南融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 司
2014 年 6 月 3 日印发
序号 单 位 名 称
通过 项目
处罚记录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地基、主体、钢结构、见证 6、墙材、防水、水暖、电气、门窗、
1
检测中心
装饰装修、智能、环检、节能保温
地基、主体、幕墙、钢结构、见证 8、墙材、防水、水暖、电气、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
2
门窗、装饰装修、智能、环检、节能保温、节能幕墙、节能通
39 山东方圆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幕墙、门窗、智能、节能保温、节能幕墙
山东亘富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有限公
40
地基、门窗、环检

41 山东广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主体、钢结构 地基、主体、见证 8、墙材、防水、水暖、装饰装修、环检、节
42 山东广信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能保温、门窗
43 山东汇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一、检测业务委托。建设单位(或经建设单位授权的总承包 单位)应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委托具有省建管局颁发的检测 资质/备案证书(以下简称资质/备案证书)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并签定书面检测合同。
—1—
检测机构应按照资质/备案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承接检测业 务,开展检测活动。检测机构未取得检测资质/备案证书,不得从 事相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6 济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 见证 6、墙材、防水、水暖、门窗、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7 商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见证 6、墙材、防水、水暖、门窗、装饰装修、环检、主体
8 平阴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见证 6
9 济南城鲁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环检
10 济南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
11 济南东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
12 济南东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13 济南港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防水、装饰装修、墙材
14 济南恒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
15 济南金盛工程实验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
16 济南君兴建设材料试验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
中心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 地基、主体、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环检、节
3
质量检测站
能保温
4 济南市长清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主体、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环检、节能保温
5 章丘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主体、见证 6、墙材、防水、水暖、门窗、装饰装修、环检、节 能保温
54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公司
55 山东省鲁地深基础检测中心
地基
56 山东省鲁建基础工程监测中心
地基
57 山东舜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门窗 58 山东天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门窗
山东铁正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
59
地基、见证 7 钢绞线
27 济南市大地勘测基础检测中心
地基
济南舜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
28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

29 济南鑫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30
门窗、环检、节能保温(现场气密性)

31 济南信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 6
32 济南银河路桥试验检测中心
见证 8
33 济南源亨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智能、环检
钢结构
44 山东基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环检
45 山东建大工程建大加固研究所
地基、主体、见证 6
46 山东建大建筑工程鉴定检测中心 钢结构
47 山东建大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公司 节能保温
48 山东科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钢结构
山东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49
门窗、节能保温

50 山东鲁电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
68 山东舜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主体、钢结构
1.见证取样检测为 8 项:(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 (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简易;(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表中,见证 6 即为前 6 项,见证 8 为全项。 备注 2.建筑节能检测包含:保温系统检测(节能保温)、建筑幕墙系统检测(节能幕墙)以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检测(节能通风),在表中

60 山东正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基
61 山东智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主体、钢结构
济南为民建筑装饰环境检测有限公
62
环检

济南佳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63
地基

山东建筑大学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
64
智能
测中心
65 山东省金鼎技术有限公司
环检
66 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智能
67 济南卓远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以简写形式出现。
3.处罚记录为检测机构动态管理情况。
34 济南正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
35 济南中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装饰装修
36 济南中坚建设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见证 6、墙材、防水、门窗、装饰装修、节能保温
2014 年 4 月 30 日起停止全部检测业务
37 山东城建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
38 山东东方龙的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环检、水暖、电气
四、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 不合格项目台账,每周上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市站 检测监督科。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
—2—
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在 24 小时内报告 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市站检测监督科。
单位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幕 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外墙外保温系统检测等资质/备案类检测 业务,可以多项业务委托一家检测机构,或一项业务委托一家检 测机构。原则上不得将同一类型检测业务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其中,开展建筑外窗现场气密性检测活动必须取得外墙外 保温系统检测或建筑门窗检测备案证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