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DOCX 44页)
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分析报告

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分析报告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分析一.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代理权虚位按照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性质,使得政府部门是企业的实际有效控制人。
公司董事会完全受制于政府的绝对控制下,甚至经理层也由政府部门最终认可的形式方可有效履职。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并非由企业经营发展为第一目标,国有上市公司受到政府干预的情形司空见惯。
由此,上市公司代理关系可能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而非市场经济下公司制企业经济利益的契约关系,导致政府与国有上市公司无法完全清晰界定各自的权责范围。
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政府不具备民事行为力,而企业自身不具备经营决策权力却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致使国有上市公司代理权虚位。
2.股权结构不合理在当前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处于绝对地位,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国有股比例较高,流通股比例较小。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并不合理,使得在资本市场中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犹如“死水一摊”,完全无法有效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小股东与国有股极其容易产生利益矛盾和信任危机,导致中小股东更偏向于索取短期利益而忽视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国有股东因独揽控制权更偏向于追求长期利益而忽视了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短期体现,从而使得双方在资本市场的博弈更加趋于激烈化,影响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科学合理布局。
3.内部人控制严重内部人控制是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股权高度分散或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执行董事与经理)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也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没有任何股权或只有较少股权的经营者事实上控制着企业,操纵着公司的运作。
内部人控制使经营者较少受到或没有任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扭曲,加大了代理成本。
过度的在职消费、决策的短期行为、随意的对外担保、资产的挪用或侵占等等,使国有上市公司效益低下、财务状况恶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和建议

展壮 大 是 经济 欠发 达地 区地 方经 济平 稳 较 快增 长 的新 动 力 ,针对 中小 企 业 贷款
额 度 小 、 率 高 的 特 点 , 导 银 行 业 金 融 频 引
型金 融机构 才能享 受 , 因此兴 化境 内的农 村 小额 贷款公 司不 能享 受定 向费用补 贴。
现代 市场经济 和证券市 场健康 运作 的微 观基 础 , 经济和金 融 的 对
稳 定 与 发 展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 司 治 理 问 题 不 仅 关 系 到 单 个 公 司 与 公
作 用、 法律 法 规还 有待 完善 等问题 , 以上 问题在 市场上 暴露 的淋
漓 尽 致 。 建 议 通 过 促 进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分 散 化 , 立 合 理 的激 励 与 建
2、 加强对 担保机构 的支持 。担 保机构 具 有 收 益低 、 险 大 、 风 险 能力 不 强等 风 抗 特点 , 目前风 险分担 机制 尚不 健全 的情 在 况下 , 稳 定担 保机 构 的 发展 , 励其 对 为 鼓
三 农 、 小 企 业 的 资 金 担 保 业 务 , 议 在 中 建 目前 实 行 的 涉 农 担 保 补 贴 政 策 的 基 础 上 ,
FN N IA CE & E CON OMY 金 融 经 济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 的现状和建议
口 周 专政
摘 要 : 文 以 我 国 上 市公 司 为 研 究 对 象 , 出 目前 在 公 司 治 本 指 理 方 面 存 在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不 尽 合 理 、 部 治 理 市 场 难 以 有 效 发 挥 外
向 费 用 补 贴 政 策 , 银 监 会 批 准 设 立 的 新 由
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引言治理结构是指在一个组织内部,各种权力和责任的划分、分配以及相互制约关系的一种安排。
在上市公司中,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全面了解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稳定发展。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行使重大决策、决策调整和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力。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董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等。
董事会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公司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决策并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和经营决策、监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任命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监事会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公司的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参与董事会的决策等。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现状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目前存在以下特点和现状:股东大会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的地位逐渐得到重视和提升。
一方面,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和决策程序逐渐规范,股东大会的决议力度得到加强。
另一方面,投资者的参与度也在不断提高,股东大会成为投资者行使权益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平台。
董事会董事会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和任命程序逐渐规范,独立董事的比例逐渐增加。
然而,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能力依然存在一定问题。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改善建议

从根本 上得 到解 决 。 调 查表 明 ,中 国多数 民营企业 仍倾 向于集 权式 治 理结 构 。 在特 定 的历史 阶段 , 集权 式 管理结构 和家 族制 管 理 , 有助 于 形成 民营企 业 的竞争 力 , 但其 消极 因素也 不 可忽 视 , 只相 信 “自己人 ”, 很 大程 度 如 在 资源 实现 合理 、 有效 配置 受到影 响 。因此 , 从长 期发
上看, 它是公司董事会 的结构和功能、 董事长与经理
当代 中 国民营企 业兴 起于 改革 开放之 初 。经 过
的权利义 务分配 以及 相应 的聘选 激励 与监督 等方 面 三十 多年 的发展 ,中 国民营企业 从无 到有 ,从 小到
的制度 安排 。公司 治理结 构 的核 心是建 立一 种在股 大 , 已经成 为 国民经济 的重 要增 长 点 。 民营企 业进 一 如融 资渠道 、 技术 创 东、 董事和 经理 层之 间相互 监督 、 相互制 约 的体系和 步发展 需要 解 决的 问题 比较 多 ,
【 关键 词 】 司治理 结构 民营企 业 公
公 司治理 结构 的涵 义及形 式
一
、
公 司治理 结构 是 一套 控 制和 管 理 公 司 的机 制 , 从广义 上看 , 它是 关于公 司 的人力 资源管 理 、 益分 收 配与激 励机制 、 务制度 、 司发展 战略 以及一切 与 财 公 公司 高层 管理 控制 有 关 的一 系列 制度 设 计 ; 狭义 从
司等 , 属于债 权 主 导型 治理 模 式 。 日本 的公 司 治理 族制整 体层 次有 待提 升 ,尤其是 学术 界反 复探讨 的
任 家长 制 作风 、 断 专 行等 现 象 独 结构 为三会 制度 , 董事 会和经 理 的权力很 大 , 东会 裙带 关 系 、 人 唯 亲 、 股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

规范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第一部分概念综述一、公司治理结构国际认识1841年10月的一天,往返于美国两州间的两辆火车相撞,死亡两人,17名乘客受伤,此事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议会的推动下,铁路公司进行了改革,老板只拿红利,铁路由专家进行管理(《领导科学基础》第2页)。
这可能就是基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初形态,而且这种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一经实践,便被普遍接受并迅速推广,成为美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 te governance)最早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或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与代理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是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能否实现和公司能否正常运作的重大问题,它既要保证投资人实现盈利的目的,要使经营者顺利的行使经营权,又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发展过程中所涉各个部分利益主体关系的制衡与协调。
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怎样通过结合本国经济现状,建立并不断规范一个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体系,以此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水平,妥善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分配关系问题,并协调好相关权益者利益,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最大化与社会化。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及其制度惯性(诺斯称之为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以美国为例,公司法中的治理结构就是由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过渡到20世纪初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时期,进入50年代以后发展至今,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处于全面完善发展的时期。
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先从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认识开始。
我们看到,公司制企业虽然在西方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但只是在近一、二十年才得以迅猛发展,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研究随之升温,首次较为全面的理论论述在西方也只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情,所以国际理论界还是存在诸多个性上认识差别的。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

士 的最大化。
,董事会与执行层 之间 是 随经全 “ 着济球 内部人控制”
化的快速发展和我 应 当具备的制约、 监督关系很难理顺 。 基本上沿袭 了改制前的模式 :软激励
3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稳 定 状 况 不 与软约束同时并存 。
奎 国有业革 霾 国企改的
进一步深化 ,我 国 佳 。董事会是需要保持一 定程度的稳 公司治理 中的一些 定性 的,频繁的变更调 整可能降低董
良性 运 转 , 以实 现 经营进行 战略指导和对 经理层保持有 于背离公司价值最大化的 目标。在我
寺 \
公司的经营 目标 并 效监督 。 但在公 司的实际运作 中, 往往 国 国有 控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中 ,企 业 的 经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 出现董事 长兼任总经理的现象 ,或者 理人员一般都是改制前的国有企业领 出现董事会与执行层高度重合 ,导致 导 人, 并且通常 是政府主管部 门任命 。 上市公 司经理人员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
制度安排 。公 司治 会只 是承转 上级 行 政领 导命 令 的机 的积 极 性 。
理 的实质价值在 于 构 , 失去了董事会应有 的作用 。 通过合 理分配公司 的权力资源 ,不断 有效制约监督机制 。董事会成员应本
( 经理人 员激 励与约束 。 五) 双重 在成 熟的市场经济条件 下,股东
一
纵 ,外部人和企业普 通职 工很难获得
( ) 三 监督 机 构和 人员 的监督 作 企业的真实信息 。
.
我 国公 司治理结构 存在 的主 用 不 到 位
监事及监事会作为我 国上市公司 施 的内部监督机制 。但我国上市公 司的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 理结构的措
不 科学 、 不规 范 的公 司 治 理结 构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摘要:公司治理是包含内部控制与外部机制共同作用的一个综合体系,在这诸多公司治理结构要素中,股权结构是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因素,它影响到公司治理的方方面面。
受到上世纪90年代国企股权改制影响,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度高、国有股“一股独大"这些问题现今仍然存在,在内部控制方面往往还存在独立董事机制空有其表、监事会名不符实、高管股权激励不完善等问题。
关键词: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完善;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逐步深化,公司治理结构现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议题,而且其重要性还将日趋增强。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最基本的组织特征之一.因此,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探索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重要意义。
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而监督经营者,而又不于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的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二、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经过资产剥离,然后再由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上市发行公众股创立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对董事会的约束作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我国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前提是公有制占主体,在股权方面表现为国有股、法人股持股比例高.股权分置的存在导致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利益的不一致,在这种利益格局下,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天平严重偏向于融资者,倾向于非流通股股东。
资本市场的资源配制功能被严重削弱,资本市场作用发挥受到限制;非流通股股东一股独大并可以避开流通市场上的控制权争夺,导致公司并购行为受到限制,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得不到发挥.[8]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对利益的衡量标准差距甚远。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初稿)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经过资产剥离,然后再由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上市发行公众股创立的,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存问题,然后从两个方面讨论影响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最后提出一些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建议。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途径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的含义公司是各种利益关系者(包括股东、董事、经理层、员工、客户、债权人等),特别是股东、董事、经理层之间的契约的结合。
在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利益关系。
其中最核心的关系是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而监督经营者,而又不于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的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这种“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有狭义与广义两方面的含义。
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指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聘选、激励与监督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
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包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
(二)我国采用的公司治理组织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的典型特征,上市公司由于出资人众多而且分散,因而难以象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那样直接由出资人经营管理公司,而代之以公司治理结构,即为了保护公司法人资产能够有运营,在组织管理和领导体制上做出的权利安排。
在我国,上市公司采用“三会一总”,“四权分离”的公司制组织结构。
(图1)“三会一总”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经理为代表的经理阶级;“四权”是指公司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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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分析发布日期:2004-06-08 文章来源:互联网第一部分概念综述一、公司治理结构国际认识1841年10月的一天,往返于美国两州间的两辆火车相撞,死亡两人,17名乘客受伤,此事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在议会的推动下,铁路公司进行了改革,老板只拿红利,铁路由专家进行管理(《领导科学基础》第2页)。
这可能就是基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初形态,而且这种新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一经实践,便被普遍接受并迅速推广,成为美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的推动因素。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最早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或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与代理关系。
公司治理结构是牵扯到公司的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能否实现和公司能否正常运作的重大问题,它既要保证投资人实现盈利的目的,要使经营者顺利的行使经营权,又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发展过程中所涉各个部分利益主体关系的制衡与协调。
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怎样通过结合本国经济现状,建立并不断规范一个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体系,以此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水平,妥善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分配关系问题,并协调好相关权益者利益,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最大化与社会化。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及其制度惯性(诺斯称之为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以美国为例,公司法中的治理结构就是由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过渡到20世纪初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时期,进入50年代以后发展至今,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处于全面完善发展的时期。
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先从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认识开始。
我们看到,公司制企业虽然在西方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但只是在近一、二十年才得以迅猛发展,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研究随之升温,首次较为全面的理论论述在西方也只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情,所以国际理论界还是存在诸多个性上认识差别的。
公司治理结构在不同的理论背景下,表现为不同的含义,限于具体情况,早期研究者更多的关注出资人的权益保障,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公司治理的中心在于确保股东的利益,确保资本供给者可以得到其理应得到的投资回报(Fama and Jensen,1983)等。
随着时间推移,人们的概念认识逐渐具体化和扩大化,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配置机制,解决的是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会和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产生的诸多特定问题,应把股东利益置于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借款人、国家、董事会、经理等)相同的位置上(Cochran and Wartick,1988;青木吕彦等);布莱尔(1995)在其专著中对公司治理给出了狭义和广义上的解释,她认为,狭义地说,公司治理是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讲,则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企业不同的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系列问题。
也有不少学者从各自研究内容的特定角度出发,对公司治理结构下了定义,如认为应从法律如何确保股东获得投资回报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并使经营者在股东的利益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理解公司治理结构(A.Sheleifer and R.Vishny,1997)等。
国际理论界对公司治理结构在某种程度形成共识的标志性事件是1998年4月27日—28日召开的经合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会议,会议提议OECD成员国与各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和私人机构一道制定一套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和方针政策,《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原则》内容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它规定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力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同时,公司治理结构还提供了一种结构,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也提供了达到这些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
应该说,《原则》在解释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上,不仅较以前阐述地更为全面、易于理解,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更具适用性,为世界各国规范上市公司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率等方面指明了方向;同时,为理论界深入发现和解决相关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规范的平台。
二、国内理论百家争鸣我国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探讨开始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会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报告中还提到,投资者、管理者和企业职工等之间的关系要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心内容(周小川《发挥上市公司先导作用促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2002.5.13);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更是旗帜鲜明的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由此国内理论界开始关注这个新生事物。
林毅夫等(1995)指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安排;他们认为人们所关注的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指的是公司的直接控制或内部治理结构。
对公司而言,更重要的是应该通过竞争的市场实现间接控制和外部治理,因而应从内、外两个角度界定公司治理(孙永祥《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与实证研究》,2002)。
也有学者由浅入手,从更为人理解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关系角度出发,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运行过程中,……,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发生分离,从而形成股东、公司法人、公司经营者之间的清晰的产权关系,构成了现代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及执行机构的三权有效制衡”(曹凤岐/王树文《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1997.6)。
在业界影响较广的一种观点是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应理解成协调公司利益主体关系的一套制度安排,如公司治理结构是处理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种机制(李占荣《重塑公司治理制度的法制基础》,2001);费方域(1996)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种关系合同,是关于公司目标、原则及各项权利所定下的制度安排,主要内容是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卢根鑫(《效率与公平:建立中国公司治理的基石》,2000)中谈到,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制度,涉及指挥、控制与激励等方面的内容;张维迎(1998)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这样一种解决股份公司内部各种代理问题的机制,它规定着企业内部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关系,特别是通过显性和隐性的合同对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进行分配,从而影响企业家和资本家的关系(孙永祥《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与实证研究》,2002),等等。
纵观理论界,就整体而言,笔者认为国内外学者专家在各自研究领域与特定经济环境背景下,对公司治理结构定义理解及相关问题分析做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这是无庸置疑的,但同时,笔者认为学者们在概念的理解与认识上还是存在一些缺陷与遗憾的,有以下几方面愿与大家探讨:1、概念混用:在许多文章著作中,经常可见作者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机制”等专用名词替换使用,等同看待,上文所引用观点中就有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这几个概念间固然有密切的联系,但在面对公司治理具体问题时,解释上还是各有各的含义的;2、“避简就繁”:许多学者从深层理论或功能目的角度,如是否注重所有者(一般是股东)利益的保护或是应怎样平衡股东与经营者、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再不然就从特定角度(如法律、内部人控制等)出发,直接对公司治理结构含义进行阐释,结果往往是缺乏总体框架认识和必要的基础分析,内容艰涩,难于理解,甚至有失偏颇,有“越俎代庖”的感觉;3、缺乏统一的理论共识:除OECD给出了一个较为全面与灵活的定义解释外,理论界尤其是国内理论界尚缺少此类基本概念共识,甚至是2002年初由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以“一号文”形式联合推出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没有给出一个清楚的定义,这不利于正确、全面的理解国内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为评价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效率带来了不便。
如前文所言,由于“路径依赖”问题的存在,公司治理结构在不同的理论背景下具有不同的含义,作者尝试结合当今中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实际以及后文将要讨论的相关内容,对(上市)公司治理机构的含义提出自己的认识。
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所以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简单说,应该就是为实现股东与所有相关利益者利益而形成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运行体系;从广义上理解,它是指基于财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实现公司运作过程中所涉及利益主体的既有目标,所组建的能够有效制衡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它具有以下特点: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且运行富有效率;3、能够保证公司经营者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控所有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制衡关系;4、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前提下,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公众与公司信息沟通渠道畅通;5、公司发展远景规划和近期目标有效结合,股东及所有利益主体权益得到实现或得以有效保护。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根据作者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近年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的实际情况,从公司层面和社会层面两个角度,结合有关数据及实证分析,尝试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浅显而系统地归纳与分析。
文章侧重现象分析,试图深入实质,发现问题所在,寻求解决之策。
由于能力所限,文章内容必会在广度与深度上有所欠缺,甚至可能发生偏颇,作者愿为且希望为完善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做出有益的理论探索。
第二部分现状分析与讨论一、国内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总揽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不同,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不同,各国公司发展中治理结构所反映出的问题也就不同;我们应充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制度经验与模式,在不割断历史的前提下,结合国内公司目前发展特点和需要,规范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决不能照搬照抄,照本宣科。
截至2002年7月31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A股)已达1187家,市值总额达45794.37亿元,相当于我国GDP的50%左右,融资额超过4500亿元。
作为一个只有10几年历史的新兴证券市场,发展速度与规模之快令世人瞩目,国家应采取措施保障积极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