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投资人创办市场主体学历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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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

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企业投资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投资人的信息(附表1“投资人信息”)。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企业申请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7.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8.“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1.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郫县美容、美发经营单位量化分级情况登记表(A 级)

郫县美容、美发经营单位量化分级情况登记表(A 级)

C
红 光 镇 学 府 路 42号
李中平
理发店
2
2007510124
1354101563 2007.4.8
00129
2
C
红 光 镇 学 院 路 63号
刘志成
理发店
1 2007510124 2007.4.8 809172832 00130
C
郫县美容、美发经营单位量化分级情况登记表(C级)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许可项目
备滨
16 郫 县 三 艺 女 子 美 容 院
郫 筒 镇 书 院 街 200-202号 蔺 家 蓉 美 容 店
3 2007-000737 2007.09.25 13551333217
B
17 郫 县 靓 媛 美 容 馆
郫 筒 镇 书 院 街 187号
俞艳梅 美容店
2
2008--00026 2008.01.25 13688197285
1388197617 2007.5.16
0
B
15 郫 县 大 唐 美 容 院
郫筒镇西街商贸大厦 唐祖琼 美容店
1
2007510124 2007.6.7 67511569
外 8号
00488
B
郫县美容、美发经营单位量化分级情况登记表(B 级)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许可项目 人数
许可证号
办证时间
联绻电话
B
18 郫 县 非 凡 造 型 理 发 店
郫筒镇一环路东南地 震幀
俞滢
家幞楼内底楼
理发店
6 2006510124 2006.8.15 67502546
000032

中国股市个人投资者的结构与行为特征

中国股市个人投资者的结构与行为特征

中国股市个人投资者的结构与行为特征李翔一、关于境内投资者含义的界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我们整理并列示了自2009年3季度末到2010年11月末以来有关A股投资者及基金投资者账户数量及构成变化、自然人投资者A股市值构成及年龄分布构成等信息(见表1—表3)。

可以看到,无论是A股投资者的账户总数还是基金投资者的账户总数构成中,自然人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都占据绝对比重(见表1)。

与此同时,自然人投资者A股账户市值绝大多数集中在10万元以下,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个人投资者账户市值不到1万;有约一半的个人投资者账户市值处于1—10万元之间;另有1成多的个人投资者账户市值处于10—50万元之间。

可见,目前自然人投资者中有97%以上的A股账户市值不到50万元(见表2)。

再从年龄分布来看,自然人投资者中,20—30岁的占约20%,30—40岁的约占30%,这说明目前有一半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属于20—40之间的中青年群体(见表3)。

表1:A股投资者及基金投资者基本结构分布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月度统计报表数据整理。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月度统计报表数据整理。

可见,我国境内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而个人投资者中又是以资金量偏少的中青年个人投资者为主体。

过去一年多来上述投资者基本结构特征始终保持稳定,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这是我们后面采用2009年有关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

如不特别申明,本课题中凡境内投资者均指A股市场个人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这也是本课题关于境内投资者含义的界定。

二、境内投资者结构与行为的基本特征分析本课题中关于投资者结构与行为特征的分析,我们主要采用对投资者的综合调查并结合对券商代表性证券营业部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中国股市投资者综合调查及券商证券营业部重点调查关于中国股市投资者的综合性调查,我们主要采用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中国股市投资者综合调查”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7•【字号】成府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6〕2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5〕22号)同时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7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一)股权类投资,投资设立子企业、合资合作企业,收购股权或收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以及对出资企业追加投资等;(二)资产类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不设立企业的合资合作等;(三)其他投资行为。

授权从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主要包括:(一)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外举借债务;(二)债券类融资;(三)其他融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以自身信用或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性项目是指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确认的主要经营业务。

当前我国创业环境的六大特点

当前我国创业环境的六大特点

当前我国创业环境的六大特点当前中国的创业环境很好。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

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这再一次激发了人们创业冲动和创业热情。

因此,当前我国成为了世界上创业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与2002年的情况相比,在衡量创业环境的多因素中,在金融支持、政府项目、教育与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与社会规范等方面,我国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进步。

北京每万人拥有107.61家私营创业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创业指数最高的城市。

当前,我国群体性创业活动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表现出平民化趋势。

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入2。

0时代,更加推动了这种平民化趋势的快速发展。

这种平民化趋势表现在以下几个特点:(1)创业的门槛低适宜平民进入中国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入世后市场竞争日益国际化,政府的管理趋向透明,法律更加健全,竞争环境更宽松、公平,这些都使创业的门槛降低非常适合平民创业者的进入。

(2)创业主体来自社会基层具平民色彩这种平民化的创业主体格局适宜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和多数创业者起步阶段的经济状况。

具有门坎低,起步点低,适宜大量平民进入成为创业主体的现实可能性。

因此才能形成群体性创业潮。

(3)创业营销活动具有平民化定位这些具有平民色彩的创业企业,大都能在自己创业的过程中坚持平民化的视角和营销思路。

实行平民化的价格定位和发展模式。

体现出平民创业的发展特点和聚财方式。

(4)平民化创业企业显示了平民聚财的旺盛生机这些具有平民视角的企业由于市场定位科学,就获得了最大的客户资源和市场空间。

因此发展迅速,显示了平民化定位的渠道优势和竞争优势,展现了旺盛的生命力。

MFS和08版SNA中金融主体的统计分类

MFS和08版SNA中金融主体的统计分类

2012年第7期下旬刊(总第487期)时 代 金 融Times FinanceNO.7,2012(CumulativetyNO.487)一、2008 SNA 金融公司的分类(一)基本思想和原则08 SNA区分金融中介机构、金融辅助机构和其他金融公司。

在分类框架中首次纳入其他金融公司,将其定义为“是提供金融服务、但其大多数资产或负债并不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机构单位”。

首先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活动复杂化致使分类边界更加模糊,其次在此之前也没有其他核算体系给出关于部分非盈利机构归属至金融部门的具体操作,上述两项原因客观上要求提出新的概念以填补金融公司分类的这一缺口。

(二)具体划分建议08 SNA是把金融公司划为金融中介机构、金融辅助机构和其他金融公司。

根据金融机构活动类型和负债的流动性,将金融机构部门从五个部门改变为九个子部门。

在原有基础之上增添了货币市场基金、非货币市场投资基金、限制性金融机构货币贷款人三个子部门,并且对九个子部门进一步的细分提出了细致全面的指导性意见。

二、MFS金融公司的分类(1)分类的基础依托:按不同金融机构在货币创造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划分。

这是货币与金融统计的独到之处,具体可划为两大类:存款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中介及金融辅助机构。

其中,前者可以通过自身的资产负债规模直接影响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后两者虽然可以吸收某些存款,但其创造货币的能力很低,明显区别于存款性公司。

(2)操作性强,对特殊情形的讨论更加深入。

MFS在某些主体识别的问题上,如保险公司和金融担保公司的区分给出了较为详细的准则:①担保公司没有构成保险技术准备金的明确的资产总库;②担保公司不再表外记录头寸;③担保公司受到的监管可能与保险公司不同;④担保公司可能只限于特定种类的金融交易。

三、SNA与MFS金融公司分类的比较(1)两个核算体系在对金融公司部门划分时的第一个层次的区别比较明显。

08 SNA较之前版本改变较大,按照活动同质的标准将金融公司划分为金融中介机构、金融辅助机构和其他金融公司;MFS立足于货币创造的过程,着重强调存款性公司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成办发〔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2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2日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川办发〔2018〕63号)精神,着力提高全市企业开办效率,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以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优化办事流程,统一业务标准,强化信息共享,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将企业开办必备流程环节精简至“工商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社会保险登记”4个环节,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其中,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理刻制公章(含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发票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推行企业办照“零跑路”,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1•【字号】成府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4〕2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21日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42号)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市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服务“五大兴市战略”、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通过改革监管制度,严格市场主体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三、改革任务(一)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1.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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