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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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检测标准与程序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检测标准和程序。

检测标准应包括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或危害健康的因素。

程序应明确检测范围、频次、方法和技术要求。

2. 检测点设定与标识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作业环境等特点,确定危害因素可能存在的关键区域,并在这些区域设定检测点。

检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客观反映作业环境的危害状况。

同时,要在检测点进行标识,包括检测点名称、位置和危害因素种类等信息。

3. 检测设备与维护选用符合检测标准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要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情况。

4. 检测数据记录与分析对检测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等信息。

根据需要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以评估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及对作业环境的影响。

5. 检测结果通知与整改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相关生产部门和员工,让他们了解危害因素的存在情况和预警提示。

对于超出标准的危害因素,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 职业健康监护与医疗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状况跟踪和必要的医学治疗。

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医疗保障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7. 事故应急与报告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职责和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报告相关部门。

同时,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检测制度,不断优化改进,确保作业环境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工作场所的检测与评价。

第三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职业健康工作。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下设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检测和控制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岗位危害因素的调查、分析与登记;(二)行政部负责联系对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三)实施检测方根据检测情况形成检测和评价报告;(四)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

第三章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第八条危害因素的识别应根据公司相关岗位接触或产生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物质的浓度、类别等,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行识别。

第九条危害因素的识别主要内容有:(一)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二)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三)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四)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五)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六)该岗位及所处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

第十条危害因素的识别时机:(一)以岗位为对象,每年年初;(二)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工艺发生变化时。

第四章检测与评价第十一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第十二条检测项目包括:(一)化学有害因素:如粉尘、气体、蒸汽、毒物等;(二)物理有害因素:如噪声、振动、辐射等;(三)生物有害因素: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四)其他有害因素:如人际关系、工作压力等。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4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4篇)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制定本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二、监测管理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监测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确保职工在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作业场所,包括企事业单位、工厂、办公场所等。

三、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的主体1.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应由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负责。

2. 监测工作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职工进行,也可以委托专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机构进行。

四、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的程序1. 监测计划的制定企事业单位应制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并明确监测的频率、对象和方法。

监测计划应定期更新,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测方法的选择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应科学、准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 监测设备的购置和使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监测需要,购置合适的监测设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

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4. 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监测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及时记录和保存,便于后续分析和管理。

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问题。

5. 监测结果的报告和处理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同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职业危害因素的超标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控制及防护措施,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的措施1. 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要全面覆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化学因素:监测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暴露时间等。

(2) 物理因素:监测噪声、振动、辐射等的水平。

(3) 生物因素:监测细菌、真菌、病毒等的存在和繁殖情况。

2. 监测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监测结果应及时通报给受监测人员,并告知相关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作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工作。

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目的和任务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1. 掌握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浓度(强度)及变化趋势,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 评价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

3. 科学合理地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任务包括:1.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调查、监测和评价。

2. 建立、健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3.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病人并采取相应的治疗、防护措施。

4. 提出改进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三、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组织和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2.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强度)及劳动者接触情况,制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4. 用人单位应当将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定期向劳动者公布,并在生产作业场所设置公告栏或者警示标志。

四、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方法和程序1.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分析,并保存监测数据。

3.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监测数据,评价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并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制度范本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制度范本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制度范本一、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效率产生着重要影响。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和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制定一个完善的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制度至关重要。

二、监测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监测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监测,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适用于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车间、实验室、加工车间等。

三、监测内容和指标1. 噪声监测1.1 噪声来源的种类、数量和能量分布;1.2 噪声的频谱和时间特性;1.3 噪声的评价指标,如A声级、C声级、噪声暴露限值等。

2. 气体监测2.1 监测的气体种类和浓度范围;2.2 气体的来源、生成过程和扩散情况;2.3 气体监测的设备、方法和频率;2.4 气体浓度的评价指标和限值。

3. 尘埃监测3.1 尘埃的来源、成分和浓度范围;3.2 尘埃的生成机理和扩散情况;3.3 尘埃监测的设备、方法和频率;3.4 尘埃浓度的评价指标和限值。

4. 光照度监测4.1 光照度的来源和分布情况;4.2 光照度监测的设备、方法和频率;4.3 光照度评价指标和限值。

5. 温度监测5.1 温度的分布情况和变化规律;5.2 温度监测的设备、方法和频率;5.3 温度评价指标和限值。

6. 湿度监测6.1 湿度的分布情况和变化规律;6.2 湿度监测的设备、方法和频率;6.3 湿度评价指标和限值。

四、监测方法和流程1. 选择合适的监测设备和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制定监测计划,确定监测的时间、频率和地点;3. 进行现场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和观测结果;4.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判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超标;5.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跟踪监测效果;6. 定期汇总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员工参考。

五、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应对措施1. 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隔离源头、改进工艺、加强通风等;2. 加强卫生保健,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培训;3. 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4. 定期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提高生产环境的安全性;5. 定期进行危害因素监测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规定,明确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指标、监测周期,规范监测分析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噪声、及其它危害因素的监测。

3 职责3.1 安全科负责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报警仪的配置与管理。

3.2安全科组织制定公司环境监测项目、并有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3.3安全科负责每年的职业危害计划制定和具体落实4.4 噪声监测4.4.1 监测方法GB 12349-1990 工业企业公司界噪声测定方法。

4.4.2 监测地点4.4.2.1 工作场所⑴;生产车间4.4.3监测周期每年一次4.4.4 监测指标4.4.4.1公司区噪声指标⑴;生产车间≤80dB5粉尘检测5.1检测方法GBT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空气排放标准5.2检测地点6.2.1工作场所[1] 生产车间5.3检测周期每年一次6.4监测值标不大于30mg\m37.由安全科负责协调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公司区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

并对全体员工,以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牌的形式进行告知。

并存档。

8.由安全科进行监督,车间组织学习。

使每一位员工对所处的工作环境了解,充分利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10.每年对职业危害环境及所检测数据由职业危害组织机构成员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环境因素评价)并存档。

11.根据尘毒物质经营逸散和产生噪声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作实际接触素、噪声地点作为监测点。

1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区,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点。

1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1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

15.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即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督记录。

16.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安全科审批。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作业场所是劳动者进行工作的地方,其中存在很多可能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危险因素。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安全,就需要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检测的目的和内容、制度的实施和保障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的必要性1.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业场所存在着各种危险因素,如化学物质、噪音、尘埃等等,这些因素可能引发各种职业病和事故,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可以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劳动者的健康风险。

2.促进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的建立,可以推动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通过对危险因素的检测和评估,可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升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这能促使作业场所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加劳动者遵守和执行的自觉性。

3.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可以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形象,树立企业的社会道德形象。

二、检测的目的和内容1.目的2.内容(1)化学危害因素检测:包括检测作业场所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质,如有毒气体、有害液体和有害粉尘等。

可以通过采集样品,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估其对劳动者的影响程度。

(2)物理危害因素检测:包括检测作业场所中可能存在的噪音、震动、放射性物质、高温、低温和辐射等物理因素。

可以通过使用仪器和设备,进行定量分析和测量。

(3)生物危害因素检测:主要是检测可能存在的各类微生物和生物制品对劳动者的影响,如细菌、病毒和霉菌等。

可以通过取样、培养和分离等方法,评估其对人体的生物学危害。

三、制度的实施和保障1.建立完善的检测机构和技术团队2.检测的周期和频次应根据不同的作业场所和危害因素的特点,确定合理的检测周期和频次。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备和掌控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的损害,确保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作业场合,包含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执行,并由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帮助实施。

第四条订立、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的权力归属企业管理负责人。

第五条全部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或绕过规定。

第二章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责任,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开展,包含但不限于:聘请合格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引导作业场合的环境改善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控工作。

第七条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应当帮助企业管理负责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具体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跟踪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动,提出相应的防备和掌控措施。

第八条全部员工应当乐观搭配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拦阻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内容和方法第九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标准和法规的要求,订立作业场合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和周期,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不安全化学品、粉尘、噪声、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的内容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监测结果应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与合格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合作,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当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出国家标按时,应及时进行二次检测和掌控。

第四章监测结果的处理和掌控措施第十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企业管理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并依照相关规定妥当保管监测记录。

第十四条当显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时,企业应立刻采取掌控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调整工作流程、改善工作环境、供应个人防护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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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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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规定,明确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指标、监测周期,规范监测分析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检测、噪声、及其它危害因素的监测。

三、职责
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管理;组织制定公司环境监测项目、并联系有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负责每年的职业危害计划制定和具体落实。

四、噪声监测
4.1 监测方法
GBZ/T 189.8-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八部分:噪声。

4.2 监测地点
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所产生噪声源的地方
4.3监测周期
每年一次
4.4 监测指标
4.5公司噪声指标≤80dB
五、化学有害因素
7.1检测方法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7.2检测地点
生产车间、储罐区、化验室及附属设施
7.3监测周期
每年一次
7.4监测值标
所检测化学毒物规定接触限值
六.由安环部负责协调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公司区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检测。

对全体员工进行告知,并存档。

七.由安环部进行监督,车间组织学习使每一位员工对所处的工作环境了解,充分利用好个体保护用品。

八.根据尘毒物质经营逸散和产生噪声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作实际接触因素、噪声地点作为监测点。

九.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区,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点。

十.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十一.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即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督记录。

十二.尘毒、噪声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安环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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