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016)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016)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016)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卫生监测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卫生检测,其实施职业卫生标准是控制职业危害,防止过度接触,保证和促进职业人群健康的重要“前期预防”措施,本文结合《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颁布,回顾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及我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历程,思考《标法衔接》的某些改革的动向,就检测方面,特别是尘、毒的监测。

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如职

业性有害因素,则规定其职业接触限值。在1883年,德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一氧化碳的职业接触限值,1916年,南非提出了第一个关于矽尘的职业接触限值,进入20世纪30年代,德国、前苏联、美国更成为职业卫生标准的“领衔国家”,其中备受关注并广泛认同的是美国工业卫生学会每年颁布的职业接触限值[1]。在美国等先进国家已实施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 数十年,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检测策略和检测方法。

中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始于建国初期,1956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附录了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53项,1963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了92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1979年由卫生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计划

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和劳动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版本,这就是沿用至今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含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120项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有毒物质111项,粉尘9

项[1]。1992年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劳动卫生分委会,于1992年第三届第一次劳动卫生标准审议会提示:我国在“八五”期间研制的劳动卫生标准要提出最高和/或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两个建议值,2002年6月正式推出《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其中提出了(TWA)测定,2003年5月出版了由中国预防医学院徐伯洪主编的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检测方法》为日常监测工作提供规范性准则。

1、毒物的监测

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中,毒物的测定占有很大的比重。

在空气检测中,空气样品的采集是首要和十分必要的,它决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精密度(重复性)依赖于采样和测定两方面,而在实际监测中,相对样品的采集来说,测定过程的质量保证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已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 而且比较容易得到实施,能够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而空气样品的采集过程受影响的因素较

多,尤其是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大, 采样现场情况复杂,控制起来比较困难。采样过程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可循,但质量保证措施还不够完善,同时,样品采集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采样人员应有的重视,采样过程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所以,空气样品的采集容易使检测结果产生很大的误差,甚至错误。因此,必须严格遵循卫生部颁布的WSI-1996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的采样和监测规范。

1.1检测对象在职业活动中使用品种繁多,不论是固体、液体和气体,还是原料、材料、中间产物、成品和副产品等,都有可能逸散到空气中来,有的以分子状态存在,有的以雾、烟、尘状态存在;有的是已知物质,有的是未知物质;有的毒性大,有的毒性小;有的挥发性大、浓度高,有的挥发性小、浓度低;这些都有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都是需要检测的对象。

1.2空气的采集方法空气样品的采集是进行职业卫生毒物

1.2.1采样点的选择采样点的选择十分重要, 是能否得到正确的检测结果、进行真实的职业卫生评价的首要步骤。只有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能反映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真实浓度的采样点,采得的样品才能用于正确的职业卫生评价。在同一个工作场所,选择不同的采样点, 可能会测得不同结果,得出不同的卫生评价。因此,必须十分重视采样点的选择。

所谓采样点的“代表性”,首先是满足卫生标准的要求,即选择的采样点必须包括待测物浓度最高、而且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点;其次是要选择能够反映工作场所空气中待测物真实浓度的采样点。工作场所以及每个采样点空气中待测物的浓度不是一成不变,有些变化较少,有些变化较大。在有变化的工作场所采样检测, 就必须在最高的采样点及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检测,这样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所谓“真实浓度”,是指在正常工作条件、生产条件和气象条件下, 存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待测物的浓度,是劳动者日常接触的浓度。而不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待测物浓度, 例如, 意外事故下的浓度、人为因素造成的浓度、防护设施暂时失效时的浓度等。

采样点的选择要根据监测的目的,结合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毒物的理化性质和排放情况、当时的气象条件等因素进行。为此,在选择采样点前,必须深入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场所的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工作班内毒物浓度最高的、而且持续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为采样点[2]。

1.2.2采样的时机及采样的时间详见WBI-1996WSI-1996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的采样和监测规范。

1.3(TWA)的检测方法(含定点检测和个体检测)

1.3.1定点检测是根据工人操作情况设点。工人在1个作业点上操作,则该作业点选作检测点,整个工班只测该点的空气浓度。若1个工人在1个工班中要在2个或2个以上作业点操作,且每个作业点空气浓度不同,则分别测定同时记录工人停留时间。缺点是因检测点与工人呼吸带总有一定距离,不可能得到代表工人呼吸带的真实浓度,优点是可以利用与最高浓度配套的检测仪器和方法。

1.3.2个体检测是将检测器佩戴在工人胸前,尽量接近工人的鼻子,可以随着工人操作连续进行检测较好反映工人呼吸带的真实浓度。

1.3.3 MCA(最高容许浓度)与TWA(时间加权浓度)比较MAC适宜于评价作业环境的劳动卫生状况和防护设施的效果,能较快获得作业环境中毒物的危害评价,如果进行短时间连续监测,则可观察空气中毒物的浓度变化。缺点是不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水平。

TWA可以正确评价作业环境的劳动卫生状况和工人接触情况,缺点是不能观察空气中毒物的浓度变化。有可能掩盖时间的高峰浓度对工人健康的影响[3]

1.3.4结果评价GBZ2-2002卫生标准有毒物质接触限值。

1.3.4.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1.3.4.2最高容许浓度是指工作地点、在1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是对急性作用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性较大而制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1.3.4.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是1个工作日内、任何1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min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该接触限值旨在防止劳动者接触过高的波动浓度,避免引起刺激、急性作用或有害健康影响,要求在监测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同时,对浓度变化较大的工作点,进行监测评价。当评价该限值时,即使当日的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要求时,仍不应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是与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相配套的短时间接触限值。

2、粉尘的监测

监测意义和毒物一样,但不设最高容许接触限值。GBZ2-2002卫生标准粉尘物质接触限值: (1)设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两种接触限值,应尽量测定呼吸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进行评价,尚不具备测定呼吸性粉尘条件时, 可测定总粉尘进行评价。

(2)粉尘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该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接触上限值。

TWA实施存在问题:为与国际接轨,我国在2002年6月颁布的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

触限值,2003年5月发行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监测方法》中与TWA相配套的检测方法仍不多或未完善,固体吸附剂管的吸附容量、吸收液能否满足长时间采样,大部分的个体监测仪仍在研制中,目前国内生产的小型空气采样泵,流量稳定性差,带有的流量计不适用于TWA的检测等,同时监测时间过长,监测费用过高,给开展TWA的监测造成很大的困扰,因此,必须加快研制TWA的检测方法,同时,应积极推广和宣传已经研制成功的个体采样器, 研究和制定有关规范。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今后全面开展TWA监测工作创造条件。

3、噪声的监测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切声音都可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

生产性噪声就其产生的来源可分为:

3.1机械性噪声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而产生,如织机、球磨机、电锯、机床等发出的声音。

3.2流体动力性噪声由于气体压力的突变或液体流动而产生,如通风机、喷射器、汽笛、放水、冲刷等发出的声音。

3.3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如发电机、变压器等发出嗡嗡声。生产性噪声根据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形态,可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稳态声和非稳态声(包括波动声和脉冲声)。声音持续小于0.15s,间隔时间大于1s,声压有效值在0.15s以内变化大于40分贝者称脉冲噪声;声压波动小于5分贝称稳态声。

根据GBZI-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无数限值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超过

115dB(A)。

(2)工作地点生产噪声声级超过卫生限值,而采用现代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可采用有效个人防护措施。

(3)GBZI-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增加工作地点脉冲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4、高温作业的监测

高温作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作业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

GBZ2-2002高温有害因素接触限值采用了国际通用的WBGT指数方法代替我国GB4200-83标准中使用温差评价热环境的方法提高了高温作业岗位监测及分级的可操作性,避免了

GB4200-83标准中测量高温时受室外气温限制的缺点。

WBGT指数方法的测定与GB4200-83标准中不同之处:

(1)需测辐射热规定定向辐射热强度等于或大于2kw/m2,提高一个高温等级,但最高不应超过4级。

(2)在生产环境热强度变化较大的工作场所, 可因工人不同的工作地点操作, 且接触热强度大小不一致时, 应采用时间加权平均计算 WBGT 指数。

5、光照度测定

GBZ1-2002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引用GB50034-1992为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6、微波辐射的测定

仍采用原来GB10436-89的国家卫生标准。微波是指频率为300MHAz(兆赫)~300GHz,相应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分以脉冲调制的微波为脉冲波和不用脉冲调制连续振荡的微波简称连续波的两个卫生标准限值。

7、超高频辐射的测定

仍采用原来GB10437-89的国家卫生标准。

超高频辐射(即超短波)是指频率为30~300MHz,或波长为10~1m的电磁辐射,分以脉冲调制所产生的超短波称脉冲波和连续振荡所产生超短波称连续波的两个卫生标准限值。以上是日常监测中比较常见项目,其他项目如激光,振动等就不作阐述。

8、参考文献

[1]梁友信,吴维皑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发展动态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

志,2002,20(1):681

[2]徐伯洪,闫慧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监测方法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社,2003.1-151

[3]徐伯洪,梁禄对研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检测方法的浅见工业卫生与职业

病,1994,20(40):246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风险,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设立环保卫生监测站,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环保卫生监测站具体负责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督检测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二)公司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每周对作业场所噪声强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用具的使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企业自身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日常监测。 (三)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辨识和评估: 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现场情况,确定职业危害检测点,并绘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2、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检测地点或岗位,应该适当 增加检测次数; 3、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3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 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2监测:监,监视监听监督的意思;测,测试测量测验的意思。监测,偏重于观察。 4.3检测:用指定的方法检验测试某种物体(气体、液体、固体)指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适用于各种行业范畴的质量评定,如:土木建筑工程、水利、食品、化学、环境、机械、机器等等。 4.4评价:通常是指对一件事或人物进行判断、分析后的结论。 5 权责 5.1 安环办负责本制度的拟、修、废。 5.2 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按要求具体实施。 6内容 6.1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6.2 安环办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6.3安环办负责对进厂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并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休养。

6.4 各车间、班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5 正常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6.6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并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6.7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2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道,即使有的知道也不想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五,监督和处罚力度不够。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在水电建设工地中,易产生以下几种职业性危害因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精神紧张疲劳,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不合理的工具等,在炎热季节露天施工的太阳及辐射等,及生产性粉尘等。按国家规定,职业危害是企业行为,应该由企业负责,并且永远由企业负责,职业安全人员的任务是通过深入现场调查劳动条件,把那些严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重点岗位和危害性找出来,进行重点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逐步减轻直至消除职业危害,保护水电建设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由于我局是常年野外施工的生产单位,易产生危害因素主要是以下三种:1、生产性粉尘与尘肺病;2、高温危害;3、噪声危害。尤其是粉尘,是我们水电建设者最大的职工危害。 (1)生产性粉尘与尘肺病 1、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影响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某些生产过程中散逸到空气中,并能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而我局的生产过程中最易造成大量的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及电焊尘等,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使肺内滞留的粉尘达到一定量,可使肺的防御功能失去平衡,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引起尘肺(矽肺病),在我

们水电建设行业中主要是: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筛分尘肺几种。 2、尘肺病的致因 尘肺病发病与吸入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粉尘的省电性等有关以外,所从事工作的劳动强度,个人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等,对尘肺的发病也有一定的影响。 (1)、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速度越快,越易患尘肺。 (2)、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越高,接尘时间越长,吸入人体的量越多,越易患尘肺。 (3)、粉尘对人体呼吸系统的危害程度与粉尘的分散度有密切的关系,粉粒越小,沉降速度越慢,进入肺部的机率越大,对人体危害越大。 (4)、劳动强度越大,越容易患尘肺,个人体质越差,越不注意个人防护,就越易患尘肺病。 (2)高温危害 高温危害:从事野外作业的水电职工,常时间爆晒太阳光下,如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外界热量不断地作用于人体,而体内热量散发困难,使体内蓄热过多,在加以体内盐份随汗流大量排出,于是引起头晕、头痛、体温升高、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用版)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 用版) By learning safety knowledge, we can have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knowledge in daily life. Safe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life and life. ( 安全常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用版)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执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总局令第47号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 三、定义 1、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四、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五、工作程序 1、总则 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2、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 (2)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 (3)事故性监测; (4)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 (5)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3、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的设定和监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工作场所空

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等规范要求,由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审核、认可; 6、具体监测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 7、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六、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七、监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职业卫生与安全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监测,应根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周期向公司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结果告知书》,将监测结果通过公示牌向全公司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编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样例) 委托单位: 检测与评价场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号: 检测评价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封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说明 (一)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协议和技术文件进行。 (二)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复印件检验印章不符者无效。 (三)本报告的检测结果及本单位名称,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 (四)对本检测与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报告正文共页,报告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一份)。 检测与评价单位: 技术档案存放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正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一、一般情况 受检单位:地址: 委托单位:联系人: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年月日样品数量: 检测时间:年月日检测仪器: 二、检测与评价依据: (一)采样依据: (二)评价依据: 三、现场情况: 四、测试条件与样品采集

五、检测结果与评价(详细检验结果见附录2) *C 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 STEL:短时间接触浓度,C MAX:最高浓度检测结果表明: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录 附录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点分布示意图 附录2. 检测检验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测人(签名):校对人(签名):审核人(签名): 报告签发人:检测评价机构(盖章)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监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1)公司以安监部、行政办公室为单位,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配置专职职业病管理人员。 组长:马永生(安监部副部长、职业病专职管理) 副组长:陈曦(办公室主任) 组员:王志丽孙利芳 ①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②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③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④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⑤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2)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①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②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③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④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⑤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7)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编号:BZH-JL-10-05 序 号 识别时间识别车间识别岗位危害因素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防范措施备注 1 2015.10.15 生产车间破碎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2 2015.10.15 加料机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3 2015.10.15 卸料机物理因素噪音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经 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戴耳塞 4 2015.10.1 5 检修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5 2015.10.15 中控室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肺尘病、热射病耳塞,手套,尽量避免接触高温 部位 6 2015.10.15 造粒包装 组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7 2015.10.15 造粒操作 工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 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经 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 8 2015.10.15 锅炉房检修工化学因素粉尘、高温肺尘病、热射病佩戴防尘口罩和手套,其他劳保 用品穿戴齐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1

9 2015.10.15 司炉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人 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 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0 2015.10.15 出渣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人 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 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1 2015.10.15 水化员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12 2015.10.15 仓储部 叉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13 2015.10.15 铲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 14 2015.10.15 品管部化学分析化学因素酸、碱、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对皮肤容易 造成损伤、黏膜刺激症 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注:每年识别记录一次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2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338-29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用人单位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一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概述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常用术语 1 职业病危害 2 职业病危害因素 3 工作场所 4 工作地点 5 蒸气 6 气溶胶 7 粉尘 8 烟 9 雾 10 职业接触限值 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3 最高容许浓度 14 超限倍数 15 采样点 16 空气收集器 17 空气采样器 18 无泵型采样器 19 个体采样 20 采样对象 21 定点采样 22 采样时段 23 采样时间 24 短时间采样 25 长时间采样 26 采样流量

27 标准采样体积 28 呼气带 29 采样效率 30 样品空白 31 检出限 32 最低检出浓度 33 穿透容量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概念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类 1 现场检测 检气管法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 物理因素的现场测量 2 实验室检测 称量法 光谱法 色谱法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1项目委托 2现场调查 3检测方案制订 4检测前准备 5现场采样和现场检测 6实验室检测 7数据处理 8报告编制 9报告审核签发 第四节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第二章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采集技术第一节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 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 二、有害物质在空气中的存在状态 气体、蒸气和气溶胶 三、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1气态和蒸气态化学物质的采样方法 1.直接采样法 2.有泵型采样法 液体吸收法 固体吸附剂法 浸渍滤料法 3.无泵型采样法。 2气溶胶态化学物质的采样方法 1.滤料采样法 2.冲击式吸收管法 3.多孔玻板吸收管法 3蒸气和气溶胶有害物质共存时的采样方法 1浸渍滤料法 2聚氨酯泡沫塑料法 3串联法 4冲击式吸收管和多孔玻板吸收管 第二节空气样品的采集规范 一、样品采集的基本要求 二、定点采样 1采样点的选择原则 2采样点数目的确定原则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1概述 1.1监测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简称《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信息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

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内容 3.1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说明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进行; 2、本评价报告只对检测时现场状况进行评价; 3、评价报告只向被检测单位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对本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 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过期概不受理; 5、本报告应加盖公章,无公章或涂改无效; 6、本报告未经许可请勿复印,不得做广告宣传用; 7、本报告共8页。 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对该单位井下粉尘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于2013年10月18日对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采用现场调查法和检测检验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结合职业病发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单位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了客观、真实、科学的评价。 1检测评价目的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识别和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1.2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 1.3检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4为行政监督检查提供检测依据。 2检测评价依据及标准 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60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一章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概述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盖概念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类 分为: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10大类115种。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作业环境中的物理因素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空气检测及有害物质的生物检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类 1、评价检测 2、日常检测 (一)按照检测目的的分类3、监督检测 4、事故性检测 (二)按照检测方法及仪器类型分类 1、现场检测 A、检气管法 注意事项: ⑴注意检气管的保存期限,不要用过期的气管; ⑵抽气体积要准确,最好用配套抽气装置; ⑶注意温度对某些检气管显色的影响; ⑷在规定的时间内读数; ⑸应注意共存物的干扰。 B、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 ⑴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对; ⑵应使用经过认证的仪器;

⑶是否是标准方法; ⑷现场共存物的干扰。 C、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 2、实验室检测 (1)称量法:主要用于粉尘的测定。 (2)光谱法:广泛用于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非金属无机化合物以及部分有机物的测定,如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登。 (3)色谱法:主要用于有机化合物和非金属无机离子的测定,如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等。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一、项目委托 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来源、性质、检测对象和检测范围等,结合自身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项目合同评审,接受来自企业客户、评价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等的委托,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调查 (1)被调查单位概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班制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3)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 (4)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5)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6)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状况、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状况等。 三、检测方案制订 检测方案应包括利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和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样品采集两个方面的内容。 方案应包括检测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有害物质样品采集方式(个体或定点方法)、物理因素的检测时间和地点、化学有害因素的采样地点、采样对象、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等。 四、检测前期准备 (1)确定现场采样检测执行人员及各自任务分工。 (2)做好采样仪器和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选择符合采样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正常运行操作、电池电量、充电器、计量校准有效期、防爆性能等情况 (3)做好采样设备的充电工作和流量校准工作。 (4)准备采样介质、器材、材料及相关试剂,确保其质量完好、数量充足。 (5)准备足够的现场采样检测记录单。 (6)做好采样人员必要的个体防护和仪器设备搬运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五、现场采样 六、现场检测 七、实验室检测 八、数据处理 九、报告编制 十、报告审核签发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法规与标准 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合同

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检测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检测工作。 2、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的要求,对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乙方在该合同生效后于年月日前为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二、双方责任 1、甲方 ⑴及时向乙方提供检测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⑵应向乙方提供检测工作所必要的便利条件。 ⑶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按时支付检测费用。 ⑷妥善保管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不得提供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⑸对乙方检测提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要求。 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窝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延期交付检测报告,具体交付日期双方另行议定。 2、乙方 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和化学有害因素进行检测,通过检测全面查找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为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企业职业病防护和日常

管理提供指导。 ⑵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检测费用为:元整。该费用在签定此合同之日起3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清。 四、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评价费用,每超过一日,支付乙方全部费用0.1%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及注意原则

编号:SM-ZD-10315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 及注意原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及注意原 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 尽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在职业卫生领域中的应用广泛,方法与手段众多,识别对象千变万化,且往往不同属性的识别对象要用不同的识别方法,但究其识别的思维方式和理论基础而言仍是基本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思维方式与依据的理论统称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常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有从因到果原理、类推原理和从量变到质变原理等。 1 从因到果原理 万事万物有因才有果,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自然规律。生产工艺过程中物质的物理化学变化、能量的转换以及物料的泄漏等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直接原因;工作场所异常气象条件、通风不良、劳动组织与管理失误等则是职业病危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工作程序如图1—1所示。 图1—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一、项目委托 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来源、性质、检测对象和检测范围等,结合自身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项目合同评审,接受来自企业客户、评价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等的委托,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调查 为了解工作场所中待测物浓度变化规律和劳动者的接触状况,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的卫生学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被调查单位概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

班制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3)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 (4)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 (5)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6)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状况、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状况等。 三、检测方案制订 检测方案应包括利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和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样品采集两个方面的内容。 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以及GBZ1、GBZ2.1、GBZ2.2、GBZ/T160和GBZ159规范的要求,确定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代表性的现场检测点和样品采集点、采集对象和数量,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类型和检测方法制定现场采样和检测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检测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有害物质样品采集方式(个体或定点方法)、物理因素的检测时间和地点、化学有害因素的采集地点、采集对象、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等。 检测方按的制定应与被检测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做好沟通工作。 四、检测前期准备 为确保现场检测工作的效率和安全,实施现场采样检测前应做好人员、设备、材料、现场采样检测记录以及相关辅助和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现场采样检测执行人员及各自任务分工。 (2)做好采样仪器和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选择符合采样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正常运行操作、电池电量、充电器、计量校准有效期、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XXX 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检测类别:定期检测 XX检测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资质证书

声明 XX检测有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为XXXX公司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XX检测有限公司(公章) 姓名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号签名报告书编写人: 报告书审核人: 报告书签发人: 签发日期:年月日

报告书说明 1.本报告不得涂改、增删,无签发人签字无效。 2.本报告无技术服务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3.本报告无编制、审核、签发者签名无效。 4.未经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检测报告。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作为商业广告使用。 6.本检测报告只对所检样品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负责。由其他机构和单位采集送检的样品,本技术服务机构仅对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7.对本报告有疑议,请在收到报告10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联系。 8.本报告需与相应的附件(检测结果报告单)同时使用,不得单独使用。 9.本报告一式二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一份)。 10.本报告替换原报告****,自本报告签发之日起,原报告****作废。 11.此报告共分X部分,此为第X部分,第X部分见(XXXX),第X部分见(XXXX)。(定期报告) XX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 邮政编码:XXXXX 检测受理电话:XXXXXXX 报告质量投诉电话:XXXXXXX 传真:XXXXXXX

目录 1 检测依据 (1) 1.1 法律、法规、规章 (1) 1.2 技术标准、规范 (1) 2 检测流程 (3) 3 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4) 4 检测类别及范围 (5) 4.1 任务来源 (5) 4.2 检测类别 (5) 4.3 检测范围 (5) 5 现场采样和测量情况 (7) 6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 7 结论 (11) 8 建议 (12) 9 附件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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