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代理服务规范
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2)完整篇.doc

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失效]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8-2-25执行日期:1998-2-25生效日期:2005-12-8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丧葬管理第三章丧事活动管理第四章骨灰安置与公墓管理第五章丧葬用品管理第六章殡葬服务第七章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本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殡葬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对全市殡葬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市规划、土地、市容、卫生、环保、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殡葬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供规范、优质、便民服务。
第二章丧葬管理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死亡后,遗体实行火葬。
个别暂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山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土葬。
前款规定允许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深葬。
少数民族按照本民族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埋葬。
第八条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火葬的,遗体应当尽快火化。
传染病患者遗体,按照规定立即消毒,并于二十四小时内火化。
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火葬的,遗体应当在本市的殡仪馆火化。
禁止将遗体运往外地或者在本市土葬。
外地人员在津死亡的,应当尽快在本市的殡仪馆火化。
因特殊原因需要将遗体运回户籍地的,必须出具户籍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并经本市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应当出具下列证明:(一)正常死亡遗体火化,凭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二)非正常死亡遗体、无主或者无名遗体火化,凭县级以上公安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在本市死亡的外国人遗体火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版)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5.06.18•【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版)(1997年8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5年6月18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殡葬活动的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革命烈士、少数民族、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国家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殡葬活动及其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环境,尊重中华民族美德,革除殡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本市殡葬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其所属的上海市殡葬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殡葬管理处)负责殡葬活动的具体管理工作。
区、县民政局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殡葬活动的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卫生、规划、园林、房屋土地、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农业、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殡葬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或者本地区开展有关殡葬活动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章殡葬服务单位第六条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本市殡葬工作的规划和合理、需要、便民的原则设立。
最新丧葬服务合同(合同范本)

最新丧葬服务合同(合同范本)合同编号:SS2023/001甲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丧葬服务,乙方具备提供该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丧葬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a. 遗体接运至指定地点;b. 提供遗体存放设施;c. 协助甲方完成丧葬仪式的策划与执行;d. 提供丧葬用品,如棺木、骨灰盒等;e. 办理与丧葬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f. 安排及执行火化或土葬等服务。
2.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逝者信息及相关证件,以便乙方顺利进行服务。
二、服务标准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丧葬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2. 乙方应尊重甲方及家属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服务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
三、服务费用1. 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服务费用总额为________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材料费等。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预付款项______%,余额在服务完成后支付。
四、服务时间1. 本合同服务的起始时间为______年__月__日,完成时间为______年__月__日。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时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收到相应款项。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注:以上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签订前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
丧葬礼仪服务契约书

丧葬礼仪服务契约书甲方:(服务提供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服务接受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经面谈协商一致,订立本丧葬礼仪服务契约书,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范围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以下丧葬礼仪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请在下方列明)1.2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殡仪馆接运、火化服务、灵堂布置、遗体遗容整理、丧葬必需品准备等。
1.3 本契约所规定的服务费用已在第三条中指定,并在乙方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了合理调整。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服务契约的服务期限为(具体时间起止)2.2 如服务期限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方可修改。
2.3 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期限无法继续履行,本契约将自动终止,并且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范围支付以下费用:(具体费用请在下方填写)3.2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请在下方选择适用的支付方式并填写相关信息)□ 现金支付□ 支付宝转账□ 银行转账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的(具体时间)内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未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4.1 甲方应按照本契约约定提供服务,并按照要求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4.2 甲方应对乙方所提供的丧葬礼仪服务保密,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或机构。
殡仪服务规章制度有哪些

殡仪服务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殡仪服务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公布本规范。
第二条殡仪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向社会提供殡仪服务的单位,包括殡仪馆、殡仪社等单位。
第三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行业形象。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提供遗体接运、冷藏保管、火化设施等基本服务,为逝者家属提供相应服务。
第五条遗体接运服务包括遗体装箱、装车、运输等环节,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遗体安全。
第六条冷藏保管服务应当保持恰当温湿度,确保遗体不变质,配合家属要求进行相应处置。
第七条火化服务应当按照殡葬管理规定操作,确保火化程序正常进行,遗体得到合理处理。
第八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为逝者家属提供丧葬用品、祭祀场所等配套服务,保障家属便利。
第三章服务要求第九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计划定价,不得擅自变更价格,提高逝者家属经济负担。
第十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殡葬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超范围经营、变相圈钱等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为逝者和家属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保障安全卫生、整洁有序。
第十二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指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殡仪服务机构应当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保持合法合规经营,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殡仪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殡仪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社会公众及时举报殡仪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保障社会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关殡仪服务机构应当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范由殡仪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不断完善,以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本规范生效后,殡仪服务机构应当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规定,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十条本规范未涉及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4年规范化殡葬服务合同模板

2024年规范化殡葬服务合同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地址1.2 乙方名称及地址1.3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定义与关系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范围2.1 乙方提供的殡葬服务内容2.2 乙方服务的范围与限制第三条服务时间与地点3.1 服务的具体时间3.2 服务的地点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服务费用的明细4.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与时间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内容6.2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的界定7.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8.2 争议解决的地点与机构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0.1 合同终止的条件10.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1.1 合同生效的条件11.2 合同生效的时间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管辖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合同争议解决的管辖地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3.2 附加条款的说明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14.2 合同签署的地点14.3 合同签署的主体代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殡葬服务公司,地址:×××市×××路×××号。
1.2 乙方名称:×××殡葬服务提供商,地址:×××市×××路×××号。
1.3 甲方为逝者家属或代理人,乙方为提供殡葬服务的一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范化殡葬服务,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逝者尊严和家属权益。
殡葬服务所规章制度

殡葬服务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保障逝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殡葬服务所的管理和运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
第三条殡葬服务所应当依法开展殡葬服务业务,保障逝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殡葬服务。
第四条殡葬服务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服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殡葬服务所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殡葬服务所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管理制度,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殡葬服务所应当提供全面的殡葬服务,包括遗体存放、火化、丧葬仪式等。
第十一条殡葬服务所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方案,确保满足各类需求。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所应当保障逝者遗体的安全和尊严,避免任何形式的侵犯。
第十三条殡葬服务所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殡葬手续。
第十四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五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顺畅和高效。
第十六条殡葬服务所应当遵循逝者家属的意愿,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第十七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及时通知逝者家属相关服务事宜,协调安排各项服务。
第五章安全措施第十八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和设施安全。
第十九条殡葬服务所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殡葬服务所应当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加强员工培训和防护措施。
第六章弥留服务第二十一条殡葬服务所应当为濒临去世的逝者提供合适的弥留服务。
第二十二条弥留服务包括心理抚慰、身体护理等内容,提供温馨和安心的氛围。
第七章信息保密第二十三条殡葬服务所应当严格遵守逝者及其家属的隐私权和信息保密原则。
最新丧葬服务合同(合同范本)

最新丧葬服务合同(合同范本)合同编号:SSC-2023-001甲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丧葬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提供以下丧葬服务:遗体接运、冷藏保存、化妆整容、告别仪式组织、火化服务、骨灰盒提供及安放服务。
1.2 乙方应确保所有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尊重逝者尊严,维护家属情感。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乙方应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在服务前与甲方确认。
第三条服务时间3.1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完成遗体接运。
3.2 乙方应根据甲方意愿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告别仪式及火化时间。
第四条费用支付4.1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费用明细详见附件。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50%的服务费用作为定金,余款在服务完成后支付。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有权了解服务进度和质量,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服务。
5.2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有义务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5.3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逝者信息,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
5.4 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态度,对服务过程中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无法完成,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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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代理服务规范
目次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殡葬代理服务
4基本要求
4.1开业资质要求
4.2人员资质要求
5服务要求
5,l服务基本要求
5.2从业人员服务要求
5.3殡葬服务代理单位服务要求
6殡葬代理服务内容
6.1上门服务.
6.2代办服务
6.3代购服务
殡葬代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殡葬代理服务行为应具备的开业资质、经营服务场所、设施、环保、安全、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殡葬代理服务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殡葬管理条例》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殡葬代理服务指殡葬服务代理单位以代办人的名义,在其经营范围内,受理丧事承办人委托的业务.
4基本要求
4,1开业资质要求
4.1.1殡葬服务代理单位应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4.1.2殡葬服务代理单位应具备适应其服务规模的相应的场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业务接待场所、仓库等,并符合消防要求。
4.1.3殡葬服务代理单位应具备相适应的服务设备,包括电话、传真、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4.1,4殡葬服务代理单位应建立明确有效的业务流程、商品管理、劳
动工资、服务档案管理、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
4.1.5殡葬服务代理单位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
4.2人员资质要求
4.2.1殡葬服务代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遵守《_L海市殡葬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应取得法定代表人上岗证书。
4.2.2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持证上岗。
5服务要求
5.1服务基本要求
5.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丧家合法权。
5.1.2倡导科学,反对迷信,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
5.1.3文明待客,诚实守信,遵守殡葬服务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
5.2从业人员服务要求
5.2.1持证上岗,亮证服务。
5.2.2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应用。
5.2.3遵守殡葬服务代理职业道德,不泄露丧家隐私和家庭信息情况。
5.2.4按照约定时间准时上门服务,认真接待每一位客户,耐心细致,不与丧家争执。
5.2.5统一服装,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5.2.6表情自然、和蔼、亲切。
5.2.7语言文明、礼貌、清晰,提倡讲普通话,熟悉行业礼貌用语,不讲行业忌语。
5.3殡葬服务代理单位服务要求
5.3.1提供24小时全天候上门服务。
5.3.2免费接受丧事咨询。
5.3.3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予以公示。
5.3.4公示监督和投诉电话、上岗证书及查验网站。
5.3.5出示殡仪馆业务项目价目表,介绍服务项目和丧事流程。
5.3.6应向丧家介绍商品和服务的品种、价格、特点、质量保证等事项,不诱购、劝购,不强卖。
丧家确认服务项目后,应与丧家签订丧事办理委托书和合同。
5.3.7提供策划丧事服务,合理收取丧事服务费用。
5.3.8代办骨灰寄存的,仅限于承办丧事的殡仪馆寄存或殡仪馆指定的场所。
5,3.9为丧家代购的殡葬用品应具有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地址,所用材料和商品铭牌必须一致;代购的配套服务商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或质量标准。
.
5.3.10所有服务和商品应开具发票,发票内容应如实填写。
5.3.11服务结束后,应请丧家对服务进行评价,并记录在案。
5.3.12按有关规定建立代理服务相关资料档案。
6殡葬代理服务内容
6.1上门服务
6.1.1上门服务项目:
―提供项目咨询
―洽商代理事项
―签订服务合同
―家庭灵堂布置
6.2代办服务
6.2.1代办服务项目:
―租借丧事用车
―预定追悼会礼厅
―办理丧家委托的其它业务
6.3代购服务
代购服务应根据丧家需求,确定寿衣、骨灰盒、祭奠用品、花篮等丧葬用品。
一、合同双方
委托方: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上海善美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合约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具体要求:
3.合同金额:
4.交货期限:
5.备注:
三、合约双方的基本义务
1.为配合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内容清晰无误的图文资料或电子文档,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应尽力配合甲方之需要。
四、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
1.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生效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余额70%在货到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
付清,甲方转账或支付方式付款。
2.本合同签署以后,在同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合同规定之项目内容发生变动(增加或删减),须经合同双方认可,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附件作为费用增减的最后结算依据。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中,如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提交有
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附则及时效
1.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规定项目完成并结清全款后失效。
3.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从07年起,我会根据市民政局王万里副局长的要求接受市殡葬管理处委托,努力抓好殡葬服务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为促进本市殡葬代理市场的规范有序,采取了十项措施.
1、培训上岗
2、网上公示
3、出台并贯彻《殡葬代理服务规范》
4、发布并贯彻《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
5、开通电子钥匙
6、建立诚信档案
7、开展星级评比
8、激励措施
9、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
10、吸收入会,组织起来
上述十项措施中的前六项已经实施,后四项企在筹办之中.2010年10月,协会开展了全市殡葬服务代理单位从业人员年度例行培训,全市74家殡葬服务代理单位共计848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基础上,做好了殡葬服务代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的年检、制作、证书上网以及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