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在杭州生活和工作,了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也是保障未来生活的重要举措。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一、社会保险办理流程1、社保登记新成立的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办理登记的单位,如有登记信息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人员参保单位在完成社保登记后,应当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需提供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对于新增职工,单位应在其入职后的 30 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对于离职职工,单位应在其离职后的 15 日内办理停保手续。
3、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由国家规定。
单位和职工应按照规定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方式可以选择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窗口缴费等。
一般来说,单位每月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社保缴费申报,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从单位银行账户中代扣缴费。
4、社保待遇申领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可以申领相应的社保待遇。
例如,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 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患病就医,可以凭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可以申领工伤待遇;职工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职工生育的,可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5、社保转移接续职工在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例如,职工从外地来杭州工作,应将原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杭州;职工离开杭州去外地工作,应将杭州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参保地。
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保凭证、转移申请表等。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单位公章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杭州市西湖区社会劳动保险办事程序

西湖区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办事程序●基本养老保险(咨询电话:87759369 87759370)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均应在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处理(节假日不顺延)。
每月3日前受理当月列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减少等业务。
在申报社会保险事务时,要注意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必须与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申报的各类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一式多联申报表,工作人员受理后应有一联加盖经办人章及日戳章后返还单位,作为已申报凭证。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一)社会保险登记及单位开户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手续: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杭州市企业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正、副本均可)和复印件(各一份):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驻杭办事处凭杭州市政府经济协作办的注册证);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受理部门:1.部省、市属或无主管部门但纳税关系属省、市地税或开发区征收分局的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受理。
2.区属或无主管部门但实际纳税关系在各城区地税分局的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下同)。
(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参保单位必须在发生变更、注销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参保单位发生下列变化之一,须向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1)社保登记信息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主管部门、实际经营地、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凭证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4.须填写《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5.办理变更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登记文件。
杭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杭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个人参保资格审核对象:1、年满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2、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下同)。
3、经杭州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且在杭州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
5、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0年,而参加杭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的人员。
6、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杭州市区出租车司机。
7、经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网上创业人员。
单位参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所需资料:个人参保条件:1、市区户籍个体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个体工商户业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
3、在杭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4、非杭户籍出租车司机,持本人身份证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原件(正本)。
5、网上创业人员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首次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如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需提供证书原件。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批准驻杭的证明文件;5、钱江开发区注册型企业需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开户单位在办理登记、开户、人员参保同时,如属延期办理的需提供成立以来职工的工资总额报表(财务工资发放凭证)参保流程;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2.自由职业者每月1-24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或各区劳动保障机构领取《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手册》与《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申报表》→次月1-24日持上述两样材料到徽商银行各网点缴费3.农保转接城保到办理农保参保手续的乡镇(街道)农保所签署意见→到农保经办机构签署意见→每月1-24日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保险转接手续→以后手续与自由职业人员正常缴费程序相同4.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完毕后到征缴中心前台办理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注意:上述人员中男60周岁,女50周岁(管理岗位55周岁);特殊工种男55周岁,女45周岁;申请病退男50周岁,女45周岁;特殊工种认定办理4、“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小贴士:1、区属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批由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注册企业信息
2.雇员登记
3.缴纳社保公积金
根据员工实际工资和企业所在地的社保公积金缴纳政策,企业需要根据规定的比例缴纳企业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同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及公积金。
4.制作社保卡、公积金卡
企业办理完缴纳手续,需要到银行办理社保卡和公积金卡,将员工的基本信息绑定在卡上。
5.发放社保卡、公积金卡
企业收到社保卡和公积金卡后,将卡发放给员工,员工需按照银行规定的流程进行激活和密码设置。
6.注册个人社保
7.缴纳个人公积金
员工登录公积金系统,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公积金缴存比例等信息,并将个人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
8.月度报表填写
根据社保公积金缴纳政策的要求,企业需要按时填写月度报表,包括企业社保公积金缴纳明细、员工社保公积金明细等。
9.社保公积金账户管理
企业需要定期核对员工社保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费记录,确保账户的准确性。
10.实名认证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雇主和员工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社保公积金办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社保公积金的办理流程的基本步骤,每个地区和每个企业的具体步骤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自身情况具体办理。
同时,由于政策的不断变化,建议关注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办理的顺利进行。
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明资料:
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月至当月按每人1000元/月。
金条例》。
结果。
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
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杭州五险一金

杭州五险一金杭州五险一金是指杭州地区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杭州是中国浙江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座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所以对于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也比较完善。
杭州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些保险和公积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权益,提供社会保障和养老金。
养老保险是杭州五险一金中最重要的一项,它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一定的养老金。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每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的8%将作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纳4%作为个人养老保险费,企业则缴纳剩下的4%。
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生病就医时的医疗费用问题。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每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的2%将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纳1%作为个人医疗保险费,企业则缴纳剩下的1%。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时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失业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失业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生育保险则是为了解决职工生育子女时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为了解决职工购房和租房问题,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每个月职工的工资总额的5%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纳2%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费,企业则缴纳剩下的3%。
杭州五险一金的缴费由职工和企业共同负担,其中个人缴费会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职工在享受五险一金的同时,也有义务按时缴纳相应的保险和公积金费用。
总之,杭州的五险一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保障了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权益。
职工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从而更好地面对退休、生病、意外、失业和购房租房等问题。
这也是杭州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所特有的福利政策之一。
社保公积金基本操作步骤

社保公积金基本操作步骤社保和公积金是现代社会中广泛应用的两种制度。
它们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和福利,确保他们在工作和退休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支持。
本文将对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本操作步骤进行介绍。
一、社保基本操作步骤1. 注册劳动者应在入职时向雇主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来完成社保的注册过程。
雇主将根据这些信息为劳动者申请社保账户,并将其纳入社保系统。
2. 缴纳社保费雇主和劳动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共同缴纳社保费用。
雇主会将相应的费用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并在每个月底前将其缴纳到社保系统中。
3. 社保卡申领在完成社保注册后,劳动者可以前往社保局申领社保卡。
社保卡是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也是领取社保待遇和就医报销的重要凭证。
4. 社保查询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保卡或者其他个人身份证明在社保系统中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和个人权益。
这有助于劳动者了解自己的社保待遇和相关政策。
5. 社保待遇申领当劳动者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或遭遇意外伤害等情况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社保待遇。
这包括领取退休金、医疗报销等。
二、公积金基本操作步骤1. 注册劳动者在入职时,需要向雇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来进行公积金的注册。
雇主将根据这些资料为劳动者开立公积金账户。
2. 缴纳公积金雇主和劳动者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公积金。
雇主会将劳动者的公积金缴纳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并将其存入劳动者的公积金账户中。
3. 公积金查询劳动者可以通过公积金账户查询自己的缴纳情况和公积金余额。
这有助于劳动者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积累情况。
4. 贷款申请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贷款或其他贷款。
这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和符合条件的担保人。
5. 公积金提取当劳动者满足购房、教育支出、医疗费用等条件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公积金中心会根据申请的目的和条件来审核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通过以上的步骤,劳动者可以与社保和公积金制度进行有效的互动,并享受到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一、基本原则1、社保办理原则:杭州市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办理相关手续;2、社保费征缴:参照参保关系,实行“五险合征”政策,由所属地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核收。
3、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及各城区社险办地址:4、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与省政府双重领导的机构、省直属在杭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公积金事务的管理由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其他企事业单位公积金事务的管理由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5、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机构地址:6、“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可免交;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个人自愿交纳;工伤保险费率:每年根据企业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公司目前为0.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值为上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平均工资;7、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在就业的人员,以本人首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缴费上限、下限:每年由劳动保障部门公布上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下限为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社会保险中“工资”是指职工工资总额的概念,即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省平工资: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的数据确定,2004年为18689元,2005年20113元,2006年为22070元, 2007年省平工资为24603元。
二、“五险一金”各项日常操作(一)、社保缴费基数变更1、企业缴费基数●由所属社保部门根据当月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按20%进行核收;●每年底(12月末至1月初),由地税部门召开“年度汇算清缴”会议,对企业当年度社保费用征缴情况进行核查,实行多退少补工作。
●由于目前杭州市实行“逐月申报”企业当月应发工资额,故年底清算,相差不会太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基本原则
1、社保办理原则:杭州市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办理相关手续;
2、社保费征缴:参照参保关系,实行“五险合征”政策,由所属地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核收。
3、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及各城区社险办地址:
4、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与省政府双重领导的机构、省直属在杭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公积金事务的管理由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其他企事业单位公积金事务的管理由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5、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机构地址:
6、“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可免交;
医疗困难救助资金:个人自愿交纳;
工伤保险费率:每年根据企业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公司目前为0.4%)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值为上年度杭州市区职工平均工资;
7、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在就业的人员,以本人首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缴费上限、下限:每年由劳动保障部门公布上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下限为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社会保险中“工资”是指职工工资总额的概念,即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省平工资: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的数据确定,2004年为18689元,2005年20113元,2006年为22070元, 2007年省平工资为24603元。
二、“五险一金”各项日常操作
(一)、社保缴费基数变更
1、企业缴费基数
●由所属社保部门根据当月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按20%进行核收;
●每年底(12月末至1月初),由地税部门召开“年度汇算清缴”会议,对企业当年度社保
费用征缴情况进行核查,实行多退少补工作。
●由于目前杭州市实行“逐月申报”企业当月应发工资额,故年底清算,相差不会太大。
2、职工缴费基数
新员工:参保基数按申报参保手续时所填报数据,按8%进行核收;自然年度内不进行变更。
老员工:每年底(12月底),社保部门下发《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填报表,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收入进行填报。
次年1月至6月职工个人社保费基数,暂按上年度12月份的缴费基数预收。
次年7
月份启用次年缴费基数的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基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二)、社保参保事项日常办理
1、事项:企业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参保信息变更、退休(职)审批、生育、工伤、失业等
事项申报、办理。
2、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
3、提供资料:参保情况变更申报表(增加、减少、变更、审批等相应表格);
首次参保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涉及人员补缴情况,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补交月份工资表、财
务支付凭证等。
4、受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社保部门分别受理。
5、办理结果: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即可受理。
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的,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
次月结算期内予以处理。
(三)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
由于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双方缴费基数为同一基数,故其基数变更不区分企业及职工。
1、办理程序:每年底(12月底至1月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下发《年度公积金缴存情况
调整通知》,并由企业填报《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于每年的3月31日前上
报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企业上报的《调整清册》,于每年6月31日前,对企业职
工公积金缴存基数完成调整。
2、调整结果:次年1月至6月公积金缴存基数,按上年度12月份的缴费基数核收;次年7
月份启动新填报缴费基数,在自然年度不进行多退少补。
注: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调整周期按自然年度核算,与省公积金略有差别。
(四)公积金缴存事项日常办理
1、事项:公积金提取、缴存人员增加及减少、公积金贷款审批等相关事项;
2、办理时间:公积金支取:每月6日至25日(法定工作日);
除公积金支取外其他事项:每月10日至25日(法定工作日)。
3、办理结果: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即可受理。
每月受理期内办理事项,均为当月结算期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