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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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为xxx小学校。

属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校接受xx乡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筠连县教育局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诚信守纪,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立志成才(简称为“诚”“奋”“拓”“志”)。

校风是:尊师、爱生、合作、自强。

教风是:敬业、奉献、求是、创新。

学风是:励志、惜时、勤学、善思。

第六条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第七条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备、有较丰富办学经验和较好业绩的人才担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和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和最高指挥权。

第八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免。

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按主管部门制订的聘任条件、程序,竞聘上岗,报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第九条年级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教研组长由教务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范本(通用8篇)在现在社会,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起着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的作用。

拟起章程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篇1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特制定制度如下:一、奖惩制度1、日常积分每学期每位教师交50元做为奖励基金,其中考勤占40%,日常积分占60%。

考勤每月一总结、一兑现。

奖金计算办法为:(每月总奖金/当月教师总积分)X当月个人总积分。

日常积分每学期一总结、一兑现,奖金计算办法为:(总奖金/教师总积分)X个人总积分。

2、教学成绩(1)教学成绩每学期上学区红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者,学校分别奖金50、30、20元。

分别积20、15、10分。

学校期中、期末实行县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测试卷进行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按及格率进行积分,(百分制)及格率达到40%积50分,4l~50%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5分,51~60%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3分,61~70%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2分,71~8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积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为基数,按上升的幅度进行排队,每增加1个百分点积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个教师教学成绩总积分=各科积分和/科数。

按总分排队进行奖励前1/3受奖,分成三等,一等奖3人(科),每人(科)奖金100元;二等奖4人(科),每人(科)奖金70元;三等奖6人(科),每人(科)奖金50元。

3、班主任积分奖励从一二年级四个班;三、四、五三个班;六、七、八三个班中;各选出一名进行奖励。

4、毕业班奖励同学区。

完成学区分配指标,奖教师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奖全体教师100元;若完成学区分配指标80%(含80%)不奖不罚;若完成良好生低于学区分配指标80%则罚任科教师人均100元,每降低10个百分点加罚100元。

农村小学章程实施方案

农村小学章程实施方案

农村小学章程实施方案一、前言。

农村小学是农村教育的基础,是培养未来农村人才的摇篮。

为了规范农村小学的管理,落实教育部门的政策,制定并实施农村小学章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农村小学章程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章程内容。

1. 学校宗旨和办学理念。

农村小学章程应当明确学校的宗旨和办学理念,包括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学校的教育方针、办学特色等内容。

这些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体现农村小学的特点和定位。

2. 学校组织架构。

农村小学章程应当规定学校的组织架构,包括学校领导班子设置、各职能部门设置、教师队伍构成等内容。

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3. 教育教学管理。

农村小学章程应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规范,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业考核等内容。

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4. 学生管理。

农村小学章程应当对学生的管理进行规范,包括学生的招生、培养、奖惩制度、学生权益保障等内容。

要求学校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5. 师德师风建设。

农村小学章程应当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行规范,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要求、教师的职业发展等内容。

要求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6. 安全管理。

农村小学章程应当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安全等内容。

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的安全。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章程。

学校应当成立章程起草小组,由学校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与,制定农村小学章程。

2. 宣传推广。

学校应当通过学校网站、家长会、教师会等途径,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章程内容,使大家都能够了解章程的重要性和内容。

3. 落实执行。

学校应当建立章程执行督导机制,由教育局、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监督学校章程的执行情况,确保章程得到切实执行。

四、总结。

农村小学章程的实施对于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我校办学和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地址第三条我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章学校的性质与任务第四条我校是一所公办/民办全日制农村小学,承担着为当地农村学生提供基础教育的任务。

第五条我校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六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校长任命。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管理第八条我校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招聘、管理、培训教师,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九条我校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制定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条我校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教学计划,开设规定的课程,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我校积极推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章学校财产与财务第十二条我校的财产包括校舍、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流失和损坏。

第十三条我校设立财务室,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公开透明,合理使用教育经费。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我校校长室所有。

[学校名称][制定日期]。

农村小学办学章程范本

农村小学办学章程范本

农村小学办学章程范本农村小学办学章程范本农村小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2条校名为XX县XX镇XX小学,是全日制公立小学,学制六年。

第3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合格+特色”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第4条学校校训“仁爱、智慧、热情、勇敢”;办学理念“每个生命都精彩”;学校精神“自强不息、感恩奋进,脚踏实地、服务学生,努力拼搏、造福乡梓。

”第5条学校注重发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积极扩大校外交流。

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和提高办学效益,充分地服务于社会。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一节校长第6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人代表。

第7条校长的职责:(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

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四)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五)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六)配合党组织,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七)廉洁勤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开拓进取。

离任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农村小学章程

农村小学章程

农村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村小学宗旨: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德育,强化素养;关注特色,提升品质。

第三条农村小学办学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农村小学教育目标: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健康心理、扎实学识、创新思维的学生。

第五条农村小学教学特色: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兴趣培养,实施多元化教学。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六条农村小学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农村特点和学生需求,适度增加农村实践与生活技能课程。

第七条农村小学鼓励学生参与艺术、体育、手工等校本特色课程。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农村小学实行分层分类教学,注重个性化教育,实施因材施教,关注学生发展。

第九条农村小学强化家校合作,提高家长参与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农村小学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农村小学注重选聘优秀教师,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第十二条农村小学鼓励教师深入农村社区,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开展家访,增进师生间的情感联系。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农村小学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第十四条农村小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辅导服务机构,并提供心理咨询师指导。

第十五条农村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综合素质。

第六章校园环境第十六条农村小学注重创设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提供齐全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第十七条农村小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消除各类隐患。

第十八条农村小学开展环保教育,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组织管理第十九条农村小学设立学校管理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农村小学实行班主任制,加强对班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第八章资源保障第二十一条农村小学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农村小学注重联络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资源,积极争取社会支持,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农村小学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小学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小学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小学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村小学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农村小学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第四条农村小学要注重人文关怀,培养学生健康发展的全面素质。

第五条农村小学要积极开展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一条农村小学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学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合理分班。

第二条学生应按时到校,早晨不迟到,下午不早退。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携带刀具、打火机等危险物品。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校内秩序,不得随意乱扔废弃物,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第五条学生要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不得迟交。

第六条学生要爱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得带病来校,不得随意使用药品。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一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师德师风,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二条教师要掌握教学知识和教育方法,积极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教师要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意见。

第四条教师要定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五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物品管理第一条学校办公用品、教具设备等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清点和维护。

第二条学生的个人物品应当自觉保管好,不能私拿他人物品,如有损坏应及时赔偿。

第三条不得将校内设备和物品私自带离校园,如有需要应得到学校同意。

第五章课程管理第一条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确保课程的有效进行。

第二条教师应按时备好教案和教材,提前布置并检查学生的作业。

第三条学生应按照教师的要求,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第六章校园安全第一条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条学校要检查校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

农村小学规章制度范文

农村小学规章制度范文

农村小学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小学是我国农村地区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而设立的基础教育机构。

本制度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维护学校秩序为核心,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条农村小学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互助,珍爱学校财物,努力学习,努力进步,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校要依法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学生对规章制度的认同和遵守的自觉性。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遵守纪律,对师长的帮助和指导要表示感谢,并保持友好、礼貌的态度。

第五条学生要尊重同学,和谐相处,互相帮助,不欺负同学,不进行人身攻击或歧视。

无视这一条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学生要爱校,爱国,爱社会,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等。

不得进行对学校、国家、社会的恶意诋毁、破坏。

第七条学生要遵守校规,按时到校、离校,不早退、迟到,不擅自离校,不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

第八条学生要爱护学校财物,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损坏门窗,不损坏教室设施。

如有损坏,应当向学校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学生要爱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不乱丢杂物,不乱涂乱写。

要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

第十条学生要爱护文明用语,不使用粗话、脏话等不雅言论,不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

要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

第三章学校作息规定第十一条学校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上课。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应当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二条学校每天上午8点开始上课,下午4点放学。

中午11:30-1:30为午休时间。

学生要按时到校上课,按时离校放学。

第十三条学生要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不得请假旷课。

如有请假需求,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十四条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要安静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乱窜。

要遵守课间休息的规定,不违反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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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岩村路小学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三章教师和职工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柳州市岩村路小学。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州市岩村路224号。

学校建校时间:1962年。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在鱼峰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由鱼峰区教育局主管,由上一级政府全额拨款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

第四条办学目标:践行法规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培育遵“规”、懂“法”、讲“和”的品正学子。

办学理念: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学生享受幸福的教育。

办学特色定位:“法·规”教育。

校训:品正、体健、阳光、和谐。

校风:遵“规”、懂“法”、讲“和”。

教风:爱生、融通。

学风:乐学、善思。

第五条校徽:校歌:第二章学校的管理体制梦想从这里起航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由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任免。

第八条校长职责:(一)依法治校,按教育规律办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三)着眼学校持续发展,定期制定并实施《岩村路小学三年发展规划》。

由校长拟定初稿,家长委员会、校务会讨论后形成草案,最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四)负责制定《岩村路小学年度工作计划》、《岩村路小学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

(五)依法(劳动合同法)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的财产。

(六)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避免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七)践行法规教育,完善法规特色教育体系,发挥法规特色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学生的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互动机制,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八)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求实、创新、开拓、进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相应职数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其中设置教育、教学、后勤安全副校长各1名;设置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办公室等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按需设主任1—3人,副主任0—2人。

副校长由鱼峰区教育局聘任。

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经校长提名,党组织考核或通过公开竞聘竞争上岗。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所承担的职责对校长负责。

第十条学校的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

党组织的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的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党组织的职能:(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二)抓好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会、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

(四)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研究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的政治状况,讨论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五)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落实。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党政班子会议是学校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党政班子会议由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和工会主席组成,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会议,按仪题先后顺序逐项组织讨论。

校长讲清会议的任务、目的意义,对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引导与会人员支持学校工作,部门相关人员可作补充说明,接受咨询,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会议主持人综合大家意见,做出同意议题与否的决定。

教职工大会负责讨论、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一般由校长、党组织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及各职能部门的中层领导参加。

会议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分开始。

会议内容为:听取学校层面和各职能部门总结汇报上周工作(包含在上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存在问题),安排下周工作,并轮值一名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学校将办公会内容在每周五的政治或业务学习之后的教师大会上进行报告,大力表彰好人好事,传递正能量;告知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足,以保证学校全面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教学学科组,由语文学科大组、数学学科大组、综合学科大组组成组成,每个学科设立学科大组长,在教学副校长、教导处的领导下,负责相应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及其常规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校办学活动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的工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修改学校章程;(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三)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教职工聘任制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五)评议和监督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建议校长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代表通过以后生效。

第十八条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范围: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奖励、学生招生、收费等凡属于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宜均公示在校务公开栏,切实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章教师和职工第二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

教师和职工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以后,由学校按照教职工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用)期限,经协商一致,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校长和受聘的教职工签订聘任(用)合同,依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任(用)合同确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应当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教师进修以在职为主,以所教学科为主。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继续聘任(用)、职务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进行评判。

第二十六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并获得上级奖励,或者对学校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教职工,学校根据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根据奖惩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七条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

由校长、学校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担任副组长及教师代表三人组成。

负责对教师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调解、解决。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二十八条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生档案,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手续完备、登记清楚,分类归档。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三十条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控制学生的非正常辍学。

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困难学生,学校根据能力履行助学义务,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根据设置的奖惩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根据设置的奖惩规定给予必要处分。

第三十三条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由校长、政教处负责人、教师代表3人、学生组成2人组成。

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

学生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学生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四条执行岩村路小学招生制度,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适应规模、免试入学”的原则,确保我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全员入学。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教学规划完成拟定的教育教学工作。

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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