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成本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的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成本核算程序,提高成本核算质量,确保成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体系第四条医院设立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全院成本核算工作。
第五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下设成本核算办公室,负责日常成本核算管理工作。
第六条成本核算办公室由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成本核算培训;(三)监督、检查成本核算工作;(四)分析成本核算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成本核算内容第七条医院成本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成本: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二)管理成本:包括行政管理费、后勤保障费、科研教学费等;(三)运营成本:包括设备折旧费、维修费、能源消耗费等;(四)其他成本:包括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第四章成本核算程序第八条成本核算程序如下:(一)收集成本核算资料:各部门、各科室按照成本核算内容,收集相关原始凭证、报表等资料;(二)编制成本核算报表:成本核算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成本核算报表;(三)审核成本核算报表: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对成本核算报表进行审核;(四)分析成本核算结果:成本核算办公室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五)上报成本核算结果:成本核算办公室将成本核算结果上报医院领导。
第五章成本核算要求第九条成本核算要求如下:(一)真实、准确、完整:成本核算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隐匿;(二)及时、高效: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及时、高效,确保成本信息及时反映;(三)规范、统一:成本核算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确保成本核算规范、统一。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合理、有效地进行成本核算和管理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它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医院的成本构成和分布,为管理者提供有关成本控制、决策和评估的依据。
下面是对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成本分类管理医院成本主要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个大类。
直接成本是指能够直接与患者和医疗服务对应的成本,如药品、耗材、检查费等;间接成本是指无法直接与患者和医疗服务对应的成本,如医生工资、设备折旧、水电费等。
为了全面了解医院的成本构成和分布,医院需将成本细分为不同的分类进行管理。
二、成本分配依据医院成本分配需要依据一定的依据或费用驱动因素。
常见的成本分配依据包括患者人次、床日、诊疗项目次数等。
通过科学合理的成本分配依据,可以较为准确地将成本分配给真正产生成本的医疗活动,为医院提供准确的成本控制和决策依据。
三、成本核算流程1.数据采集:医院需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机制,将与成本有关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2.核算准则:制定医院的成本核算准则,明确成本核算的范围和内容。
3.数据加工: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根据成本分类和分配依据进行细化和整理。
4.成本分析:对成本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找出医院成本的改进和控制方向。
5.成本预测和预测: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预测,为医院的成本预测和决策提供依据。
四、成本控制和评估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成本的控制和评估。
成本控制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医院成本的增长和开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而成本评估是对医院成本的实际开支和效果进行评估,为医院的成本决策和改进提供依据。
五、自动化支持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实施医院的成本核算制度,使用合适的信息系统和软件工具是必要的。
医院可以使用成本核算管理软件,实现成本数据的自动采集、加工、分析和报告,提高成本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是医院合理管理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工具。
医院财务成本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成本定额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成本定额应体现各类医疗服务项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实事求是原则:成本定额的制定应以实际发生的数据为基础,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3. 动态管理原则:成本定额应根据物价变动、技术进步、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等因素适时调整。
4. 绩效考核原则:将成本定额执行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奖优罚劣。
第二章成本定额的制定第四条成本定额的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人员成本:根据医院人员编制、工资水平、社会保险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成本定额。
2. 物料成本:根据医院药品、器械、耗材等物资的实际采购价格和消耗量,合理确定物料成本定额。
3. 能源成本:根据医院能源消耗量、能源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能源成本定额。
4. 设备折旧成本:根据医院设备原值、使用年限、残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设备折旧成本定额。
5. 其他成本: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其他成本定额。
第五条成本定额的制定程序:1. 收集相关数据:包括人员、物料、能源、设备等成本数据。
2. 分析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成本构成和影响因素。
3. 制定定额: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各类成本定额。
4. 审核发布:将制定的成本定额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经批准后发布执行。
第三章成本定额的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成本定额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成本定额进行审核和调整,确保定额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成本核算,对成本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九条医院应将成本定额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奖优罚劣。
公立医院全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等。
第三条全成本核算是以医院全部成本为核算对象,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成本核算,为医院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提供依据。
第二章全成本核算范围第四条全成本核算范围包括医院各项业务活动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具体包括:(一)直接成本:药品、卫生材料、诊断试剂、检查检验、治疗、手术、护理、住院床位等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成本。
(二)间接成本: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设备折旧、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人力资源成本、办公费、差旅费等。
第三章全成本核算方法第五条全成本核算采用以下方法:(一)成本核算对象:以科室、病种、诊疗项目、床日等为核算对象。
(二)成本归集: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将各项成本归集到相应的核算对象中。
(三)成本分配:根据成本分配原则,将归集的成本合理分配到各个核算对象。
(四)成本计算:根据成本分配结果,计算各个核算对象的总成本、单位成本等。
第四章全成本核算管理第六条建立健全全成本核算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建立全成本核算制度,规范成本核算流程,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加强成本核算人员培训,提高成本核算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九条定期开展全成本核算工作,及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成本控制与考核第十条加强成本控制,合理制定成本预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第十一条建立成本考核制度,将成本控制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员工提高成本意识。
第十二条定期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本控制效果显著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立医院将全面、系统、准确地核算医院成本,为医院内部管理、外部监督提供依据,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合理、科学地核算医院的成本,全面了解医院经济运行状况,优化资源配置,为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 - 经济合理地核算医院各项成本,确保成本的准确计量; - 了解医院的经济运行状况,及时掌握成本控制和利润分析的情况;- 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2. 意义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 - 为医院提供科学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操作规范,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 通过对成本的全面把控,可及时发现成本控制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 通过成本核算分析,可以评估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为医院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三、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全面性原则成本核算应涵盖医院各个方面的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能源成本、设备设施折旧成本等各个方面的费用,并对其进行准确计量。
2. 可比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建立统一的核算标准和方法,使得成本数据具有可比性。
不同科室、不同项目的成本应能够进行比较,为医院的绩效评估和管理提供参考。
3. 可控性原则成本核算应注重成本的可控性,对于无法直接控制的成本,应进行合理分摊,并建立合理的核算方法。
4. 及时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及时进行,及时获得成本数据,为决策提供及时参考依据。
5. 稳定性原则成本核算应保持稳定,防止因常规变动引起的成本波动对成本核算分析造成干扰。
四、成本核算流程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流程如下:1.收集数据:收集医院各个科室的成本数据,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能源成本等。
2.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包括分类、计算和整理。
3.成本分配:根据成本核算原则,对各项费用进行分摊和分配,确保成本的合理分配和准确计量。
4.成本核算:按照设立的成本核算方法,对成本进行核算,并综合考虑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医院

一、制度目的1.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提高医院成本管理水平。
2.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3. 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增强医院竞争力。
4. 为医院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2. 设立医院成本核算办公室,负责日常成本核算工作。
3. 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设立兼职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三、成本核算内容1. 人力资源成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
2. 物资成本:包括药品、耗材、设备、材料等。
3. 能源成本:包括水、电、气、暖等。
4. 资产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5. 其他成本:如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
四、成本核算方法1. 直接成本核算:对直接用于医疗服务活动的成本进行核算。
2. 间接成本核算:对间接用于医疗服务活动的成本进行分摊核算。
3. 完全成本核算: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并,进行全面核算。
五、成本核算流程1. 收集数据:各科室、部门按照要求收集成本相关数据。
2. 编制报表:成本核算办公室根据收集的数据编制成本报表。
3. 分析评价: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对成本报表进行分析评价,找出成本控制点。
4. 制定措施:针对成本控制点,制定相应措施,降低成本。
六、成本核算监督1. 定期检查: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成本核算工作,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专项审计: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责任追究:对违反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通过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医院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成本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确保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院。
第三条医院成本管理应当坚持合法、合规、效益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成本状况,为医院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完整的成本信息。
第四条医院成本管理主要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成本核算第五条医院成本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实际成本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反映医院实际成本状况。
(二)完整性原则: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成本,不得漏报、谎报、迟报。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核算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确认成本发生时间和成本承担对象。
(四)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周期等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医院成本核算对象包括:医疗成本、药品成本、卫生材料成本、医疗服务成本等。
第七条医院成本核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的部门、人员和职责,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成本控制第九条医院成本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二)效益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医院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预防原则:提前预测和识别成本风险,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成本风险。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成本控制方法,提高成本控制效果。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明确成本控制的目标、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成本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采购管理,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规模,减少库存成本。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降低人力成本。
医院成本报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成本报价行为,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成本报价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成本报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成本核算第四条成本核算应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
第五条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人力成本、药品成本、材料成本等;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第六条成本核算应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类,并建立成本核算台账,确保成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成本报价第七条成本报价应基于成本核算结果,结合市场行情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八条成本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直接成本:人力成本、药品成本、材料成本等;(二)间接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三)其他费用:如运输费、安装费、维修费等。
第九条成本报价应明确报价对象、报价内容、报价金额、报价期限等。
第十条成本报价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成本控制措施,降低成本支出。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成本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成本控制监督机构,负责对成本报价、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成本控制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领导。
第十六条医院应将成本控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成本控制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成本报价管理流程一、成本报价申请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交成本报价申请。
2. 财务部门对成本报价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报价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二、成本核算1. 财务部门根据成本报价申请,进行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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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成本管理制度(一)为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全员成本意识,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采取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二)成本管理组织体系1.医院建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为主要责任人,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院各部门、科室为成本责任中心,实现人人参与事事参与、时时参与的成本管理组织管理体系。
2.医院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为副组长,全面负责成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贯彻落实成本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药剂科设备科等职能管理部门(科室)主管财务(经济管理)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3.财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设立1-2名成本会计专职负责成本管理工作,组织全院成本核算,分析全院成本责任中心的基础数据,保证成本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汇总编报成本报表,定期撰写成本分析报告,为领导小组准备通报讲评报告4.医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协同临床、医技、药剂等科室医疗业务工作,按照当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本管理等制度规范,制订临床路径标准成本方案等成本控制措施,以及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订成本绩效管理等方法。
5.成本责任中心按照医院组织编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独立核算的原则,全院各部门、科室设置为成本责任中心。
该中心是成本管理责任的基础单位,是预算管理中心,承担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责任单位;是核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单位。
每个责任中心负责人是本责任中心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立1名兼职成本管理员负责本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归口管理,组织成本控制与信息反馈等责任成本工作。
分为以下四类:(1)临床服务类责任中心,核算医疗服务成本。
(2)医疗技术类责任中心,核算医疗服务成本。
(3)医疗辅助类责任中心,核算运营保障成本。
(4)行政后勤类责任中心,核算运营管理成本。
医院独立核算的二级法人单位不列入医院成本责任中心,由二级法人单位按照成本责任中心制度规范设置其内部责任中心。
(三)医院成本核算原则成本核算是医院将其业务经营活动中所发生耗费的资金总和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摊,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重要性、一贯性、可比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等原则。
(四)医疗成本核算管理办法1.医疗成本核算管理是对医疗活动全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归集、分配、核算,全面反映医院成本消耗水平。
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完全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统一成本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结果。
2.医院成本分类(1)按成本核算科目的分类:1)医疗业务成本:因临床、医技和医疗辅助科室医疗服务活动而耗费资金总和。
未含行政后勤部门耗费、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即:医疗业务成本=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
2)医疗成本:因临床、医技、医疗辅助科室及行政后勤部门医疗服务活动耗费资金总和。
未含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即:医疗成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3)医疗总成本:因临床、医技、医疗辅助科室、行政后勤部门、医疗服务活动以及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耗费资金总和。
即:医疗总成本=医疗成本+财政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4)医院总成本:是医院在医疗经营过程中耗费资金的总和。
反映医院总体成本状况,评价和考核医院的经营水平,用于对外和向理事会(董事会)报告的财务成本。
即:医院总成本=医疗总成本+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全(2)按成本核算对象分类:1)科室成本:各类科室责任成本中心在医疗运营过程中耗费资金总和。
是对科室经营管理进行预测决策、预算考核、绩效评价等重要依据。
即:科室成本=科室直接成本+科室间接成本2)诊次成本与床日成本:以患者门急诊人次、院床位日为核算单元耗费资金总和。
即:全院平均诊次成本=Σ临床科室门诊成本/全院门急诊总人次某临床科室诊次成本=某临床科室门诊总成本/科室门急诊总人次全院平均实际占用床日成本=Σ临床科室住院成本/全院住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某临床科室实际占用床日成本=某临床科室住院总成本/该科室住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3)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以临床、医技科室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为核算单元耗费的资金总和。
未含单独收费的卫生材料和药品成本。
医疗服务项目以当地卫健委、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为依据。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用于考核医疗服务项目的盈亏,作为补偿和定价的依据。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采用成本比例系数法成本分配系数采用收入分配系数,即以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科室总收入的比例作为分摊科室成本到各个项目的分摊系数。
即:临床、医技科室某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该医疗服务项目收入/(科室医疗总收入-单独收费卫生材料和药品收入)×(二级分摊后科室成本单独收费卫生材料和药品成本)某医疗服务项目单位成本=该医疗服务项目总成本/该医疗服务项目总工作量4)病种成本:以治疗某病种为核算单元耗费的资金总和。
用于该病种治疗过程耗费资金的评估,为病种结算支付方式提供依据。
病种成本是对出院患者在院期间因治疗某单病种耗费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叠加而成的单病种成本。
即:单病种成本=Σ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单收费材料成本+∑药品成本。
以上项目工作量可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的病种临床路径所包含的项目计算取得,各项目单位成本以项目成本核算结果为准。
3.医院成本核算流程(1)财务管理部门对各成本责任中心通过直接计入或计算计入的方式进行业务支出耗费归集,形成科室直接成本。
(2)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三级分摊方法,依次对行政后勤部门耗费、医疗辅助科室耗费、医技科室耗费进行结转,形成临床科室的间接成本,最终形成临床科室成本。
(3)对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进行归集和分摊,分别形成医疗总成本和医院总成本。
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归集和分摊,计算不同口径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门急诊诊次住院床日、病种成本等。
4.科室成本归集通过医院成本核算体系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和程序,将成本费用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科室直接成本。
在成本核算中,费用类科目应按照各成本责任中心进行核算,归集各中心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该中心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该中心的直接成本,按科室性质直接形成医疗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
不能作为成本中心直接成本的部分纳入管理费用统一核算。
(1)人员经费:根据会计分期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成本明细项目采集到担任相应角色的人员,按核算单元对全院人员进行定位,将员工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直接计入该成本责任中心的成本。
(2)药品费:按门诊用药、住院用药等分类核算,根据实际消耗药品,采用个别计价、先进先出或加权平均等其中一种方法并保持不变,归集处方科室的药品成本。
(3)卫生材料费:按单品种卫生材料采购成本和二级库房实际用量归集各科室的卫生材料成本。
未列入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范围的材料,按实际消耗的材料费用直接计入成本;列入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范围、领用未消耗的材料,不计入成本。
(4)固定资产折旧: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折旧年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到成本核算单元,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5)无形资产摊销:医院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分期平均摊销,按受益科室摊销无形资产费用。
(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以临床、医技科室当期开单医疗收入的1‰-3‰计提。
(7)其他费用:1)房屋、设备维修费:常规维修费用按科室(房屋设备实际占用科室)实际发生数记录,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设备维保费用按维保期间分期计入(符合大型修缮标准的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2)水、电、气费:按照实际发生数直接计量相应的成本责任中心核算成本;无法直接计量的,以人员、面积或床位比例为参数向全院其余成本中心进行分配。
3)办公费、印刷费:办公性质费用按实际发生直接计入或按领用记录计量计入。
4)其他:按成本中心实际消耗量直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费用。
例如,按照占用面积计算得出各成本中心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费用。
对于服务于全院的费用消耗不具备工作量统计条件,统一按人员比例计算计入成本中心成本。
(8)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核算医疗总成本、医院总成本,将当期“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借方发生额按受益中心归集成本。
如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和无形资产摊销额。
(营利性医院无此项)(9)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医院总成本核算时将当期“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借方发生额按受益成本中心归集成本。
如使用科研教学项目拨款购置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和无形资产摊销额。
(营利性医院无此项)5.科室成本分摊各成本中心发生的间接成本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根据资源耗费动因分项目追溯或分配主相关的成本核算对象,按照分项分步结转方式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分摊到临床科室。
同一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成本分配方法一旦确定,各期间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一级分摊:行政后勤部门费用分摊,将行政后勤部门成本按人员比例向临床、医技和医疗辅助科室分摊,并分项结转。
二级分摊:医疗辅助科室成本分摊,将医辅科室成本(含直接成本和第一级分摊部分)向临床、医技科室分摊,并分项结转。
分摊系数采用门急诊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等收入比重、工作量比重和内部服务量等。
三级分摊:医技科室成本分摊,将医技科室成本(含直接成本和第一二级分摊部分)向临床科室分摊,分摊系数采用收入比重。
医疗收入数据采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按门急诊与住院、临床科室开单与医技科室执行单元采集医疗服务收入数据。
全部分摊后,满足如下平衡关系:医疗成本=临床科室直接成本+医技科室直接成本+医辅科室直接成本+行政后勤科室直接成本=∑临床科室医疗成本行政后勤科室直接成本=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医院行政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科研、教学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坏账损失、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印花税等。
6.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是将临床、医技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7.病种成本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8.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方法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