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皮试管理制度
医院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管理制度_2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的使用和判读,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根据有关要求, 结合医院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以下均指皮内试验, 简称皮试)的主要目的, 是通过检测患者体内是否有针对该类药物及其代谢、降解产物的特异性IgE抗体, 预测发生Ⅰ型(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可能性, 降低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
二、使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前是否需要进行皮试, 由医师基于以下适应证判定。
需进行皮试者, 应由医师开具皮试医嘱后进行。
(一)在使用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之前需常规做青霉素皮试。
(二)不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 仅以下情况需要皮试: ①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
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 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 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见附表)进行皮试;②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
有过敏性疾病病史, 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 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但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制剂, 皮试适应证和方法可分别参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
(四)单环类、头霉素类、氧头孢烯类、碳青霉烯类、青霉烯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给药前无需常规进行皮试。
若这些类别药物的说明书要求使用前皮试, 参照头孢菌素类处理。
(五)氨曲南侧链结构与头孢他啶C7位侧链结构相同, 二者之间存在交叉过敏, 有明确头孢他啶过敏史患者应避免使用氨曲南。
三、皮试液配制(一)青霉素皮试液配制: 根据《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 以注射用青霉素G或青霉素G皮试制剂稀释为500U/ml的皮试液。
(二)头孢菌素皮试液配制: 若确需进行皮试, 需将拟使用的头孢菌素加生理盐水稀释至2mg/ml浓度配制成皮试液。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一、护士为病人使用易致敏的药物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须按药典要求行药物过敏试验,凡有过敏史者,禁忌做同种药物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按要求配制各种皮试液。
皮试液须现配现用,并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的注射要求,以防交叉感染。
三、皮试前,在治疗盘内备肾上腺素和地塞米松各一支、2~5m1注射器一付,以备急用。
四、皮试后20分钟观察结果,严格掌握判断标准,阴性者方可用药。
五、皮试结果阳性者严禁用药,同时须在医嘱单、病历夹、床头卡及住院病人一览表上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并在床头挂上药物过敏试验阳性的标识。
管床医生及责任护士须告知病人及家属药物过敏的具体情况。
六、凡停药3天以上及更换药物批号者须重新做过敏试验,阴性者方可继续用药。
七、病人用药期间须注意观察有无迟发性过敏反应的发生,尤其是门、急诊病人注射完毕后,须严密观察20~30分钟方可离开。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word版本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注射剂、降纤酶注射剂、青霉素钠注射剂、青霉素钾注射剂、青霉素v钾片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钠注射剂、氯唑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颗粒)、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羧苄西林钠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白喉抗毒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炭疽血清注射剂、抗狂犬病血清注射剂、肉毒抗毒素注射剂、青霉胺片片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
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

医院皮试管理制度一、概述皮试是指在临床用药前进行的一种药物过敏试验,主要目的是检测患者对某种药物的过敏反应,以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院作为临床药物应用的主要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的皮试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病房等。
三、皮试药物的管理1.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皮试药物的采购、储存和配发。
皮试药物应在药学部门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冷藏或冷冻保存,药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处理。
2. 临床科室的负责人要对皮试药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3. 皮试药物的配发应严格按照患者的医嘱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用药剂量。
四、皮试操作规范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皮试操作程序进行。
2.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应佩戴手套,并在操作完成后立即洗手。
3. 在进行皮试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病史,严格按照医嘱要求进行皮试操作。
4. 在皮试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处理。
五、皮试结果的记录和报告1. 执行皮试的医护人员在操作完成后,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皮试结果,并在患者病历中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 针对皮试结果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并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3. 医院应建立皮试结果的归档管理制度,确保皮试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六、患者教育和告知1. 在进行皮试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药物过敏知识教育,告知患者皮试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2. 在进行皮试操作时,应告知患者皮试的结果及可能的后续处理方案,以及如何避免引起过敏反应的方法。
3. 对于皮试结果呈阳性的患者,应向患者详细解释,告知其对该药物的过敏反应,并避免再次暴露。
七、质量控制和评估1. 医院应定期对皮试操作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对医护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皮试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皮试实验管理制度范文

皮试实验管理制度范文皮试实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皮试实验的管理,确保实验的安全、合法、科学进行,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皮试实验室的管理,包括实验人员的资质要求、实验设备的标准、实验安全的措施、实验资料的记录和保存等内容。
第三条皮试实验是指在人体上进行的皮肤敏感性试验证明某一物质对人体的刺激作用,用以确定某一物质对人体产生过敏或过敏反应的能力和程度。
第二章实验人员的资质要求第四条皮试实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医学和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二)熟悉皮试实验的基本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三)了解皮肤科疾病和皮肤试验的相关知识,能够正确判断和处理实验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实验设备的标准第五条皮试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一)皮试针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刺激和穿透性能;(二)皮试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白色和彩色两种规格,在存放和使用时需注意防止受潮和污染;(三)电子皮试仪: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准确、稳定、可靠的性能;(四)实验台和工作座椅: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实验人员的舒适度和工作效率;(五)实验室温湿度控制设备:保持实验环境的恒温恒湿;(六)无菌操作台和实验室消毒设备:确保实验的无菌操作和消毒效果。
第四章实验安全的措施第六条皮试实验室应制定详细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前的准备、实验操作的注意事项和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确保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条实验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八条在进行皮试实验前,应进行试验物质的安全评估和毒性测试,确保实验物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在实验过程中,应保证实验人员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避免接触到试验物质,同时实验室应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并保证有效的通风和除臭系统。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注射剂、降纤酶注射剂、青霉素钠注射剂、青霉素钾注射剂、青霉素v钾片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钠注射剂、氯唑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颗粒)、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羧苄西林钠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白喉抗毒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炭疽血清注射剂、抗狂犬病血清注射剂、肉毒抗毒素注射剂、青霉胺片片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
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药物过敏试验是一种检测个体对药物过敏反应的有效方法。
然而,由于过敏试验涉及药物的使用,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试验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阐述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旨在规范过敏试验的实施流程,保障试验的安全、准确和有效。
一、试验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过敏试验的适应症和限制条件。
如过敏原刺激的种类和浓度、适应症和禁忌症等。
对有禁忌症和过敏症状的患者应禁止进行过敏试验。
2.制定试验程序和试验方案。
试验程序应包括试验前准备、试验操作、试验后随访及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
试验方案应详细说明过敏原的选择、剂量、皮试方法、阳性对照、防治措施等。
3.设立试验操作室和隔离病房。
试验操作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室内卫生条件,设有试验床、氧气气瓶、心电图监视仪等医疗设备。
隔离病房应供试验不良反应的患者单独使用,应备有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
二、试验操作中的注意事项1.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操作。
过敏试验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医生和护士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对试验程序和试验方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讲解。
2.防止交叉感染。
过敏试验前应用消毒剂对皮肤进行处理,试验前后均应洗手并戴手套,减少病原体传播风险。
3.注射药物前进行皮试。
过敏试验前采用皮试方法进行预测性试验,以排除个体对该药物的过敏反应。
皮试应在试验室或手术室进行,注意观察皮疹反应和过敏症状。
4.按规定量注射药物。
试验逐渐加大剂量注射药物,逐步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
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试验并予以相应的急救处理。
三、试验后的随访和不良反应监测1.观察患者不良反应情况。
过敏试验后,应对患者进行认真观察,记录其不良反应情况,如视力模糊、呼吸急促、心率加快、血压下降等不良反应。
如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试验记录表中。
2.规律随访。
对试验患者,应定期进行电话随访和回访,了解其过敏症状和用药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防止延误治疗。
3.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记录系统。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

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包括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注射剂、降纤酶注射剂、青霉素钠注射剂、青霉素钾注射剂、青霉素v钾片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苯唑西林钠注射剂、氯唑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颗粒)、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羧苄西林钠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白喉抗毒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素注射剂、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炭疽血清注射剂、抗狂犬病血清注射剂、肉毒抗毒素注射剂、青霉胺片片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鱼肝油酸钠注射剂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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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皮内药物试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详细询问以往用药史,应用后有无过敏症状,个人及家属有无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并明示记载于病历(电子病历)或医嘱处方上。
2、根据药物说明书,对于使用前要求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试验结果记入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并于处方医嘱上显示;药物过敏试验阳性者,禁用或慎用该试验药物。
3、不同药物过敏试验的方法按“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须知”具体制定。
4、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现皮疹、瘙痒、胸闷等过敏症状,应严密观察或及时停药,同时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药学部。
5、凡证实病人对某药物过敏,应及时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在病历上明显标记该药物过敏。
二、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年版)必须做皮试的药物:青霉素钠注射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剂、苄星青霉素注射剂、氨苄西林钠(注射剂、胶囊)、阿莫西林(片剂、胶囊、注射剂)、哌拉西林钠注射剂、磺苄西林钠注射剂、胸腺素注射剂、破伤风抗毒注射剂、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剂、玻璃酸酶注射剂、α-靡蛋白酶注射剂。
2、药品说明书有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的。
3、皮试药物分类:
(1)一种是常规皮试药物,包括青霉素类(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盐酸普鲁卡因、有机碘造影剂等。
无论药品说明书中是否说明要做皮试,这些药物在使用前必须做皮试。
(2)一种是容易过敏的药品,而药品说明书中又要求做皮试的药品(非常规皮试药物):某些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曲松钠、头孢哌酮钠、头孢唑琳钠等)、胸腺肽注射液(过敏体质者需做皮试)、鲑降钙素注射液(可疑对本品过敏患者应做皮试)、等。
(3)其它需要做皮试的药物还有:注射用玻璃酸酶、抗蝮蛇毒血清。
三、预防药物过敏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减少药物过敏反应危害的有效办法是在使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药物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反应及早发现,及早处理。
2、过敏性试验本身具有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衰竭、休克等的危险,试验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并做好急救准备。
3、过敏性试验结果具有临床参考价值,但存在假阳性或假阴性的情况。
过敏试验阴性的病人用药过程中仍需密切观察,并做好急救准备。
4、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立即肌内或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注射液~1ml(小儿酌减),必要时
可数分钟重复注射一次或进行静脉注射。
并根据需要进行输液、给氧、滴注肾上腺皮质激素、应用升压药和其他必要的急救措施。
四、医院内注射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皮试原则
(一)凡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的病人均须作青霉素皮试:
(1)皮试阴性者:可以应用所有青霉素类抗生素;
(2)皮试阳性者:禁用青霉素类药物。
(二)凡使用除青霉素类外的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应询问有无以下两种情况:(1)青霉素类及以外药物过敏史;
(2)高敏体质。
若有以上两种情况之一者,应慎用或不用头孢菌素及抗生素。
若因临床治疗需要必须使用头孢菌素,那么在接受头孢菌素抗生素治疗前,均应作原液皮试(说明书上注明无须做药物过敏试验者除外),并密切观察。
(三)青霉素更换批号或停药24小时以上时,必须重做过敏试验。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如药物说明书有明确规定皮试液的配制方法,请务必遵照说明书的要求;药物说明书无明规定的,请参照以下方法执行。
使用皮内过敏试验电子设备的,按照各生产厂家说明书为准。
(一)、青霉素皮试药液配制方法:
1、青霉素1瓶160万u,注入8ml生理盐水,则1ml含20万u
2、取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2万u
3、取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2000u
4、取上液0. 25ml,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500u,即成青霉素皮试液。
皮内注射
(二)、头孢类皮试液的配制方法:
1、头孢类规格为的,加生理盐水至2ml,则1ml含250mg
2、取,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50mg
3、取,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5mg
4、取,加生理盐水至1ml,则1ml含500ug。
皮内注射
头孢类不同规格的依此类推:
-3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4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6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8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10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12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14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16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18ml→→→,浓度为500ug/ml,皮内注射
(三)、破伤风抗毒素(TAT)皮试液(1500u/支):
取本品加生理盐水至1ml,皮内注射(15 u)。
(四)、抗蝮蛇毒血清皮试液:
取本品加生理盐水至2ml,皮内注射。
(五)、盐酸普鲁卡因
将盐酸普鲁卡因配制%溶液即成,取2%盐酸普鲁卡注射液加生理盐水稀释至1ml(%);再取稀释液加生理盐水稀释至1ml(%),取皮内注射。
(六)、糜蛋白酶的皮试液配制(4000u/支):
取糜蛋白酶4000u加用生理盐水5ml溶解:(800u/ml)。
取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40u/ml)
取上液皮内注射(4u)
(七)、链霉素 (100万u/支)
100万u/支加生理盐水至(共4ml) (25万u/ml)
取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万u/ml)
取上液加生理盐水至1ml:(2500u/ml)
取上液皮内注射.
(八)、有机碘造影剂(凡是造影者须做该实验)
1、取60%泛影葡胺加生理盐水至1ml皮内注射。
2、专用30%泛影葡胺试敏剂(1ml)皮内注射。
(九)、鲑降钙素注射液50单位(10ug/支)
1ml注射器取原液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 取上液(1u)皮下注射。
玻璃酸酶(透明质酸酶)皮试液配制:
皮试液浓度150 u/ml 原液加适量生理盐水溶解,制成150 u/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