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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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促进同乡之间的互助和友谊,提升同乡的社会地位和福利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是由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互助会的宗旨是:团结同乡,互助共享,促进同乡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条互助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同乡联谊、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社会公益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互助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两类。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同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加入互助会,并缴纳会费。

第七条理事会员是指互助会的管理层成员,由互助会会员推选产生。

第八条互助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互助会的各项活动;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互助会的决策;3. 享受互助会提供的各项服务;4. 参与互助会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第九条互助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互助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互助会的活动,为同乡提供帮助和支持;3. 缴纳会费;4. 维护互助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理事会员的产生和管理办法由互助会会员大会决定。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互助会设立理事会,由互助会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互助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具体人数和职责由互助会会员大会决定。

第十三条互助会设立监事会,由互助会会员选举产生,监事会对互助会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互助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互助会的日常事务和会员管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互助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费、捐款、赞助等。

第十六条互助会设立财务账户,专门用于管理互助会的资金。

第十七条互助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财务收支透明,及时公开;2. 财务管理规范,合法合规;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和审核。

第十八条互助会的财务报告应当向监事会和会员大会进行公示和审议。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促进互助合作,提升同乡的福祉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是由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互助会的宗旨是:团结同乡,互助合作,共同发展,共享资源,促进同乡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会员第四条互助会的组织形式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互助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普通会员是指符合入会条件并缴纳会费的同乡。

理事会会员是互助会的核心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互助会的会员权益包括参与会员大会议事、享受互助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互助会组织的活动等。

第七条互助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公正、自愿和有偿。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互助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互助会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和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互助会的发展战略、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互助会的运营等。

第十一条互助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互助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互助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透明和合规。

第四章经费来源和使用第十三条互助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互助会的经费应当用于互助会的日常运营、活动组织、项目开展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互助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第五章活动开展和服务提供第十六条互助会可以根据会员需求和社区情况,开展各类活动,如文化交流、经济合作、技能培训等。

第十七条互助会可以为会员提供各类服务,如法律咨询、医疗援助、就业推荐等。

第六章会员权益保障第十八条互助会应当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会员的利益。

第十九条互助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会员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十条互助会应当加强与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为会员提供更多的福利和服务。

互助协会章程模板

互助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会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共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X互助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由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倡导互助友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为会员提供互助服务,增强会员的社会责任感;3. 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生活品质;4. 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1. 组织会员开展互助活动,包括物质互助、精神互助等;2. 开展会员间的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3. 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4. 建立会员之间的联系网络,促进信息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5.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会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6.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5.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互助会章程

互助会章程

互助会章程【互助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宗旨互助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共同发展。

通过互助会,会员可以分享资源、交流经验、提供,共同实现个人和集体的发展。

第二节:组织形式和名称互助会以非法人组织的形式存在,名为“XXX互助会”。

第三节:会员资格1. 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加入互助会,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

2. 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人员,需遵守会员章程,并缴纳相关会费。

第四节:会费及资金来源1. 会员每年应按时交纳会费,具体标准由会员大会决定并公示。

2. 互助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合作伙伴的赞助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会员大会1. 会员大会是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制定章程、选举管理机构、审议重大决策等职权。

2.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席召集,并提前向会员公布会议议程。

第二节:理事会1. 理事会是互助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互助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名理事组成,主席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理事由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批准选任。

第三节:监事会1. 监事会是互助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互助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业务范围和活动内容第一节:会员交流与合作1. 互助会通过定期举办会员交流会、沙龙、论坛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互助会鼓励会员间资源共享,以提高会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节:技能培训与学习1. 互助会组织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会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2. 互助会与合作伙伴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和培训,满足会员的学习需求。

第三节:社会公益活动1. 互助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问题,并组织会员共同参与公益事业。

2. 互助会筹集专项公益基金,用于资助相关社会公益项目。

第四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一节:会员权益1. 会员享有参与互助会活动、利用互助会资源的权益。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同乡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具有共同籍贯的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互助、交流和合作,共同发展和进步。

第二条本会的名称为“×××同乡互助会”,下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同乡,互助共进,促进乡情乡谊,服务同乡群众,推动乡村振兴。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同乡联谊、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社会公益、法律援助等。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两类。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本乡籍贯或与本乡有亲属关系;2. 年满18周岁;3. 爱国爱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2. 理事会员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并有参与本会管理和决策的权利;3.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本会的活动,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八条会员的加入和退出:1.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2.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本会,需书面向理事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本会。

第三章理事会第九条本会设立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修改本会的章程;2. 审议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3. 选举和罢免本会的主要负责人;4. 监督本会的活动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理事若干名,主席是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会议决议需经过过半数理事的赞成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的议程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批准本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2. 审议和批准本会的重大活动和项目;3. 选举和罢免本会的主要负责人;4. 讨论和决定会员的加入和退出;5. 审核和批准本会的财务报告。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互助,促进同乡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是一个由同乡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同乡提供互助、交流和合作的平台。

第三条互助会的宗旨是: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发展。

第四条互助会的活动范围限定于同乡之间,不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问题。

第五条互助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互助会会员资格的认定:1. 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个人必须是同乡,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个人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过互助会理事会的审核。

3. 入会申请获得互助会理事会通过后,申请人成为互助会会员。

第七条互助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互助会会员享有参与互助会活动的权利,包括参与会员大会、参与互助项目等。

2. 互助会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参与互助会事务的决策。

3. 互助会会员有义务遵守互助会的章程、规定和决议,维护互助会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互助会会员的退出和除名:1. 互助会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互助会,需书面向互助会理事会提出申请。

2. 互助会会员违反互助会章程或损害互助会利益的,互助会理事会有权决定将其除名。

3. 互助会会员被除名后,不得再享受互助会的权益,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互助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会员大会是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互助会所有会员组成。

1.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互助会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2.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互助会的重要事项、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互助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互助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1. 理事会由互助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2.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代表互助会会员的利益。

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策互助会的重要事项。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

同乡互助会章程一、总则同乡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一群志同道合、具有共同乡情的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互助、交流与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本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会费管理、会议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二、组织架构1. 本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组成,各职位由理事会成员自行推选产生。

3.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过半数理事会成员的允许方可通过。

三、会员权益1. 本会会员应具备同乡身份,享有参预本会各项活动、交流与互助的权利。

2. 本会会员有权参预理事会选举并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

3. 本会会员有权提出对本会事务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参预对本会章程的修订。

四、会费管理1. 本会会员需按照约定缴纳会费,会费的具体数额由理事会根据本会运营情况决定。

2. 会费应按时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会员将被暂停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权益。

3. 会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由财务负责人按照理事会的决策进行合理支出,并定期向会员发布财务报告。

五、会议决策1. 理事会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并明确会议议程。

2. 会议决策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进行投票表决,决策结果以过半数的允许通过。

3. 会议决策事项应及时记录并公示,确保会员对决策结果的知情权。

六、财务管理1. 本会设立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会费收缴、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事务。

2.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运作,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发布财务报告,确保财务透明度。

七、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过理事会提议,并由过半数理事会成员的允许通过。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及时发布并向会员说明,修订后的章程具有法律效力。

八、附则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成为本会的基本组织准则,对本会及会员具有约束力。

对于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互助社章程

互助社章程

互助社章程第一章名称和住所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互助社”。

第二条本组织的住所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三条互助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社员提供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平台;组织社员进行业务合作与互助;开展社员间的技能培训与指导;促进社员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其他与互助社宗旨相关的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股权第四条互助社的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由社员按照约定比例共同出资。

第五条社员的股权比例与其出资额成正比,社员持有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但须经过组织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章社员资格及入退社第六条凡是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互助社: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有意愿参与互助社的各项活动;具备一定的业务基础和发展潜力。

第七条社员申请入社需提交相关材料,经组织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社员。

第八条社员有权自愿退社,但须提前告知组织,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五章社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参与互助社的各项活动;获取互助社提供的信息与资源;对互助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依法享有股权及其带来的权益。

第十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互助社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互助社的各项活动;按照约定出资,并按期缴纳相关费用;维护互助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互助社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决策重大事务。

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及理事组成,任期[具体年限]。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社长、副社长及理事;审议和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监督互助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分配第十三条互助社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

第十四条互助社的财务收支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互助社的利润分配按照社员的股权比例进行,但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解散事由与清算第十六条互助社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组织因故不能继续运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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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村互助合作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市**县***镇***村互助合作协会。

第二条互助会由常年居住在**县***镇***村的村民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该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监督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互助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建立成员互助帮组和自我管理的组织,改善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性资金的机会,并由此提高当地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和妇女收入和福利。

第四条互助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互助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互助会的住所设置于**县***镇***村村委会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互助会业务范围:(一)互助会会员入会和退会;(二)负责资金发放、回收和争议仲裁等管理工作;(三)承担互助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四)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度进行公示;(五)按月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监督报表等;(六)互助会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负责反映给主管部门;(七)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指导。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互助会会员为代表家庭的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常年居住在本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使用和管理资金从事生产性创收活动的村民,鼓励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如会。

(二)年龄18岁以上(每户限一人)。

(三)接受互助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互助会并缴纳互助金。

(四)入会互助金不少于500元。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村民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附复印件),填写“入会申请表”和本人签名或按手印;(二)互助会筹备组或理事会确认和同意,筹备组长或理事长在申请表上签名;(三)村民缴纳入会互助金,筹备组互助会开出收据。

(四)筹备组或理事会填写会员证,并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互助会的选举权,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有申请互助资金借款的权利。

(三)有权享受互助会提供的支持性服务。

(四)有退出互助会的权利,但必须还清所有借款。

(五)入会1年后可自愿退会、退互助金(贫困户的配股不能做为本金退还),其退会申请被批准后,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入会。

第九条会员义务:(一)遵守互助会章程。

(二)缴纳互助金。

(三)按时如数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四)互助资金以小组互助五户联保的方式使用,成员在充分了解互助会借款规定以及互助小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由5名成员组成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互助小组,选出小组长,并签订联保协议。

(五)互助小组任一成员不能偿还借款时,小组的其他成员有义务代为偿还,代为偿还后,有权向其追讨债务。

(六)互助小组任一成员未能偿还借款或逾期偿还,其它成员不能获得借款。

(七)小组成员减到2人时,如果没有新的成员加入,在小组成员还清借款后,小组连带责任解除,小组解散。

(八)互助小组任一成员未能偿还借款,其他成员不能退互助金。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条**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是互助资金的**县级指导部门和外部监测机构,负责对互助资金进行专门检查和监测。

第十一条互助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互助资金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决定互助会的解散。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五)审议批准互助会的财务预决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决议生效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

(二)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人员同意。

第十三条成员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有理事会或由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县财政、扶贫办也可提出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的建议。

第十四条理事会作为村互助会的管理机构,由理事长、监事、会计和出纳4人组成,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闭会期间领导互助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管理机构人员每两年一选,但有特殊需要或2/3会员提议时,也可随时增选或替换。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和不定期的动议机制,研究和处理重大事项。

(三)分工负责资金的发放、回收、使用情况监督和争议仲裁等管理工作。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五)根据章程规定决定会员的入社和退社。

(六)制定内部各项制度。

(七)组织会员开展不同类型的活动。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决议须2/3 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互助会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格。

1、必须是互助会成员;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愿意承担管理工作,有良好声誉。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八条互助会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互助金。

(二)政府无偿注入。

(三)社会捐赠(无任何附加条件)。

(四)运营后的资金利息及占用费。

第十九条借款原则(一)互助会的借款只能用于的主要种类: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及小商业。

发现有以下行为的,互助会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处罚,收回借款和占用费。

1、没有把借款用于以上用途;2、把借款转借他人;3、用借款偿还其他欠款。

(二)组建互助小组,借款方式为小组5人联保。

(三)互助资金按500元为一股。

对建卡的贫困户进行配股,入1股配1股,配股由国家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出资。

互助资金的借款为小额借款。

按会员家庭状况、负债能力、资信程度评定1、2、3三个信用等级,其借款额度为:1级3000-5000元、2级2000-3000、3级2000元以下。

(四)借款占用费率的确定按照收取的占用费不低于互助会运行成本的原则,借款半年期月利率6‰,借款一年期月利率为7.8‰,利息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超过贷款期限按月率15‰记付逾期利息)。

**县财政局和扶贫办对资金占用费率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并进行书面通知。

(五)互助会借款为短期借款,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确定为6个月和1年两种期限。

借款人在还清借款后第二个月后方可申请下一次借款。

(六)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占用费。

除非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考虑借款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①人力不能控制的重大自然灾害;②借款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③经超过一半以上的成员同意。

(七)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作出还款计划并承诺承担超期占用费,报理事会批准。

否则,应及时启动联保程序,3日内向为其担保的成员收回借款。

仍未收回的,首先停止审批该成员及联保人员的借款申请,理事会逐户调查、认真研究,制定详细收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理事会及时将借款逾期情况报告所在乡镇及**县级财政、扶贫部门。

第二十条借款程序:(一)借款人提出申请,填写“借款申请审批表”,经联保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交理事会审批。

(二)在每月固定的借还款日,理事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或借款约据后发放借款。

(三)理事会填制借款花名册,并公示借款情况。

(四)借款人在未偿还借款前不得为他人担保及再借第二次款项。

(五)担保人在为他人担保款未偿还前,不能再为他人担保或借款。

第二十一条还款程序在每月固定的借还款日办理还款业务,还款时,由理事会开出还款收据,收款人和还款人签字。

理事会填制每月收款情况表和借款逾期情况月报表并公示。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作出还款计划并承诺承担超期占用费,报理事会批准。

否则,应及时启动联保程序,3日内向为其担保的成员收回借款。

任未收回的,首先停止审批该成员及联保人员的借款申请,理事会逐户调查、认真研究,制定详细收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理事会及时将借款逾期情况报告所在乡镇及**县级财政、扶贫部门。

所在乡镇及**县级财政、扶贫部门应协助互助会解决问题。

第二十二条收益分配(一)运行成本。

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助。

运行成本的提取要有利于持续发展,提取占用费收入的40%。

(二)公积金。

互助资金收益中提取20%,转入资本金。

(三)会员分红。

提取占用费的30%用于会员按股份分红。

(四)风险金。

提取占用费的10%适用于呆坏账的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四条互助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第二十五条对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报管理机关。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二十六条互助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互助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使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县***镇***村互助合作协会的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二〇〇九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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