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农村基层组织及其成员以合作、共享、共同发展为原则,在政府指导下,自由联合、自主经营、平等共赢的经济活动。
为了规范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中央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各地逐步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一、基本原则1. 合理利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
2. 坚持集体所有制原则,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维护合法权益。
3. 遵守法律,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经营行为,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中华民族生态文明。
4. 持续改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关注民生,肩负社会责任,积极为农民福祉提供更多服务。
二、基层组织1. 农村集体经济的基层组织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设立,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并于备案后生效。
2. 基层组织具体活动应当进行计划、管理、监督,并及时向上级组织通报情况。
3. 基层组织应当加强会计管理,做到经营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真实准确。
三、农村集体经济经营1. 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应当与村委会签订经营合同,经营活动应当合法、透明、公开。
2. 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环保法规,强制性保障农民生态环境。
3. 经营活动应当通过政府及相关专业人士的质量监控,真实客观保证农产品质量。
四、监督机制1. 应当设立完全独立、具有执法权的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验,查处违法行为。
2. 市县两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基层组织及经营活动进行检查,严格把关农村集体经济合规程度。
3. 农民有权向监督机构举报违规行为,监督机构有权依法调查并处理举报内容。
五、奖惩制度1. 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应当按合作协议形成的经济利益权益共享,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经济利益激励机制。
2. 农村集体经济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相关违法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资源,是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资源。
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集体经济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促进集体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企业集体组织等。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并维护集体所有制权益。
第四条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权责分工,实行民主决策,保障公平竞争,保障职工权益。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市场规律,加强市场竞争,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环保和资源节约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监督机构和业务机构。
第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应当由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使最高决策权。
第十条领导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等工作。
第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机构应当由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机构组成,实行相互监督。
第十二条内部监督机构应当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组织等组成,负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外部监督机构应当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等组成,负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业务机构应当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情况设立,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
第三章决策机制第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实行民主决策,依法治理。
第十六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重视职工参与决策,建立集体讨论和决策机制,保障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尊重各方意见,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民主决策。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应当明确权责分工,做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序。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5篇)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
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
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农经站入账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在发生后____日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
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日。
违者按个人占款处理。
7、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一名,记账员若干名(根据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3—____个村),现金员一至二名(根据各乡大小自行配置)。
8、现金收支手续完备,不准白条子抵库或入帐。
手续不完备、不真实的开支,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
对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责任。
9、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建新账。
10、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农经站会计代理后,严格执行账、款分管制度。
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进行现金序时核算。
记账员负责建账、记账、算账、结账、定期核对账目,并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1、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各种合同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付。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财务资源的监督和保护,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运行,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设的经济实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企业等。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合法、规范。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土地流转收益、经济组织的产权出让收益、社会化服务收入、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等。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管理应当依法实行财务制度,采取计划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
第六条资金管理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并具有相关资质,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保守机密制度,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资金收入管理第七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交纳税金,充分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获取应当按照《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出让收益获取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第九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获取应当由村委会直接收取,并及时入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入账应当尽量选择银行开设的村级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十一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入账应当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流程进行,详细记录资金来源、数额和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公开和透明。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三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经济实体的经营发展规划、农民集体意愿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使用应当以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利益。
第十五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使用应当坚持节约、安全、高效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六条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比例划分,确保资金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收支预算制度每年年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上年收支情况和本年度发展计划,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上述程序。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日常开支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重大开支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三)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明细、资产负债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等。
公开时间为每季度末或半年末,公开地点为村政务公开栏。
(四)财务审计制度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等。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资产管理制度(一)资产清查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清查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存货、债权债务等。
清查结果要及时登记入账,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二)资产台账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资产台账,对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资产台账要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资产购置和处置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资产,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资产处置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价值较大的资产处置须经评估和公开拍卖。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经济秩序,保障农民的利益,我国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和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总则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包括农村合作社、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该制度的宗旨是统一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农村居民集体所有权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批准成立。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集体经济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是农民集体所有的重要财富,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保护和利用。
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的保管工作,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
四、村民分红和公益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应当惠及广大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员分红,公开分红的标准和程序,并接受农民监督。
同时,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公益事业,如资助贫困学生、修建公共设施等,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农民参与集体经济管理农民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和决策参与者,应当通过法定的会议进行决策,选举产生管理人员,并参与对集体经济的监督。
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对于违法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六、集体经济纠纷解决机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为了妥善处理集体经济纠纷,保障各方利益,制度规定了相应的解决机制。
对于集体经济纠纷,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果仍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七、法律责任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章制度》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农民的利益,我国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该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必须经过合法程序,首先要由农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备案后方可成立。
其设立应当依法、公开、公平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居民加入或退出。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与其经济组织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权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使用和处置土地、水资源、林地以及其他集体资产;2. 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3. 接受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4. 组织和参与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充分发挥农民自治和市场化调节的作用,同时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鼓励创新和创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2. 鼓励形成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3. 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4. 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是保证其合规运行的重要环节,要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2. 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 加强农民对组织管理的参与,形成多方共治的格局;4. 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防止挪用和滥用。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1. 对于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 对于严重失职失责行为,实行问责制度;3. 对于涉及农民利益损失的,要依法进行赔偿和补偿。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是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6篇)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6篇)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6篇)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1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兴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1、实行会计委托代理。
在坚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前提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由镇会计代理中心(简称代理中心)实行委托代理。
2、健全会计账簿。
全面实行以合并村统一建账核算。
代理中心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以镇为单位设立资金代管账簿,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会计核算账簿。
代管资金账簿和会计核算账簿均应健全账目,设立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进行会计核算。
3、合理设置岗位。
代理中心设立总账会计和出纳会计,负责村级资金代管工作;设立审(计)核员、代理会计,负责村级账务记账、核算、监督、报表编制等工作。
村设结报会计和辅助会计,负责本村财务事项结报,协助做好会计核算和本村账务审核、核对等工作。
会计代理中心实行账款分离管理,管账与管钱严格分开;严禁总账与出纳、审(计)核与记账一人兼任。
4、规范代理业务程序。
全面实行“报账制”结报模式:(1)结报业务。
村级财务事项实行按月结报与随时结报相结合,当月财务事项,结报会计应在次月初前向代理中心进行集中结报,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季度,结报时,同时填写结报清单,代理中心和村分别留存。
(2)收款业务。
村结报会计收到资金,应在7日内将款项送至代理中心银行账户,不得直接缴纳现金。
出纳会计凭银行资金解交单,开出代理中心代管资金收入凭证。
代理中心出纳会计和总账会计依据代管资金收入凭证记账联入账;村结报会计依据结算凭证、农民负担专用票据的记账联和代管资金收款联向代理会计结报。
(3)付款业务。
经办人所经办的开支事项,在手续完备、票据规范的情况下,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核实、自然村负责人审核和村党组织书记批准后,由村结报会计再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向代理中心集中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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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西田村集体经济现金管理办法
一、现金的概念
现金是指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财会部门为了准备支付日常零星开支而保管的钞票。
二、现金管理的一般规定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建立建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现行的制度,现金管理一般有以下规定:
1、现金限额的管理规定
我国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各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根据该单位3-5天的日常现金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
由单位根据现金日常零星开支的支用情况提出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的库存现金若超过了限额,超过限额部门必须当天存入银行。
2、现金收入的管理规定
单位收入的现金在一般情况下必须于当天存入银行,若当天来不及存入银行的,应于次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即从本单位的收入现金直接支用)。
3、现金支出的管理规定
现金的使用范围是:
①工作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和各项工资性补贴;
②使用劳动力付给的劳动报酬;
③根据规定经批准的各项奖金;
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有关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现金支出;
⑤开展工作所需的管理费用和其它开支;
⑥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
单位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现金(白条抵库);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①钱账分管制度: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管帐和管钱。
②出纳专管制度:单位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专职或兼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外,不得兼办费用、收入、债务、债权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5、开支审批制度:单位的现金支出必须实行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凡属于计划内的正常开支,由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批;凡属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研究审批。
三、村、组的现金管理具体做法
1、村民委员会的现金管理具体做法
实行“村帐乡(镇)管”的村民委员会的现金管理做法是:
①由乡(镇)农综站全部代管村民委员会的会计核算和现金管理工作,实行“钱帐分管制度”和“开支审批制度”。
②村民委员会实行“报账制”,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出纳员保管和使用现金。
③现金收入的管理:村民委员会发生各项收入,必须通过乡(镇)农综站的办理,由乡(镇)农综站开出收款收据,乡(镇)农综站出纳员收款,不得由村民委员会私自收款。
如果由乡(镇)农综站委托村出纳员收款,也必须由乡(镇)农综站开出收款收据,交村出纳员代收,村出纳员收到款后必须及时交乡(镇)农综站收款入账。
严禁村委会私自收取款和不开出收款收据乱收款。
④村民委员会的开支,可以根据现金使用实际情况,由村出纳员先向乡(镇)农综站在核定的现金限额内借入抵垫资金,作为村日常开支,发生支出后应及时向乡(镇)农综站报销,一切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的村领导审批方能报销。
⑤乡(镇)农综站要按财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接受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监督。
2、村民小组现金管理的具体做法
实行“组帐村管”的村民小组现金管理的具体做法是:
①由村委会代管村民小组的会计核算和现金管理,实行“钱帐分管制度和“开支审批制度”。
②村民小组实行“报账制”,村民小组设一名出纳员或由组长兼任,保管和使用现金。
③现金收入的管理:村民小组发生各项收入,必须通过村委会办理,由村委会会计开出收款收据,由村出纳员收款,不得由村民小组私自收款。
如果由村委会委托村民小组出纳员收款,也必须先由村委会开出收款收据,交村民小组
出纳员代收。
村民小组出纳员收到款后,必须及时交村委会收款入账,不得坐支现金。
严禁村民小组私自收款和不开收据乱收款。
④村民小组的开支,可以根据现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由出纳先向村委会在核定的现金限额内借入抵垫资金,用于村民小组的开支,发生支出后应及时向村委会报销,以满足正常开支的需要。
村民小组的一切开支,必须由主管财务的村领导审批后方能报销。
⑤村委会要按财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张榜公布村民小组的现金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