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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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旨在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遵循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四条幼儿园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幼儿,诚信办园,精心育人”。

第五条幼儿园主要任务是提供幼儿教育、照顾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条幼儿园管理层应当依法管理学校,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师生权益。

第二章幼儿园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园服从校长领导。

第八条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教研组织,负责研究教育教学方案,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管理学校纪律,维护学校秩序。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与家长沟通合作,促进家庭幼儿园教育共育。

第三章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关爱幼儿,耐心教育,树立典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该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四章幼儿园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规范幼儿生活作息,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环境。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幼儿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家庭园区互动平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管理规定,规范学校秩序。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禁止体罚幼儿,不得辱骂幼儿,尊重幼儿人格。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保护幼儿权益。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幼儿良好行为。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指通过组织教育活动,为3-6岁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和游戏等方面的全方位教育,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和习惯,发展幼儿的感知、观察、想象和表现能力,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幼儿园的管理原则是以儿童为中心,注重个别发展,综合发展,重点发展。

第五条幼儿园依法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幼儿入园第六条准入条件:1. 幼儿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园年龄,且身心健康;2. 家长同意幼儿参加幼儿园教育并能履行相关责任;3. 家长出示幼儿的身份证明和健康检查证明。

第七条入园顺序和程序:1. 幼儿园按照入园顺序,提前一年于入园前开展报名和接受申请;2. 根据入园申请情况,确定幼儿园入学计划;3. 公布入学计划,并根据幼儿的身份、户籍、兄弟姐妹等情况制定入学轮流顺序;4. 幼儿园组织幼儿和家长进行入园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5. 公布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第三章幼儿园教学第八条教学目标:1. 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2. 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交能力;3. 培养幼儿的观察、思维、创造和表达能力;4. 培养幼儿的运动、音乐、美术和舞蹈等艺术素养;5. 培养幼儿对自然、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初步认知。

第九条教学内容:1. 语言、数学、科学、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等各学科;2. 游戏、手工、实践、观察和体验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3. 个别化和综合化的培养方式。

第十条教学实施:1. 园长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2.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并制定教案,组织教学活动;3. 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并及时进行评价和反馈。

第四章幼儿管理第十一条幼儿管理的要求:1. 制定幼儿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计划;2. 组织幼儿参与各种活动,并及时对幼儿进行体格、发育、心理等方面的观察;3. 建立幼儿的档案和评价体系;4. 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幼儿的家庭环境和动态。

早教机构规章制度有哪些

早教机构规章制度有哪些

早教机构规章制度有哪些一、机构管理规定1. 机构名称:明确早教机构的名称,包括中英文名称。

2. 机构性质:说明早教机构的办学性质,如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3. 机构宗旨:明确早教机构的宗旨和办学理念,以及办学目标。

4. 机构组织结构:详细描述早教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各部门职责。

5. 机构领导班子:介绍早教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

6. 机构教学情况报告:规定早教机构每学年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教学情况报告。

7. 机构财务报告:规定早教机构每年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财务报告。

8. 机构年度计划:要求早教机构每年制定的教学、管理和发展计划。

9. 机构年度总结:规定早教机构每年结束时需要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10. 机构制度改革:明确早教机构制度改革的程序和要求。

二、教学管理规定1. 教学计划:规定每个班级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2. 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早教机构对教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

3. 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的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考勤等。

4. 教学质量管理:规定早教机构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制度。

5. 教学设施管理:明确早教机构对教学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和使用规定。

6. 学术讲座和研讨会:规定早教机构开展学术讲座和研讨会的程序和要求。

7. 教学用具管理:规定早教机构对教学用具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规定。

8. 教育科研工作:规定早教机构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9. 教学改革实施:明确早教机构教学改革的内容、方式和实施步骤。

10. 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规定早教机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学生管理规定1. 学生招生政策:规定早教机构的学生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和程序。

2. 学生注册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的注册程序和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3.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学生的考勤制度、请假条例和迟到早退管理规定。

4. 学生表现考核:规定学生表现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标准。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鲁布革乡六鲁完小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杭州市学前教育增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4-6周岁的幼儿。

第三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的:以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本,建成新民市优质示范幼儿园。

1、以孩子成长规律为出发点,把握孩子的敏感期,创设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园内环境;2、以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为教育理念为孩子创设故意义的在园生活;3、优化教育质量管理,提高优质教育服务水平。

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教师队伍。

4、发挥乡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协助教育局和乡政府对辖区内的某些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引。

第四条(一)幼儿培养目的 : 健康、快乐、文明、乐学、悦读1.健康: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理;2.快乐:情绪快乐,有良好的情绪情感体验;3.文明: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4.乐学:对周边的事物感爱好,好奇好问,乐于尝试和探究;5.悦读:养成良好的的阅读习惯,乐于体现。

(二)教师发展目的:敬业勤思好学热爱孩子和本职岗位,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掌握幼儿保育知识,对幼儿发展水平和教育有专业判断,勤于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具有幼儿教育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办园特色:健康、和谐1. 健康:让幼儿拥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理、良好的情商;让教师具有专业能力与专业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使幼儿园拥有富有生机活力的园所文化。

2.和谐:(1)环境的和谐:创设安全、绿色生态适合幼儿和教师发展需要的校园环境。

搭建家园、社区沟通的交流平台,营造温馨、健康发展的合力,增进教师、幼儿、家长的共同发展。

(2)团队的和谐:充足给于每个幼儿、教师发展的权利与空间,让她们自己去合伙、摸索、发明,萌发自信、自主的阳光心态,形成共力,重在“塑造温馨和谐的团队”。

早教规章制度的格式

早教规章制度的格式

早教规章制度的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早期教育管理,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早期教育工作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以儿童为本”的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早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教育目标第六条实施早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幼儿健康、快乐、积极、综合发展的个体。

第七条通过早期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幼儿智力水平,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八条鼓励幼儿发展自身特长,塑造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第九条提倡幼儿自主学习、自我探索,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和自信心。

第三章教育内容第十条按照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设置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育内容。

第十一条教育内容包括语言、社会、数学、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采用多样化、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方式,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学习。

第十三条教育内容需注重幼儿的兴趣需求,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爱好。

第四章教育方式第十四条采用游戏化、体验化的教学方式,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想象力。

第十五条鼓励幼儿参与集体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六条引导幼儿进行实践探究,培养幼儿的观察和思考能力。

第十七条指导幼儿进行自主学习,培养幼儿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八条早期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幼儿教育法规要求,制定教师招聘、培训、考核等制度。

第二十条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早期教育管理部门所有。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入学及退学规定1. 所有学生入学前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健康证明、家长身份证明等。

2. 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并遵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安排。

3. 学生如需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 退学时,学生需清缴所有欠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费或补交费用。

二、教学管理规定1.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幼教标准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3. 学校每学年组织教师考核,评选出优秀教师,奖励表彰。

4. 学校建立教学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教学过程的记录和反馈,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 学校定期组织幼儿家长会,沟通交流教育理念和方法,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三、安全管理规定1. 学校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应急处理能力。

3. 学校每月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4. 学校建立幼儿档案管理系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 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纪律管理规定1. 学生需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 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校方汇报。

3. 学生不得在校内擅自打闹、斗殴,不得参与赌博、吸烟等不良行为。

4. 学生需保护学校财产和环境,不得损坏学校设施和设备。

5. 学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

五、其他规定1. 学校所有活动均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2. 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校园清洁活动,培养学生爱护环境的意识。

3.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4. 学校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管理审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幼儿教育机构教务规章制度

幼儿教育机构教务规章制度

幼儿教育机构教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教育机构的教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员工。

第三条幼儿教育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儿童为中心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四条幼儿教育机构教务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人性化的原则,积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办学规章制度。

第五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质量评价和师资培训机制,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六条幼儿教育机构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适合幼儿的课程设置,包括启蒙教育、德育、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幼儿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造丰富多彩的学习环境。

第八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价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招聘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的教职员工,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师队伍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第十二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成长。

第四章质量评价第十三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价体系,对教育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第十四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和提高。

第五章师资培训第十五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教育资源,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教师职业保障和支持。

早教机构的规章制度类型

早教机构的规章制度类型

早教机构的规章制度类型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早教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早教机构全体员工和幼儿家长,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早教机构是一个专门提供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其宗旨是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第四条早教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原则,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解释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于早教机构。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六条早教机构应设置合理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及权限。

第七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幼儿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幼儿个人信息,并严格保密。

第八条早教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教育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幼儿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幼儿在机构内的安全。

第十条早教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家长沟通机制,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幼儿学习情况。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早教机构应按照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早教机构应配备优秀的教师团队,保障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早教机构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培养其兴趣爱好。

第十四条早教机构应定期评估幼儿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案,提升教学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幼儿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在机构内的安全。

第十六条早教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意外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早教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早教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早教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收费工作,不得变相收费或强制消费。

第二十条早教机构应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早教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纪律教育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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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作者:山东省实…文章来源:山东省实验幼儿园点击数:3547 更新时间:2009-1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园址:济南市泺文路51号
第三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5周岁至6周岁,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有开办10个班的规模。

第四条:幼儿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让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每一天”。

第五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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