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分评分细则
2024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

2024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详细阐释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目的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社会行为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及家长提供全面客观的评价依据。
通过量化考核,不仅可以促进学生的德育提高,也可以激发学生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内容1.思想品德方面:(1)品德表现:包括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尊重师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和师生评价相结合。
(2)道德行为:包括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规范、热心助人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来评价。
2.学习态度方面:(1)学习积极性:包括听讲专注、课后完成作业、认真复习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进行评价。
(2)学习成绩:通过考试成绩、平时作业和课堂参与度等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
3.社会行为方面:(1)公民意识:包括了解国家法律、尊重社会规范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自主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来评价。
(2)社交能力:包括与他人沟通、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教师的观察和同学的互评来进行评价。
三、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具体方法1.设立评价指标:根据学生德育的具体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明确量化考核的各个方面要求。
2.量化评分:将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3.评价工具:可以利用问卷调查、班级评议、教师观察等方式进行评价,同时也可以引入同学互评和自我评价的元素。
四、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实施过程1.设立考核周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周期,可以是学期、学年等。
2.组织实施:学校应组织相关教师和学生参与德育量化考核,明确参与考核的人员和责任。
3.分析评估结果:学校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学生德育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
德育学分制是指根据学生在德育方面的表现赋予相应的学分,以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德育质量。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出发,详细阐述其内容和要求。
一、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方式
1.1 学生在班级活动中的表现
1.2 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
1.3 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表现
二、德育学分的评定标准
2.1 参预度
2.2 表现水平
2.3 影响力
三、德育学分的使用方式
3.1 学业提升
3.2 奖学金申请
3.3 学生荣誉称号评选
四、德育学分的监督与管理
4.1 德育学分的记录与统计
4.2 德育学分的审核与确认
4.3 德育学分的奖惩机制
五、德育学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5.1 不断优化德育学分制度
5.2 加强德育学分制度的宣传与推广
5.3 推动德育学分制度与学校发展相结合
结语: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评定、使用、监督与管理以及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可以更好地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学校德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希翼各学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德育学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学校德行学分评分细则

德育学分统计参照细则一、课堂教学1、学生认真听讲,按老师要求做好笔记,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被老师表扬者,加5分;破坏课堂纪律、上课睡觉者、吃东西、玩手机、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违反课堂纪律者,每人次扣5分;2、上课及自习期间,对随便说话、下位或出入教室,交头接耳者扣2分,大声喧哗者,每人次扣5分;3、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作业认真、独立完成、被老师表扬的加2分;迟交作业每门课一次扣1分,缺交一次扣2分,请假的学生作业要及时补交,不算迟交;二、仪容仪表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学生证挂在胸前外套外,不按规定佩戴者每人次扣5分;2、学生证丢失、损坏要及时到学生处补办,补办期间学生应持班主任有关证明,否则扣1分;3、严禁学生染头发染黑除外、烫发、理怪发、染指甲、化妆、佩戴饰物耳坠、手链、手镯、项链等,违者每人次扣5分;5、学生要按学校要求参加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时穿校服,违者每人扣5分;6、对全月严格遵守学校仪容仪表的学生,奖10分;三、出勤1、家中有急事或生病不能坚持者方可请假,请假必须家长知晓,对于说谎、捏造事实者,一经发现扣5分;2、请假者严格按请假制度办理,未按程序办理者扣2分;3、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及时补办,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每节扣5分;4、上课迟到、早退者每节扣5分;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视为旷课;5、升旗仪式迟到或旷课正常课、自习者每节扣5分;6、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扣5分7、全月全勤者,无迟到早退者,奖10分;四、安全工作1、学生在校内、外发生偷盗、勒索事件,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10—40分;2、学生在校内、外发生骂人、吵架事件,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5—40分;3、:唆使校外人员来校玩耍、闹事、打架等,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5—50分;4、肇事策划打架、参与打架、作伪证、提供凶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无论在校内外;1、当事人是造成打架直接责任者,扣30—50分;2、动手打人而未致伤他人者,扣20—40分;致伤他人者扣30—50分,并承担医疗费用;3、使用器械斗殴者,扣30—50分,对提供打架器械者扣30—50分;4、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恶化者,扣5—20分;5、对携带公安机关禁带的凶器如管制刀具、管制枪械等,一经发现每次扣30分;6、对目击打架、隐瞒事实,拒不出证和故意作伪证者扣5—10分;5、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发现偷盗、骂人、吵架、闹事、勒索、打架等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及时制止或协助学校调查者,奖5—20分;五、文明卫生1、在校园内举止要文明,不说脏话、粗话,不吹口哨或怪声叫喊等,见到师长要主动礼让、问好,违者扣5分;2、在校园内严禁骑自行车、电瓶车等,违者扣2分,存放于学校的自行车要排放整齐,摆放不齐者扣1分;3、学生在楼道内、教室内追逐、踢球、打球、吹口哨、喧哗、吵闹等,每次扣2分;4、学生不准在操场吃东西,不得隔着学校围栏购买食品,违者每次扣2分;5、乱丢包装袋、纸屑、方便袋、果皮、垃圾等,每次扣2分;6、在校园、教室、餐厅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随地吐痰等,要使环境保持整洁,违者每次扣2分;7、学生不准吸烟、喝酒、赌博,违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40分;8、保持本班卫生区整洁美观,认真完成一日二扫保洁及大扫除工作;住校生要保证个人内务整洁并及时完成值日任务,否则每次扣1—3分;对受到学校、班级表扬的学生,加1—5分;不按时做卫生或不认真而被扣分者以及逃避者,一次扣1--3分;9、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对于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外,视情况每次扣5—20分;要爱护花、草、树、木等,有破坏者除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每次扣5—10分;10、思想要健康、积极向上,对于在校期间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杂志、手抄本和音像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分;11、禁止在公共场合男女生勾肩搭背、有过分亲呢的举动以及在不合适的时间、不适的地点进行不合适的交往,违者每人次扣20分;12、在校期间外出上网、去游戏厅以及其它娱乐性公共场所者,一经发现扣20—30分;13、遵守公共秩序,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作文明观众;有序参加各类集会、讲座,做文明听众,对违反集会制度或不遵守公共秩序者,扣2—5分;14、要诚实,对学校、老师、家长不得欺骗,说谎者一经发现扣5—10分;1参加校内外突击性劳动每人次视情况加5-10分;2劳动周受到学校表扬并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加5分,负责干部加10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扣5--10分;15、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的乱窜宿舍,上铺睡两人如发现每人扣5分;16、不按规定进宿舍的每次扣2--5分;打就寝铃后,寝室仍不安静的扣该室违纪学生2分,其他学生扣1分17、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扣5—20分;18、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人加3分,室长加5分;19、积极参加两操及课外活动,认真整齐做完两操,无条件听从负责人员管理和指挥,对不认真完成或不听从负责人员管理和指挥者,扣1—3分;20、认真上好体育课;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加1—3分;六、关心集体及其他1、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对主动帮助他人者,每次奖2—10分;做好人好事者,每次奖1—20分;对于拾金不昧者,一般情况给予表扬,拾物价值5元以上者,每次奖1分,价值十元以上者奖2分,价值50元以上者奖10分,假冒失主者或弄虚作假者,酌情扣1-5分;2、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关心集体,主动承担班级、学校工作或参与班级、学校管理,及时完成各项任务者,奖2—10分;按时完成学校或班级的临时任务奖1—5分;3、积极宣传学校,提高学校声誉,在招生工作中效果显著的奖5—20分,诋毁学校声誉者每次扣10分;4、担任舍长、组长、课代表等每学期每职位加5分,担任班级和团支部主要干部的视工作量每学期每位加8—10分,担任学生会干部的视工作量加10—15分,中途辞职的扣5分,被免职的扣10分;5、获先进班集体的成员每人次奖3分,班团委成员每人奖4分,班长、团支部书记奖5分;6、积极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等,并取得一定成绩或荣誉者,奖2—10分;7、代表班级参加学校或部门的音、体、美等文艺和技能活动,每次加1分;代表学校参加区、市、省、国家级音、体、美等文艺和技能活动,每次加2、3、4、5分;在各项竞赛中获奖,加分方法:获校级一、二、三等奖依次按5、3、2记分,其它形式表扬加1分;参加部门组织活动获奖加分依次减半;获区、市、省、国家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依奖按10/8/5、20/15/10、40/30/20和50/40/30记分,每次加分不重复计,以最高分计入积分;8、综合素质有较大进步者,每半学期加10分;五、附则:1、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条例者,除按德育学分规定扣分外,同时按纪律条例规定处理;3、学期德育学分后五名者不能享受学校“育才助困”补助和参加勤工俭学工作等待遇;3、学生入团、评定单项积极分子、选拔学生干部,量化考核分必须达到良好,即排名在前二十名者;4、学生入党、评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学期量化考核分累计分必须达到优秀,即积分达前十,或平时累计加分为60分以上,扣分在10分以下;5、学校成立由学生处牵头的量化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量化管理办法的修订和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特殊问题的处理;6、各部成立量化考核组,负责本部门的量化考核工作的领导、统计、汇总及对班级的量化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向班级反馈和兑现考核结果等;。
德育学分管理办法

※德育学分评分细则
一·扣分
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3分。
2.不认真完成作业每次扣1分。
3.课间操不参加或课间操不遵守纪律扣1分。
4.不做清洁每次扣2分,清洁被学校扣分者,每次该组每人扣3分。
5.违反课堂纪律者(上课看课外书,睡觉,摆龙门阵等)每次扣2分。
上课玩手机扣10分(其余时间玩手机扣5分)。
6.自习课在教室讲话,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嬉笑,打闹,看课外书,每次扣2分。
7.寝室被学校扣分(包括熄灯后讲话,清洁打扫不彻底,不锁门等)每人每次扣3分。
8.顶撞老师,每次扣5分。
9.打架,吸烟,上网,偷盗,每次扣20分。
10.走读生不按时回家扣5分,住校生夜不归寝扣20分
二·加分
1.好人好事加1—3分
2.被评为文明寝室,每室员加5分,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每人加10分。
3.全学期出满勤者加10分。
4.考试成绩进步者一次加5分。
三·备注
1.每人每期总分100分。
2.每周累计扣分达5分(不计加分)写600字检讨一份,每月累计扣分达15分(不计加分)通知家长。
3.每期加分扣分相抵之后,不满70分者,上报学校,通知家长,由学校,家长协商解决,直至退学。
德育分评分标准

高二(9)班德育分评分标准德育分起始分为100分/周,得分作为选位的依据。
一、扣分细则:1、每天由班长检查全班课堂纪律情况,迟到每生扣0.5分。
(上午7:15分,下午2:40分,晚上7:20分)2、每日老师检查全班课堂纪律:(包括所有的自习课,迟到15分钟记旷课)(1)上课睡觉、玩手机、看小说、随意走动换位置每生每次扣2分。
(2)上课纪律松散吵闹,给老师点名批评每生每次扣3分。
(3)旷课每生每节扣2分。
3、每天眼操由班长检查:不穿校服、不带校卡,戴首饰、男生长发、怪发、穿拖鞋等每人次扣1分。
吸烟、酗酒、进网吧、爬墙等违纪行为,每人次扣2分;携带管制刀具、赌博、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每人次扣5分。
4、升旗仪式未经请假缺席一次扣2分,未经允许不按规定站位或迟到扣0.5分/次。
(班长检查)5、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会和外出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
(班长检查)6、课间操不按规定站位或未经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次, 迟到扣0.5分/次。
(班长检查)7、眼保健操缺做一次扣1分;(班长检查)8、值日生不值日或不按时值日每生每次扣1分;(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检查)9、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被发现者,每人次扣1分。
(值日生检查)10、损坏公物每人次扣5分。
11、宿舍检查不合格的每人每次扣2分。
12、不交作业的每生每次扣1分。
二、加分细则:1、值日生如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每生每次加2分,否则不加分。
(卫生委员)2、主动承担自己组范围外的保洁工作的,加2分/次。
(卫生委员)3、参加各类比赛每人次加2分。
4、参加校运会的每人次加2分,在校运会上荣获前五名依次加6、4、3、2、1分。
5、好人好事,每人次加2分。
6、被评为文明宿舍每生每次加2分。
7、大考成绩排名依次加分。
备注:一、请假以家长电话请假为准,否则视为旷课。
二、每周旷课达3节或每周德育总分低于90分为警戒线。
三、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德育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的德育行为为评价标准的学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包括评价标准、具体操作方法以及效果评估等方面。
一、评价标准1.1 学生的道德品质:评价学生是否具备诚信、友善、公正等道德品质,包括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是否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等方面的表现。
1.2 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评价学生是否具备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意识和行为,包括学生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等方面的表现。
1.3 学生的个性发展:评价学生是否具备积极向上、自信独立的个性,包括学生参预课外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的表现。
二、具体操作方法2.1 德育评价指标的制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德育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德育评价指标,包括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2 德育学分的获得方式:学生通过参预德育活动,如道德讲座、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等,展示自己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个性发展,获得德育学分。
2.3 德育学分的记录和管理:学校建立德育学分档案,记录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情况,并进行及时更新和管理。
三、效果评估3.1 德育学分的积累和使用: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作为评选优秀学生、申请奖学金等的依据,鼓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
3.2 德育学分的影响力:通过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学校能够更加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德育水平,促进学生的德育素质的提高。
3.3 德育学分制的改进和完善:学校根据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德育学分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4.1 学生参预度不高:学校可以通过增加德育活动的种类和形式,提高学生的参预度,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
4.2 德育评价标准不明确:学校应当明确德育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评价的主观性。
4.3 德育学分管理不规范:学校应建立健全德育学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学分的记录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德育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德育量化考核评分细则1、思想品德操行学分为200分,每学期评定一次,最后按学期数平均计算。
品德操行分达140分以上为合格。
每学期学生思想品德操行评价以170分为基本分,学生品行分的评定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依据品行分实施参考标准,采用学生日常行业违规违纪扣分和奖励加分相结合计算。
(1)加分:1、无迟到早退,按时出操,每周加1分。
2、无旷课,无违反课堂纪律,按时完成作业,每月加2分3、仪容仪表规范,每周加1分4、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主动为同学、老师、班集体服务,表现明显进步,受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表扬,每次加1分。
5、积极参加以学科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为学科部服务,受到学科部表扬,每次2分。
6、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包括校园实践活动),主动为学校服务,受校级表扬的,每次加3分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德育活动或比赛,且表现或成绩良好,每次加2—5分。
8、积极参加社区、市级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良好者,每次加3—6分9、做好人好事,每次加2—4分10、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次加1—3分(2)减分:1、迟到、早退,不按时出操,每次1分2、无故旷课每节扣2分3、不遵守课堂纪律,每次1—3分(认错态度端正,接受教育)4、不穿着校服(含穿上衣不穿校裤或穿校裤不穿上衣)5、发型不规范或染发,每次1—3分6、佩戴与身份不符的首饰或浓妆艳抹、打扮怪异,每次扣2分7、语言不文明,说脏话,侮辱他人,每次1—3分8、挑唆同学间矛盾,欺负同学,每次2—3分(视态而定)9、无故窜班、窜年级,每次1分10、阅读不健康书刊、浏览不健康网站,每次3分11、不尊重老师,每次2分(得到老师谅解)12、住宿生违反晚自习纪律,每次1分13、擅自调整宿舍,每次2分14、在他人宿舍住宿,每次1分15、未经允许,留宿本宿以外其他人员,每次1—4分16、夜不归宿者,每次4分17、不履行宿舍卫生制度,每次3分18、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或蜡烛,每次2分19、向宿舍、教学楼外乱扔乱泼,每次2分20、如厕后不冲洗,每次1分21、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每次1分22、破坏公物,每次3分23、随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每次1分24、携带香烟、打火机,校内外有吸烟行为,发现一次2—3分25、赌博、饮酒,或携带危险物品,发现一次3—5分26、携带管制刀具进校,每次5分27、受校警告处分,每次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15分,受记过处分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30分,触犯法律,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每次40分以上。
(完整版)德育分评分细则
第三条德育加分共11项,以60分为基线,对于好的和差的,分别采取加分和减分的办法进行计算。
加分总分值最多40分,超过分不计。
1.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记8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一等奖学金的加5分,二等奖学金的加4分,单项奖加2分。
以上每次有重复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2.科研成果经鉴定属发明创造者加4分;在院内、外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2分;发表小说、散文者加1分;诗歌及其他通讯报道加0.5分,院广播站播出稿件,每篇0.5分(如2人作品按一半计算)。
(注:凡是发表文章或者获得表彰的同学需提供复印件证明)3.英语过六级加3分,英语过四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秘书资格考试者加1分,普通话测试达到一级乙等加1分。
4.省级运动会前八名每次加5分,院内(含市级)前三名每次加3分,四至六名每次加2分,七至八名每次加1.5分,参训者加1分,优秀通讯员加1分。
系内运动会前三名加2分,其余获奖者每人加1分。
5.参加院举办的篮球赛、足球赛进入四强,主力每人加3分,替补每人加2分,未进入四强主力加2分,替补加1分。
服务人员每人加0.5分。
乒乓球赛参加者每人加1分,参赛且获奖者加1.5分,参与选拔者加0.5分。
6.凡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并获奖者一次记1分,获特等嘉奖者一次记2分,纪念奖不加分。
此项应报学生处核准,否则不予记分。
凡参加院、系各项文体活动,主要组织者加1分,参与服务者加0.5分。
7.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被评为先进个人(要有院发文件)加2分。
在校园文明建设、建校劳动、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加1分。
参加系内、院内劳动加0.5分。
(需证明)8.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受学院表彰者加2分,其他好人好事受系内表彰者加0.5分。
9.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加1.5分,舍员加1分。
优秀团干加1.5分,优秀团员加1.5分。
10.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分会主席、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每年加2.5分,副职加2分,其他干部加1.5分,兼职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学生德育量化评分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评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的建设,特制订学生个人德育量化评定方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及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德育情况,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接班人。
第二条考核办法学生德育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以100分为德育基础分,按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德育考核。
德育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1—74分为合格,75—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学期操行分不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由正式生转为试读生;定为试读生的学生,须向家长通报并由学生作书面保证后方可给予就读。
连续两个学期都被定为试读生的,学校将勒令其退学。
上个学期被定为试读生的,下个学期学习成绩、思想纪律方面有较大进步,操行分为合格以上的,可批准该生转为正式生。
如正式生在校最后一个学期被定为试读生的,该生将不能按时毕业,待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有关证明,证明其表现良好后才准予毕业。
二、考核标准第三条加分项1、被评为红旗班、文明宿舍的全体学生,每人每次加2分。
2、全勤者,每周加2分。
3、获得班、校、市“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团员”、“学习进步奖”等荣誉称号者,加5—10分。
4、积极参加学校、团队组织、班级与市、省学科竞赛等各项活动(如竞赛,文艺汇演等),并取得奖项的,加5—10分。
5、担任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工作称职者,每月加2—5分。
6、拾物不昧,学雷锋,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做好事者,每次加2—5分。
7、见义勇为,及时报告、劝阻违法犯罪行为及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5—10分。
8、思想、纪律、成绩有明显进步者,加5—10分。
9、学期考核总分超过100分的“特优生”,评为“德育特优生”,学校将给予表彰鼓励。
10、勤奋学习,考试单科成绩、各科总分分别在班前五名,分别加5—10分。
11、积极向校刊、广播室投稿,被采用者,每采用一篇加2分。
德育考评细则
d.担任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班委、团支委;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助理+1分
e.担任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助理;寝室长、课代表;社团成员+0.5分
对于任职不满半学期的同学加分减半。一学期中担任两个及以上社会工作的,按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
K.除上述加分外,其余未提及的情况按布告栏张贴公告进行。
2、减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等各类政治活动者-1分/次
(2)无故不参加校、系及班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的集体活动者-1分/次
(3)对本班工作不关心,不及时完成交给的任务者-3分/次
(4)有意污损公物行为者,视情节轻重-2~4分/次
B.集体劳动和社会实践中成绩突出。
C.助人为乐,争做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
D.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被评为文明个人。
E.积极维护校纪校规,热爱集体,爱护公物,敢于同各种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作斗争,有实际表现。
F.见义勇为,及时阻止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实际表现。
G.同学关系良好,学习勤奋。
H.无偿献血+3分/次,志愿者活动+1分/次。
I.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科研论文者
国家:+5分/篇;省级:+4分/篇;
市级:+3分/篇;校级:+2分/篇。
其他类文章(不包括简讯之类),加分减半。
J.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社会教育、文化艺术、学术科技等各类书籍刊物者+1~5分
(13)在执行过中如发现有上述条目未提及的,可参照上述条目酌情予以减分。
四、学期末其他评分细则:
1、品德行为表现:(由班主任评分)
A.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敢于同错误观点和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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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德育加分共11项,以60分为基线,对于好的和差的,分别采取加分和减分的办法进行计算。
加分总分值最多40分,超过分不计。
1.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记8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一等奖学金的加5分,二等奖学金的加4分,单项奖加2分。
以上每次有重复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2.科研成果经鉴定属发明创造者加4分;在院内、外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者,每篇加2分;发表小说、散文者加1分;诗歌及其他通讯报道加0.5分,院广播站播出稿件,每篇0.5分(如2人作品按一半计算)。
(注:凡是发表文章或者获得表彰的同学需提供复印件证明)
3.英语过六级加3分,英语过四级加1分,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秘书资格考试者加1分,普通话测试达到一级乙等加1分。
4.省级运动会前八名每次加5分,院内(含市级)前三名每次加3分,四至六名每次加2分,七至八名每次加1.5分,参训者加1分,优秀通讯员加1分。
系内运动会前三名加2分,其余获奖者每人加1分。
5.参加院举办的篮球赛、足球赛进入四强,主力每人加3分,替补每人加2分,未进入四强主力加2分,替补加1分。
服务人员每人加0.5分。
乒乓球赛参加者每人加1分,参赛且获奖者加1.5分,参与选拔者加0.5分。
6.凡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活动并获奖者一次记1分,获特等嘉奖者一次记2分,纪念奖不加分。
此项应报学生处核准,否则不予记分。
凡参加院、系各项文体活动,主要组织者加1分,参与服务者加0.5分。
7.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被评为先进个人(要有院发文件)加2分。
在校园文明建设、建校劳动、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加1分。
参加系内、院内劳动加0.5分。
(需证明)
8.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受学院表彰者加2分,其他好人好事受系内表彰者加0.5分。
9.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加1.5分,舍员加1分。
优秀团干加1.5分,优秀团员加1.5分。
10.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分会主席、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每年加2.5分,副职加2分,其他干部加1.5分,兼职按最高分只记一次。
在院团委、学生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需证明)一年加2.5分,一般干部加1分。
11.早操全勤加2分,课堂全勤加3分。
第四条德育减分共6项,减分总数不超过40分
1.因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考试作弊、盗窃赌博、煽动闹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纪律,受到校级记过以下处分者,每次扣8分,凡受留校察看处分扣15分。
2.在图书馆、饭厅、教室和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违犯有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罚款者一次扣2分;在校园内举止不文明,违犯大学生公德和建设文明校园等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
3、学习成绩不及格者每次扣1分。
4、上课迟到3次,旷操三次算一次旷课,旷课1节扣5分,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者每次扣1分,事假一周扣1分。
5、凡班委、团支部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不负责任者不予记分,如有严重失职、延误工作或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扣2至4分。
6、凡不按时参加院、系要求的一切有关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论文、素质拓展等理论学习的扣2分。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文系学生德育加分办法》同时废止。
本考核办法由系党总支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