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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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护理专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专业人员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专业人员,包括正式聘用护士、合同制护士、临时聘用护士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岗位需求、专业要求、学历要求、执业资格要求等条件进行。

第五条护理专业人员的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3. 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4. 笔试、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5. 拟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六条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需要,可续签合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护理专业人员入职后,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操作技能、急救知识等。

第八条护理专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护理专业人员应参加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四章晋升与调任第十条护理专业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

第十一条护理专业人员晋升程序包括:1. 报名参加晋升考核;2. 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审批;3. 经审批通过的晋升者,按照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第十二条护理专业人员调任应遵循工作需要、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调任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护理专业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患者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护理专业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护理人员在医疗团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和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纷纷制定了护理人员聘用制度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主要内容包括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招聘程序、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一、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学历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要求:护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冊护士资格证书,具备上岗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学时要求。

3.专业技能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护理知识和丰富的护理经验,熟悉护理操作规范和常用医疗设备的使用。

二、招聘程序1.招聘需求分析:医疗机构进行人员招聘前,应首先进行工作需求分析,确定招聘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招聘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报纸广告、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宣传。

3.笔试和面试:招聘人员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通过评估其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4.考核评估:医疗机构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等。

5.聘用程序:医疗机构按照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条件1.工作时间: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8小时,24小时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

2.假期休息:护理人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各项假期权益。

3.保障待遇: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应与其职业技能和工作贡献相匹配,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工作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安全、卫生、通风条件满足要求,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物资支持。

四、职业发展1.岗位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职称评定:护理人员可以通过职称评定获得高级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等职称,提高自身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3.学历提升:医疗机构鼓励护理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学历,获得更高的学位和专业认证。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的建设,规范护士的聘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士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护士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士管理制度,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护理专业学历;(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护理专业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急救技能、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护士在医疗机构内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二)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三)参与病人的抢救工作;(四)协助病人进行日常生活照料;(五)参与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六)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

第十条护士应当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章晋升与培训第十一条护士晋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晋升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鼓励护士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护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医嘱,造成病人损害的;(二)泄露病人隐私的;(三)发生护理差错,不及时报告的;(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入职护士管理制度

入职护士管理制度

入职护士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建设一支具备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的护理团队,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护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招聘1. 护士的人员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 招聘范围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相关护理经验的护士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

3. 护士的招聘标准包括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三条岗位培训1. 新入职的护士必须接受医院的培训计划。

2. 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知识、护理技能、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3. 培训过程由医院内部的专业团队负责。

第四条岗位职责1. 护士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辅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等。

2. 护士在工作中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岗位考核1. 护士的工作表现将根据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定。

2. 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3.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福利待遇1. 护士将享受医院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

2.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保障护士的权益。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对工作出色的护士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的护士将进行批评、教育和奖惩处理。

第八条素质要求1. 护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团队合作。

2. 护士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即为入职护士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护士在工作中能够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感谢各位护士的辛勤工作和奉献精神!。

护理管理人员配置及聘用制度

护理管理人员配置及聘用制度

护理管理人员配置及聘用制度护理管理人员的配置及聘用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护理工作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良好的配置和聘用制度可以帮助机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护理管理人员队伍,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下面将从护理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聘用流程、条件与要求、聘用标准以及聘用后的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护理管理人员的配置和聘用应该以医疗机构的规模、特点和需求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配置。

对于大型医院或综合医疗机构,应设置护理部和多个独立的临床护理部门,每个部门都应配置一名具备高级职称和丰富管理经验的护理管理人员作为部门主管。

对于小型医院或诊所,可以将护理部和临床护理部门合并,由一名护理管理人员兼任部门主管。

此外,还应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配置各级护理管理岗位,如护理部副主任、护理组长等。

聘用护理管理人员时,要考虑其专业素质、管理能力和经验。

首先,护理管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护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具备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其次,应具备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护理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再次,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管理经验,能够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护理人员开展工作,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对于护理管理人员的聘用标准,医疗机构可以制定一套科学、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

这包括面试环节和考核环节。

在面试环节,可以通过面试、考察和交流等方式,综合评估候选人的专业素质、管理能力和经验,确保所聘用的人员具备护理管理工作的要求。

在考核环节,可以制定一系列的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对护理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其持续地提升工作水平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聘用护理管理人员后,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其的管理和培训,使其更好地发挥护理管理作用。

管理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范围,使其在工作中能够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为提高医院护理人员整体素质,解决护理人员严重短缺问题,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选拔聘用优秀护士补充到护理队伍中,为保证护理队伍稳定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聘用护士的管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一、聘用条件1、经国家正规高考考取的护理院校并取得护理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特别优秀者根据个人情况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中专。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原则上在我院从事护士工作满1个月。

4、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品行端正。

5、热爱护理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及协助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临床护理服务技能,遵守护士执业道德规范。

6、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聘用协议。

二、聘用办法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提出补充聘用护士申请,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考核成绩合格,同时体检合格者,经院长批准后,由所聘用医院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书。

三、聘用护士管理办法1、护理部和用人科室对聘用护士按正式护士管理,党、团员关系转入所在医院党、团支部。

2、建立聘用护士个人技术档案,对聘用护士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及思想意识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3、对聘用护士要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爱岗敬业精神,树立主人翁意识,教导其自尊、自强、积极进取。

4、聘用护士上岗前要参加岗前培训;上岗后要参加院、内、外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术交流、业务学习、查房及考核。

5、医院与聘用护士签定为期二年的协议(暂定),期满考试合格者如工作需要可续签协议。

6、科室辞退聘用护士须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说明理由,经由护理部核实同意后,被解聘护士到所在医院院办公室办理解聘手续。

7、聘用护士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持科室护士长同意签字的解聘申请报告,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四、聘用护士待遇1、工资及奖金(1)试用期一个月,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元(暂定)。

(2)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月基本工资标准1500元,每人每月另加养老及失业补助300元(暂定)。

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事管理职能,为我院护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依据我省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护理人员的聘用、调配、晋升、考核、辞职、休假及继续教育进行规范管理。

(一)护理人员聘用1 、拟定护理人员准入条件,按照像应的条件聘用护理人员。

2、护理部根据医院工作实际,向医院报送年度招聘计划(人的学历要求、数量),经医院批准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理论考试,监考、阅卷、成绩登记,初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等,护理部参预。

3、聘用护理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聘任合同。

新聘人员试用期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

(二)护理人员考核1、护理部每年组织实施全院护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选先挂钩。

对表现优秀者赋予奖励。

对于考核不佳者应面谈,记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并评价效果。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2、实行分级考核制度。

护理部对于科护士长进行考核,护理部及科护士长负责对全院护士长进行考核,病房护士长负责本病室护理人员的考核。

(三)护理人员配置及调配1、护理人员配置:护理部根据护理工作量、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岗位条件及能力要求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员。

2、护理人员的调配(1)护理人员的调动、调配由护理部统一负责,由护理部、科护士长、病房护士长分别在全院、科室、病房三个层面,以患者为中心,根据工作量调配护理人员。

(2)护理部制定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具体实施。

(3)护理部按照能级对应原则对人员与岗位发生明显不对等或者外部因素造成的不适应现象进行换岗和调整。

(4)护理部向科护士长发出人员调动通知,科护士长负责人员调动后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被调动人员接到调动通知后,任何人都不得借故推委,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接收调动人员科室同时要做好新调入人员各项工作安排。

(四)护理人员考勤1 、护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服从科室排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一、聘用范围与要求1.年满 18 周岁,30 岁以下,经过正规护理专业院校学习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者。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及慢性疾病,五官端正,体检合格者。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期注册者。

5.经医院护理部面试、理论、操作和实际工作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病房试用。

二、聘用程序1、根据医院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由用人科室申请、护理部核实、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领导同意后,交人事科安排集中向社会公开招聘。

原则上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各申请一次。

2、由人事科组织,护理部参与,经过“报名条件审核-笔试-操作-综合测评-体检”等程序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后方可进入病房试用。

3、聘用护士上岗前必须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 2 周后,进入临床科室试用 3 个月,试用期间指定专人带教,试用期满后由科室对照《新护士评价表》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护理部审核,合格者由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后的管理1.护理部按照“护士轮转制度”、“新护士规范化培训方案”安排聘用护士进行轮转培训,轮转期间由护士长安排临床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师进行带教。

护士独立上岗前,由科室进行夜班准入考核或独立上岗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排班上岗。

2、护士轮转期间由护理部和科室加强培训考核管理。

护理部第一年每季度进行三基三严考核 1 次,第二至第五年每年考核不少于 2 次;科室实施护士综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出科前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合格标准:每次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三基三严考试以及科室对护士的月考核、出科综合考核等均达标。

考核结果作为护士续聘及晋级的依据。

4、考核不合格者按以下处理:(1)护理部组织的三基三严考试,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扣罚工资 200~500元;连续 2 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待岗处理,只发放基本工资。

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护理专业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身体健康,符合护理工作要求;4. 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5. 能够适应临时工作安排。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临时聘用护理人员:1. 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 被开除公职的;3. 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 依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审核和聘用。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及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3.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4.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5. 确定拟聘用人选。

第八条审核程序:1. 人事部门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核;2. 核实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3.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聘用程序:1.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2. 合同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福利待遇;3. 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4. 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第五章合同管理与终止第十二条临时聘用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3. 工资待遇;4. 休假、福利待遇;5. 社会保险;6.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7. 违约责任。

医院聘用护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护工的聘用和管理,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医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聘用护工的管理。

三、护工职责1. 在护士长及护士指导下,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 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如洗脸、梳头、整理床铺等。

3. 外送病人进行各种检查,送取各类检查化验标本、报告单及病房用物。

4. 规定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持病房环境整洁。

5. 在护士指导下对病人进行简单生活护理和床单位的清洁消毒等工作。

6. 严禁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四、护工聘用条件1.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护理工作,对病人有同情心。

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

4. 通过医院组织的护工培训,考核合格。

五、护工聘用程序1. 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护工招聘计划。

2. 护理部通过医院内部公告、招聘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3.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 护理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5. 面试合格者参加医院组织的护工培训。

6. 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护工管理1. 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2. 严格界定护工岗位职责,确保护工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3. 定期对护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对护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 加强对护工的纪律教育,确保其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七、护工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纪律性等。

2. 对表现优秀的护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违反纪律的护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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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8、不认真履行科室职责,接警或遇到突发事件不主动及时处理报告;
(三)不符合相应岗位的准入、资质要求;考试、考核不达标。

9、超过规定的年度一年获得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岗证及各种应具备的准入证;
10、在医院或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试中,1年累计2次不合格;
11、无故不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种学习及会议达2次/年;
12、超过规定的年度一年未晋升到上一级职称;本科以下学历,工作5年后学历未得到提升;继教学分达不到年度考核标准;
10、医院年度考核不合格;未达到各科室制定的综合考核目标要求;
11、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完成岗位任务;
(四)违反相关规定,工作失职或以权谋私,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各种情形。

12、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失职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给医院及科室造成不良影响及较大损失;
13、不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违反缺陷管理规定,或不遵守操作规程及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
培训未及时改正;
14、不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致使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浪费;
15、作为发生差错事故的当事人或知情人故意隐瞒事件真相、不据实报告,经查实的;
16、未经医院及科室同意,擅自公开、泄漏医院、科室秘密;
17、出现损害医院利益的任何言行,或利用医院(科室)的医疗资源及对外协作关系从事个人利益活动;
18、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私自收取病人费用;
19、违反国家卫计局“九不准”规定;
20、违反医院员工守则的其他情形。

(五)同时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与医院其它规章制度相抵触,以本约定为准。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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