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准入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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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一、岗位准入资格要求1.专业学历要求: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或者相关专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2.执业资格证书: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持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注册护士执业证书》,并且有良好的执业记录。

3.继续教育证明: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具有一定时间内的继续教育证明,表明其在护理领域不断学习进步。

4.职业道德: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履行职业职责,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5.健康状况:准入岗位的护士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健康体检标准,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二、岗位准入流程1.申请审查:护士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岗位准入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人事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基本要求,若符合则进入下一步审查。

3.面试评审:通过面试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护士进行面试评定,包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沟通能力等方面,确定是否具备岗位准入资格。

4.综合评定:通过综合评定委员会对护士进行全面评定,最终确定是否获得岗位准入资格。

5.颁发证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护士颁发《护士执业岗位准入证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三、岗位准入考核1.试用期:获得岗位准入资格的护士进入试用期,按照规定期限接受岗位培训,由所在单位进行岗位考核。

2.定期评估:试用期满后,护士需要接受定期的岗位评估,评定是否胜任当前岗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留任。

3.业绩考核:护士需要按照规定的业绩考核标准,完成岗位任务,并定期提交绩效报告,作为评定绩效的依据。

4.奖惩机制: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采取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激励合格护士,惩罚不称职护士。

结语: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是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制度,合理的准入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准入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加强医院护理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其行为和职责,提高医院护理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理人员的准入和管理。

2.护理人员包含注册护士、助理护士等。

第二章护理人员准入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和履行护理工作职责。

3.具有相关护理专业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职业道德要求1.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敬重人权和患者隐私。

2.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

3.保守医院和患者的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五条专业技能要求1.具备丰富的护理专业知识,掌握护理技能和操作规范。

2.熟识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传染病的护理工作要求。

3.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常见护理操作和护理记录。

第六条进修和连续教育要求1.护理人员应乐观参加医院组织的进修和连续教育活动。

2.具备参加护理学术沟通和研讨会的本领。

3.定期参加护理质量考核和临床本领评估。

第三章护理人员管理第七条岗位职责1.护理人员应依照医院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质量。

2.护理人员应遵从医疗工作制度,听从上级布置和引导。

第八条个人素养评价1.医院将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个人素养评价,包含职业素养、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本领等。

2.个人素养评价结果将被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

第九条惩罚和纪律1.护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纪律处分,并可能影响其工作岗位和晋升机会。

2.违法纪律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患者损害等情况。

第十条职业保险和责任1.医院将为护理人员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确保其在护理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享受相关保障。

2.护理人员应合理行使护理职责,对患者负有肯定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全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新进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热爱护理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慎独精神,乐于奉献,关爱患者,尊重患者,并能对患者一视同仁,维护其健康权益。

第二条受过正规的医学院校教育,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第三条新进护理人员必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身体健康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第六条新进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条件:
1.护士独立值班应为严格岗前培训合格并考核通过的注册护士;
2.护士独立值班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3.掌握科内常见的疾病护理技能;
4.熟练掌握科内急救操作技术;
5.熟练掌握科内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

第七条护士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主动提出申请,由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部进行能力考核评价,成绩合格者,经院领导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护理工作,并享受医院有关待遇,凡试用不合格者医院可不予聘用。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准入,提升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注册护士、护士长、护理师等。

三、准入条件1. 学历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护理相关专业的学历,并获得相关学历证书。

2. 职业资格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 健康状况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传染病、遗传病等。

4. 基本素质要求:凡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准入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护理人员准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材料审核: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职业资格和健康状况等情况。

3. 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将进行面试考核,以评估其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4. 报批聘用: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由人事部门报批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5. 培训考核:新入职的护理人员需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五、准入管理1. 注册备案:凡被聘用的护理人员,需向人事部门进行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

2. 提示教育:准入后的护理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3. 职业发展: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考核评价:护理人员将定期接受岗位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结果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 纪律管理: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人事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制定本制度。

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

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一、引言护理人员是医疗机构中至关重要的一支力量,他们担负着保障患者安全和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责任。

对于护理人员的独立值班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背景护理人员独立值班准入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护理人员的独立值班行为,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只有通过严格的准入评估和培训后,护理人员才能够独立值班。

此举旨在确保护理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应对各种医疗护理问题,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三、准入评估1. 申请条件:凡是具备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且持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均可进行准入评估。

2. 准入评估内容:(1) 技能水平评估:包括基本护理操作、危重病人监护、急救处理等方面的技能评估。

通过临床操作、模拟病例演练等形式进行评估,确保护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相关技能。

(2) 专业知识评估:包括医学知识、护理学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评估。

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护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

(3) 沟通与应对能力评估:包括患者交流沟通、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模拟场景和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护理人员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四、培训和考核1. 培训内容: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强化其独立值班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医学知识、护理技术操作、应急处理等内容。

2.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应的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操作考核等,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通过。

3. 培训频率和持续性:护理人员的培训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定期进行。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执行培训计划,确保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五、管理措施1. 值班记录:对独立值班护理人员进行记录和统计,包括值班时长、工作情况、个人表现等。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定期评估:对独立值班护理人员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技能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护理执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护理执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执业人员。

三、准入条件1. 护理执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士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4)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 特殊科室护理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具备2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3)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重症医学、手术室等特殊科室的基本技能要求,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4)经过重症医学、手术室等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四、准入程序1. 护理执业人员申请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3)健康体检证明;(4)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颁发护士执业证书。

五、注册管理1.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2. 护士执业注册后,如因故需要注销注册的,应当向原注册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注销注册。

3. 护士执业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监督管理1.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护理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考核,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2. 护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护理工作规范、有序。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

三、资质准入1.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护理专业学历、专业培训、执业资格等要求进行。

2.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护校或护理学院毕业证书。

(2)专业培训:完成护理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执业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4)体检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授权管理1. 护理人员授权管理应遵循岗位需求、能力评估、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2. 护理人员授权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岗位设置:根据医院护理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

(2)能力评估: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沟通能力等。

(3)授权审批:根据护理人员的能力评估结果,确定其工作范围和权限。

(4)持续改进:对护理人员的能力进行持续跟踪,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能力不足的护理人员给予培训和指导。

五、实施与监督1.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的具体实施。

2. 医院成立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监督小组,对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护理人员资质准入和授权管理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护理人员资质准入授权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医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及拟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院护理执业准入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护理执业准入条件第四条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学历,包括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大专、本科等。

2. 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护理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5.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护理执业准入程序第五条护理人员申请执业准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我院护理部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 审核材料:护理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3. 考核面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护理部组织进行考核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

4. 审批:护理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准入建议,报医院领导审批。

5. 办理注册:批准准入的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

第四章护理执业准入管理第六条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后,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患者安全。

第八条护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经核实后,取消其执业准入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2. 违反护士执业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声誉的。

4.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我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护理执业准入管理制度,我院将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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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准入及管理规定
七煤集团总医院护理部2012年12月30日修订
一、凡招聘及调入本院护士必须有护士执业证书(新毕业时有执业考
试成绩合格单)、毕业证、资格证。

经组干科、护理部、主管院长面试,报院长审批,并进行岗前培训,理论及业务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

二、新毕业生必须在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不得单独执业。

三、
四、凡是新调入、聘用、院内调科的护理人员,科室必须安排带教老
师进行带教,护士长要根据本科实际工作性质,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完成后,由护士长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填写“同意使用单”,报护理部,护理部派人抽考,合格后方能独立执业。

四、新毕业生没有执业注册前不得单独执业,效益工资科室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不能参加评优活动。

五、为不断提高护理业务及管理水平,护理部应有计划选送德才兼备
的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平时应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进行定期考核。

六、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及各项法律法规,
着装整齐、整洁,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做到严谨、自律,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对工作尽职尽责。

七、护理人员应服从院里调动,不服从者,经说服无效,按奖惩条例
处理。

八、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有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未
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擅自换班、积假。

九、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患者不满意、考核不合格、
工作中经常发生问题,又不吸取教训的聘用护士,科室填写不再
聘用申请单报护理部,护理部通知人事部门不再续签合同。

十、护士长脱离岗位期间要安排科室临时负责人,报护理部,所安排
临时负责人应是科室中业务及沟通能力强,高年资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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