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含员工手册)制定修订法律实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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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修订过程

劳动规章制度修订过程

劳动规章制度修订过程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介绍劳动规章制度修订的过程及注意事项。

二、制定修订计划1.明确修订目的和范围在制定修订计划之前,企业要明确修订劳动规章制度的目的和范围。

是否是为了符合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还是为了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还是为了加强工作纪律等等。

确定好修订的目的后,还要明确修订的范围,即对哪些条款进行修订,哪些条款不需要修订。

2.制定时间表和责任人修订劳动规章制度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修订的时间节点和完成的时间要求,然后安排相应的责任人来负责制定具体的修订方案和落实修订计划。

3.征求员工意见在制定修订计划的过程中,企业还要及时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员工是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主体,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劳动规章制度的修订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可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来征求员工意见,以确保修订计划能够更好地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

三、制定修订方案1.收集资料在制定修订方案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这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同行业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员工的意见建议等等,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确定修订的方向和内容。

2.制定具体措施在收集完相关资料后,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措施。

这包括修订的内容、修改的条款、增加的条款等等,需要明确具体细节和具体操作。

3.制定实施计划制定好修订方案后,企业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这包括修订方案的具体时间节点、责任人的具体任务分工、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等等,确保修订计划能够顺利实施。

四、修订征求意见在确定了修订方案和实施计划后,企业需要及时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员工是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主体,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劳动规章制度的修订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可以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来征求员工意见,以确保修订的方案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篇一: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

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

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

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

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之劳动法解析

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之劳动法解析

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之劳动法解析(一)规章制度的制定1.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仅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如何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其内容主要包括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等。

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管理,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保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的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的劳动秩序中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

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情合理,不能无限放大乃至超越劳动过程和劳动管理的范畴。

(1)制定主体合法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目前劳动法、公司法中均未明确规定,仅笼统地说明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但从实践来看,规章制度制定主体应是用人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行政机构,并由其代表用人单位制定并以用人单位名义颁布实施。

用人单位其他管理机构,不具有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只能参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活动。

比如公司某个部门制定并以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则存在着法律效力风险。

(2)内容合法《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都明确规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这里的“合法”是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

法律有明文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细化、具体的规章制度,对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律立法的基本精神以及公平合理原则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实践中,如下一些规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违法性,如:实行做六休一工作制度,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等,这些规定都属于无效规定。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确认函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确认函

确认函致:公司(下称公司)本人确认已经收到下列文件:《员工手册》(年版)同时本人确认并同意:1、上述文件在制订过程中,已经征求包括本人在内的员工意见,经过了民主协商程序。

2、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文件全部内容,并得到了公司相关人员的解释。

3、我同意遵守上述文件的所有内容,特别是个人对公司价值观的承诺、对劳动纪律与行为规范的承诺,并愿意承担违反相关内容的责任。

4、我明白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补充上述文件的有关条款,公司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网站等不定期的发布相关通知,我将会及时的接收。

5、我将妥善保管《员工手册》,如因故导致《员工手册》遗失或损毁,我将及时上报公司。

6、如果我从公司离职,我承诺将《员工手册》归还公司。

承诺人签名:签署时间:年月日附:法律干货1.汽车时代,如果你万一开车撞了什么东西,千万千万要下车查看检查,否则如果撞到的是人,就算是逃逸;如果构成重伤,负主责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2.信用卡欠款超过10000元,被银行催款两次,超过三个月还不还那就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以信用卡万一透支了还不上,千万不要随意变更联系方式让银行找不到你。

3.在小店或者某些娱乐场所摆放的游戏机,如果鉴定出来具有赌博功能的超过一定的机数,是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哦。

4.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只要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不管抢多少钱都要构成抢劫罪。

小伙子,不要为了五毛钱铤而走险哦,人要有点追求,你就是趴在操场上挠挠草坪,没准都能扒出两块钱呢……5.跟人争吵,能动手的尽量别BB~哦,不好意思说错了,跟人争吵一定要理性,没事不要打架,更不要随意拿工具甚至刀具,一旦鉴定出来构成轻伤就可能变成故意伤害罪,就意味着你要赔上一大笔钱加上一个故意伤害的案底。

6.别人在你开的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你可是会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的,当然更不能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7.对于来历不明的物品要谨慎收购,多询问一下相关情况,如果明知是对方盗窃所得还进行收购,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企业员工手册规章制度(18篇)

企业员工手册规章制度(18篇)

企业员工手册规章制度(18篇)企业员工手册规章制度1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一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

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二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

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三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

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

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

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2024年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遵循手册

2024年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遵循手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遵循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1. 引言1.1 制定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合同效力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原则2.1 合法合规2.2 公平公正2.3 尊重员工权益2.4 促进员工发展3. 招聘与选拔3.1 招聘渠道3.2 招聘流程3.3 选拔标准3.4 录用通知4. 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4.1 合同类型4.2 合同期限4.3 合同内容4.4 合同变更4.5 合同解除4.6 合同终止5. 薪酬福利制度5.1 薪酬结构5.2 工资支付5.3 奖金制度5.4 社会保险5.5 福利待遇6. 培训与发展6.1 培训内容6.2 培训方式6.3 培训时间6.4 培训费用6.5 职业发展7. 劳动纪律与考核7.1 劳动纪律7.2 考勤管理7.3 绩效考核7.4 奖惩制度8. 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8.1 保密义务8.2 保密期限8.3 知识产权归属8.4 侵权责任9. 劳动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程序9.3 仲裁申请9.4 诉讼途径10.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10.1 制度制定10.2 制度发布10.3 制度修订10.4 制度执行11. 员工关系维护11.1 沟通渠道11.2 员工建议11.3 关系协调11.4 劳动争议预防12. 企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12.1 信息收集12.2 信息储存12.3 信息使用12.4 信息安全13. 法律法规变更应对13.1 法律法规变动13.2 合同效力影响13.3 合规性检查13.4 合规风险防范14. 合同解除与终止后的权益处理14.1 经济补偿14.2 社会保险续缴14.3 福利待遇终止14.4 合同解除证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引言1.1 制定目的为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制定本合同。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等事项。

劳动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

劳动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一、劳动规章制度1. 出勤规定1.1 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准时上班,不得私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1.2 员工需提前报备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照缺勤处理。

1.3 连续迟到或旷工达到三次者,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做出相应处理。

2. 工作规定2.1 员工需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延误或脱岗。

2.2 员工需遵守公司工作流程和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2.3 员工需保障公司资产及机密信息的安全,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3. 行为规定3.1 员工需尊重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3.2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3.3 员工需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不得发生与公司形象不符的行为。

4. 奖惩制度4.1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实行奖惩并存的激励机制。

4.2 凡是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和表扬。

4.3 凡是违反公司规定和制度者,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开除等。

5. 假期制度5.1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及法定节假日,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5.2 员工若未按规定请假或未假到,将扣除相应工资或假期。

5.3 员工需根据公司规定在工作日内进行调休,不得擅自拖延或取消。

二、工作内容1. 市场部工作内容1.1 负责市场调研和分析,制定市场推广方案和销售策略。

1.2 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策划和执行各类宣传活动及促销活动。

1.3 协助销售团队完成销售目标,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1.4 监控竞争对手的动态,分析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2. 生产部工作内容2.1 负责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2.2 监督生产现场的生产过程,保证生产进度和完成时间。

2.3 组织生产人员进行生产操作和管理,培训新员工和提高生产技术。

2.4 协助质量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管理,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试卷与参考答案(2024年)

2024年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自测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60小题,每小题1分,共60分)1、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A、劳动者姓名B、劳动者身份证件号码C、劳动合同期限D、劳动者的工作地点2、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以下哪项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A、人力资源需求预测B、人力资源供给预测C、人力资源招聘计划D、人力资源培训计划3、在人力资源规划过程中,哪一项活动是确保组织能够持续有效地运作的关键?A. 确定员工需求B. 制定招聘计划C. 员工绩效评估D. 建立人才库4、下列哪种方法最常用于收集工作分析的信息?A. 观察法B. 访谈法C. 问卷调查法D. 工作日志法5、以下哪项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A、组织结构设计B、员工招聘计划C、员工培训与发展计划D、员工薪酬福利计划6、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过程中,以下哪项不属于招聘的原则?()A、公平竞争原则B、公开透明原则C、择优录用原则D、优先内部员工原则7、下列关于工作分析中的访谈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 访谈法只能单独使用,不能结合问卷法等其他方法B. 访谈法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对员工的工作态度与工作动机等深层次内容有更深入的了解C. 访谈法比观察法更适用于脑力劳动成分高或者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工作D. 访谈法耗费时间较少,成本较低8、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包括:A. 组织目标的变化B. 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变化C. 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期望D. 企业内部现有员工的数量9、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以下哪项不属于招聘过程中的关键步骤?()A. 发布招聘广告B. 筛选简历C. 面试评估D. 员工培训 10、以下关于绩效管理体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绩效管理体系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B. 绩效评估应客观、公正、透明C. 绩效管理体系应注重员工个人成长D. 绩效评估结果应与员工的薪酬和晋升直接挂钩11、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是:A.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B.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D.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2、企业内部晋升决策时,常常会考虑候选人的潜在发展能力,这主要依据的是:A. 过往的工作业绩B. 学历水平与专业技能证书C. 情商与团队合作能力D. 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13、在人力资源规划过程中,以下哪项不是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常用方法?A. 人员替换模型B. 工作样本法C. 时间序列法D. 德尔菲法14、以下哪项不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A. 招聘与配置B. 培训与开发C. 绩效管理D. 企业文化管理15、在人力资源规划过程中,哪一项活动对于确保组织能够获得所需员工数量和技能组合最为关键?A. 招聘与选拔B. 培训与发展C. 绩效管理D. 薪酬管理16、员工满意度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提高员工福利待遇B. 收集员工对公司政策、管理等各方面的看法C. 减少公司开支D. 促进员工之间的竞争17、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下列哪项不属于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A、组织结构设计B、员工培训与发展C、绩效管理D、企业文化塑造18、在人力资源规划中,下列哪种方法适用于短期人力资源需求预测?A、时间序列分析法B、回归分析法C、德尔菲法D、趋势预测法19、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以下哪项不属于人力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A.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B. 人力资源供给预测C. 人力资源结构调整D. 人力资源招聘策略 20、在员工绩效评估过程中,以下哪种方法容易导致评估结果的主观性和偏见?A. 自我评估B. 同事评估C. 上级评估D. 360度评估21、题干:在人力资源规划中,以下哪项不是影响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主要因素?A. 技术进步B. 产业政策D. 企业发展战略22、题干:以下哪项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四大功能之一?A. 招聘B. 培训C. 评估D. 薪酬管理23、某企业在进行员工培训需求分析时,发现生产一线的操作员工普遍存在技能水平较低的问题,这属于以下哪种培训需求类型?A. 组织需求B. 个人需求C. 职位需求D. 职能需求24、在绩效管理中,以下哪种方法强调通过团队合作实现组织目标?A. 目标管理(MBO)B. 过程控制C. 平衡计分卡(BSC)D. 关键绩效指标(KPI)25、以下哪项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A、招聘B、培训C、薪酬管理26、某公司计划招聘一批新员工,根据岗位需求,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决定采用以下招聘渠道,以下哪种渠道最符合内部招聘的特点?A、校园招聘B、人才市场招聘C、内部推荐D、猎头公司招聘27、在人力资源规划中,以下哪项不是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方法?A. 经验预测法B. 专家调查法C. 工作研究法D. 统计分析法28、在员工绩效评价中,以下哪种评价方法较为客观?A. 管理者自评B. 同事互评C. 绩效面谈D. 360度评估29、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试用期约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共6篇)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共6篇)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目录一、总则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六、员工培训七、劳动定额管理八、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九、劳动纪律十、奖惩十一、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第五条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人力资源部验原件留复印件;无相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接到公司的录取通知后,新员工即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体检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领取体检表格并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公司将随时决定终止录用,因个人故意拖延体检时间或隐瞒体检不合格结果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录用。

第八条新员工报到时应交3张1寸照片及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工作证、医疗保险病历本、开工资帐户。

第九条体检等录用条件符合后,企业予以录用。

录用后员工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档,调档同时转入社保关系;档案调入公司的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如何成为有效法律文件(2)

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如何成为有效法律文件(全文2185字)一、程序民主《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的民主程序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步: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方案或意见;第三步: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文本。

(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1.依法推选职工代表:——是否必须召开人数确定人员构成任期首先,企业不是必须要组建“职工代表大会”,须视企业人数而定。

对于人数较少的私营企业,可以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讨论规章制度。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其次,关于参会人数的确定。

如果企业员工人数较多,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按全体职工人数的5%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再其次,关于职代会人员构成。

职工代表大会从人员构成上要体现民主原则,即不同部门、各个分公司的职工均参与其中,将民主落到实处,管理人员一定要控制在一定比例内。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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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含员工手册)制定修订法律实务(上)[字体:大中小]主讲人:陆敬波引言:各位律师同仁下午好!很高兴今天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含员工手册)制定修订法律实务》这个话题。

经常有人问我:“你是干什么的?”我说:“我是做律师的。

”“你是做什么样的律师?”我说是做劳动法律师。

“那劳动法律师就是打劳动官司对不对?”我说:“打劳动官司是劳动法律师的一小块业务,我们更多的业务不是打官司,而是官司的预防,在官司出现之前帮助企业怎么去进行管理,怎么建章立制,完善它的规章制度,怎么有效地处理一些问题,避免发生一些争议。

”劳动争议一旦打起来之后企业就非常被动,所以我们讲劳动争议应当是消防结合,以防为主,主要的工作放在“防”上,律师不是消防员,律师更多的角色应当是顾问,在顾问角色里我们有日常咨询,有日常的法律文书的修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制定,这个工作构成了劳动法律师日常最主要的工作,企业也非常重视,所以我们今天讲这个题目非常有意思。

今天我们用两个半天的时间来讲这么一个话题,这个话题如果展开讲一天是不够的,所以今天所讲的是法律实务的精要,就把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所涉及的一些法律实务以及一些主要的内容摘出来和大家一起交流和分享,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大家都是同行,如果你们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一起来探讨的,我们可以一起来交流,因为劳动法的问题就是这样,很多问题都是悬而未决的,好多问题是模糊不清的。

今天话题分四块内容展开,最后一块是互动答疑,前面三块是我们主要的内容:第一,是认清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这个词大家都非常熟悉,但从法律上认识这个规章制度可能跟我们平时理解的“规章制度”未必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还得要从法律角度认识一下,我们讲概念可以说是熟悉而又陌生的,说它熟悉可以很熟悉,但从法律角度上可能是陌生的。

第二,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

规章制度并不是内容合法就可以了,必须要符合法律的程序,如果法律程序上有问题同样影响它的效力,所以程序上无论是企业还是律师往往是比较容易忽视的一块问题。

第三,规章制度的内容要求。

程序非常重要,但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仍然是程序比较容易被忽略,仍然是重实体轻程序,所以实体问题是我们今天的重点内容。

第三大块内容要求是我们今天最重要的内容。

一、认清规章制度我们到企业可能不需要了解规章制度较多的法律问题,但作为专业搞法律的就要弄清楚,告诉企业也好告诉员工也好,不仅仅告诉他们规章制度,我们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能不能知其所以然是体现你的水平、你的公益的,所以要讲讲规章制度。

认清规章制度有四个方面:1.规章制度的主体和功能;2.规章制度的性质和范围;3.规章制度的作用和地位;4.规章制度的形式和语言。

这个对于我们后续提升对规章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的认识非常有意义,也就是说第一部分认清规章制度是整个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法律实务的一个基础。

(一)规章制度的主体和功能劳动合同法里有一条规定,这条规定许多同仁都了解过,但这句话还是要拿出来研究一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这里面涉及到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是谁?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会?是用人单位和工会双方?这里面有混淆的说法,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的规定比较清晰,用人单位的制定主体就是用人单位,这样就排除了工会,排除了劳动者,用人单位是主体。

那规章制度的功能是什么?是“保障劳动者享有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一个是“保障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个是约束单位的,“保障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是劳动者该干的事要干,这个是约束劳动者的。

从这两大功能里可以看出它反映出一个问题,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制定出的规章制度是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这是我们为什么要讲两大功能的地方。

(二)规章制度的性质和范围还是这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规章制度的性质是什么?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还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这个问题很重要,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权利还是企业的义务?有的说是义务,因为法律这里用的是“应当”两个字,“应当”就是“必须”,法律上只有“应当”,没有“必须”这个词,“应当”就是“必须”,就是强制性的义务,从这句规定里看,规章制度的制定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这个说法没有错,但不能忘了同样是企业的权利,为什么法律要让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为什么要赋予用人单位本来没有立法权的单位有一定的内部立法权,当然这是有道理的,是为了让企业规范管理,让企业有序的管理,所以为什么要明确这个性质?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实行你的权利而且是你企业很大的权利,应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几千人甚至上万,没有规章制度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说这是企业的一个权利,那么大的一个权利,规章制度的制定好坏跟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成正比,这样一个权利如果你不去行使,你说我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说我行使得不好,那个规章制度只有两页纸、三页纸,那么这个权利你是放弃的,你放弃了这个权利,你管不好是你的问题,这是权利的性质。

另外一个是义务,不光是你的权利还是你的义务,是你的义务,企业就要履行好你的义务,如果只是你的权利,你放弃了,而在这里不是你放弃的问题,因为是你的义务,义务没有履行,没有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出现了问题企业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所以有一句话我们跟企业讲,当企业跟员工出现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时,司法实践往往做出对企业不利的解释。

原因在什么地方?法理在什么地方?就在这里,法律规定企业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要进行规范化、细致化的管理,企业没有完成你的义务,这里没有制度,那里也没有制度,这里也没有规则,什么都没有,说不清道不明,企业管理不善,企业承担不利的后果,我做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所以我们一定要告诉企业,也要告诉工会和劳动者,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既是企业的权利又是企业的义务,有不同的含义。

这是第一,性质。

第二是范围,企业的规章制度能管多少事,规章制度的手能伸多长?前段时间有一家著名的媒体采访我一个案例,他说有个公司开掉了一个员工,理由是这个员工跟他父亲打官司,争房产。

为什么这个员工跟他父亲打官司争房产企业就把他开掉了?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里有一条“如果员工不孝的话,公司将作为严重违纪,解除合同”,企业的道理在于你对家里人都不孝,谈何对企业忠,你这个人品不行,所以不要,解除合同。

这个案例发生了争议,媒体上曝光出来的有不同观点与讨论,记者采访我时我表达了一个观点:这是劳动争议,是一个法律问题,我们可以用道德的标准去评判,但现在已经出现了争议,已经上了仲裁和法院,这个时候要依法来裁判,这个案件关键的焦点在于企业认为员工不孝作为严重违纪这一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公司就赢了,员工就输了,如果无效企业就输了,员工就赢了,到底是否有效?企业能不能说员工在家里不孝就作为严重违纪,这个规章制度管得太宽,我们不能忽略法律里面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前面还有“劳动”两个字,我们今天所讲的是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相关系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当然是跟劳动权利和义务相关的,一个员工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根本上是一个员工把它的劳动力持续性的卖给企业,企业给员工支付一定的劳动买卖价格即工资,说到底还是一种劳动力商品买卖,只不过是一种持续性的买卖,但并不是把所有的劳动力全部卖给你企业了,只是卖给你8小时,把8小时的劳动力卖给企业,企业支付正常的工资,如果8小时你觉得不够,还让我干9个小时、10个小时,那个时候就是加班,加班还要支付额外的劳动力价格即加班费,也就是说正常形成的是8小时的劳动关系,8小时以外的事不要管我,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也有规定,如果在8小时之内犯罪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那个时候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开掉其员工,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通过一个规章制度的形式,你说我对家人不孝你可以开掉我,既然这样还可以再规定一条“夫妻关系不和谐,企业可以开掉你”,那规章制度管得太宽了,所以范围要注意,是劳动规章制度,跟劳动权利和义务相关系的,所以规章制度的手不要伸得太长,我们在现在会发现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手伸得太长,管了一些企业所不能管的事。

(三)规章制度的作用和地位规章制度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不可或缺的,再进一步讲的话,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与企业的用工制度权成正比。

在当前大的立法背景下,对企业用工制度权越来越收紧的情况下,规章制度的作用相应的越来越重要。

规章制度处于什么地位?地位体现在平时企业进行规范化用工管理里,所以规范化所依据的规范是四大类,刚性的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不算。

刚性的规范分别是:劳动法律,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讲的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等,国家层面定的,平时我们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法律”指的是这四层法律,当时包括劳动法律,还包括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规章制度。

在处理劳动争议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法律”不仅仅指上面最高的劳动法律,这四块都是,规章制度也是我们这里所讲的“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法律是广义的,这四大类规范都非常重要,他们的效力高低分别就是这么一个顺序,规章制度处在效力的最底层,但不要光看效力处在最底层。

在这四大规范里哪一个是企业最常用的?哪一个是用人单位在日常的劳动关系管理中间常用的规范?有的人说劳动法律最常用,有的人说劳动合同最常用,其实都不是,事实上最常用的规章制度,企业和员工讨论一个事拿规范的话,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那么几页纸能说明什么问题?也不是劳动法律,劳动法律是普遍化的,不可能具体到企业内部的某种具体情况,集体合同更不要谈了,企业要么没有集体合同,有的话也是照着法律条文,实效不大,所以最常用最重要的是规章制度,也就是说规章制度是企业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四大类法律规范最重要的规范。

所以规章制度的地位非常高,效力虽然最低。

讲到效力时,我要明确一个问题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效力对比,这个地方其实说得很明白,劳动合同的效力是高于规章制度效力的,道理是什么?劳动合同是双方订立的,双方的合意,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的,一个双方的合意是不能单方改变的,这是效力高低的一个依据,但现在我们发现有不少企业在实际操作时没有注意这一点,我们许多律师同仁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比如说企业要进行薪酬制度的改革,原来他们公司薪酬制度是固定工资制,但这种固定工资制产生一个问题,很多员工工作不积极照拿工资,所以公司要改变这种薪酬结构,实行浮动工资制,固定一小部分,其它一块是浮动的,干得好多,干得不好不多,这样就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但问题是怎么实行这种改革?原来的工资都是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好的,企业制定一个薪酬管理办法,对原来的薪酬规定进行修改,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公司实行新的薪酬结构,改为固定加浮动,一个规章制度从某年某月某日就开始实施了,就强行把原来劳动约定的内容给改了,如果有的员工提出抗议不同意改,我的工资是双方约定好的,原来是一万,凭什么现在改成3000+X,不同意,他能不能拒绝?企业说这不是针对你个人,这个是整个企业的规章制度统一规定的,你必须要服从规章制度的规定,你是公司员工必须服从规章制度,在这个时候到底是员工要服从新的规章制度还是企业要服从双方的劳动合同?谁的效力高谁的效力低?当然劳动合同的效力高于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不能单方的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不要觉得你搞了一个规章就可以当然的改变劳动合同,这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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