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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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4章-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第4章-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居民纳税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1年的个人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 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的所得纳税 人
1年的个人
6、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的判断: (1)住所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习惯性住所的标准, 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 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 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 提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 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 连续计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 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 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 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 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 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 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 “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 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关于捐赠的扣除规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关于捐赠的扣除规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考验七、关于捐赠的扣除规定(★★★)(一)公益性捐赠1.限额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老侯提示】一般的“公益性捐赠”限额扣除,跟“应纳税所得额”比,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

2.全额扣除(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向“教育事业”的捐赠;(3)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4)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5)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6)“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的捐赠。

(二)非公益性捐赠个人的直接捐赠,不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

【例题1·多选题】(2022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公益性捐赠支出中,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B.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C.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D.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题2·单选题】(2022年)2022年2月中国居民张某发生两笔捐赠支出:通过市教育局向教育事业捐款20000元,直接捐款给低保户李某5000元。

张某当月取得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

张某选择在偶然所得中扣除当月的公益捐赠支出。

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计算张某该笔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0000-20000)×20%=6000(元)B.50000÷(1-20%)×20%=12500(元)C.(50000-50000×30%)×20%=7000(元)D.(50000-20000-5000)×20%=5000(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集--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集--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答案】C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主体权利的有( )。 A.请求延期纳税 B.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C.委托税务代理 D.申请行政复议前缴纳税款、滞纳金 【答案】AC
【多选题】 ( 2018年)下列各项中, 属亍税法要素的有 ( )。 A. 税率 B. 征税对象 C. 纳税义务人 D. 税收优惠 『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 义务人、 征税对象、税目、 税率、 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税收优惠、 法律责任等。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 度规定适用的税率形式的有( ) 。
A. 全额累进税率 B. 定额税率
C. 比例税率
D. 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 BCD【解析】 目前, 我国的税收法律制 度并采用全额累进税率。
【多选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 ( 2015年)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金 融服务”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2019年)
A.转让外汇
B.融资性售后回租
C.货币兑换服务 D.财产保险服务
【答案】ABCD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照“现 代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是( )。(2019年)
【多选题】 ( 2018年)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 A. 比例税率 B. 比率税率 C. 定额税率 D. 累进税率
『正确答案』 ACD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法规定的税率形式有 ( )。
A.全额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税收法律制度概述【单选题】(2020年)下列税法要素中,可以作为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的是()。

A.纳税环节B.税目C.税率D.征税对象『正确答案』D【解析】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多选题】(2020年)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要素的有()。

A.纳税环节B.税收优惠C.纳税人D.税率『正确答案』ABCD【解析】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

【多选题】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采用的税率形式有()。

A.全额累进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比例税率『正确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税法要素——税率”。

【单选题】下列税种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A.土地增值税B.印花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选项B,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选项C,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选项D,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单选题】(2020年)下列税种中,由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

A.关税B.车辆购置税C.环境保护税D.资源税『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由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选项B、C、D,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

【多选题】(2019年)下列税种中,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

A.关税B.企业所得税C.资源税D.土地增值税『正确答案』BCD【解析】税务局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1)国内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印花税;(9)土地增值税;(10)房产税;(11)车船税;(12)车辆购置税;(13)烟叶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选项BCD正确。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1、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6%)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5、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6、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①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②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①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2、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①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③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_消费税率)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⑤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3、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4、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①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②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③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④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5、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颔)×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6、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暈×单位税额7、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计算公式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8、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9、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①记载资金账薄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②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10、关税1)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2)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1年经济法基础习题(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1年经济法基础习题(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个体工商户王某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5万元。

王某申报纳税的法定期限是()A.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B.自取得收入之日起7日内申报纳税C.自取得收入之日起7日内预缴税款,年终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D.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预缴税款,年终后5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以下财产转让所得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建筑物转让所得B.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C.机器设备转让所得D.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3、宋某是一地方税务局干部,2010年5月还有2年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2400 0元,每月工资为2500元。

宋某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625B.2425C.2475D.26354、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

A.收入来源地B.税务局指定地点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D.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5、李经理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直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

A.本公司工资收入1.5万元B.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万元C.承包商场经营收入30万元D.兼职单位工资和奖金收入2万元6、某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一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月工资为30000元人民币,则其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A.0B.25200C.28000D.300007、2010年10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5000元。

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不考虑其他税费)A.400B.420C.800D.8408、郝某系某大型企业职工,2010年3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元,从所在企业取得企业集资利息收入1000元。

本月郝某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定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适用税率:【老侯提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②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式: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老侯提示】稿酬所得减按70%计算。

(3)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1】我国居民赵某2022年内共取得4次劳务报酬,分别为3000元;22000元;30000元;100000元。

要求计算各次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第一次:3000<4000,费用扣除:800,应纳税所得额:2200。

应纳税额=2200×20%=440(元)第二次:22000>4000,费用扣除:20%,应纳税所得额:17600。

应纳税额=17600×20%=3520(元)第三次:30000>4000,费用扣除:20%,应纳税所得额:24000。

应纳税额=24000×30%-2000=5200(元)第四次:100000>4000,费用扣除:20%,应纳税所得额:80000。

应纳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举例2】2022年3月我国居民李某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10000元。

计算李某当月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计算过程】①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70%=5600(元)②应纳税额=5600×20%=1120(元)【举例3】2022年5月我国居民张某转让一项专利权,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专利开发支出10000元。

计算张某当月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初级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知识点: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税务机关和海关。 1.海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关税; (2)船舶吨税; (3)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费 (1)除海关负责的税种以外的其他所有税种。 (2)部分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由税务机关负 责。
知识点:税法要素
6.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法律责任
3.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4.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5.税收优惠 1.减税和免税 少征部分税款即为减税,对于应征收的税款予以免除即为免税。 2.起征点 (1)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 (2)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 的,就其全部 数额征税。 3.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 征税。
1.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注:需要注意区分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概念,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 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 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初级经济法基础
知识点: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要素 1.税收的主体
2.征税的依据
3.税收的目的
具体内容 1.国家
2.政治权力
3.实现国家职 能、取得财政 收入
要素 4.税收的本质
5.税收的特征
具体内容
4.特定的分配形 式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张某2006年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张某2006年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元,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 元

7、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 入为一次。 (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 问题。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 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 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来 源地 2、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 源地 3、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4、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 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对纳税义务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 时间两个标准。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是 居民纳税义务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 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 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 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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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基本规定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了解)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所得来源的确定a)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b)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税目(一)工资、薪金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对出租车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3、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改变为个体工商户:交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拥有所有权,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1)个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2)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

3、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

(五)稿酬所得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手稿或复印件公开拍卖)、非专利技术,特许权经济赔偿、编剧剧本使用费。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1)仅作为分红依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获得的股息、红利,要征收(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2、个人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

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3、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提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

1)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3)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4)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8)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特殊项目:全额扣除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②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③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④汶川灾区的捐赠,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对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每次收入的确定✓劳务报酬所得(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1、一般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分别计算。

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不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合并计算。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劳务报酬所得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五)稿酬所得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提示:(1)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l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5%的税率;(2)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出租住房10%)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10%)(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提示: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归纳对比表(a)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的计算征税问题: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b)特定行业只适于三个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c)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按“工资、薪金所得”,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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