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重点外贸企业领导挂钩帮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重点外贸企业领导挂钩帮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3•【字号】莆政办[2014]82号•【施行日期】201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重点外贸企业领导挂钩帮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4〕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外贸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县(区)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帮扶重点外贸企业制度。
现将《莆田市重点外贸企业领导挂钩帮扶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3日莆田市重点外贸企业领导挂钩帮扶制度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我市外贸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外贸增速逐月下滑,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压力上升。
根据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建立市、县(区)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帮扶重点外贸企业制度。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各级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挂钩帮扶重点外贸企业,深入企业进行帮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贸易促进政策和措施,解决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重点企业“一对一”政策服务,帮助企业挖掘出口潜力,开拓市场,抢占份额,并通过这种以点带面的方式,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扩大进出口,促进全市对外贸易目标的完成。
二、工作任务对2013年度出口超500万美元企业进行挂钩帮扶。
其中2013年度出口超千万美元企业69家重点外贸企业,市政府及外经贸部门领导进行重点挂钩帮扶(见附表)。
各县(区)领导挂钩帮扶辖区内所有的2013年度出口超500万美元企业。
各县区外经贸局领导挂钩扶持辖区内所有今年有出口实绩的企业。
对列入重点挂钩帮扶的企业,市直各有关部门提供配套的优化服务,特事特办,不断优化我市贸易便利化环境。
三、工作内容(一)定任务。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0•【字号】莆政综〔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9 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五条具体措施。
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
鼓励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期内每培育1家,省科技厅给予孵化器运营主体奖励5万元,我市按1:2给予配套奖励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每家一次性奖励补助10万元。
二、加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选择在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高端装备)、医疗健康等十大产业领域创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年争取建立2-3个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每个研究院每年补助100万元,连续资助3年。
三、加强重大研发机构建设。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建立的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列入省重大引进研发机构的,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改进市级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莆政综〔2015〕13号)落实配套奖励政策,即按省资助金额的1:1配套。
对经评估命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省科技厅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50万元,我市按1︰1给予配套奖励补助。
四、加快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对列入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我市按1︰1给予配套奖励补助;对列入中科院STS福建中心莆田分中心项目(市级STS 项目),每个项目按不低于30万元给予补助。
五、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
对列入“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的,我市每项配套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聚焦物联网、机器视觉、智能机器人、智能芯片、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莆政办[2012]130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2〕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清理整顿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莆田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辉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吴宗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主任林素琼市金融办主任成员:王加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志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齐路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志民市经贸委副主任凌郑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康金容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黄常青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海深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林志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杨金盘市林业局副局长陈继宗市科技局副局长谢仙满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张青山市国税局副局长余茂铃市地税局副局长林梅金市工商局副局长翁健敏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林卿云银监莆田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办公室主任由林素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资委、经贸委、文化广电新闻局、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我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督导建立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制度,研究处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重大事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莆政办〔2021〕73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意见莆政办〔202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运用“放管服”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紧扣服务“六稳”“六保”,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啃硬骨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9号)、《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闽职转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贯彻意见。
一、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一)合理降低就业门槛。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目录清单制。
依法开展乡村兽医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小微电商准入,“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按国家要求执行。
〔市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七条措施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七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08•【字号】莆政综〔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2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强扶优企业(一)培育壮大龙头。
聚集要素资源,叠加政策支持,在啤酒饮料、海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易制中式菜肴及休闲食品等细分行业,打造一批产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若干家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企业及上市企业。
各县(区、管委会)可制定财政贡献增量奖励等支持措施,统筹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财政局(二)促进专精特新发展。
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打造一批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再分别叠加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鼓励集聚集约发展(一)打造专业化特色园区。
由市城投集团会同涵江区政府高起点规划、建设新老基础设施,融合“新九通一平”理念,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高标准打造高新区食品产业园。
2021年5月份前完成片区征迁工作,启动“三房”“两体两中心”及供气、热电联供、码头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食品行业产城融合示范区。
责任单位:涵江区政府,市城投集团,市工信局、国资委(二)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电动莆田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电动莆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2•【字号】莆政办〔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能源,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电动莆田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8〕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努力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以建设“电动莆田”为目标,建设电动出行特色示范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打造电动出行特色城市,促进莆田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电动出行特色城市建设1.打造湄洲岛智能网联无人驾驶特色小岛示范区。
在湄洲岛大力推行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建设覆盖全岛的分时租赁网点,逐步改变居民出行方式和游客旅行模式。
构建覆盖全岛的无线网络,引入无人驾驶游览车和智能物流系统。
湄洲岛管委会要制定示范区建设专项实施方案,对全岛进行总体规划,建设充电、光伏发电、LED照明、移动基站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打造集智慧民生、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充电于一体的零排放+无人驾驶智慧小岛。
鼓励岛上居民置换原有燃油汽车,购买本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充电补助5000元,市级财政和湄洲岛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
鼓励运营商在岛上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在省级充电桩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等额奖励补助。
责任单位:湄洲岛管委会,市经信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旅游局、交警支队2.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和特色小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02•【字号】莆政办〔2017〕154号•【施行日期】2017.10.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7〕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日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为了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发展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商业结构(一)调整区域结构1.按照“时尚购物在主城、区域商业有中心、便民便利社区行”的商业布局思路,盘活中心城区商务楼宇资源,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入驻,培育一批新兴城市商业综合体,促进万达广场、正荣财富中心、文献步行街等城区商业圈加快集聚,提升城区商圈品质。
推动商贸业融入美丽莆田行动计划,围绕“十个特色小镇、三个文化名胜区”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集文化、旅游、商贸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小镇及商旅文化聚集区,提升城乡商业档次。
各县(区、管委会)中心城区分别重点培育1至2个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的区域消费中心或特色商业街,引领带动实体零售提档升级、聚集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住建局、文广局、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支持永辉、新华都、凤凰百货、6+3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快递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
支持淘宝、京东等知名平台铺设县(区)级服务中心或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完善城乡布局,打通“最后一公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4•【字号】莆政办[2010]190号•【施行日期】201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莆政办〔2010〕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0]1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颁布实施。
为确保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为推进《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0]1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现将《实施意见》中任务分工如下:一、关于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近五年目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度提高。
全市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18%以上,国外专利申请有较大增长。
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其中农产品商标总数达到25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5件以上,福建省著名商标达到18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8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7〕14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7〕1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精神,为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引领农业新发展,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积极培育富有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积极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土地产出、农业效益、农民收入三个“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主体地位,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项重要目标,培养更多农民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平等参与、平等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坚持绿色发展,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践行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绿色拓展农业增值新空间,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生产循环模式。
——坚持分类指导,优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布局,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合理分工,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和质量,形成各类主体联合发展的整体优势。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6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达50家以上;创建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5家,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创建市级合作社示范社110家,省级合作社示范社45家;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在当今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实体零售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实体零售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已成为当务之急。
以下是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
传统实体零售在商品种类、价格透明度、购物便捷性等方面面临着巨大压力。
然而,实体零售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如真实的购物体验、即时的商品获取、面对面的服务等。
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是充分发挥其优势,弥补不足,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促进消费升级的必然选择。
二、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实体零售竞争力1、融合线上线下渠道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搭建自己的线上平台,将线下商品和服务搬到线上,实现线上线下同价、同步销售。
同时,利用线上渠道收集消费者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推荐。
例如,_____超市通过开发自己的线上购物 APP,消费者可以在线下单,选择送货上门或到店自提,大大提高了购物的便利性。
2、发展体验式消费增加消费者在店内的体验环节,如设置产品试用区、互动展示区、主题活动区等。
通过让消费者亲身感受产品和服务,提高其购买意愿。
像_____商场打造了美妆体验中心,消费者可以在这里试用各种化妆品,并接受专业美容顾问的指导。
3、拓展多元化服务实体零售企业不仅要销售商品,还要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如维修保养、定制化服务、售后服务等。
以增加顾客粘性,提升品牌形象。
比如_____家电卖场提供家电安装、维修和保养一站式服务,解决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三、优化商品结构,满足消费升级需求1、引入新品牌和新产品关注市场动态和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时引入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新品牌和新产品。
丰富商品种类,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_____服装店定期引入小众设计师品牌,吸引了追求独特风格的消费者。
2、加强自有品牌开发实体零售企业应利用自身渠道和市场优势,开发自有品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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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
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莆政办[2017]154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02
【实施日期】2017.10.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7〕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日
莆田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发展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商业结构
(一)调整区域结构
1.按照“时尚购物在主城、区域商业有中心、便民便利社区行”的商业布局思路,盘活中心城区商务楼宇资源,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入驻,培育一批新兴城市商业综合体,促进万达广场、正荣财富中心、文献步行街等城区商业圈加快集聚,提升城区商圈品质。
推动商贸业融入美丽莆田行动计划,围绕“十个特色小镇、三个文化名胜区”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集文化、旅游、商贸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小镇及商旅文化聚集区,提升城乡商业档次。
各县(区、管委会)中心城区分别重点培育1至2个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的区域消费中心或特色商业街,引领带动实体零售提档升级、聚集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规划局、住建局、文广局、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支持永辉、新华都、凤凰百货、6+3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快递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
支持淘宝、京东等知名平台铺设县(区)级服务中心或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完善城乡布局,打通“最后一公里”。
力争每年新增智能快件(信包)箱50组以上,到2020年累计达600组。
引入第三方配送公司参与农村交通综合服务站建设,争取2020年建设快递城乡综合服务站500个,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力争在2020年实现辖区所有市场全部实现规范化改造或“农改超”提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调整业态结构
1.引进发展商贸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深度联营,提高零售自营比例,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传统运营模式。
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综合超市等结合门店结构,探索“零售+餐饮”“零售+休闲娱乐”“零售+体验”等经营模式,引导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转变,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
引导专业市场、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商协会在知名电商平台建设莆田特产(色)馆。
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业态配置,重点推动文献便民、易太、三巴旺等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企业,2020年前新增社区便利店2000家以上。
优化社区超市、生鲜水果、医药、服装干洗等便民网点,打造“一刻钟城市便民生活服务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支持零售企业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
打造以图书连锁超市为核心,集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动漫体验、创意文化用品销售、影剧院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图书零售业态和文化综合体,促进其从单一的销售图书向多元化连锁体验消费转型升级。
支持具有妈祖元素等旅游商品创意孵化,推动旅游商品进入线上、线下实体商店。
推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对供销社系统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点)实施连锁配送。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安监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调整商品结构
1.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建设,鼓励引导我市企业争创国家、省、市质量奖、名牌产品,共创国家级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点城市。
对接全国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持续开展“莆田好鞋”活动,培育玩觅、易佰达等一批莆田鞋业核心品牌。
实施“莆田老字
号”振兴计划,2020年前,力争认定“莆田老字号”企业30家,对老字号企业在技术改造、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
持续开展莆货华夏行、网上行、境外行等名特优产品展销活动,努力开拓消费市场。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