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详细版)

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详细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立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以鼓励和奖励优秀的学生在学业、领导力和贡献方面的卓越表现。
2. 评定标准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2.1 学术成绩学生的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定时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均绩点、专业课程成绩、学术荣誉等因素。
2.2 领导能力评定奖学金还将考虑学生的领导能力。
学生在校园组织、学生会、社团或其他领导岗位的表现将被纳入评估范围。
2.3 个人贡献学生在个人贡献方面的表现也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因素之一。
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公益活动、创新项目等方面的贡献。
2.4 行为表现学生的行为表现将被视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因素之一。
评估学生的纪律、守时性、礼仪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类别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学生将有机会获得以下奖学金类别:3.1 一等奖学金综合评定结果优秀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以表彰学生成绩突出、领导能力卓越、个人贡献积极、行为表现良好的学生。
3.2 二等奖学金综合评定结果达到一定标准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以表彰学生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个人贡献较为突出、行为表现良好的学生。
3.3 三等奖学金综合评定结果达到一定标准者将获得三等奖学金,以鼓励学生成绩合格、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个人贡献一定、行为表现良好的学生。
3.4 特殊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特殊表现,可能会设立特殊奖学金,以表彰在特定领域具有杰出成就或突出贡献的学生。
4. 评定流程评定奖学金的流程如下:4.1 学生提交申请4.2 学校评估学生综合表现4.3 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4.4 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5. 结论本文档所述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将为学校奖学金评定提供明确的准则,帮助鼓励和激励学生在多个方面展现卓越表现。
---*注意:本文档所载内容仅为参考,具体评定细则以学校规定为准。
*。
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学生奖学金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成果认可和激励方式。
通过评定标准和细则,学校可以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和表现,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业水平。
本文将探讨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促进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个人发展。
一、评定依据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一般以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基础。
综合素质包括学术成绩、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等方面。
通过多元化的评定依据,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整体表现和成就。
二、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和作业质量,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置优秀科目奖励,以鼓励学生对某一学科的特别突出表现。
三、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也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好的成绩,学生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还培养了自信心和竞争意识。
因此,学校可以通过设置竞赛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
四、科研成果学生的科研成果也应列入奖学金评定的参考范畴。
不论是学术论文、科技创新项目还是实验研究,学校都可以通过评审机制,对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并据此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这不仅可以激励学生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和热情,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五、社会实践成果学校可以将学生的社会实践成果纳入奖学金评定的范围。
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了与课堂学习不同的体验和成长。
这些实践经历不仅证明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还培养了学生的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因此,学校可以设立社会实践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六、课外活动学校还可以将学生的课外活动作为奖学金评定的指标之一。
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的社团、俱乐部以及其他组织活动,展示了自己的个人特长和兴趣爱好,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因此,学校可以设立课外活动奖学金,肯定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优秀表现。
学校学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范文格式模板六篇

( 篇一 )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 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 评定,每人每学期500 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 评定,每人每学期300 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 评定,每人每学期200 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 个名次,每人奖励50 元;提高26 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 元;不足30 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 以上每人奖励50 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 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 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 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学院章程》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41 号令 )** 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一、引言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是对学生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的评判和奖励机制,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个合理公正的奖学金评定制度对于鼓励学生的学术进步、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至关重要。
二、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它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学校应明确具体的评分体系,如将成绩划分为优、良、中、及格等等,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此外,学校还可以根据学生参加学术竞赛、获奖情况等作为评定学习成绩的补充依据。
2. 学术研究或创新能力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或创新项目,并将学生取得的成果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
例如,在科研项目中担任重要角色、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等可以被视为学术研究或创新能力的体现,对于奖学金评定应该予以重视。
3. 社会实践与实习经历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展现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果,也应成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因素之一。
例如,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工作表现、社区服务等方式,可以评定学生的实践经验。
4. 学科竞赛与课外活动学校应重视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和课外活动,将参与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纳入奖学金评定的考虑范围。
例如,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课余时间参与社团活动并具备明显的进步,这些都可以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5. 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将其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生在团队合作中所展现的能力以及是否有领导才能,都应作为评定奖学金的参考。
例如,在团队项目中担任核心角色、组织活动并表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等都可以作为评定的依据之一。
6. 职业素养与道德品质学校应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将其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生在校内外表现出的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奉献精神等品质,都应被纳入奖学金评定的考虑范围。
奖学金评定法则

奖学金评定成绩=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80%+德育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工作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社会活动表现分数(基准分60分)×5%+寝室文化建设分数(基准分60分)×5%。
第十三条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一)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以学习成绩为依据;(二)智育成绩加权平均分==∑(各科成绩得分*学分)/∑学分数。
第十四条德育表现分数(一)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获得表彰者按以下办法加分:1.被评为先进个人者:省级(含省级)以上加20分/次,市级加15分/次,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2.受到通报表扬者:校级加10分/次,院级加5分/次;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或“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其成员:省级以上(含省级)加10分/次,校级以上加5分/次,院级加3分/次;4.同一事件受到不同级别表扬或表彰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5.以上诸项累计加分最高为40分。
(二)凡在奖学金评定的相应学年内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以下方法扣分:1.旷课一节扣5分/次(请假手续不全以旷课论处),早退扣3分/次,迟到扣3分/次;2.无故缺席团组织生活、班会,院、校大会及其他集体活动者扣5分/次;3.值日干部未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出现未记载班务日志或作假记载等情况,扣5分/次;4.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5.将学生证借他人者,扣5分/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次;6.穿拖鞋、背心到教室上课或参加开会者,扣5分/次;7.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况,酌情扣分;8.以上诸项累计扣分最高为60分。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表现分数担任社会职务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加分:1.辅导员助理,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5分;2.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0分;3.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各班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任期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4.各宿舍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且工作认真负责者,可酌情加2分;5.若以上工作任满一学期但未满一学年但工作认真负责且考核合格者所加相应的分数均减半;6.其他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加3分;7.在校社联、校学生会工作的,应到所在部门开具工作证明,包括:职务、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情况属实的按上述方法给与相应加分;8.身兼数职者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要点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要点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学生学业成绩和表现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规定要点可以分为十二个小节来展开回答,以便对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有更深入的了解。
1. 资格要求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首先需要明确资格要求,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
学业成绩是最重要的一项评判标准,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绩点或年级排名。
此外,课外活动参与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也能反映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2.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学生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之一。
评选规定会明确要求学生在各科目上的成绩,如数学、语文、英语等。
同时,学业成绩的公平性也是评选的原则之一,排名或学分绩点的计算方式需要公开透明,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课外活动参与情况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情况也常常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生是否积极参加社团、学生会、志愿者活动等,能够反映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才能和社交能力。
评选规定要明确各类课外活动的加分标准和权重,以便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4. 社会实践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也是评选学生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学生是否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实习或研究项目,能够展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评选规定应该对不同类型的实践经历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加分标准,以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教师推荐信教师推荐信通常也是评选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估指标。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教师推荐信,由老师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勤奋程度、课堂表现等方面的特质。
评选规定需要明确对教师推荐信的要求和评估权重,以确保推荐信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6. 自我评价学生可以通过自我评价表达自己对于奖学金的认识和期望。
自我评价可以包括学生对于学术成就、社团活动、奖项荣誉和个人成长的总结和反思。
评选规定应明确对自我评价的要求和评估标准,以便综合考察学生的自我认识和综合素质。
7. 奖学金等级评选学生奖学金通常会有不同的等级,以表彰优秀学生的不同层次和水平。
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的解析

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的解析学校奖学金是学校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的一种方式,通过评选标准的设定,学校能够公正、公平地对学生进行评定,并根据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对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进行解析。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学校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通常会参考学生的平均绩点、各科目的成绩以及学生在班级和全校的排名等数据来评估学生成绩的优秀程度。
一般来说,只有在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二、专业能力除了学业成绩,学校也会考虑学生的专业能力。
这包括学生在专业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项目研究成果、参与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学生如果能够在专业能力方面有所突出,将会增加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三、课外活动参与度学校奖学金的评选还会考虑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度。
学生参与学校社团、组织或者校外公益活动,展示自己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交能力等都会被视为优秀的课外活动参与。
这些经历能够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并对奖学金评选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综合素质学校奖学金的评选也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这包括学生的品德修养、外语能力、创新思维、举办活动的能力和领导潜质等。
学生如果在综合素质上有突出表现,将会获得额外的加分优势。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学校奖学金的评选程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
首先,学校会公开宣布奖学金申请的时间和要求,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其次,学校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最后,评审委员会将入围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或者个人陈述,综合考虑面试或者陈述表现后,最终确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六、奖学金的类别与金额学校奖学金的类别与金额因学校而异。
一般来说,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将奖学金分为多个类别,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应的金额也不相同,一等奖的金额一般会高于二等奖和三等奖。
总结:学校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是对学生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奖励,它不仅可以激励学生们更加努力学习,还可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模版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优秀学子,提供经济资助和奖励,推动学生的学业发展,特制定本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第二条本评定细则适用于本校广大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与评定。
第三条本评定细则的评定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奖励先进、鼓励进步、激发潜力的原则。
第四条本评定细则按照不同的层次和类型分为综合奖助学金、学业奖励奖学金、学术研究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流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申请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且必须如实填写每个材料的内容。
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
第二章综合奖助学金第六条综合奖助学金是针对全校范围的学生进行评定的,评定的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品德表现等方面。
第七条综合奖助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平均学业成绩在85分以上,各项综合素质评定都达到优秀级别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助学金。
(二)二等奖:平均学业成绩在80分以上,各项综合素质评定都达到良好级别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助学金。
(三)三等奖:平均学业成绩在75分以上,各项综合素质评定都达到及格级别的学生,可以申请三等奖助学金。
第八条综合奖助学金申请程序如下:(一)申请者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三)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评定标准确定获奖名单。
(四)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五)公示期结束后,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和资助金。
第三章学业奖励奖学金第九条学业奖励奖学金是针对在学业上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评定的。
第十条学业奖励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的优秀程度分为级别分为五类: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第十一条特等奖学金:平均学业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特等奖学金。
第十二条一等奖学金:平均学业成绩在85分以上但不达到90分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篇一)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
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1) 特优奖:10人,奖金额 4000 元/人;(2) 优秀奖:30人,奖金额2000 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方案1、评选条1。
1基本条:(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或不良习惯。
(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具有团队精神。
(3) 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或合格。
(4) 同等学习成绩条下,学生干部和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1。
2特优奖条:(1)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15%。
(2) 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奉献精神。
(3)在发明创造、科技实践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1。
3优秀奖条:(1)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前20%。
(2) 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
2、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如下专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审颁奖流程1.**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初下达评选指标并向各相关单位下发评选通知和申报表。
2.各单位根据申请,按照标准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
10月中旬,各单位将《“神开德贵”奖学金申报表》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3.**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审定后的结果反馈给山东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学校张榜公布获奖名单,并组织发奖、颁证仪式,获奖学生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名)反馈获奖感言。
四、本实施细则由山东省**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三)窗体顶端第一章总则根据《**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院研究生综合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规定如下:一、综合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我校有正式学籍、已注册的研二学生参评)。
二、综合奖学金评定等级及金额: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奖励金额为3000元/学年。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年。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25%,奖励金额为1000元/学年。
三、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定等级及奖金随当年研究生院政策执行。
第二章评选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奖学金一、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二、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三、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四、考勤缺勤次数达1/3(含)以上者,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第三章奖学金评定及发放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学科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构成的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情况和获得奖学金的条及比例,对申报综合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将结果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的个人或集体直接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三、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选结果报校研究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综合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统一发至学生银行卡上。
第四章计分办法一.综合奖学金综合排名=智育分排名(70%)+附加分排名(30%)附加分(30%)=德育综合分(25%)+科研成果分(5%)1.智育分得分智育分=课程平均成绩A=每门课程标准成绩:=100× (Si为某门课程成绩,为该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其中:(1)课程按研究生院培养科认定的期末成绩计;(2)无故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3)按研究生系统中导出的成绩为标准。
2.附加分得分内容涵盖个人德育、科技竞赛、学术成果、文体比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其他表彰等方面,具体分值见附。
二:其他说明1.取得各类个人资格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驾照、会计师、裁判证、××工程师……)不计入加分项。
2.不以奖评奖,如之前获得的奖项(含荣誉称号)已发放相应的奖学金,此类奖项和荣誉称号不作为综合奖学金的计分项。
3.所有附加分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起止时间为**.9.1——**.10.17。
(篇四)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特在南京邮电大学设立“慈林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在读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须是经过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须提供由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
二、奖励条获奖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之一:(一)学习成绩优秀,智育排名前20%,且凡评选当年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本条适用于本科生);(二)某门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名列前茅;(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四)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其论文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学术会议或期刊上发表。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本科生:20人,2000元/人研究生:4人,2000元/人四、评审办法(一)每学年评选一次;(二)由学生本人依据评选条提出书面申请,在年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报学校审批。
五、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抄送**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五)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大致分为:校级奖学金、学院与外单位奖学金两类。
一、校级奖学金(每年9月-10月评奖)每年9月-10月进行的是校级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审。
1、优秀学生奖学金(1)获奖比例:一等5%,5000元;二等10%,3000元;三等15%,2000元(2)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1)和我院实施条例《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附2)。
(3)评奖流程:(详见图片附)2、校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1)奖金额度为8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3)。
(2)**市奖学金1)奖金额度8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市奖学金评定细则》(附4).(3)国家励志奖学金1)奖金额度5000元,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市奖学金评定细则》(附5)。
(4)企业冠名奖学金1)获奖比例:名额由学校派发,不固定,详见备注第1条。
2) 企业冠名奖与国家奖学金、**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兼得。
3)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1)和我院实施条例《关于评选优秀学生奖励加分的相关条例》(附2)。
备注:1、原则上,大二学生在首次评选校外奖学金时,所分派到的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20%;大三学生评选校外奖学金时,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40%;其他年级学生评选校外奖学金时,名额占学院总名额的40%。
具体奖项和比例根据评奖当年实际情况,由学校与赞助单位协商确定。
2、校外奖学金表格填写具体要求,详见附9。
3、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1)获奖比例:一等14%,5000元/人;二等14%,3000元/人;三等27%,2000元/人。
若同一专业民族学生人数不足7人,原则上按人均1000元标准将奖助学金发放到学院,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奖励等级及标准,获奖比例控制在50%左右。
同一评奖学年内,同济大学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市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外冠名奖学金兼得。
(2)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本专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附6)。
4、社会活动奖学金(1)获奖比例:社会活动奖1000人/元。
社会活动奖由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社会活动奖的评定范围包括学生在校的日常表现、参加社会工作及社会活动情况、集体荣誉感、宿舍卫生等综合内容。
(2)评奖办法:依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社会活动奖评定的相关条例》(附7)。
二、学院与外单位奖学金(每年11月评奖)近期公布。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为促进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学工作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奖学金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学院成立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四、附则(1)本条例自学院教学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并根据每年评奖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本条例适用于**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年以前入学的学生参评本奖学金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