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五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使用管理责任第二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相关知识,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条员工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且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选用和购置管理第五条安全工器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六条购置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类型和规格。
第七条购置安全工器具的经费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预算和审批。
第八条购置安全工器具的过程应按照用人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保证采购的透明和公正。
第九条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验收,并且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管理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十一条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二条已损坏或无法修复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建立定期检测的制度,并将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随意变动规格或用途。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其使用范围和限制进行。
第十七条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工器具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记录应准确详细,并且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应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二)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三)1.范围本规定规范对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验收、试验、检验、检查、使用、保管、存放、报废、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精选7篇)

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精选7篇)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选购、保管、检验、使用、修理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掌握,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矿上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上各部门、区队(厂)、车间使用的全部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三、工器具分类依据矿存的实际状况,将各常用工器具区分为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三类,详细为:个人工器具:系指岗位工作、相关设备维护必需的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具及仪器,主要指电钳工常配工器具、井下清煤用的铁锹;专用工器具:系指具有固定使用对象或设备并且使用单位或范围比较单一的工具及仪器,主要指大型设备拆装、维护用的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系指由矿上特定部门统一管理、通用性较强的工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内的工具及仪器;四、工器具的购置1、个人工器具的购置原则上由使用、保管的个人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出资购置(涉及安全的个人工器具不在此条范围内),出资额较大的可向区队(厂)、矿上申请酌情报销;2、涉及安全的个人工器具(如矿用万用表、低压验电笔)由各区队(厂)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严禁购置、使用“三无”劣质工器具;3、专用工器具由各区队(厂)、使用单位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4、公用工器具由统一管理部门依据现场使用状况、工器具报废状况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五、工器具的使用1、个人工器具1.1、个人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个人全部,其保管、使用权归属出资人;1.2、矿上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矿上全部,由使用的个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必需遵守矿上工器具申报、领用、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2、专用工器具由专用单位保管、使用,并遵守矿上工器具申报、领用、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3、公用工器具3.1、公用工器具采纳集中使用、定点(区)使用、按需使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3.2、矿上将设置专用车间作为公用工器具的定点(区)使用场所,由机电一队负责专用车间内公用工具器的管理;3.3、矿上将设置专用库房作为公用工器具的出借领用点,由供应科负责公用工器具的借用事宜管理;3.4、公用工器具使用单位依据使用实际向机电一队、供应科提出专用车间内使用、外借使用公用工器具(后附公用工器具借/使用申请单);4、工器具使用一般留意事项:4.1、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识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4.2、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仔细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外观有缺陷、存在安全隐患、质量低劣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4.3、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爱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4.4、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疼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4.5、不得随便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需改做的,必需经主管部门许可;六、工器具的保管1、矿上出资购置的全部工器具由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使用人员责任保管,并由实时、实际保管人负责工器具的完好性,对消失工器具损坏、丟失的状况由工器具损坏、丢失责任单位/责任人照价赔偿;2、个人工器具由使用个人负责保管,对损坏、丢失由矿上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由使用人或责任单位照价赔偿;3、专用工器具由专用单位负责保管,专用单位须对专用工器具建立台账管理,严格掌握工器具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的不准申报购置方案;4、专用车间内的公用工器具由机电一队负责保管,使用单位使用时必需由娴熟的专职人员使用,并由机电一队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对使用过程中消失工器具损坏、丢失的由机电一队、使用单位共同负责;5、专用库房内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应科负责库内保管、使用单位负责库外保管,使用单位使用时必需由娴熟的专职人员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时有担心全因素的工器具必需有安检员监护,对使用过程中消失工器具损坏、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理;6、专用库房内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应科负责建立台账管理,工器具出借、归还必需有流水台账,台账应清晰标明工器具型号、组成部件、数量、责任人;7、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用工器具的单位、个人有责任爱惜、妥当使用保管以防丢失;8、全部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矿外单位、个人,特别缘由需要借用,必需经主管矿长批准,相关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9、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由保管单位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准时更新工器具台账,结合矿上实际及工器具损毁、报废状况准时申报方案;10、保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的工器具,保管人应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说明状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工器具,应追究保管人员责任;11、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缘由;12、工器具的存放12.1、摆放整齐,堆放合理、坚固,便于收、发、存;12.2、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12.3、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12.4、标志齐全、清楚醒目;12.5、依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实行防雨、防潮、防火、防盗、反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12.6、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需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12.7、妥当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七、工器具的报废1、参照《砚北煤矿生产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执行工器具管理的报废事宜;2、达到工器具使用年限的工器具必需进行报废处理,确因及需使用、购置价值过大,且还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器具可以延期报废,但累计延期时限不能超过工器具使用年限的一半;八、工器具的赔偿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规范工人使用安全工器具的行为,确保其正确使用和维护的制度。
一、目的:1. 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 规范工人使用安全工器具的行为,确保其正确使用和维护。
3.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公司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
三、职责分工:1. 公司:(1)制定和完善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2)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维护的认识。
(3)提供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并保证其质量合格。
(4)对员工使用安全工器具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员工:(1)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2)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工器具,不得随意改动或私自使用。
(3)及时上报安全工器具的故障和损坏情况。
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求:1. 选择合适的安全工器具,并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2.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应对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3. 使用前,要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 使用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专注,避免分心或过度疲劳。
5. 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洁和归位,确保下一次的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的维护与保养:1. 定期检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严禁私自维修或更换安全工器具,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3. 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保养,避免因长期使用而出现故障。
4. 将安全工器具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的地方,防止损坏。
六、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记录与统计:1. 每位员工应填写使用安全工器具的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等信息。
2. 每月进行安全工器具的统计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关于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健康,规范和管理在工作中使用的各种安全工器具的制度和管理措施。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仅适用于aaa____各个班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以及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工作。
2定义及专用术语____个人工器具。
指按照工作需要项目单位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____公用工器具。
指由部门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2.3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
指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大型或精密工器具。
2.4工器具的分类。
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3管理内容及方法3.1职责3.2计划申报3.3领用3.4使用及保管存放若丢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
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车间建立公用工具台帐,班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若丢失由责任人赔偿。
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并注明理由。
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4检查与考核4.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
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____%赔偿。
4.2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
4.4野蛮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____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4.5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6以上未列出的考核按照《钛aaa____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确保工器具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外来访客。
2. 安全工器具管理2.1 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安全鞋、护目镜等。
不得随意减少或取消工器具的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2 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如果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工器具,应立即上报并更换。
2.3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正确使用并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不得私自改变或修改工器具的设计和功能。
3. 电气工器具管理3.1 所有电气工器具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不得使用未经检测和认证的电气工器具。
3.2 所有电气工器具必须接受定期的检查和维修。
如果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工器具,应立即上报并更换。
3.3 在使用电气工器具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运行。
不得私自改变或修改工器具的电路和接线。
4. 工器具存放和保管4.1 所有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必须在指定的存放位置存放,并保持整齐、干净、通风良好。
4.2 使用完毕的工器具必须归还到指定的存放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离岗时,必须将工器具放置在指定的地方,不得擅自带离工作区域。
4.3 公司将定期进行工器具清点和盘点,如发现有遗失或损坏的情况,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培训和宣传5.1 公司将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包括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维护知识。
员工必须参加并通过培训。
5.2 公司将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管理的重视程度。
宣传活动可以采用演讲、展览、宣传册等多种形式。
6. 违规处理6.1 如发现有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
6.2 如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工器具导致事故发生,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有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
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对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报废。
4所有机械、工器具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工程结束,必须把机械、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检查维修。
5机械、工器具采购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本单位研制的机械、工器具,要经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6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安全技术的制订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
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有员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8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运行。
9工器具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小型机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一、机械、工器具的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2.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械、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小组。
3. 监理单位应对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机械、工器具的使用1. 项目组织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2. 机械、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具备合格证书。
3. 动力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功能完好。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
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
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1. 机械设备的选用和购置:根据施工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并从正规渠道购置合格的产品。
2. 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在使用机械设备之前,必须进行安装和调试,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 定期检修和维护: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5. 安全防护措施:在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护栏、防护网等。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5篇)

机械、工器具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任务:施工机械、工具是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完成送变电施工、生产的物质基础,对施工机械、工具进行科学管理,目的是使其充分挥机械效能,不断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优质、高效、低消耗地完成电力施工任务。
1.2范围工程施工和生产用施工机械、工器具。
2.职责2.1工程和生产所需用的施工机械和工具,由项目部材料供应科配合公司机具科归口管理,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工程技术科、经营计划科配合。
2.2各施工队为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直接使用者,对施工机械和工器具进行使用、维护。
2.措施和方法2.1施工机械管理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向公司机具科统一租凭使用,项目部材料供应科是项目部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管理部门。
2.1.1材料供应科的职责2.1.1.1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方面规定、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
2.1.1.2配合公司机具科对本工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选型、订货、采购,并负责本工程机械设备保管、使用、维护、验收、分配、调拨工作。
2.1.1.2根据工程需要向公司供应科、机具科申报机械设备的添置计划。
2.1.1.4参加项目部施工机械装备规划的拟定,并参加重大机械化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定。
2.1.1.5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2.1.1.6定期向供应科反映机械的技术状态及新机械的试用情况。
2.1.1.7准确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1.1.8参加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1.2机械设备的调拨为了适用施工任务变化的需要,及时解决机械设备的短缺和积压,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机械效能,机械的调拨材料供应科按施工需要具体负责,各施工队无权进行。
调拨时,原机附件、工具技术等资料应随机调拨。
2.1.2机械设备的帐卡管理2.1.2.1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卡片,指定专人管理,认真填写,做到帐、卡、物相符,机械台帐按机械分类列帐,以机械编号为顺序,它反映各类机械的数量、增减变化、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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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精选7篇)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矿上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上各部门、区队(厂)、车间使用的所有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三、工器具分类根据矿存的实际情况,将各常用工器具区分为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三类,具体为:个人工器具:系指岗位工作、相关设备维护必须的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具及仪器,主要指电钳工常配工器具、井下清煤用的铁锹;专用工器具:系指具有固定使用对象或设备并且使用单位或范围比较单一的工具及仪器,主要指大型设备拆装、维护用的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系指由矿上特定部门统一管理、通用性较强的工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内的工具及仪器;四、工器具的购置1、个人工器具的购置原则上由使用、保管的个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出资购置(涉及安全的个人工器具不在此条范围内),出资额较大的可向区队(厂)、矿上申请酌情报销;2、涉及安全的个人工器具(如矿用万用表、低压验电笔)由各区队(厂)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严禁购置、使用“三无”劣质工器具;3、专用工器具由各区队(厂)、使用单位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4、公用工器具由统一管理部门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工器具报废情况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五、工器具的使用1、个人工器具1.1、个人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个人所有,其保管、使用权归属出资人;1.2、矿上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矿上所有,由使用的个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必须遵守矿上工器具申报、领用、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2、专用工器具由专用单位保管、使用,并遵守矿上工器具申报、领用、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3、公用工器具3.1、公用工器具采用集中使用、定点(区)使用、按需使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3.2、矿上将设置专用车间作为公用工器具的定点(区)使用场所,由机电一队负责专用车间内公用工具器的管理;3.3、矿上将设置专用库房作为公用工器具的出借领用点,由供应科负责公用工器具的借用事宜管理;3.4、公用工器具使用单位根据使用实际向机电一队、供应科提出专用车间内使用、外借使用公用工器具(后附公用工器具借/使用申请单);4、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4.1、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4.2、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外观有缺陷、存在安全隐患、质量低劣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4.3、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4.4、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4.5、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许可;六、工器具的保管1、矿上出资购置的所有工器具由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使用人员责任保管,并由实时、实际保管人负责工器具的完好性,对出现工器具损坏、丟失的情况由工器具损坏、丢失责任单位/责任人照价赔偿;2、个人工器具由使用个人负责保管,对损坏、丢失由矿上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由使用人或责任单位照价赔偿;3、专用工器具由专用单位负责保管,专用单位须对专用工器具建立台账管理,严格控制工器具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的不准申报购置计划;4、专用车间内的公用工器具由机电一队负责保管,使用单位使用时必须由熟练的专职人员使用,并由机电一队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对使用过程中出现工器具损坏、丢失的由机电一队、使用单位共同负责;5、专用库房内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应科负责库内保管、使用单位负责库外保管,使用单位使用时必须由熟练的专职人员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时有不安全因素的工器具必须有安检员监护,对使用过程中出现工器具损坏、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维修;6、专用库房内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应科负责建立台账管理,工器具出借、归还必须有流水台账,台账应清楚标明工器具型号、组成部件、数量、责任人;7、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用工器具的单位、个人有责任爱护、妥善使用保管以防丢失;8、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矿外单位、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主管矿长批准,相关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9、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由保管单位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及时更新工器具台账,结合矿上实际及工器具损毁、报废情况及时申报计划;10、保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的工器具,保管人应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工器具,应追究保管人员责任;11、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12、工器具的存放12.1、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12.2、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12.3、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12.4、标志齐全、清晰醒目;12.5、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反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12.6、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12.7、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七、工器具的报废1、参照《砚北煤矿生产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执行工器具管理的报废事宜;2、达到工器具使用年限的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确因及需使用、购置价值过大,且还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器具可以延期报废,但累计延期时限不能超过工器具使用年限的一半;八、工器具的赔偿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
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其它工器具的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具体如下: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使用1-2年:系数为0.8使用2-3年:系数为0.6使用3-4年:系数为0.4使用4-5年:系数为0.22、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3、野蛮使用工器具的,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各类工器具管理制度篇2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
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
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
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3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
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__年为白色;20__年为红色;20__年为黄色;20__年为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