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出国(境)展览计划 (上半年)
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计重点与方法思路

技能特长、执业能力和继续教育等,如对某一区域内开展医疗保险审计项目时,可以重点集中调配全省审计系统中社保岗位、精通计算机数据分析的专业人员,有利开展工作。
同时,省级审计机关在每年筹备业务培训计划时,通过对基层审计机关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将部分在岗但业务能力较弱的重点审计人员的培训任务提前下达至县级审计机关,既避免基层审计机关应付培训任务,浪费资源的现象,又能做到精准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
(九)建立职业继续教育制度建立一套伴随审计人员职业生命始终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更新,杜绝部分执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后未及时“充电”,导致无法胜任新常态下审计工作需要的现象。
笔者建议,除正常的集中培训模式外,可充分利用内网和审计干部网络学院等资源,采取“必修+选修”“自助学分制”等网络教育培训模式,执业人员除参加必修的课程,可根据自身的岗位选择合适的选修课,同时对必修和选修课程实行学分制,以一个年度修满一定的学分视为“合格”通过继续教育考核,保证审计执业人员职业素质适应审计发展需要。
(作者单位:确山县审计局、平顶山市新华区审计局)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计重点与方法思路◇ 魏志浩近年来,审计机关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持续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促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较好地服务了改革发展需要和对外关系大局。
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不符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有损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有损国家的对外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审计署近几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过出国(境)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出国费用等问题。
本人结合审计工作经验,对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境)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浅析部分审计重点与方法思路。
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年度总结

教务处
职能部门 审核意见
研究生院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外事处/港澳台办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XXX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
项目年度总结
报送单位(盖章): 项目年度:
项目名称
负责人签字: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交流国家/地区
项 交流机构(中文)
目 基
交流机构(英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本 交流层次(本科/研究生)
信 息 当年派出人数
选派专业
选派年级
派出时间及交流时长
学生选拔派出
当 学习计划执行 年 项 行前指导情况 目 国(境)内外管理 执 行 回校考核情况 情 项目成效 况
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下一年度的执行计划
学生全自费
经
花费约
元/人
费 执 行 情
经
学生获得部分资助
学院资助,资助和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费 获资助
元/人
与 自费约 资
元/人 校级资助,资助和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况
助
学生获得全额资助
其他资助,资助和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获资助
元/人
填报人/项目联络人:
联系方式 :
2024年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2024年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2024年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是一个重要的任务,需要仔细且有条理地完成。
在申报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预算、项目评估等。
一、项目背景在项目背景中,需要简要说明为什么要开展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可以介绍国家发展的需要、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内人才培养的不足等方面的原因。
还可以提到该项目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关联性,以及前期项目的成功经验等。
二、项目目标项目目标部分应明确指出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并对其进行详细解释。
总体目标是指项目预期的最终结果,具体目标则是实现总体目标所需要达到的具体成果。
目标应该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
三、项目内容项目内容详细描述了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实施步骤和核心内容。
可以包括培训对象的选拔标准、培训主题和内容的设计、培训方式和形式的选择等。
此外,可以结合前期的实施情况,对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是项目申报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
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的时间安排、里程碑节点和关键活动等。
必须采取合理的方法来规划和组织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五、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申报书中另一个重要的部分。
在项目预算中,需要对项目所需经费进行预测和规划,包括培训费用、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预算的编制应该科学合理,并且要与项目的实际需求相符合。
六、项目评估项目评估是项目申报书中的最后一个部分。
在项目评估中,需要明确项目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为项目的后续改进提供参考,并为项目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以上是关于2024年国家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条理清晰的写作要点。
在撰写申报书时,应确保逻辑清晰、表达准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和论证。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我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根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培训、参加国际活动等.因公出国(境)活动应当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坚持总量控制、保压结合、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第二章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第三条因公出国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一)认真贯彻中央和我市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认真履行计划报批制度,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二)因公出国(境)应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三)国际交流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必要性、人员构成与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取消。
第四条财务处应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务求实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时,要优先足额保障学院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重点项目经费的需要,不得从已明确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第六条建立因公出国(境)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出访团组应事先填报《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由国际交流处和财务处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
公职人员个人因私出国境申请书(3篇)

第1篇尊敬的[上级领导姓名]:您好!我谨以此书,向组织申请因私出国境。
在此,我衷心感谢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关心,使我能够在工作岗位上不断成长。
以下是我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具体原因、计划和保障措施,请您予以审批。
一、申请原因1. 个人原因近年来,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提高,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
在此背景下,我渴望拓宽自己的国际视野,了解国外先进的文化、科技和管理经验,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发展贡献力量。
2. 家庭原因我妻子在国外留学,目前已取得博士学位。
为了家庭团聚,我计划前往该国与妻子团聚,共同度过这段美好的时光。
3. 业务原因我国某知名企业拟与该国某企业开展合作,我作为企业代表,将前往该国洽谈合作事宜。
此次出行,有助于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出国计划1. 出国时间预计出国时间为2022年7月,预计在国外停留时间为6个月。
2. 出国目的地主要目的地为该国,期间将参观考察当地企业、文化机构等,了解当地风土人情。
3. 出国行程(1)抵达该国后,首先与妻子团聚,度过短暂的适应期。
(2)参加企业洽谈活动,与该国企业就合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
(3)参观当地知名企业、文化机构,了解当地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文化底蕴。
(4)参加各类交流活动,拓宽国际视野,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
三、保障措施1.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出国前,我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出国手续办理流程等,确保出行顺利。
同时,我将关注国际形势,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国家和企业争取更多利益。
2. 严守纪律,维护国家形象在出国期间,我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外交纪律,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同时,我将关注国际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各类交流活动,为增进我国与该国人民的友谊贡献力量。
3. 妥善安排家庭事务在出国期间,我将妥善安排家庭事务,确保妻子和家人的生活不受影响。
同时,我将与家人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
4. 节约开支,合理规划行程在出国期间,我将合理安排行程,尽量节约开支,确保行程顺利。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8•【字号】徐委办[2008]88号•【施行日期】200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徐委办〔2008〕88号2008年9月28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和苏办发〔200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因公出国(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严重危害和影响,充分认识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各因公出国(境)团组应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学习和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各项规定,不得将出国(境)视为一种待遇。
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将遵守外事纪律情况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范围。
外事政策、法规培训和出国(境)教育要列入市县党校和外事培训内容。
二、完善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建立量化管理机制(一)计划报批制度1.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制定因公出国(境)计划,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外事办公室报送厅局级、县处级及以下人员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中国科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和规范我院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院系统部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岗位聘用人员、项目聘用人员和院全资、控股企业合同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以外的所有出访活动。
第二章出访原则第四条出访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讲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不得安排一般性出国(境)考察和访问。
第五条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本人分管或承担的工作相符。
领导干部出访应重点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科技与管理创新工作进行。
第六条出访应由境外对口机构、人员或国际会议组委会邀请,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予出访人的身份和出国(境)任务相称。
不得通过各种中介机构联系邀请函。
第七条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原则上一个团组不超过6人。
出境参加国际会议或特殊情况确需参加团组人员,需在报批时详细说明理由。
严禁擅自拆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
第八条严格控制在外停留期限1、因公出国(境)访问、考察、洽谈等,出访1国(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6天;出访2国(地区)不超过10天;出访3国(地区)以上不超过12天。
抵离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
2、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尽量压缩在外天数。
如确有需要,可按会期申请境外停留天数,但在外停留天数以院批复为准。
3、出国(境)培训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办理。
培训团组控制在25人以内,培训1国(地区)完成,实际培训时间应超过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
4、出国(境)进行合作研究、进修等,纳入院公费访问学者计划的出访项目以院批复的时间为准。
各单位自行安排的项目,科研人员一般一年不超过6个月。
5、所(局)级领导1年出访时间累计不超过2个月。
第九条院领导的出访活动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出访计划由国际合作局统一安排,其他部门和单位不能随意安排院领导出访,也不得邀请院外副部级以上人员一同出访。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务部关于修订《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务部关于修订《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务部•【公布日期】2006.05.14•【文号】贸促展管[2006]28号•【施行日期】2006.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务部关于修订《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贸促展管〔2006〕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贸促会各地方、行业分会,各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贸促会、商务部对《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六年五月十四日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以下称“出国办展”)的管理,规范出国办展市场秩序,维护参展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出国办展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国办展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境内法人(以下称“组展单位”)向国外经济贸易展览会主办者或展览场地经营者租赁展览场地,并按已签租赁协议有组织地招收其他境内企业和组织(以下称“参展企业”)派出人员在该展览场地上展出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
境内企业和其他组织独自赴国外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赴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举办、参加经济贸易展览会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4篇)
涉外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规范涉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保障涉外活动安全与合法,提高涉外活动效果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单位和人员组织的一切涉外活动。
第二条定义涉外活动:指本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和人员组织的与外国单位、组织或个人进行国际交流、合作、交易等有关的活动。
第二章涉外活动组织与审核第三条组织形式本单位的涉外活动可以以参加国际会议、交流访问、合作任务、出国考察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责任部门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本单位的涉外活动。
第五条组织程序各部门根据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涉外活动申请,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活动的性质、目的、预算等信息进行审核,并按照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本单位涉外活动的批准权限如下:1. 国际会议参加申请:人力资源部门;2. 交流访问申请:人力资源部门;3. 合作任务申请:人力资源部门;4. 出国考察申请: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申请材料申请涉外活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涉外活动申请表;2. 活动计划和预算;3. 护照和签证复印件;4. 合作单位或组织的邀请函(如有)。
第八条审批流程涉外活动的审批流程如下:1. 申请人填写涉外活动申请表,准备相应材料;2.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向相关部门报批;4.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5. 人力资源部门综合各部门意见,做出最终决策;6. 人力资源部门向申请人发出涉外活动批复。
第九条合作单位审核如果涉外活动涉及合作单位或组织,需经过合作单位或组织的审核,确保合作单位或组织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资金管理涉外活动所需资金由本单位负责管理。
申请人需准确填写活动计划和预算,不得超额支出或挪用活动资金。
第三章涉外活动的实施第十一条活动准备活动参与人员应提前进行活动准备,包括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风俗和法律法规,办理签证和保险等手续。
(最新版)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
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以及《关于印发XXXX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外事管理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促进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保证师生因公出国(境)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
第二条管理部门国际交流处是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适用范围凡我校教职工开展一般性中外校际工作交流(以下简称因公短期出国),均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出访计划及人员第四条科学制订年度计划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求与国家相关规定,科学制定学校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出访计划经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核、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会审批后,向上级相关部门逐级报送,由国际交流处组织实施计划的报送相关工作。
每批次团组出访前,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成行。
出访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不得参加外方资助的背景复杂、专题敏感的出国培训。
出国参加会议等活动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
学校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也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访问同一国家或地区。
第五条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文件精神,按规定的限量出访。
参加双跨团组、国外培训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出访批次。
在严格执行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出国的,应在本单位计划总量中调剂,并在报批时说明原因,总量不得突破年度计划。
第三章审批要求和程序第六条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原则上不得绕道,不得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自行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改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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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出国(境)展览计划 (上半年)
序号 展会名称 国别/城市 展出时间 展品范围
纺织服装类
1.
法兰克福国际家用及商用纺织品展览会 德国 /法兰克福 1月12-15
家用纺织品、毛巾、装饰布、窗帘、地
毯
2.
俄罗斯联邦轻工纺织及设备展(36届) 俄罗斯 /莫斯科 2月 纺织及设备
3.
香港国际成衣及时装材料展 香港 3月 (春) 时装及面料
消费品类
4.
德国法兰克福圣诞礼品世界展览会 德国 /法兰克福 1月28日 -2月1日 圣诞礼品
5.
德国法兰克福春季消费品展览会 德国 /法兰克福 2月11-15日 消费品
6.
美国芝加哥家庭用品展览会 美国 /芝加哥 3月6-8日 消费品/礼品
7.
中东(迪拜)国际玩具/节庆礼品/办公用品展览会 阿联酋
/迪拜
3月7-9日 玩具/礼品/办公用品
8.
香港家庭用品展 香港 4月 消费品
9.
香港礼品赠品展 香港 4月 消费品
10.
香港国际家用纺织品展 香港 4月 家用纺织品
新能源类
11.
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技术及应用展览会 INTERSOLAR MUNICH 德国
/慕尼黑
6月8-10日 光伏、光热产品
食品类
12.
第十六届海湾(迪拜)食品、食品设备及酒店设备博览会GULFOOD 阿联酋 /迪拜 2月27日
- 3月2日
各类食品饮料、添加剂类、食品加工设备
13.
第36届日本千叶国际食品展FOODEX JAPAN 日本
/千叶县
3月1-4日 各类食品和饮料及添加剂类
14.
美国国际食品配料展 IFT 美国
/新奥尔良
6月11-15日 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方、加工技术及设备、检测仪器、包装材料、有
关出版物等
五金类
15.
科隆亚太采购交易会 德国科隆 3月9-11日 五金、家居、家电、园艺产品
16.
美国国际五金制品及花园用品博览会 美国 /拉斯维加斯 5月10-12日
建筑装饰五金、日用五金、电动及手动
工具、建筑设备、户外用品
17.
中东国际五金工具博览会 阿联 /酋迪拜 5月
建筑装饰五金、日用五金、电动及手动
工具、建筑设备、户外用品
机械汽配电子类
18.
汉诺威工业博览会HANNOVER MESSE 德国/汉诺威
展览中心
4月4-8日 1、动力/传动控制展2、工业零部件与分承包技术展3、能源展4、电厂技术展5、工业自动化展6、空压与真空技术展7、风能展8、线圈及绕线技术展9、表面处
理技术暨欧洲粉末涂层术展10、数字化
工业展11、微系统技术展12、研究与技
术展13、混合驱动及能源储存技术展
19.
迪拜国际汽车零部件展览会 阿联酋 /迪拜 5月-6月
汽车配件、汽车车辆电子用品、零件、
车内音响系统等
20. 莫斯科国际建筑机械展览会(CTT) 莫斯科/Crocus Expo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Ce
nt
6月 挖掘机械;岩凿机械及采矿设备;工程钻探机械及掘进机;铲土运输机械;钢筋和预应力机械;气动工具;混凝土机械;装修机械;桩工机械;路面机械;
压实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市政工程与
环卫机械;机动工业车辆;动力装置及
配件;建筑机械及工程机械配件。
21.
印度尼西亚中国机械和电子产品贸易展览会 印尼
/雅加达
5月 机械及电子产品
综合类
22.
巴拿马国际贸易博览会 巴拿马 /巴拿马城 3月23-26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