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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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1. 引言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是为了提高民航从业人员对民航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保障民航运营的安全、有序和高效。

民航法律法规是指涉及民航运输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航空法、民航法规和国际民航组织的条约等。

本文将介绍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的内容、目的和方法。

2. 内容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民航法律法规知识民航法律法规知识是民航从业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

其中,航空法是民航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航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此外,民航法规是由民航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通用要求,用于指导民航运输活动的执行。

通过学习民航法律法规知识,民航从业人员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是民航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民航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原理和要求,包括风险管理、安全事件报告和分析、安全培训等内容。

此外,应急管理也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以便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做出恰当的应对和处理。

2.3 民航人员资质和许可民航从业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才能从事相关职业。

培训内容包括民航人员许可的种类、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

对于少数特定岗位,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许可。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这些知识,以便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2.4 民航合同管理民航运输活动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

民航从业人员需要了解民航合同的基本要素、签订程序和解决纠纷的途径等内容。

此外,还需要了解国际民航运输中的特殊合同,如国际租赁合同和国际机票销售合同等。

3. 目的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3.1 提高安全意识民航法律法规和实务培训可以帮助民航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了解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性。

通过培训,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安全规定,减少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

《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

民航法规与实务》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编号:适用对象:13 级空中乘务专业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总学时数:50学分、本课程的教学任务1、课程性质民航法规与实务》分为9 个学习单元,主要内容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

本书紧扣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在语言表述上,做到通俗易懂。

在内容安排上,既注重基本概念的介绍,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在结构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其中,“学习提示”指出了各学习单元应掌握的主要内容,“背景知识链接”从纵横两方面介绍了各学习单元的背景知识;“案例分析” 旨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思考题”帮助学生检查学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2、课程的地位:专业必修课3、教学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

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教学要求和教学任务学习单元一民航法规概述(2 课时)教学要求】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教学重点】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

教学难点】理解航空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教学内容】第一节航空法的概念一、航空法的名称二、航空法的定义三、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四、航空法的性质第二节航空法的特点、航空法的独立性、航空法的综合性三、航空法的国际性四、航空法是平时法第五节中国民航事业及其法制建设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四、航空法的地位和作用复习思考题学习单元二空中航行法律制度(6 课时)教学要求】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

《民用航空法》课程教学大纲.doc

《民用航空法》课程教学大纲.doc

《民用航空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用航空法/Civil Aviation Law课程代码:080445学时:32 学分:2 讲课学时:30 考核方式:考查课程简介:主要介绍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介绍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内容包括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航空器、航空人员、航空运输的管理制度、航空运输合同、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航空保险、航空刑法等,为学生将来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先修课程:法律基础、国际法、民航概论适用专业:民航运输(航空商务)、航空乘务专业教材:刘伟民.航空法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修订第二版.2001主要参考书:赵维田.国际航空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英)郑斌国际航空运输法.中国民航出版社.1996唐明毅.现代国际航空运输法.法律出版社.1999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本课程为民航运输(航空商务)、航空乘务专业的一门专业特色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二、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1)教学内容: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航空法的定义第二节航空法的主要特征第三节航空法的渊源第四节航空法发展简史第五节中国民航事业及其法制建设第二章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第一节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第二节领空管理制度第三节国际空中航行第四节领空主权的保护第三章航空器第一节航空器的概念第二节航空器的国籍第二节民用航空器权利第四节民用航空器的租赁问题第四章航空人员第一节航空人员的概念第二节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第三节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第五章航空运输的管理制度第一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第二节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第三节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第四节自由式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第六章航空运输合同第一节航空运输合同概述第二节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第三节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七章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一节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概说第二节1952年《罗马公约》第三节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第四节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第八章航空保险第一节保险及保险法第二节航空保险第三节保险赔偿与保险争议解决第九章民用航空与刑法第一节刑法概述第二节危害民航安全的犯罪和刑罚第三节空中刑事管辖权第四节起诉和引渡第五节国家的权力和责任第六节加强行政管理落实防范措施(2)基本要求:教学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区别及其不同的法律规范,并能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D
11/11/2015
C
B
A
例如,A国飞机要飞往D国,中间隔着B国和C国,但是过程
中飞机没油了,需要在C国或者B国降落加油。但是不可以在
C国或者B国上下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可以从事任何经营活
动。
D
11/11/2015
C
B
A
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载运旅客、货物、邮件至另 一国或地区的权利
B
11/11/2015
在国际法上,一国疆界之内的陆地称之为领陆;疆界 之内的水域称之为领水(又分为内水和领海),领陆、 领水和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为一个国 家的领土,都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11/11/2015
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 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
领水的边界线相垂直的直线
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
11/11/2015
11/11/2015
• 1)航空刑法上——航空器登记国管辖权对领空
主权的限制。 • 2)国家不能滥用领空主权——应避免对民用航 空器使用武器。 • 3)国家航空器豁免权对领空主权的制约。
• 4)航空器“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
对领空主权的制约。
11/11/2015
空域管理的原则; 空域管理的主要内容。
11/11/2015
有关航空器的首次表述是在1919年《巴黎公约》的附件
A中,称“航空器是指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
器械”。它包括重于空气的飞机、飞船、滑翔机、直升机, 也包含轻于空气的氢气球,其关键在于该器械有无升力。
11/11/2015
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队、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 一国的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定或其他方式的许可,不得 在其他国家的领空飞行或领土上降落。

《民航法》课程实用标准

《民航法》课程实用标准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课程编码:080445适用年级:学科带头人:制订时间:2012年9月12日专业系审核:教务处审核:教学院长审批:审批时间:年月日目录《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1)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 (1)二、课程性质与任务 (1)三、课程培养目标 (1)1.知识学习目标 (2)2.能力培养目标 (2)3.素质养成目标 (3)四、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 (4)1.课程教学学时分配 (5)2.课程教学内容分配 (6)五、教学资源选用 (7)1.教材选用 (7)2.参考书目 (7)3.其它教学资源目录与来源 (8)六、课程考核标准 (8)1.课程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8)2.课程考核评分细则 (9)七、课程教学组织设计 (9)八、课程教学案例设计 (13)《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一、课程系统性设计思路本课程为航空乘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要求教学采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熟记有关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法规,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的区别及其不同的法律规范,并能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和专业需求,将教学内容和教学案例融入7大模块(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民用航空人员、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管理、民用航空保险、通用航空)中。

本课程在设计过程中根据真实工作情境构建完整的教学设计,使学生切实感到现实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升学生知法、守法和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从而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二、课程性质与任务《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为航空服务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组织和法律框架,特别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及其后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所形成的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同时了解、掌握我国的民航法律法规,为学生毕业以后以法指导民航业务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章-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第二章-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领空管理:
俗称空域管理,包括空域划分、 飞行管理以及入境和放行的法律 制度。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七十条: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十一条: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和国防 安全的需要以及公众的利益,是空域得到合理、充 分、有效的利用。 第七十二条:空域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 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领土的概念
领土
领陆
领水
领空
1. 领陆:指一个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 2. 领水:指一个国家疆界之内的水域(包括内 水和领海); 3. 领空: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 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
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 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 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一、禁区、限制区和危险区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缔
约各国由于军事需要或公共安全的理由, 可以一律限制或禁止其他国家的航空器在 其领土内的某些地区上空飞行” ,“在非 常情况下,或在紧急时期内,或为公共, 缔约各国也保留暂时限制或禁止航空器在 其全部或部分领土上空飞行的权利并立即 生效。”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航空器“过境通行权” 和“群岛 海岛通过权”
(一)过境通行权(Right of Transit Passage):是一种介于 “无害通过”和“自由过境”之间 的新概念。
行使该权利应履行的义务: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1. 毫不迟延的飞越海峡; 2. 不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 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 联合国宪章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 胁或使用武力; 3. 初因不可抗力或遇难而有必要外,不从事其继续 不停和迅速过境的通常方式所附带发生的活动以 外的任何活动; 4. 遵守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适用民用航空器的《空 中规则》,国家航空器通常应遵守这种安全措施, 并在操作时随时对航行安全予以应有的注意; 5. 随时监听国际指定的主管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所分 配的频率或有关的的国际呼救无线电频率。

航空法律法规教学大纲

航空法律法规教学大纲
◆结合实际说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不同的法律地位。
◆运用辩证的观点,阐述领空主权原则与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关系。
◆联系实际,谈谈自己对航空自由或权利的看法。
◆根据民用航空活动的特点,说明空域合理划分、空中交通管制和飞行管理的重大意义。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应该了解民航器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航法的含义及其调整对象:民航法是指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航法的特征:独立性、综合性、国际性、平时性。
◆民航法的渊源:民航法的形式渊源跟其他法的渊源比较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主要是由制定法或成文法组成的。
第二章 空中航行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应该了解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第六章 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用航空运输、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含义及特点。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程序和运营管理。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概念、分类及其特征
◆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对有关案例能够作出正确的分析
◆熟悉民航人员培训与资格管理制度。
◆掌握机组与机长的职责与任务。
第五章 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了解民用机场的概念与分类。
◆熟悉民用机场的主要设施。
◆了解民用机场管理体制及环境保护的一般规定。
◆理解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熟悉出入境基本流程。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法律制度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法律制度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民用航空运输管理与合同法律制度篇一:民航法律法规教学大纲安防学院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221002 一、课程说明1.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2. 适应专业及课程性质(1)适应专业:航空服务专业(2)课程性质:《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课程是根据我国最近几年来民航业发展的特点和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主要针对我国民航法律法规发展的新特点、尤其是我国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通用航空发展的最新进展等方面进行了内容的修订,形成了空乘专业的基础课程。

该课程具有民航知识覆盖面大、前瞻性强等特点,不仅是空乘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基础课,也是空乘专业主干课程。

3. 课程目的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航空基本理论知识。

从宏观与微观结合上把握民航法的基本规律。

4. 学分与学时学分为2.学时为365. 建议先修课程无6. 推荐教材或参考书目推荐教材:(1)民航法律法规.崔祥建,吴菁,成宏峰编著.旅游教育出版社.2013年参考书目:(1)民航法规与实务(第1版). 杨祖高主编. 国防工业出版社. 2013年7. 教学方法与手段(1)启发式教学,讲授,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经济问题讨论分析(2)板书、PPT教学8. 考核及成绩评定考核方式:考试成绩评定:考试课(1)平时成绩占40% ,形式有:平时作业、考勤、课堂纪律、平时测验成绩等(2)考试成绩占60%。

,形式有:期末考试9. 课外自学要求课前预习、及课后作业的完成二、课程教学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导论基本内容:(1)民航法的含义、调整对象的基本理论;(2)民航法的特征;(3)民航法的渊源;(4)民航法的发展史。

基本要求:(1)(1)掌握民航法的独立性和综合性,民航法所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点;(2)了解国际条约内容及要求;(3)了解我国民航业的发展与民航立法。

教学重点及难点:掌握民航法的基本概念及调整对象,民航发的特征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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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On February 12, 2022, investing in oneself is the best way.
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适用专业:13级空中乘务专业
课程所属系部:旅游艺术系
学时学分: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 2015年3月6日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
这是一门专业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
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
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
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
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课程目标
1、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2、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掌握国际空
中航行的一般规则,掌握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海道通行权、公海等区域的航行规则;了解如何对外国航空器入侵进行拦截和处理;
3、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理解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
明确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掌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4、明确航空人员的概念、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航空器机长的法律地位;
5、明确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6、明确航空运输合同概念、特征及分类、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7、了解民航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等;
8、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了解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产生的问题;
9、掌握民航对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航空器罪、破坏航空设施罪等的处理规定;掌握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罪、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的处理规定;
10、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个关键法规;
三、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思路为先总体介绍学习内容,让学生对于要学习什么心知肚明;然后逐章进行学习,进入每章学习前,都先给学生一个案
例,让学生分析这个情况应该涉及什么法律、应该怎么处理;然后带着学生们的争论和疑问进入章节学习;每章节学习完后再给案例进行处理,并对照开始的想法进行修正;让学生自己利用学到的知识修正自己的想法并解释为什么要修正;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点评;目的是尽量让大家学以致用,把枯燥的法律课融入到生活实际,让学生不用死记硬背就能掌握课本知识;
五、教学条件
以工作导向和任务驱动,及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组织课堂教学过程;突出了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突出能力培养的目标;充分利用教学素材包括文本、图像、视频、网络等多种教学手段,结合传统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与学效果;在教学过程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思维的创造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意能力;同时采用启发式
教学的方法,引导学生发现问题,从而引发学生的思考;
六、教学方法与手段
1.教学方法
本课程教学方法主要包括讨论教学法、任务驱动团队学习法、
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
1讨论教学法
讨论式法强调在教师的精心准备和指导下,为实现一定的,通过
预先的设计与组织,启发学员就特定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学员的学
习始终处于“问题—思考—探索—解答”的积极状态;学员看问题的方法不同,会从各个角度、各个侧面来揭示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基本规律的实质,如果就这些不同观点和看法展开讨论,就会形成强烈的外
部刺激,引起学员的高度兴趣和注意,从而产生自主性、探索性和协
同性的学习;通过讨论总结,学生对民航法中引起争议的部分就能够
充分理解和探讨;
2角色扮演法
划分学习小组,每一个小组指定不同人员扮演不通的角色,模拟
民航法律业务办理过程,使学生体验不同角色的岗位任务和岗位职责,真切体验公关业务工作过程及工作要求;
3案例教学法
选择典型的或最新的民航法规实际案例讲解相关知识、技能、规范及工作流程,增强教学的真实感和指导性;
2.教学手段
1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手段主要包括:电子课件、投影、视频、音频、多媒体教学软件;
2网络教学手段:案例教学时可采用网络资源自助学习并完成相关作业;
七、检查评价
课程的考核评价类型出勤 20%、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50%;
八、使用教材:
1.教材:民航运输类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民航法规与实务杨祖高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
2.辅助材料:电子课件,网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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