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
建筑智能化工程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建筑智能化工程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建筑智能化工程公司合同付款流程,确保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合同的付款管理。
二、付款原则1. 合同付款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遵循诚信、公平、合理的原则。
2. 付款应与工程进度、质量和服务相挂钩,确保公司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付款流程1. 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填写《合同付款申请表》,详细说明付款金额、付款依据、工程进度等情况。
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如验收报告、发票等。
2. 审核部门经理对《合同付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复审,核对合同条款、付款金额、发票等信息的合规性。
3. 审批经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公司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对于重大付款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4. 付款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安排付款。
付款方式应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付款条件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启动前,可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X]%。
需提供合同副本、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支付进度款。
每次申请进度款时,需提供工程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3. 竣工款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竣工款,一般为合同总价的[X]%。
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保修承诺书等资料。
4. 质保金预留合同总价的[X]%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质保金。
五、监督与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确保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内部审计部门应不定期对合同付款流程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最新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最新规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的日益繁荣,建设工程合同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付款问题导致的纠纷,以下是根据最新法规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付款规定范本。
一、付款方式根据最新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以及维修保证金等。
预付款的比例通常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用于工程启动初期的资金需求。
进度款则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每次支付金额应与完成的工程量相匹配。
竣工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而维修保证金则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二、付款时间合同应明确规定各个付款阶段的具体时间点。
例如,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后的几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需在每次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多少天内支付;竣工款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维修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规定时间内退还。
三、付款条件付款条件的设定应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预付款的支付通常不需要特别条件,但之后的进度款和竣工款支付则需要工程达到相应的质量和进度标准。
付款条件还应包括必要的验收程序和文件提交要求,以确保每次付款都是在工程符合约定标准的前提下进行。
四、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违反付款规定的责任。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款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关于付款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的付款规定应当详细、明确,既要保障承包方的合理收益,也要确保发包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合同双方在签订时应当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工程能够顺利推进,最终实现双赢。
工程合同付款的法规规定

工程合同付款的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建设工程法规,工程合同的付款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合同约定原则:工程合同的付款条件、金额和时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2. 分阶段支付原则:工程款项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等阶段支付。
预付款用于启动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3. 质量保证原则:付款应与工程质量挂钩,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4. 进度相符原则:付款应当与工程进度相匹配,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支付。
5. 透明公正原则:付款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防止腐败和滥用。
具体到工程合同付款的法规规定,可以细化为以下几个方面:预付款:- 预付款的比例和支付时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通常不超过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
- 预付款支付前,承包方需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 预付款应用于工程材料购置和施工准备,不得挪作他用。
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需要有明确的计量基础和验收标准。
- 进度款的支付通常需要经过业主或其代表的确认,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且不应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价值。
结算款:- 结算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应当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
- 结算过程中,应当对工程变更、索赔等进行合理处理,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 结算款支付前,承包方需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保修承诺。
延迟支付的处理:- 如果业主延迟支付工程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或利息。
- 对于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
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支付争议,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工程款项支付管理办法能源集团

工程款项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支付范围本办法规定的工程款项支付的范围包括:1.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2.工程物资及材料采购;3.工程机械、设备、主要配件及工具等的采购;4.工程所涉及的补偿款项(含临时性补偿和永久性补偿)5.其他支付。
第二条款项支付条件1. 合约方已与我方签订了正式合同或协议;2. 合约方已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提交了符合我方要求的合同履约金或银行保函;3. 以完成工程量为结算依据的,其已完成的工程量必须为验收合格且经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业主代表签证的工程量;提交的各项工程同步资料必须满足相关规程及验收要求;施工方与我方对结算报表中的结算成果予以签字、盖章确认;4. 对现场工程物资及材料的采购付款,应按经审批的材料采购计划执行。
项目管理中心应提前按工程进度对下月的工程物资作出详细采购计划,对于按照浮动价格结算的工程物资,应按最新市场价格咨询且不少于三家供货商报价及比较后进行选择。
对于以先款后货方式结算的物资采购,在申请下一笔付款前应同时提交上一笔付款后的实际收货及结算记录。
5.对于永久设备类的采购付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执行。
支付每批次设备的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该批次付款设备的完整收货及验收记录(该记录应由发货方、收货方、监理人同时签字)。
6.支付补偿款项时,需同时提交补偿标准、补偿款计算方式、被补偿人的身份资料、已签署完成生效的补偿协议等。
对于永久性的补偿协议,还要求有村委会干部见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经办人应要求被补偿人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补偿款项。
对于只能以现金支付的补偿款项,发放时应有经办人及财务人员(或财务部指定专人)至少两人在场,仔细核对领款人身份并完成收款确认手续,严禁由一人单独对外支付补偿款项。
7. 其他涉及工程款项的支付,可参考前述借款、报销、对外支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1.监理单位职责(1)按合同的约定是否到达工程支付的条件及付款比例(2)所报完成工程量是否属实(3)所报完成的工程量是否按程序通过签证验收(4)付款总额计算是否准确(5)须表明意见是否同意支付以上职责要求在工程监理合同中对监理单位进行约定或用文件通知监理单位接受认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
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一)承包商的职责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规定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规定一、合同总价款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二、预付款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 预付款到账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
三、进度款1.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进度款支付申请。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进度款申请后___日内,经核实工程进度符合要求后,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3.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次数由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四、竣工款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___日内完成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___日内支付竣工款。
3. 竣工款的金额应为合同总价款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后的余额。
五、质保金1. 乙方应在竣工款中扣除合同总价款的___%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 质保金在质保期(通常为一年)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按照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要求,应按照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1.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
2. 本合同中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合同管理支付

工程合同管理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总价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双方协商的结果予以明确,并应详细列出固定
总价、可调总价或成本加酬金等不同的计价方式。
同时,需考虑潜在的变更订单对总价的
影响,并在合同中约定变更订单的处理流程。
二、预付款的安排
为保障工程顺利启动,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预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
及退还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例如,预付款比例通常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且在工程进度达到某一约定节点后分批抵扣或退还。
三、进度款的支付
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进度紧密相关,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及时支付。
每个支付节点
完成后,承包方应提交详细的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发包方在核实无误后按照合
同约定的比例支付进度款。
四、竣工结算
项目竣工后,应进行最终的结算工作。
承包方需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包括实
际完成的工程量、发生的费用明细等。
发包方在审核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如有保留金的约定,需明确保留金的数额、退还时间及条件。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违反支付条款的责任,包括逾期支付的利息赔偿、因迟延支付导致工程
延期的责任承担等。
通过设定违约责任,增强合同的约束力,促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
在发生合同支付争议时,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
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争议解决的程序和相关细节。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条件合同名称:XX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XXXXXX甲方(业主):XX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XX建筑公司一、合同总价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整。
该总价包含了所有施工过程中必需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二、付款方式与条件1. 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XXXX万元整。
2. 进度款项: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工程完成基础施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 第二阶段:结构封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第三阶段:内外装修完成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
-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15%。
3. 结算款项:最终结算款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支付完毕。
三、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应按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反之,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要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质保金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扣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应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任何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亦可就特殊情况对付款方式和条件作出适当调整。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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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页码:第 1 页共 5 页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
理办法
(试行版) __________
__________ 编制日期 __________ __________ 审核日期 __________ __________ 审批日期
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
审批人细化了付款节点增加了付
款风险预警增加了特殊行业付款说明
咨询服务类合同付款节点调整增加了43单
合约规划外合同付款说明
1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页码:第 2 页共 5 页目录目
录 .................................. ..................................... .....................................
........ 2 1.目
的 .................................. ..................................... ..................................... ......... 3 2.适用范
围 .................................. ..................................... ......................................
3 3.付款划分标
准 .................................. ..................................... . (3)
4.付款节点及付款标准说
明 .................................. ..................................... ............ 3 5.具体付款标准和节
点详见附表................................... .....................................
.... 5 6.支持性文件................................... ..................................... . (5)
2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页码:
第 3 页共 5 页 1. 目的为规范工程合同
付款条件标准,实现统一、科学化管理,提高合同审
签效率及质量,特制订《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
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及合同签
订工作;本制度由招标采购部负责解释。
3.付款
划分标准以公司43单合约规划为基本原则,分为
工程总包类、甲分包类、甲供材类、咨询服务类等四
大类别,按照各自的工作性质和合同特点以及行业惯
例,设置不同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标准。
43单合约规划
之外的合同,按照合同性质参照以上四大类别付款方
式进行。
4.付款节点及付款标准说明 4.1
施工类:分为总包施工和甲分包施工。
1)一般情
况:分为五个付款节点。
分别为:无预付款;首次
付款:按完成产值的70%支付;过程付款:
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竣工验收完成:竣工且
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或补充协议价的80%;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的95%-97%;保修款:预留结算价的3%-5%,按保修年限分批次付清。
3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页码:第 4
页共 5 页说明:为有效控制付款风险,须在合同中约定: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须停止支付,如承包商要求继续支付,则需发承包双方根据最新图
纸编制完合同预算并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后
方能继续进行付款。
2)特殊情况:对于半垄断行
业,强制使用对方制式合同的使用该合同付款方式;
没有强制使用的,参照以上付款方式。
4.2 甲供材类 1)一般情况:分为三个付款节点。
分别为:无预付款;首次付款:货到且验收合格,付至本批货
款的50%--80%;竣工结算付款: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或协议价或结算价的95%;保修款:预留合同价或结算价的5%,按保修年限分批次付清。
2)特殊情况:对于特殊行业,资金密集型,前期投入大的供货安装类合同,比如钢筋、电梯、壁挂炉等,
可以有预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参照付款明细表。
4.3 咨询服务类:分为三个付款节点。
分别为:无预付款;过程付款: a造价咨询类: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经甲方确认的合同预算时支付造价咨询合同价的30%作为首付款;造价咨询合同额的50%按20个月服务期
每月等比例支付,当咨询公司出具经甲方确认结算价后付至造价咨询合同额的90%; b监理服务类:按合同额每月等比例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付款; C合约规划外其他咨询服务类:按行业惯例;结算付款: a造价咨询类: 服务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付至结算价的100%; b监理服务类: 监理服务类监理服务付至95%,剩余5%随保修期满后付清; C合约规划外其他咨询服务类:按行业惯例。
4
工程合同付款条件标准管理办法页码:第 5 页共 5 页 4.4 本标准中付款条件出现百分比区间的,不能直接将此百分比区间写入合同,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区间范围选用付款比例。
4.5 对于合同金额较小或承包商有一定垫资能力的工程,可考虑施工过程工程款由承包商垫资,甲方直接在完工时支付至结算价的95% 。
5.具体付款标准和节点详见附表
6.支持性文件公司现行的《招标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支持招采系统工作的管理制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