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
淮北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参考Word)

淮北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民生办【2010】3号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民社救字[2010]2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人员:(一)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二)持有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三)重点优抚对象;(四)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五)因病致贫的特殊困难人员。
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应坚持科学管理,适时调整,合理使用,公开、透明、及时、便民原则。
(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主管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民政部门应加强医疗救助和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衔接,改进资金结算办法,适时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三)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
(四)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提倡和鼓励医疗机构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优惠减免活动。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救助病种和标准第四条救助病种(一)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
(二)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必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
大病病种是: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病种: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进行定期血透、腹透治疗的;恶性肿瘤病人需要放疗、化疗的;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异药物的;重症糖尿病伴有严重并发症的;高血压Ⅲ期;帕金森综合症。
2023年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2023年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在查获毒品时,若行为人在贩卖毒品后留下一定数量毒品,并有证据证明确实为了自己吸食而下,不会再将该部分毒品贩卖的,若毒品数量较大的,应如何定罪?A.贩卖毒品罪B.非法持有毒品罪C.贩卖毒品罪,从重处罚D.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实行并罚2.()理情行为治疗的ABC理论中的B是指()。
A.劝导干预B.人们对事件所持有的观念或信念C.发生的事件D.治疗或咨询效果3.()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当按照()执行。
A.当地政府有关规定B.国家有关规定C.所在单位的参保情况4.()在儿童的(),外界环境影响的作用逐渐显现,一些个体开始表现出行为及心理偏差。
例如,过度依赖、说谎、攻击性行为等。
A.婴儿期B.幼儿期C.学前期D.学龄期5.()为切实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督促的形式不包括()。
A.会后检查B.专题检查C.总结检查D.定期抽查6.()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和辅助检查费应由()承担。
A.当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B.申请者C.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D.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
A.职业教育B.特殊教育C.普通教育8.()劳动保障协理员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分类职业指导过程中,还应当开展对求职者素质测试和()工作。
A.健康检查B.智商测试C.心理测试D.能力评估9.()行政机关未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___内送达当事人。
()A.3B.7C.10D.151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A.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B.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C.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D.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11.()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根据()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的。
淮北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16)

淮北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16)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65号)以及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社救字〔2015〕11 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救助范围(一)救助对象范围1、重点救助对象(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2)特困供养人员。
2、一般救助对象(1)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2)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
(二)纳入医疗救助费用范围1、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
2、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
指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等(以下简称“各种保险”)补偿及优抚医疗补助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二、救助的方式和标准(一)资助参合参保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保)资金;对其他救助对象,可视财力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参合(保)资金。
(二)门诊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可给予小额门诊医疗救助。
视医疗救助资金情况可按每年不超过500元标准发放。
(三)基本医疗住院救助1、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全额救助,3000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8000元。
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职工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减轻职工、家属患大病治疗的经济负担,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成立大病医疗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
互助会实行会员制,凡集团公司在册职工、退离休(职)人员、伤病亡职工配偶自愿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参加。
第三条互助会的任务是在集团公司工会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政策,筹集、管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自主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
第四条大病医疗互助金从下列渠道筹集:1、会员交纳会费(每人每年一次性缴纳30元,每年1-4月份缴纳当年度会费);2、职工自愿捐款;3、社会各界捐赠、赞助;4、工会资助;5、企业资助;6、互助金利息收入。
第五条互助会设立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大病医疗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的筹集、管理和审批。
管委会由集团公司工会、财务资产部、社保中心、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工会主席任主任,工会副主席、财务资产部和社保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任委员。
主任、副主任、委员缺位时,由原单位同职人员自行替补。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工会。
办公室主任由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兼任。
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至3名。
第七条互助金由管委会委托集团公司工会集中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第八条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和集团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
互助金收支帐目每年年底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的权利:1、会员及其配偶子女患大病时,有按照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互助金救助的权利;2、会员有参与互助金管理和对互助金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会员对互助金的使用、管理,有知情权和监督权;4、会员有自愿入会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1、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2、诚实守信、如实申报的义务;3、执行管委会决定的义务。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朝阳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朝阳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试卷试题:共200题一.单选题(共120题)1.()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
A.绩效薪金.奖金B.职务薪金C.全年薪金D.奖金正确答案:A2.()人力资源规划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占有()。
A.一般地位B.特殊地位C.突出地位D.重要地位正确答案:D3.()关于五四运动,错误的是()A.于1911年5月4日在北京爆发B.标志着中国旧民主主义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C.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革命运动D.开创了“爱国、自救、科学、民主”的五四精神正确答案:A4.()如果未来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前确实想要这个孩子的话,那么孩子出生后肯定不会受虐待。
以下()项如果成立则以上结论才会为真。
A.未来父母一但有了自己的孩子会改变原来只想传宗接代的概念B.爱孩子的人不会虐待下一代C.不爱自己孩子的人通常会虐待孩子D.会虐待孩子的人都是不想要孩子的正确答案:D5.()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以下哪种管方式?A.隔离管理B.集中管理C.集中管理D.分别管理正确答案:D6.()当场收缴的罚款,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执法人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A.1B.2C.3D.4正确答案:B7.()收养年满()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A.7周岁B.8周岁C.10周岁D.14周岁正确答案:C8.()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时,应()。
A.适当延长保密期限B.自行公开C.自行解密D.作为工作秘密管理正确答案:C9.()各级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各级团的常委会B.各级团的党组会议C.各级团的代表大会D.各级团的委员会正确答案:C10.()现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开展党组织活动、()和组织文化体育活动。
淮南市矿业集团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大病保险

淮南市矿业集团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大病保险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招标采购需求一、淮南市矿业集团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一)保险期限: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二)投保金额:参保职工18元/人/月,约18万人;(三)保险责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由6.5万元起全年最高赔付到36万元,赔付比例为:6.5万-10万,赔付90%;10万-36万,赔付95%。
在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赔付范围内,涉及到门诊规定病种的报销比例,按照该病种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和定额进行赔付。
(四)保险范围:大额医疗救助保险按照《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保险范围进行赔付。
如政策调整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五)盈利与风险:保险公司自负盈亏。
二、淮南市矿业集团职工大病保险(一)保险期限: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二)投保金额:30元/人/年,参保职工约18万人;(三)保险责任:①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赔付比例及赔付范围均相同。
起付标准为28098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0~2万元(含),赔付50%;2~10万元(含),赔付60%;10~20万元(含),赔付70%;20万元以上,赔付80%;上不封顶。
起付标准以上,“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仅限药品),赔付50%。
(四)保险范围:大病保险参照《关于印发2018年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人社发[2018]50号)等文件规定的保险范围进行赔付,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内的医疗费用;《药品目录》外的但属于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
如政策调整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五)盈利与风险:投保方对保险方采取“保本微利、风险分担”的原则。
投保方确定保险方的盈利率不超过6%。
盈利率超过6%时,超出部分退回投保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账户;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给承保商业保险机构带来亏损的,由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报市政府后按照批复金额给予补偿。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3•【字号】淮政办〔2019〕 11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19〕11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3日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并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9〕14号)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保障基本、提升质量”的原则,实行统一保障待遇、分级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投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经费保障,并按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组织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等工作。
第四条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拟定、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学生参保组织工作。
淮矿大病救助实施方案

淮矿大病救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淮矿大决定制定病救助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学生。
具体方案如下:一、对象范围。
本病救助实施方案适用于淮矿大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救助内容。
1. 病救助范围包括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费用支出。
2. 病救助实施方案不包括因患慢性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费用。
三、救助条件。
1. 学生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病救助申请表,附上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
2. 学生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3. 学生在发生病情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在医疗治疗结束后,提交相关的病救助申请材料。
四、救助标准。
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病情和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后给予相应的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2. 学生在获得病救助后,应当如实使用救助资金,并及时向学校提交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
五、救助流程。
1. 学生在发生病情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就医治疗。
2. 学生在治疗结束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病救助申请材料,并等待学校审核。
3. 学校相关部门将在收到学生的病救助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病救助。
六、救助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病救助监督机制,对学生的病救助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七、其他事项。
1. 学校将定期对病救助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学生的实际需求。
2. 学生在申请病救助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情况,学校将取消其病救助资格。
以上就是淮矿大病救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了解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学校将会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审核和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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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
年11 月9 日淮北矿业第七届职代会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发扬职工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减轻职工、家属患大病治疗的经济负担,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淮北矿业成立大病医疗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
互助会实行会员制,凡与淮北矿业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退离休(职)人员,伤病亡职工的无职业无经济收入配偶或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年满十八周岁仍在就学期间(研究生除外)的子女自愿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参加。
第三条互助会的任务是在淮北矿业工会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政策,筹集、管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自主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
第四条大病医疗互助金从下列渠道筹集:
(一)会员交纳会费(每人每年一次性缴纳30 元,每年一季度缴纳当年度会费,当年缴纳会费只享受当年救助);
(二)企业资助;
(三)工会资助;
(四)社会各界捐赠、赞助;
(五)职工自愿捐款;
(六)互助金利息收入。
第五条互助会设立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大病医疗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的筹集、管理和审批。
管委会由工会、人力资源部、
财务资产部、纪委(监察审计部)等部2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工会主席任主任,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任委员。
主任、副主任、委员缺位时,由原单位同职人员自行替补。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淮北矿业工会。
办公室主任由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兼任。
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七条互助金由管委会委托淮北矿业工会集中管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第八条互助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纪委(监察审计部)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
互助金收支帐目每年年底公布,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通过多种形式公开。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及其配偶、子女患大病时,有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互助金救助的权利;
(二)会员有参与互助金管理和对互助金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会员对互助金的使用、管理,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会员有自愿退会的权利;会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
(二)诚实守信、如实申报的义务;
(三)执行管委会决定的义务。
第十条申请互助金救助的条件3会员以及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
无职业无经济收入的配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或年满十八周岁仍在就学期间( 研究生除外)
的子女患下列疾病,可以申请互助金救助。
(一)恶性肿瘤;
(二)白血病;
(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四)重要器官移植(指心、肺、肝、胰、肾、骨髓移植);
(五)系统性红斑狼疮;
(六)年度内住院统筹个人自付医疗费在
1、5 万元以上(含
1、5 万元)的疾病;
(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年度内住院统筹个人自付医疗费在5 千元以上(含5 千元)的疾病。
患上述五类疾病所产生的符合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患非上述五类疾病所产生的符合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十一条救助标准
(一)患上述五类疾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职)人员分段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 千元以内(含5 千元)的,按3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 千元以上至2 万元(含2 万元)的,按4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上的,按60%予以救助。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
低生活保障线的,在上述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
4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含起付段。
(二)患非上述五类疾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职)人员分段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
1、5 万元以上(含
1、5 万元)至2 万元(含2 万元)的,按20%予以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 千元以上(含5 千元)至2 万元(含2 万元)的,按3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上的,按30%予以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上的,按40%予以救助。
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含起付段。
以上(一)、
(二)两项救助总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 万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 万元;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在15 万元以上(含15 万元)的,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三)患上述五类疾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职工配偶、子女(含伤病亡职工配偶、子女)分段按以下标准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内(含2 万元)的,按1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上的,按20%予以救助。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上述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
(四)患非上述五类疾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职工配偶、子女(含伤病亡职工配偶、子女)
分段按以下标5准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
1、5 万元(含
1、5 万元)以上至2 万元(含2 万元)的,按10%予以救助;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 千元以上(含5 千元)至2 万元(含2 万元)的,按20%予以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上的,按20%予以救助;家庭人
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个人负担医疗费在2 万元以上的,按30%予以救助。
以上
(三)、
(四)两项年度内个人负担医疗费在15 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给予5 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第十二条申请、审核和支付程序、、申请职工会员及其配偶、子女由会员向本人所在车间工会申请;退离休(职)会员及其配偶、子女由会员向离退休管理
部门工会申请;其他会员向各自管理部门工会申请。
子女患病,
父母双方均是会员的,由父亲向所在车间工会申请。
会员提出申
请时,应填写“大病医疗互助金申请表” ,同时提交以下证明(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一)会员交费证明;
(二)医保部门出具的本年度淮北市城镇职工个人就诊台
账、淮北矿业职工医疗费结算单,其会员配偶、子女出具的本年
度城镇居民个人就诊台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单,就诊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诊断证明。
(三)家庭户口本(限于职工配偶、子女)。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还应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卡,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卡。
、、审核车间工会负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及其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报本单位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和基层社保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情况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七日内,如无职工提出异议,由工会领导签字,工会和社保部门盖章,连同证明材料一起,报淮北矿业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办公室。
淮北矿业大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和综合评定,提出救助意见,报管委会批准。
、、支付大病医疗互助金由淮北矿业工会财务根据管委会批准的数额办理汇款,申请人在本单位基层工会财务签字领取。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救助:
(一)不按时缴纳会费的;
(二)救助申请有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等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疾病;
(四)交通事故有责任人的;
(五)其他不属于大病医疗互助范围的。
第十四条管委会应加强对互助金的管理,严格互助金的审批和支付。
对下列行为,
将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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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挪用、截留互助金;
(二)提供虚假证明、伪造、篡改病历或医疗费收据;
(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实施办法自行废止。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淮北矿业大病医疗互助会。